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承給子女們立下這樣一條規矩:結婚以後一律搬到自己的工作單位去住,不要再和他住在一起。兒女們都理解他的這番用心:父母這裏生活條件優越,各種待遏優厚,這是黨和國家為了照顧他們為革命所作的貢獻而給予的。自己結了婚、成了家,應該獨立生活,而不應該再沾父母的光。
1970年以來,劉伯承的6個子女先後結婚,他們都同本單位的職工住在一起,節假日才回家看望父母。
太行同工人的女兒肖玉蘭結婚後,住在工作單位分配給他的一間9平方米的房子裏,廚房、廁所公用。肖玉蘭生了孩子,她的媽媽從湖南老家來照顧她。房子實在住不下,領導上給他們調換了一個18平方米的套間,廚房、廁所依然公用。
一天,汪榮華和朱德的夫人康克清,一起去看望太行一家人。太行在延安上幼兒園時,由康克清照管,太行是喊著“康媽媽”長大的。肖玉蘭的媽媽對來看望的兩位大姐說:“您看這麽擠,沒地方坐,沒地方站。”汪榮華拉著親家的手說:“單論住房子,城裏甚至不如鄉下,現在群眾還有三代人同住一間房子的哩!”康克清也笑著說:“這比延安時候好多了。那時候我把太行從幼兒園領回來,還不是我和朱老總睡床,他就睡在拚起來的椅子上。”
肖玉蘭在北京西郊的一所軍隊醫院工作,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得用3個多小時,太行工作單位離家較遠,不能天天回來,生活上很不方便。她要求搬到醫院去住,但是醫院解決住房也有困難。肖玉蘭見自己提出要求不管用,想請婆婆出麵。汪榮華聽了態度很堅決:“這種事我不能管!”
劉伯承的二女兒彌群結婚時,隻在機關舉行了簡單的婚禮。事後,劉伯承提出用一個星期天,全家歡聚,慶賀彌群夫婦新婚。不巧,彌群所在單位利用那個星期天組織義務勞動。彌群有些為難地把這事告訴了父親,劉伯承風趣地說:“家規依從國法,個人服從組織嘛!”
劉伯承的三女兒解先入黨前,她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派人到家裏來徵詢劉伯承的意見。劉伯承非常認真地說:“如果你們要了解她在家裏的表現,我可以向你們介紹;但你們問我她能否入黨,那完全是黨組織的事,我不能發表任何意見。”
劉伯承的長孫降生時,他已雙目失明,年滿八旬。他非常高興地給孫子起了名字,並催著汪榮華趕快把名字告訴兒媳婦。家裏人每次把小孫孫抱到他麵前,他都慈祥地撫摸著孩子胖乎乎的臉蛋。但就是對全家的這個寶貝疙瘩,劉伯承夫婦也嚴格要求,使他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沒有什麽兩樣。孩子在媽媽醫院的幼兒園裏長大,在一所普通小學上學,隨後又考進西郊一所普通中學,口袋裏揣著月票,脖子上掛著鑰匙。
劉伯承對子女處處嚴格要求,為的是培養他們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德。他常常對子女們說:“勤能補拙,儉以養廉,廉潔的品行要靠平時儉樸的生活養成。隻有工作上廉潔奉公,政治上才能無私無畏。”
在家裏,劉伯承冬天經常穿著袖口磨破、領口洗得發白的舊衣服,穿一雙家製的黑色布棉鞋。他的一件毛衣,袖時都破了,還一直穿在身上。夫人汪榮華看到這件毛衣實在不能穿了,便給他買了一件新的。他接過新毛衣,看了看,又放在桌上,說:“我這件舊的,補補還可以穿嘛,何必花錢買新的。”仍然捨不得把舊毛衣脫下來。
劉伯承孩子的衣服,往往是老大穿了老二穿,縫縫補補給老三。老五劉蒙上中學了,穿的還是姐姐穿過的女式黃軍裝。有一天,阿蒙放學回到家裏,嘟著嘴對汪榮華說:“媽媽,以後我不穿姐姐的黃軍裝了,同學們都笑話我。”
汪榮華仔細端詳著兒子:挺高的個頭,穿一身女式黃軍裝,模樣確實很滑稽。她忍不住笑了起來,說:“是啊,你長大了!等這件衣服穿破了,媽媽再也不讓你穿姐姐們的衣服了。”
生活上劉伯承對子女嚴格要求,學習上更是毫不放鬆。他一再勉勵子女們刻苦讀書,掌握真本領,腳踏實地為人民服務,但不一定要當官。他嚴肅地告誡子女:“沒有那個大德大才就不要去當那個官,即使當上了,也不能很好地為人民服務。”
1962年,他看到教育部的一個通報後,寫信給長子太行說,這次教育部通報了一個高等學校的調查,“成績優良者10人:8個是高級知識分子的子女,一個是農民兒子,一個是右派之子。而幹部子女則一個也沒有——可能這是不全麵的調查,但是要警覺。幹部子女生活優裕,自由散漫,看不起人,認為學習沒有意思,自甘落後。這必須大力教育,扭轉某些落後的幹部子女的壞意識,才能繼承發揚革命傳統。”就在這封信中,劉伯承問太行:“謙虛謹慎習慣在修養否?”
劉伯承經常對子女們說:“我打了一輩子仗,身邊沒有什麽私人財產好繼承。你們也不能靠著我劉伯承這塊牌子生活。你們自己要自尊自立,自強不息。”他雙目失明以後,有一次讓幼子太遲扶著他在院子裏散步。突然間,他掙脫了太遲的手,自己摸索著向前走去,邊走邊對太遲說:“這叫什麽,這就叫自強不息。我80多歲還要自強不息,你們年輕人更要自強不息,自強不息啊!”然後,他又語重心長地告誡太遲:“我們是打掃舞台的,把三座大山推倒了,把舞台整理好了,唱戲要靠你們。你們要想唱好戲,就要好好學習,唱戲要靠真本事。”
1970年以來,劉伯承的6個子女先後結婚,他們都同本單位的職工住在一起,節假日才回家看望父母。
太行同工人的女兒肖玉蘭結婚後,住在工作單位分配給他的一間9平方米的房子裏,廚房、廁所公用。肖玉蘭生了孩子,她的媽媽從湖南老家來照顧她。房子實在住不下,領導上給他們調換了一個18平方米的套間,廚房、廁所依然公用。
一天,汪榮華和朱德的夫人康克清,一起去看望太行一家人。太行在延安上幼兒園時,由康克清照管,太行是喊著“康媽媽”長大的。肖玉蘭的媽媽對來看望的兩位大姐說:“您看這麽擠,沒地方坐,沒地方站。”汪榮華拉著親家的手說:“單論住房子,城裏甚至不如鄉下,現在群眾還有三代人同住一間房子的哩!”康克清也笑著說:“這比延安時候好多了。那時候我把太行從幼兒園領回來,還不是我和朱老總睡床,他就睡在拚起來的椅子上。”
肖玉蘭在北京西郊的一所軍隊醫院工作,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得用3個多小時,太行工作單位離家較遠,不能天天回來,生活上很不方便。她要求搬到醫院去住,但是醫院解決住房也有困難。肖玉蘭見自己提出要求不管用,想請婆婆出麵。汪榮華聽了態度很堅決:“這種事我不能管!”
劉伯承的二女兒彌群結婚時,隻在機關舉行了簡單的婚禮。事後,劉伯承提出用一個星期天,全家歡聚,慶賀彌群夫婦新婚。不巧,彌群所在單位利用那個星期天組織義務勞動。彌群有些為難地把這事告訴了父親,劉伯承風趣地說:“家規依從國法,個人服從組織嘛!”
劉伯承的三女兒解先入黨前,她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派人到家裏來徵詢劉伯承的意見。劉伯承非常認真地說:“如果你們要了解她在家裏的表現,我可以向你們介紹;但你們問我她能否入黨,那完全是黨組織的事,我不能發表任何意見。”
劉伯承的長孫降生時,他已雙目失明,年滿八旬。他非常高興地給孫子起了名字,並催著汪榮華趕快把名字告訴兒媳婦。家裏人每次把小孫孫抱到他麵前,他都慈祥地撫摸著孩子胖乎乎的臉蛋。但就是對全家的這個寶貝疙瘩,劉伯承夫婦也嚴格要求,使他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沒有什麽兩樣。孩子在媽媽醫院的幼兒園裏長大,在一所普通小學上學,隨後又考進西郊一所普通中學,口袋裏揣著月票,脖子上掛著鑰匙。
劉伯承對子女處處嚴格要求,為的是培養他們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德。他常常對子女們說:“勤能補拙,儉以養廉,廉潔的品行要靠平時儉樸的生活養成。隻有工作上廉潔奉公,政治上才能無私無畏。”
在家裏,劉伯承冬天經常穿著袖口磨破、領口洗得發白的舊衣服,穿一雙家製的黑色布棉鞋。他的一件毛衣,袖時都破了,還一直穿在身上。夫人汪榮華看到這件毛衣實在不能穿了,便給他買了一件新的。他接過新毛衣,看了看,又放在桌上,說:“我這件舊的,補補還可以穿嘛,何必花錢買新的。”仍然捨不得把舊毛衣脫下來。
劉伯承孩子的衣服,往往是老大穿了老二穿,縫縫補補給老三。老五劉蒙上中學了,穿的還是姐姐穿過的女式黃軍裝。有一天,阿蒙放學回到家裏,嘟著嘴對汪榮華說:“媽媽,以後我不穿姐姐的黃軍裝了,同學們都笑話我。”
汪榮華仔細端詳著兒子:挺高的個頭,穿一身女式黃軍裝,模樣確實很滑稽。她忍不住笑了起來,說:“是啊,你長大了!等這件衣服穿破了,媽媽再也不讓你穿姐姐們的衣服了。”
生活上劉伯承對子女嚴格要求,學習上更是毫不放鬆。他一再勉勵子女們刻苦讀書,掌握真本領,腳踏實地為人民服務,但不一定要當官。他嚴肅地告誡子女:“沒有那個大德大才就不要去當那個官,即使當上了,也不能很好地為人民服務。”
1962年,他看到教育部的一個通報後,寫信給長子太行說,這次教育部通報了一個高等學校的調查,“成績優良者10人:8個是高級知識分子的子女,一個是農民兒子,一個是右派之子。而幹部子女則一個也沒有——可能這是不全麵的調查,但是要警覺。幹部子女生活優裕,自由散漫,看不起人,認為學習沒有意思,自甘落後。這必須大力教育,扭轉某些落後的幹部子女的壞意識,才能繼承發揚革命傳統。”就在這封信中,劉伯承問太行:“謙虛謹慎習慣在修養否?”
劉伯承經常對子女們說:“我打了一輩子仗,身邊沒有什麽私人財產好繼承。你們也不能靠著我劉伯承這塊牌子生活。你們自己要自尊自立,自強不息。”他雙目失明以後,有一次讓幼子太遲扶著他在院子裏散步。突然間,他掙脫了太遲的手,自己摸索著向前走去,邊走邊對太遲說:“這叫什麽,這就叫自強不息。我80多歲還要自強不息,你們年輕人更要自強不息,自強不息啊!”然後,他又語重心長地告誡太遲:“我們是打掃舞台的,把三座大山推倒了,把舞台整理好了,唱戲要靠你們。你們要想唱好戲,就要好好學習,唱戲要靠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