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了陣亡士兵的屍體,雷雨田整頓起隊伍,把戰場打掃幹淨,把能用的東西拿走,把敵人的屍體堆積起來,揀了一些幹樹枝,點起火就把屍體焚燒掉。在這個常年悶熱潮濕的地方,屍體處理的慢些,會招來大量的蒼蠅,而且馬上會長出令人噁心的蛆。雷雨田打算來這裏駐營,不想周圍有很多令人討厭的蟲子,這樣處理敵人的屍體又幹淨又沒什麽汙染。
忙完這些閑雜事情,雷雨田回到北營,見到許睿,他深深的嘆了一口氣:“損失了三個兄弟,讓那老小子跑了,看來我們要在這裏再打一段時間。”
許睿想,這傢夥丟了大營,工廠也沒了,軍隊也死光,周圍的軍閥又那麽多,孟恩崇逃出去也是必死無疑,他說:“不用了,這次我們打的不錯,他帶幾個幹人出去,能有什麽作為,這裏的軍閥誰見了也會打他,反正雷雨田兄弟替他得罪了不少人。”
“恩,也對呀,雷大哥在他那當過差,帶他的兵招惹了別人,這樣他隻身逃亡,生還的幾乎微乎其微,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曹秉就是本地人,知道這裏人人有槍,開小買部的都有槍,來這地方生存,很難的,尤其是那些遍地是仇人的人。
“這個山穀叫什麽名字?”戰鬥結束了,許睿總算可以和別人聊點輕鬆的話題。
“這樣沒名的小山穀有很多,還有很多沒有名的山和小河,地圖上很少給他們標出名字的。”曹秉說完,點上一支古巴雪茄。
“就叫雷鳴山穀吧,這樣我會一輩子記的在這裏戰鬥的時刻。”許睿說完,看看山穀上空的那片雲。也許這是自己參加的最後一次戰鬥,終於可以過太平日子。
第三十三章 沒有盡頭的戰爭
戰鬥終於結束,曹秉並沒有被勝利沖昏頭腦,雖然這是拉起隊伍以來所打的最大的一仗,但他已經對勝利有點麻木,反正是逢戰必勝。殘酷的戰鬥已經把這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歷練的處世不驚,遇到特別值得高興的事情,他也不是樂的合不上嘴,遇到特別傷心的事情,他也不會難過的吃不下飯。
雷雨田曾經告訴他,這叫有城府,說白了也叫有事不掛臉上,說文了也叫喜怒不行與色。隻有這樣的人才能成就一番失業。如果一個人有點值得高興小事就歡天喜地的那可不能,那他成不了大事,一點也沉不住氣的人不適合做王侯將相。曹秉是個想當一代名將的人,生在金三角這片地方讓他有一個這樣的機會,這裏崛起了很多世界知名的毒梟將軍,除了無人不知的大毒梟困沙將軍,還有赫赫有名的鴉片將軍羅興漢,曹秉發誓要超過這兩位,另外他也要走一條像絕路一樣的人生道路。
屈指算來曹秉已經在這裏帶兵打仗有4年,徹底被殲滅的小軍閥有十幾支,徹底被剷除的小毒梟有二十多個,親身經歷的大戰有五十多次,每次都是他帶一百多人,進攻敵人三百人以上的隊伍,這次居然能殲滅敵人五百多人,可以說是創記錄了,把單兵的戰鬥力已經發揮到頂峰,雖然這次借了緬甸空軍的光,但是沒他們,自己也能打贏。他不知道以後該怎麽辦,是帶著隊伍繼續打下去還是解散隊伍解甲歸田?
不過他知道解散隊伍不是什麽好事,因為自己已經把這些兵變成了精密的殺人機器,另外自己每次弄到錢,都是大頭分給部下,這些兵都有不薄的家資。如果解散隊伍,這些人有的善於經營,可以移民到金三角以外的地方做生意,但這些人做生意賠了錢那就麻煩,他們重新拿起槍,那對太平盛世下的人是一個致命的威脅。
另外這些人如果還住在金三角,有的人可能效仿自己,拉起隊伍繼續和毒販子打仗,也有的人可能去給毒販子打工,憑他們的經驗不管當指揮官還是參謀官,或者是教官,都是比一般雜牌隊伍裏的軍官強百倍,這正是曹秉所擔心的。
山穀內,四百隊具敵兵的屍體被堆積起來,士兵們在屍體底下架上好多柴,然後一起點火,頓時火焰就蔓延開來,通紅的火苗直衝天空,燒屍體的味道並不好聞,經驗豐富的常勝軍士兵很快的就躲避開。
曹秉拉了把椅子坐在竹樓外邊,看著閃閃發光的星星,看著晴朗的天空,他手裏拿著一瓶子xo,正喝的興頭上,關於隊伍的事,他真的不想操心,不如請教一下雷雨田。
雷雨田坐在他旁邊,喝著一瓶路易十八,邊喝邊罵:“他媽了個巴子的,我替天行道誅殺不義之徒,每天吃的喝的還不如那些毒販子,這世界真他媽的不是人呆的地方,好人粗茶淡飯,惡人好酒好肉,什麽世道?”
許睿也從孟恩崇的酒櫃裏拿出瓶子洋酒,他不太愛喝酒,不過今天打了大勝仗,就破一下例,陪兄弟們喝,吳哲、關寧、劉銘基他們幾個早圍坐在一起喝起來,常勝軍的士兵還現打了一些山雞野兔,把它們架在篝火上燒烤。吃著烤肉喝酒,可是這些人最大的樂趣。
他陪幾個兄弟喝了幾口,就走到雷雨田旁邊。
“這次打的這麽順利,過些天就能回家。”許睿陪這兩個兄弟坐在一起,聊著他們的未來。
“著急什麽,這次我們打掉這支敵軍,我們的實力就在金三角排第三,沒人敢把我們怎麽樣,可以過幾個月太平的日子,留下來大家一起好好喝上幾天,這裏酒有很多呢。”曹秉習慣熱鬧,他真希望這群悍兵悍將多在自己身邊呆幾天,可以向他們請教不少東西,排兵布陣,攻殺戰守的策略,這些人都讀過書,認識的字也多,可以看的兵書也不自己多,另外人家都去過真正的戰場,而自己呢,隻是山中打遊擊戰內行,連外邊的軍隊什麽樣都不知道。
忙完這些閑雜事情,雷雨田回到北營,見到許睿,他深深的嘆了一口氣:“損失了三個兄弟,讓那老小子跑了,看來我們要在這裏再打一段時間。”
許睿想,這傢夥丟了大營,工廠也沒了,軍隊也死光,周圍的軍閥又那麽多,孟恩崇逃出去也是必死無疑,他說:“不用了,這次我們打的不錯,他帶幾個幹人出去,能有什麽作為,這裏的軍閥誰見了也會打他,反正雷雨田兄弟替他得罪了不少人。”
“恩,也對呀,雷大哥在他那當過差,帶他的兵招惹了別人,這樣他隻身逃亡,生還的幾乎微乎其微,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曹秉就是本地人,知道這裏人人有槍,開小買部的都有槍,來這地方生存,很難的,尤其是那些遍地是仇人的人。
“這個山穀叫什麽名字?”戰鬥結束了,許睿總算可以和別人聊點輕鬆的話題。
“這樣沒名的小山穀有很多,還有很多沒有名的山和小河,地圖上很少給他們標出名字的。”曹秉說完,點上一支古巴雪茄。
“就叫雷鳴山穀吧,這樣我會一輩子記的在這裏戰鬥的時刻。”許睿說完,看看山穀上空的那片雲。也許這是自己參加的最後一次戰鬥,終於可以過太平日子。
第三十三章 沒有盡頭的戰爭
戰鬥終於結束,曹秉並沒有被勝利沖昏頭腦,雖然這是拉起隊伍以來所打的最大的一仗,但他已經對勝利有點麻木,反正是逢戰必勝。殘酷的戰鬥已經把這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歷練的處世不驚,遇到特別值得高興的事情,他也不是樂的合不上嘴,遇到特別傷心的事情,他也不會難過的吃不下飯。
雷雨田曾經告訴他,這叫有城府,說白了也叫有事不掛臉上,說文了也叫喜怒不行與色。隻有這樣的人才能成就一番失業。如果一個人有點值得高興小事就歡天喜地的那可不能,那他成不了大事,一點也沉不住氣的人不適合做王侯將相。曹秉是個想當一代名將的人,生在金三角這片地方讓他有一個這樣的機會,這裏崛起了很多世界知名的毒梟將軍,除了無人不知的大毒梟困沙將軍,還有赫赫有名的鴉片將軍羅興漢,曹秉發誓要超過這兩位,另外他也要走一條像絕路一樣的人生道路。
屈指算來曹秉已經在這裏帶兵打仗有4年,徹底被殲滅的小軍閥有十幾支,徹底被剷除的小毒梟有二十多個,親身經歷的大戰有五十多次,每次都是他帶一百多人,進攻敵人三百人以上的隊伍,這次居然能殲滅敵人五百多人,可以說是創記錄了,把單兵的戰鬥力已經發揮到頂峰,雖然這次借了緬甸空軍的光,但是沒他們,自己也能打贏。他不知道以後該怎麽辦,是帶著隊伍繼續打下去還是解散隊伍解甲歸田?
不過他知道解散隊伍不是什麽好事,因為自己已經把這些兵變成了精密的殺人機器,另外自己每次弄到錢,都是大頭分給部下,這些兵都有不薄的家資。如果解散隊伍,這些人有的善於經營,可以移民到金三角以外的地方做生意,但這些人做生意賠了錢那就麻煩,他們重新拿起槍,那對太平盛世下的人是一個致命的威脅。
另外這些人如果還住在金三角,有的人可能效仿自己,拉起隊伍繼續和毒販子打仗,也有的人可能去給毒販子打工,憑他們的經驗不管當指揮官還是參謀官,或者是教官,都是比一般雜牌隊伍裏的軍官強百倍,這正是曹秉所擔心的。
山穀內,四百隊具敵兵的屍體被堆積起來,士兵們在屍體底下架上好多柴,然後一起點火,頓時火焰就蔓延開來,通紅的火苗直衝天空,燒屍體的味道並不好聞,經驗豐富的常勝軍士兵很快的就躲避開。
曹秉拉了把椅子坐在竹樓外邊,看著閃閃發光的星星,看著晴朗的天空,他手裏拿著一瓶子xo,正喝的興頭上,關於隊伍的事,他真的不想操心,不如請教一下雷雨田。
雷雨田坐在他旁邊,喝著一瓶路易十八,邊喝邊罵:“他媽了個巴子的,我替天行道誅殺不義之徒,每天吃的喝的還不如那些毒販子,這世界真他媽的不是人呆的地方,好人粗茶淡飯,惡人好酒好肉,什麽世道?”
許睿也從孟恩崇的酒櫃裏拿出瓶子洋酒,他不太愛喝酒,不過今天打了大勝仗,就破一下例,陪兄弟們喝,吳哲、關寧、劉銘基他們幾個早圍坐在一起喝起來,常勝軍的士兵還現打了一些山雞野兔,把它們架在篝火上燒烤。吃著烤肉喝酒,可是這些人最大的樂趣。
他陪幾個兄弟喝了幾口,就走到雷雨田旁邊。
“這次打的這麽順利,過些天就能回家。”許睿陪這兩個兄弟坐在一起,聊著他們的未來。
“著急什麽,這次我們打掉這支敵軍,我們的實力就在金三角排第三,沒人敢把我們怎麽樣,可以過幾個月太平的日子,留下來大家一起好好喝上幾天,這裏酒有很多呢。”曹秉習慣熱鬧,他真希望這群悍兵悍將多在自己身邊呆幾天,可以向他們請教不少東西,排兵布陣,攻殺戰守的策略,這些人都讀過書,認識的字也多,可以看的兵書也不自己多,另外人家都去過真正的戰場,而自己呢,隻是山中打遊擊戰內行,連外邊的軍隊什麽樣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