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23年玄宗任用宇文融為“勸農使”,執行所謂“括戶政策”。其原則是現下版籍無名的戶口,若不是逃戶,就是客戶,也不究既往,一律著令自首。登記之後免六年賦調,隻是輕稅入官。這辦法成功,“諸道括得客戶凡八十餘萬,田亦稱是”。隻是就遇到很多官僚的反對。難道規避賦役的人戶應當讓他們違法?以免罰輕稅而鼓勵他們自首則是苛政?這問題要根據當日官僚組織的特點解釋。傳統的官僚政治表麵管轄廣泛,實際掌握不深,其行政效率靠由上至下加壓力,並非循照經濟原則,所以隻能鋪擺場麵,對數目字無法精密核算。各官僚居留於城市之中,胥吏短少,也不能經常體會到鄉村各種情形,而最怕變態,此時誰係主戶,誰係客戶,誰應照原來的租庸調征課,誰可以在六年免徵,可能產生無數的糾纏。簡言之,這種結構與現代化組織基本不同之處,則是缺乏民間商業的組織在帝督責襄助,擔負其一部行政費用,而責成其照法律條文不折不扣的施行。這也是管製大量的農民,隻能以集體的辦法和預定的數學公式對付之一大主因。唐代的租庸調製,至此已發生問題,兼併盛行,人民遷移,版籍紊亂,宇文融的辦法為不得已,但是執行時仍在各地產生不同的困難。
可是玄宗後期三十年,戶口登記從七百多萬增至九百六十萬,已經給官僚機構相當的困難,各處文牘山積,很多事項除非高級長官親身受理,無法定奪。而賦稅既增加,則有韋堅的增加督運效率。韋堅是太子妃之兄,此人若生在近代的歐洲,必為商業經理能手。他在741年任水陸轉運使,於是修改水道,在長安城外鑿成一座人造湖,又集中船舶將江淮南海一帶物產分別陳列,駕船入則大笠芒屢,婦女則鮮服靚妝,又歌唱助興,儼如現代之商業展覽會。隻是這樣一來,他造成了一個半官半商又不官不商的組織,在現存政治體係之外,也將既有的會計製度弄得文不對題,所輸入的物資則一般為消費品。
這還不算,傳統作史者所指摘“剝下益上”言利之臣,尚有楊慎矜和王拱。楊慎矜是隋煬帝的玄孫,他於738年以侍禦史知太府出納。他認為各地方政府繳納的實物常有水漬傷破,不如“輕賚”,即是改折珍貴量少的物品交納。即是剝下益上,則其折算價格隻利於長安,而不利於交納的地方。而且物資既由常用實物改為珍貴物品,實際已將政府之收入在預算內改作宮闕消耗和賞賜大臣近戚之用。王拱於750年以禦史大夫兼京兆尹,領二十餘使。他也繼續楊慎矜的辦法,並且某項賦稅已經被蠲,他又獨斷的征取腳費,結果他在長安控製了大量的物資。唐製雖內宮妃嬪也有官階,她們的脂粉費也同於薪水,經過王拱的經理“歲進錢巨萬”,“供天子私帑”,就不再經過政府過目了。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的則是此時大批商業沒有展開也無法展開。水道交通既為政府壟斷,幣製也未上軌道,各處發生“錢荒”,私鑄濫鑄的銅幣又禁不勝禁,執行商業的法律則更談不上。以上各人能建奇功又大部由於這商業真空狀態之所致。所以他們都要在長安和各地方引用私人。宇文融即有十九個“勸農判官”巡行各地,韋堅的“綱典船夫”也牽扯到糾紛裏麵,王拱既兼各項“採訪使”“戶口色役使”“和市和糴使”和“黜陟使”,實際已並司法立法行政政權於一身,等於刻下西方所謂“經濟沙皇”(但是歐美的經濟沙皇隻管到一時一事)。所以他衙門內“文書叢委,吏爭入示署一字,累數日不得者”。他們既另製造體係,凡事靠己意決定,又在皇帝麵前邀功,則必與一般官僚衝突。
在玄宗後期任宰相達十九年之久的為李林甫,此人被稱為“口蜜腹劍”,隻是他作事按照條理又體順玄宗旨意,所以得到皇帝信用。唐朝的宰相不止一人,侍中、中書令和左右僕射都是宰相,原來有委員會的形態。但是李林甫以右相總權,有壟斷朝政的趨勢。於是在公私上下之間和諸人發生嫌隙。當玄宗流連荒亡之際,朝中產生了無數離奇的案件,涉及術士、私婢、外戚、邊將,更因韋堅牽涉到太子,有立太子而擯棄玄宗之意,引起太子與韋妃離婚以明心跡。因楊慎矜則提到有恢復隋朝的陰謀。結果則除宇文融早死之外,韋堅被謫而在流放的地方被殺。楊慎矜和他兄弟都賜死,王拱也因為他兄弟造反而賜死。以上各案都在幕後牽涉到李林甫。
隻是李林甫以私人恩怨與諸人衝突,卻不能重新創造一種官僚集團的體係。唐朝的財富,在民間經濟係統之外,去勉強的支持一種以皇室為主體的城市文化,雖有大量資源卻無合理徵集分配的體係,其結局仍非國家之福。玄宗有子女五十九人,他又在長安西北角建立“十王宅”和“百孫院”。李林甫也有子女五十人。《舊唐書》說他“京邸第田園水硐盡上品”。《新唐書》也說他“車馬衣服侈靡”,又“養君欲”,使“主德衷”,更把他列入“奸臣列傳”,可算是盡道德上批判的能事。隻是除此以外卻始終沒有指出中國傳統社會裏的一個技術問題:此即是政治係統早熟,缺乏結構之縱深與應付事態的靈活,隻能從一個低水準的環境內使國家進展到小康。一至人文發達,經濟突破某種限度,則無所措手,隻好說“言利”之臣都是壞人。而且“聚斂”之所得也確是胡亂花費,珠玉亂撒固然是誇大,但是據說宮女多至四萬也是駭人聽聞。
可是玄宗後期三十年,戶口登記從七百多萬增至九百六十萬,已經給官僚機構相當的困難,各處文牘山積,很多事項除非高級長官親身受理,無法定奪。而賦稅既增加,則有韋堅的增加督運效率。韋堅是太子妃之兄,此人若生在近代的歐洲,必為商業經理能手。他在741年任水陸轉運使,於是修改水道,在長安城外鑿成一座人造湖,又集中船舶將江淮南海一帶物產分別陳列,駕船入則大笠芒屢,婦女則鮮服靚妝,又歌唱助興,儼如現代之商業展覽會。隻是這樣一來,他造成了一個半官半商又不官不商的組織,在現存政治體係之外,也將既有的會計製度弄得文不對題,所輸入的物資則一般為消費品。
這還不算,傳統作史者所指摘“剝下益上”言利之臣,尚有楊慎矜和王拱。楊慎矜是隋煬帝的玄孫,他於738年以侍禦史知太府出納。他認為各地方政府繳納的實物常有水漬傷破,不如“輕賚”,即是改折珍貴量少的物品交納。即是剝下益上,則其折算價格隻利於長安,而不利於交納的地方。而且物資既由常用實物改為珍貴物品,實際已將政府之收入在預算內改作宮闕消耗和賞賜大臣近戚之用。王拱於750年以禦史大夫兼京兆尹,領二十餘使。他也繼續楊慎矜的辦法,並且某項賦稅已經被蠲,他又獨斷的征取腳費,結果他在長安控製了大量的物資。唐製雖內宮妃嬪也有官階,她們的脂粉費也同於薪水,經過王拱的經理“歲進錢巨萬”,“供天子私帑”,就不再經過政府過目了。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的則是此時大批商業沒有展開也無法展開。水道交通既為政府壟斷,幣製也未上軌道,各處發生“錢荒”,私鑄濫鑄的銅幣又禁不勝禁,執行商業的法律則更談不上。以上各人能建奇功又大部由於這商業真空狀態之所致。所以他們都要在長安和各地方引用私人。宇文融即有十九個“勸農判官”巡行各地,韋堅的“綱典船夫”也牽扯到糾紛裏麵,王拱既兼各項“採訪使”“戶口色役使”“和市和糴使”和“黜陟使”,實際已並司法立法行政政權於一身,等於刻下西方所謂“經濟沙皇”(但是歐美的經濟沙皇隻管到一時一事)。所以他衙門內“文書叢委,吏爭入示署一字,累數日不得者”。他們既另製造體係,凡事靠己意決定,又在皇帝麵前邀功,則必與一般官僚衝突。
在玄宗後期任宰相達十九年之久的為李林甫,此人被稱為“口蜜腹劍”,隻是他作事按照條理又體順玄宗旨意,所以得到皇帝信用。唐朝的宰相不止一人,侍中、中書令和左右僕射都是宰相,原來有委員會的形態。但是李林甫以右相總權,有壟斷朝政的趨勢。於是在公私上下之間和諸人發生嫌隙。當玄宗流連荒亡之際,朝中產生了無數離奇的案件,涉及術士、私婢、外戚、邊將,更因韋堅牽涉到太子,有立太子而擯棄玄宗之意,引起太子與韋妃離婚以明心跡。因楊慎矜則提到有恢復隋朝的陰謀。結果則除宇文融早死之外,韋堅被謫而在流放的地方被殺。楊慎矜和他兄弟都賜死,王拱也因為他兄弟造反而賜死。以上各案都在幕後牽涉到李林甫。
隻是李林甫以私人恩怨與諸人衝突,卻不能重新創造一種官僚集團的體係。唐朝的財富,在民間經濟係統之外,去勉強的支持一種以皇室為主體的城市文化,雖有大量資源卻無合理徵集分配的體係,其結局仍非國家之福。玄宗有子女五十九人,他又在長安西北角建立“十王宅”和“百孫院”。李林甫也有子女五十人。《舊唐書》說他“京邸第田園水硐盡上品”。《新唐書》也說他“車馬衣服侈靡”,又“養君欲”,使“主德衷”,更把他列入“奸臣列傳”,可算是盡道德上批判的能事。隻是除此以外卻始終沒有指出中國傳統社會裏的一個技術問題:此即是政治係統早熟,缺乏結構之縱深與應付事態的靈活,隻能從一個低水準的環境內使國家進展到小康。一至人文發達,經濟突破某種限度,則無所措手,隻好說“言利”之臣都是壞人。而且“聚斂”之所得也確是胡亂花費,珠玉亂撒固然是誇大,但是據說宮女多至四萬也是駭人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