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嗔絲毫沒有發覺生活中缺少了什麽,似乎原本生活就該這樣,其實也是如此,離開了誰,太陽都會照常升起。瑰瑪也漸漸開始接納這個比自己年輕了十歲的女孩兒了,盡管她從未透露過自己的年齡,不過瑰瑪見過她的身份證,和她一作比較,原本自信滿滿的瑰瑪也不覺汗顏,感慨著歲月的無情,它會帶走許多東西,青春,夢想,生命,除非有例外,明星們似乎是例外,瑰瑪也希望成為這個例外,原本她做到了,不過是在和阿嗔作比較之前。她也開始對以前不屑一顧的廚房產生了興趣,原本隻是一些擺設的廚具她也想擺弄一番,不說是有模有樣吧,至少目前為止還沒有傷害到自己,這對於一個獨身的不會做飯的中年女人來說已經殊為不易了。
阿嗔很樂意和他們說起自己的從前,一直到在騎耷朵朵成為導遊為止,她都能滔滔不絕地說出來,那裏的一草一木,每一幅畫都記憶猶新,唯獨她的好朋友,父母卻記不起來了,似乎越是應該記住的東西反倒忘記了,每每說道這些,她就會像自動點唱機的切歌功能一樣直接跳過去,倒也自然。
“我說了這麽多,該輪到你了。”阿嗔把接力棒拋給了一不。
不知道為什麽停電,按說應該事先通知一聲,瑰瑪的家裏蠟燭成了唯一的照明工具,在幾支小小的蠟燭發出的微弱的燭光下,瑰瑪,阿嗔和一不圍坐在一起,整間屋子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中世紀,窗外也是一樣,一片漆黑,到頗有幾分神秘的意味,有點像非洲的原始森林。他們談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講述著自己的故事,一個個平凡的故事,在這樣的環境中度過不眠之夜倒是有些獨特的感覺,彼此看不清對方,透過燭光隻有朦朧的印象,無論是什麽樣的膚色都籠罩在昏黃的光暈裏,把整張臉想像成扭曲變形的樣子,有點恐怖,但更像印象派大作,寫意遠遠多過寫實。
“我隻會講一個故事,不知道你們願意聽嗎?”
“隻要不是鬼故事。”阿嗔有點擔心,瑰瑪則表示什麽故事都可以。
一不停頓了一下,像一個即將走上三尺講台的初出茅廬的年輕教師一樣,先在腦海裏潤色了一番。
“我有一個外號,叫猴子。通常被冠以這樣的名號的人不外呼兩個原因,要麽是長相被認為接近這種靈長類動物,要麽就是有一些異於常人而更接近於這種動物的本領。顯然,我長的和那種動物沾不上邊。不過我會爬樹,像隻猴子一樣爬樹。他們說我是基因突變的結果,由一隻猴子一下子變成了人,也可能是猴子精,就像孫悟空,修煉成了人形。也有人說我是猩猩養大的,因為早年被人從原始森林裏帶了出來,救得及時,就學會了人類的生活方式。
其實都不對,是天生的,我天生就會爬樹,就像天生就會睡覺一樣。也因為有這一技之長,我被分布於全世界的訓練師選中,經過被稱作老師的人員訓練後,考核合格正式被吸納進了家園。就是在老師的指導下,我掌握了許多東西,不亞於那些從正規的諜報組織或是特種部隊裏挑選出來的精英,而這個老師就是裹子。其實他也比我大不了幾歲,然而卻是我一生都值得尊重的人。除了他教授的本領以外,還有一點就是他挽救了我。人最危險的時候不是你身處於怎樣險惡的環境,而是有人要傷害你你還很樂意地為他提供一切殺死你自己的便利條件,包括無條件的信賴,這也許就是我心智最不成熟的地方吧。”阿嗔的目光有些特別,像是在節日大促銷時焦急守候在超市門口蓄勢待發的顧客們在排了整整一夜的隊伍後突然得知活動取消了的神情,是無奈,更多的是一種憤怒,這份憤怒的表情商家可以不予理睬,不過一不卻不能熟視無睹,“你怎麽了?”
“怎麽會有人想要傷害你呢,誰又能傷害的了你呢?”她的話有些稚氣未脫。
“我說的是從前的事情了。我想你見過裹子胸前的紋身吧,”一不在身前比劃了一下,瑰瑪和阿嗔都搖頭表示否定。“就像這個。”一不也隻好自己做個演示,他解開上衣的扣子,露出了裏麵的肌肉,其實沒什麽內容,不過胸口上的紅玫瑰卻很刺眼,含苞欲放的玫瑰花,鮮血一般的顏色,嬌艷欲滴。“我們身上有著相同的紋身,因為是一起紋上去的。為了共同完成一個任務。”瑰瑪和阿嗔都吃驚地看著他的胸口,除了鮮紅的玫瑰花,在大約是心髒的部位有一處明顯的傷疤。”
“是槍傷。”瑰瑪顯然比阿嗔的見識要多一些。
“這也就是我要說的。是裹子,我的老師救了我。我被派遣到一個幫派去作臥底,你們也許永遠也想像不出那裏麵有多麽危險,不僅僅是統領著一幫小混混的充其量就是個專業混混的微不足道的幫派,而是一個威脅到人類安全的組織。他們擁有一個天才的首領,一個可以攻擊人類一切電腦網路的天才,他之所以創建這樣一個幫派,源於一個完美的暢銷網路遊戲,《別了,西塔爾柯的血色玫瑰》。遊戲的背景設置在遙遠的未來的某一天…”看著牆壁上的鍾擺,時間仿佛被撥快了,它迅速地旋轉著,提前進入到故事裏的未來世界。
“故事發生的年代裏,由於寒季的提前到來,人類社會進入到一片白色的世界,白色意味著死亡和絕望。傳說有一塊神秘的地方,那裏依舊四季如春,遍地盛開著美麗的花朵,到處是五顏六色的蝴蝶,那裏是神所庇佑的最後一塊樂園,叫西塔爾柯。寒冷的冰原上,有一個部落,以黑玫瑰為圖騰,世世代代找尋著西塔爾柯。…”
阿嗔很樂意和他們說起自己的從前,一直到在騎耷朵朵成為導遊為止,她都能滔滔不絕地說出來,那裏的一草一木,每一幅畫都記憶猶新,唯獨她的好朋友,父母卻記不起來了,似乎越是應該記住的東西反倒忘記了,每每說道這些,她就會像自動點唱機的切歌功能一樣直接跳過去,倒也自然。
“我說了這麽多,該輪到你了。”阿嗔把接力棒拋給了一不。
不知道為什麽停電,按說應該事先通知一聲,瑰瑪的家裏蠟燭成了唯一的照明工具,在幾支小小的蠟燭發出的微弱的燭光下,瑰瑪,阿嗔和一不圍坐在一起,整間屋子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中世紀,窗外也是一樣,一片漆黑,到頗有幾分神秘的意味,有點像非洲的原始森林。他們談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講述著自己的故事,一個個平凡的故事,在這樣的環境中度過不眠之夜倒是有些獨特的感覺,彼此看不清對方,透過燭光隻有朦朧的印象,無論是什麽樣的膚色都籠罩在昏黃的光暈裏,把整張臉想像成扭曲變形的樣子,有點恐怖,但更像印象派大作,寫意遠遠多過寫實。
“我隻會講一個故事,不知道你們願意聽嗎?”
“隻要不是鬼故事。”阿嗔有點擔心,瑰瑪則表示什麽故事都可以。
一不停頓了一下,像一個即將走上三尺講台的初出茅廬的年輕教師一樣,先在腦海裏潤色了一番。
“我有一個外號,叫猴子。通常被冠以這樣的名號的人不外呼兩個原因,要麽是長相被認為接近這種靈長類動物,要麽就是有一些異於常人而更接近於這種動物的本領。顯然,我長的和那種動物沾不上邊。不過我會爬樹,像隻猴子一樣爬樹。他們說我是基因突變的結果,由一隻猴子一下子變成了人,也可能是猴子精,就像孫悟空,修煉成了人形。也有人說我是猩猩養大的,因為早年被人從原始森林裏帶了出來,救得及時,就學會了人類的生活方式。
其實都不對,是天生的,我天生就會爬樹,就像天生就會睡覺一樣。也因為有這一技之長,我被分布於全世界的訓練師選中,經過被稱作老師的人員訓練後,考核合格正式被吸納進了家園。就是在老師的指導下,我掌握了許多東西,不亞於那些從正規的諜報組織或是特種部隊裏挑選出來的精英,而這個老師就是裹子。其實他也比我大不了幾歲,然而卻是我一生都值得尊重的人。除了他教授的本領以外,還有一點就是他挽救了我。人最危險的時候不是你身處於怎樣險惡的環境,而是有人要傷害你你還很樂意地為他提供一切殺死你自己的便利條件,包括無條件的信賴,這也許就是我心智最不成熟的地方吧。”阿嗔的目光有些特別,像是在節日大促銷時焦急守候在超市門口蓄勢待發的顧客們在排了整整一夜的隊伍後突然得知活動取消了的神情,是無奈,更多的是一種憤怒,這份憤怒的表情商家可以不予理睬,不過一不卻不能熟視無睹,“你怎麽了?”
“怎麽會有人想要傷害你呢,誰又能傷害的了你呢?”她的話有些稚氣未脫。
“我說的是從前的事情了。我想你見過裹子胸前的紋身吧,”一不在身前比劃了一下,瑰瑪和阿嗔都搖頭表示否定。“就像這個。”一不也隻好自己做個演示,他解開上衣的扣子,露出了裏麵的肌肉,其實沒什麽內容,不過胸口上的紅玫瑰卻很刺眼,含苞欲放的玫瑰花,鮮血一般的顏色,嬌艷欲滴。“我們身上有著相同的紋身,因為是一起紋上去的。為了共同完成一個任務。”瑰瑪和阿嗔都吃驚地看著他的胸口,除了鮮紅的玫瑰花,在大約是心髒的部位有一處明顯的傷疤。”
“是槍傷。”瑰瑪顯然比阿嗔的見識要多一些。
“這也就是我要說的。是裹子,我的老師救了我。我被派遣到一個幫派去作臥底,你們也許永遠也想像不出那裏麵有多麽危險,不僅僅是統領著一幫小混混的充其量就是個專業混混的微不足道的幫派,而是一個威脅到人類安全的組織。他們擁有一個天才的首領,一個可以攻擊人類一切電腦網路的天才,他之所以創建這樣一個幫派,源於一個完美的暢銷網路遊戲,《別了,西塔爾柯的血色玫瑰》。遊戲的背景設置在遙遠的未來的某一天…”看著牆壁上的鍾擺,時間仿佛被撥快了,它迅速地旋轉著,提前進入到故事裏的未來世界。
“故事發生的年代裏,由於寒季的提前到來,人類社會進入到一片白色的世界,白色意味著死亡和絕望。傳說有一塊神秘的地方,那裏依舊四季如春,遍地盛開著美麗的花朵,到處是五顏六色的蝴蝶,那裏是神所庇佑的最後一塊樂園,叫西塔爾柯。寒冷的冰原上,有一個部落,以黑玫瑰為圖騰,世世代代找尋著西塔爾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