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幫人物,看上去還是挺猛的
華野1縱和4縱的“非戰鬥性減員”究竟包括了多少逃兵,馬甲我沒有確切的數據。但根據蔡智誠的回憶,僅由直屬隊(特務隊和偵察隊)收容的原74軍官兵就超過了四百人,這些脫逃人員大都被送往徐州、編入了重新組建的整74師——但也有例外,比如蔡智誠的貴州老鄉就被留下來當了傘兵。
剛開始,參一官(主管人事的參謀)還有點不大同意,因為按照規矩,傘兵缺員隻能從補充團裏調撥,各戰鬥隊是不許自行招人的,而且,這個羅華也不會跳傘,不符合傘兵的標準。可蔡智誠卻表示:“不會跳傘可以學,容易得很。打仗的本事是閻王爺教會的,一時半會地學不成”,遊樂智隊長也說:“如果你們參謀處能給我幾個42年的兵,我就不找你的麻煩”。
那個參一官猶豫了好半天,最後總算答應了。於是乎,羅華就成了特務隊三分隊的軍士長。
可是,這位新來的部隊上士剛上任就提出一個要求:遇到華野1縱1師的時候,他隻參戰、不打槍。理由是“人家饒了我一命,我也要放人家一馬”——還真有點關雲長的味道。
不打槍就不打槍,蔡智誠挺爽快地答應了。
這時候,國軍五個整編師已經匯聚魯南、對葉陶兵團展開了圍攻。
徐州總部給華野1縱起的代號是“西瓜”、把4縱叫做“麵包”,反正都是嘴邊的美食——所以,吃幾塊“西瓜”,簡單得很,不勞羅上士動手也沒有多大問題。
孟良崮戰役期間,華野1縱1師的損失很大(據《葉飛回憶錄》敘述,在天馬山阻擊戰最危急的時刻,1師師長廖政國的身邊隻剩下了幾個警衛員),所以,戰鬥結束後,1師補充的俘虜兵最多。
可是,5月份吸納的俘虜多、7月份逃跑的也就越多。以羅華所在的1團1營3連4班為例,全班8個人、有6個來自74師,簡直快變成國軍部隊了,結果,一不留神就跑得隻剩下班長和副班長。而那個倒黴的光杆班長是誰呢?是“華東一級戰鬥英雄”、“三級人民英雄”、“全國戰鬥英雄”、誌願軍“特級英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英雄”,中國人民的優秀兒子、偉大的國際主義戰士、誌願軍的模範指揮員——楊根思。
說起來,連這麽優秀的班長都擋不住羅華開小差,這傢夥也確實夠資格當傘兵的軍士長了。
“解放戰士”之所以逃跑,首要的原因當然是他們接觸革命軍隊的時間短,受到的思想教育不夠、政治覺悟不高;其次也是由於“七月分兵”以後戰事頻繁、戰場條件惡劣,在撤退的環境下,部隊的管理出現了混亂;而另外還有一個緣故,則在於國共雙方“土地改革”的差異。
了解現代史的朋友大都知道國民黨歷史上曾經有一個“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也都知道那是50年代國民黨政權在台灣期間搞的把戲。但實際上,早在1947年,國民政府就已經出台了《授田法草案》和《“剿匪”區內屯田條例》,聲稱要把“匪區內的荒地”分給國軍士兵——從概念上講,這些“荒地”是指解放區裏的“無主田地”,總麵積有多少?不知道,反正它們都在共產黨手裏——長官們鼓吹“打完仗後享清福,一手領錢(遣散費)一手分田”,哄得當兵的興高采烈,滿心希望著衝進解放區去當地主。
衝來衝去、衝到孟良崮,雙手一舉,地主沒當成、先當了“解放戰士”,羅華他們也總算瞧見了解放區的土地。可看見歸看見,卻沒有他們的份——共產黨的土改政策隻分田給貧苦百姓、不分給當兵的——羅華問領導:“什麽時候分地給我們?”,指導員笑盈盈地回答:“等解放你們家鄉的時候就有了”。幾個貴州人掐指一算,這裏距離西南老家還隔著十萬八千裏,輪到自己分田不知還要等到猴年馬月去,不如就近開溜、回國軍那邊混一混來得更快當一些……於是就開路逃跑了。
雖然隻當了兩個月的共軍,可羅華掌握的情況卻不少,分析起政策來也是頭頭是道:“共產黨的土改對我不合適。他們那邊分了地,隻許種、不許賣,實在不方便”——這傢夥原本是內河上的船工、根本就不會種地,他“授田”的目的無非是想弄點本錢做買賣,要是讓他拿鋤頭當農民,他才不幹呢。
47年7月24日,快速縱隊收復嶧縣,羅華也在這裏穿上了傘兵的製服。
收復嶧縣其實很容易,因為縣城裏僅僅駐紮了解放軍的糧秣站和宣傳隊,國軍一到就全跑光了,隻在街道的牆壁上留下了許多標語口號。
那些日子,葉陶兵團主力基本上不大敢接近城鎮或者主要交通線,總是在嶧縣(棗莊)以北、滕縣以東、費縣以西的“滕費邊”地區遊弋。說起來,這“滕費邊”原本是抗日老根據地,共產黨政權的時間很長(抗戰時期曾經叫“雙山縣”,後來為了紀念八師師長王麓水,又改名為“麓水縣”),所以,解放軍在這一帶運動也應該屬於“內線作戰”才對。可是,6月份,根據地的幹部骨幹和積極分子幾乎全部參加“六、九大突圍”、跑到濱海區去了,弄得地方組織分崩離析,當地老百姓也有些惱恨八路軍丟下他們不管,結果,第1、4縱隊在老區活動,既得不到休息也得不到補充,“內線”條件就變成了“外線”,根本站不住腳。
華野1縱和4縱的“非戰鬥性減員”究竟包括了多少逃兵,馬甲我沒有確切的數據。但根據蔡智誠的回憶,僅由直屬隊(特務隊和偵察隊)收容的原74軍官兵就超過了四百人,這些脫逃人員大都被送往徐州、編入了重新組建的整74師——但也有例外,比如蔡智誠的貴州老鄉就被留下來當了傘兵。
剛開始,參一官(主管人事的參謀)還有點不大同意,因為按照規矩,傘兵缺員隻能從補充團裏調撥,各戰鬥隊是不許自行招人的,而且,這個羅華也不會跳傘,不符合傘兵的標準。可蔡智誠卻表示:“不會跳傘可以學,容易得很。打仗的本事是閻王爺教會的,一時半會地學不成”,遊樂智隊長也說:“如果你們參謀處能給我幾個42年的兵,我就不找你的麻煩”。
那個參一官猶豫了好半天,最後總算答應了。於是乎,羅華就成了特務隊三分隊的軍士長。
可是,這位新來的部隊上士剛上任就提出一個要求:遇到華野1縱1師的時候,他隻參戰、不打槍。理由是“人家饒了我一命,我也要放人家一馬”——還真有點關雲長的味道。
不打槍就不打槍,蔡智誠挺爽快地答應了。
這時候,國軍五個整編師已經匯聚魯南、對葉陶兵團展開了圍攻。
徐州總部給華野1縱起的代號是“西瓜”、把4縱叫做“麵包”,反正都是嘴邊的美食——所以,吃幾塊“西瓜”,簡單得很,不勞羅上士動手也沒有多大問題。
孟良崮戰役期間,華野1縱1師的損失很大(據《葉飛回憶錄》敘述,在天馬山阻擊戰最危急的時刻,1師師長廖政國的身邊隻剩下了幾個警衛員),所以,戰鬥結束後,1師補充的俘虜兵最多。
可是,5月份吸納的俘虜多、7月份逃跑的也就越多。以羅華所在的1團1營3連4班為例,全班8個人、有6個來自74師,簡直快變成國軍部隊了,結果,一不留神就跑得隻剩下班長和副班長。而那個倒黴的光杆班長是誰呢?是“華東一級戰鬥英雄”、“三級人民英雄”、“全國戰鬥英雄”、誌願軍“特級英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英雄”,中國人民的優秀兒子、偉大的國際主義戰士、誌願軍的模範指揮員——楊根思。
說起來,連這麽優秀的班長都擋不住羅華開小差,這傢夥也確實夠資格當傘兵的軍士長了。
“解放戰士”之所以逃跑,首要的原因當然是他們接觸革命軍隊的時間短,受到的思想教育不夠、政治覺悟不高;其次也是由於“七月分兵”以後戰事頻繁、戰場條件惡劣,在撤退的環境下,部隊的管理出現了混亂;而另外還有一個緣故,則在於國共雙方“土地改革”的差異。
了解現代史的朋友大都知道國民黨歷史上曾經有一個“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也都知道那是50年代國民黨政權在台灣期間搞的把戲。但實際上,早在1947年,國民政府就已經出台了《授田法草案》和《“剿匪”區內屯田條例》,聲稱要把“匪區內的荒地”分給國軍士兵——從概念上講,這些“荒地”是指解放區裏的“無主田地”,總麵積有多少?不知道,反正它們都在共產黨手裏——長官們鼓吹“打完仗後享清福,一手領錢(遣散費)一手分田”,哄得當兵的興高采烈,滿心希望著衝進解放區去當地主。
衝來衝去、衝到孟良崮,雙手一舉,地主沒當成、先當了“解放戰士”,羅華他們也總算瞧見了解放區的土地。可看見歸看見,卻沒有他們的份——共產黨的土改政策隻分田給貧苦百姓、不分給當兵的——羅華問領導:“什麽時候分地給我們?”,指導員笑盈盈地回答:“等解放你們家鄉的時候就有了”。幾個貴州人掐指一算,這裏距離西南老家還隔著十萬八千裏,輪到自己分田不知還要等到猴年馬月去,不如就近開溜、回國軍那邊混一混來得更快當一些……於是就開路逃跑了。
雖然隻當了兩個月的共軍,可羅華掌握的情況卻不少,分析起政策來也是頭頭是道:“共產黨的土改對我不合適。他們那邊分了地,隻許種、不許賣,實在不方便”——這傢夥原本是內河上的船工、根本就不會種地,他“授田”的目的無非是想弄點本錢做買賣,要是讓他拿鋤頭當農民,他才不幹呢。
47年7月24日,快速縱隊收復嶧縣,羅華也在這裏穿上了傘兵的製服。
收復嶧縣其實很容易,因為縣城裏僅僅駐紮了解放軍的糧秣站和宣傳隊,國軍一到就全跑光了,隻在街道的牆壁上留下了許多標語口號。
那些日子,葉陶兵團主力基本上不大敢接近城鎮或者主要交通線,總是在嶧縣(棗莊)以北、滕縣以東、費縣以西的“滕費邊”地區遊弋。說起來,這“滕費邊”原本是抗日老根據地,共產黨政權的時間很長(抗戰時期曾經叫“雙山縣”,後來為了紀念八師師長王麓水,又改名為“麓水縣”),所以,解放軍在這一帶運動也應該屬於“內線作戰”才對。可是,6月份,根據地的幹部骨幹和積極分子幾乎全部參加“六、九大突圍”、跑到濱海區去了,弄得地方組織分崩離析,當地老百姓也有些惱恨八路軍丟下他們不管,結果,第1、4縱隊在老區活動,既得不到休息也得不到補充,“內線”條件就變成了“外線”,根本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