“王兄弟,你說的兩個問題,我看那是你還不太了解這個鄉官製啊。其一,你說推舉的問題,我們有試過直選呀,但是很多地方的老百姓還不識字,還有的老百姓把選票給賣了,你說這樣的直選是不是還不如推選更好呢?其二,你說為什麽用世襲製,鄉官世襲但並不表明如果有錯不會處罰呀?我朝規定若違犯條命或受賄或徇私舞弊者則為‘奸’,奸者降職乃至‘黜為農’……”吳如孝馬上反駁起來。


    “嗯,你說的有一定道理,但是我認為老百姓不識字,又或者有人賣選票的事情這都是正常的!這是一個發展的過程。不識字但是畫圈總會吧?在被選人名字下麵畫圈,按個手印總行吧?再說賣選票的事情,嗯,我想如果賣的人發現他賣選票得了十兩銀子,但選出來的人給他造成的損失卻不止十兩銀子,那你認為下次他還會賣選票嗎?另外你說的處罰規定我也有聽說,但是這裏的前提是有老百姓出首報官,如果地方勢力強大,而老百姓無法上訴天聽,那奸得人永遠得不到處罰,永遠忠了嗎?又或是老百姓報了上級官吏,但是上一級官吏同流合汙呢?你認為處於弱勢的老百姓還會到天京來找天王嗎?”王財喝了口茶,緩緩道。


    羅大綱、吳如孝一時呆住,默默的沉思起來。王財想了想又說道:“再比如《天朝田畝製度》中所說以二十五家組成一個單位,設國庫、禮拜堂各一所,由兩司馬管理。在這個單位內實行「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農民除留食糧外,其餘的生產物都繳交國庫。那是不是又會有這樣的結果,赤貧的人固然欣喜,但家庭稍有殷實的人家將家財歸公用是否也同樣欣喜呢?再次,如果所有開支均從聖庫支出,勞作與不勞作的人都可以從聖庫獲取同樣的待遇,那為什麽要勞作呢?如此那聖庫的收入又如何保證呢?”


    看著兩個人不知道所措的樣子,王財似乎非常高興,他從來也沒有想過自己還有這樣的辯才,於是借著談興又說道:“再比如……嗯……幾位王的王娘,我聽說天王有幾十位王娘了吧……”


    “大人……”羅大綱馬上跳起來四下張望了幾眼,“咳!今日不早了,大人久戰勞累,不如今晚早就休息吧?”吳如孝正擔心王財又說出什麽大逆不道的話來,連忙點頭稱是,也一個勁的說自己不勝酒力,想早點休息。


    王財看看他們倆個那個緊張的樣子,想想也不必糾纏此事,點頭表示自己也確實是累了,於是告辭轉身剛要出門,又好像想到了什麽,回過頭對羅大綱道:“有沒有清惡毒、使盲眼復明的清毒復明膏藥?”


    羅大綱一愣:“清毒復明膏藥?標下這就派人去找,不知道大人……”


    王財擺擺手道:“哦,我隻是問問,沒有就沒有了,不必派人去找了。”一邊暗罵武俠小說害人,還以為自己能和羅大綱搭上關係呢,看來準備冒充天地會的是不行了,還得另想法子。


    晚上,王財在床上展轉反側,久久不能入睡。之前和羅大綱、吳孝如的談話,讓他第一次開始反思該走一條怎樣的道路。這次荊、錫戰役的失敗讓王財明白僅靠著打家劫舍般的流寇作戰是不可能真正擴大自己實力的,而羅、吳兩人對天朝理想的嚮往讓他覺得一定要有一種精神,一種製度才能讓更多的人聚集在他的旗下,《天朝田畝製度》在某些方麵是有其優勢的,但很多地方還有空想的成份,如果自己能夠打下一片根據地,並在這裏施行改進的《天朝田畝製度》是不是可以最終推動整個天朝的變革?王財突然意識到曾經想要依靠天國自身去改變的想法太過於幼稚,正如自己不明白為什麽盛世之下會有人讀不起書看不起病一樣,現在的人根本不知道天朝的製度有什麽不合理,怎麽可能從內部來改變它?看來一定要有一塊自己說了算的地盤來推動這種變革!但是自己的力量又實在是太弱小了,如何在清王朝與太平天國這兩者之間求得生存與發展?打著紅旗反紅旗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了……


    第二天一清早,王財就聽見窗外兵營裏“一二一”的號子聲,這種獨特的口令隻有他的左二軍才有,王財馬上意識到士兵仍然在堅持訓練。不知道是什麽心情,王財馬上衝出屋外,眼前的景象讓他大吃一驚,所有的士兵都列隊站在他的門外。


    看著眼前這些靜靜站立的士兵,王財的眼睛漸漸模糊。他們有的頭上裹著白布,有的手撐拐棍,有的被人抬著,還堅持在擔架上坐起身,更有隻剩下一支手臂的……


    “大人!”倪守道從人群裏走出來平靜的說,“請你帶著我們繼續殺敵,為死去的兄弟們報仇!”


    “報仇!報仇!報仇……”所有的士兵齊聲吶喊著。


    王財看著眼前這支打不垮的隊伍,擺了擺手,用盡全身力氣,大聲吼道:“報仇!”


    1、太平天國的鄉官製度:太平天國的鄉官製度源於1853年定都天京後頒布的《天朝田畝製度》。《天朝田畝製度》是太平軍在其已占領的廣大鄉村地區舉薦鄉官、建立鄉官製的法理依據。首先,《天朝田畝製度》規定了薦舉鄉官的政治標準,強調區分“忠、奸”、“賢、良”與“惡、頑”,指出無論官或“伍卒民”,“盡忠報國者則為忠”,忠者升官世襲;若違犯條命或受賄或徇私舞弊者則為“奸”,奸者降職乃至“黜為農”;一般人民,“遵條命”及“力農者”則為“賢、良”,或舉或賞;“違條命”及“惰農者”則為“惡、頑”,或誅或罰。具體操作程序如次:始由最基層組織“兩”之“兩司馬則列其行跡,注其姓名,並自己保舉姓名於卒長。卒長細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實,則詳其人,並保舉姓名於旅帥。旅帥細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師帥。師帥實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軍帥。軍帥總核其人於本軍中,果實,則尚其人,並保舉姓名於監軍。監軍詳總製,總製次詳將軍、侍衛、指揮、檢點、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啟天王。天王降旨……”通過兩司馬舉薦至天王降旨,共十四道程序,推舉遴選,鄉官得以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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