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奶茶店點礦泉水,擺明了是來砸場子的。


    毛不思眼白眼瞅著就要翻上天,忍了半天才忍下來,“我要招牌奶茶。”


    “好。”張博堯挑眉,“前邊珍珠不夠了,我去後廚那些來。”


    門簾落下,小小的奶茶店又隻剩下馬明義和毛不思兩人,前台似乎接到了新的網絡訂單,滴滴的響個不停。


    “喂。”這個‘喂’叫的自然是馬明義,毛不思饒有興趣的探頭往操作台望去,“你說我要不要也做個網絡接單捉鬼,緊跟下大時代的發展。”


    “你要真這樣,是你賺別人錢,還是別人坑你錢都指不定了。”馬明義單手撐著額頭,胡亂的翻看著公司的這一季度的財政報表。


    毛不思沒吱聲。


    難道是自己說的太過?馬明義好奇,他收了手機,伸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腦袋,“怎麽,受打擊了?”


    “馬明義。”


    “嗯?”手指念著毛不思垂在耳邊的碎頭發,小聲的應到。


    “這瓶裏,是珍珠吧。”毛不思指著盛滿黑色球球的玻璃瓶,沒做過奶茶還能沒喝過奶茶嗎,珍珠她還是認得的。


    為什麽要撒謊,操作台後的珍珠,明明還很充足啊。


    空調呼呼的吹著,桌上的降魔杖突然幽光一閃,轉瞬而逝。


    眼花,還是,有東西?


    毛不思收起臉上的玩笑,開始認真地打量起這間小小的奶茶店,桌上擺著小巧可愛的多肉,掛起的壁櫥上坐落著幾隻可愛的毛絨玩具,連門簾都是暗色的碎花,這家店,怎麽看,怎麽不像是出自一個男人的審美。


    ☆、不落太陽


    “怎麽表情這麽嚴肅?”張博堯剛撩起門簾,就瞧見毛不思眉頭深鎖的半趴在小吧台上,笑道,“馬明義又招惹你了?”


    脫掉製服後的張博堯比之前溫和了許多,連說話的語氣都不在那麽冷冰冰,他挖了一大勺珍珠送到馬克杯裏,紅茶被煮出濃濃的香氣,冒著嫋嫋白煙。


    “他敢。”毛不思迎著張博堯的話頭落下一句狠話,繼而又垂下頭,佯裝道,“之前出來的急,能不能借用一下你店裏的洗手間?”


    降魔杖的感應,也不過瞬間而已,快的令人眼花。


    真要說奇怪,毛不思也沒感覺到,可若是說不怪,心裏又總有某個地方覺得不舒坦。


    捉鬼師的職業精神驅使她想去後廚房,一探究竟。


    “當然,為人民服務。”張博堯撩起門簾,指著正前方,“直走,左拐。”


    他行為坦蕩蕩,反倒顯得毛不思的想法有些猥瑣了。


    內心略微掙紮,最後還是正義感戰勝了心底隱隱升起的不好意思。過道有些昏暗,毛不思沿著兩米寬的走廊一路小跑,過道盡頭的房門被推開時,刺目的陽光差點閃瞎她的眼。


    映入眼簾的是一方小小的院子,西北角種了葡萄樹,藤蔓纏繞舒展,幾乎覆滿了上方的整個木架子,濃密的葡萄葉偶爾透過幾縷陽光,照在一旁的花架上,花盆交錯排列,開出粉粉嫩嫩的骨朵,讓人有種盛夏變初春的錯覺。


    降魔杖在手中打著圈圈,毛不思沿著小院,來來回回瞧了好幾遭,廚房廁所,就差闖進臥室去一探究竟了。降魔杖輕敲著幾間緊閉的房門,並無異樣,愣是找不出丁點奇怪的地方。


    非要說的話,那就是這個地方怎麽看怎麽像女孩子居住的地方,葡萄藤,小花架,吊椅,以及過於袖珍的原木茶幾。


    一無所獲,兩手空空。


    說的大概就是現在的毛不思。


    等她再度回到小吧台坐下的時候,已經過了十多分鍾,奶茶早就被空調吹涼,正是好入口的時候。


    馬克杯底部沉積著小半杯的珍珠,毛不思用吸管不停地戳著,最後還是忍不住對張博堯說出自己的疑惑,“你家看上去真……嗯……少女。”


    “不覺得這種反差很萌嗎?”張博堯挑眉,笑聲清亮,震得掛在頭頂上的照片不停地搖晃。


    “永夜。”毛不思默念著照片背後的鋼筆字,畫麵映出的卻是雨後空蕩的街道,兩者看上去全無聯係。她又翻了翻,發現都是無人的風景,有的在麥田,有的在山頂,有夕陽西下的海灘,也有朝陽初上的公園,“你拍的?”


    “拿不出手的小興趣。”張博堯端著紅茶,胳膊肘撐在吧台上,頗為享受這種安謐的午後時光,“你知道嗎,在摩爾曼斯克有著不會升起的太陽。”


    毛不思恍然,她指著照片上的‘永夜’,“原來你想去看極夜。”


    難怪寫在抬頭就看見的地方,她當年參加高考的時候也一樣,把最渴望得到的分數貼在房門上,一天看個幾十遍,哪怕最後隻考了期望值的三分之二不到。


    這個下午過的很悠閑,奶茶店裏放著舒緩的輕音樂,偶爾蹦出幾分網絡訂單,直到馬明麗打電話來邀毛不思一起去她家吃飯,才終止了毛不思繼續在這裏耗下去的念頭。


    喝了整整三大杯奶茶,毛不思摸著圓鼓鼓的肚子跟馬明義去取車,身後是風吹過奶茶店門口的風鈴聲,難怪張博堯喜歡,奶茶空調無雜事,這種懶洋洋的生活,誰不喜歡?


    安靜的奶茶店,因為深居在長巷中,依舊沒有顧客進入,張博堯收了桌上的杯子洗淨,等所有的事情都忙完,才轉頭煮了一杯熱可可放在吧台的角落。


    “人走了?”門簾後的過道裏傳來女人的聲音,帶著濃濃的歡喜,沒等張博堯回答,就瞬間出現在吧台前,她盯著麵前的熱可可看了半響,才不滿意的抱怨,“為什麽可可裏不加牛奶。”


    “你又喝不到,看著差不多得了。”張博堯側著身子坐在旁邊,試圖跟女人溝通,“初一,你就不打算換個飲料試試?”


    他真的不想再喝熱可可了,倒掉又太可惜。


    “我不吃不喝不花錢,就每天一杯可可你都不打算給了麽?”初一不高興了,掰著手指頭跟張博堯算老賬,“要不是我美救英雄,你早從醫院樓上摔下去進病房了。還有蘇尾島那事,不也是我深入敵營,從聽隔壁王大媽的相好的前妻的兒子那裏聽到了風聲。”


    話裏話外,都把自己說的像個女英雄。


    那是今年二月份的時候,天還有些冷,張博堯因工作在醫院來回跑,連續幾天幾夜沒合眼,下負二層的時候幾乎都是閉著眼。他又想到了自己初次見到初一,就在樓梯的拐角處,餘光微抬,差點嚇得叫出聲,連困意也不翼而飛。


    通向太平間的樓梯口,坐著個臉色慘白的女人,任誰看了也得腿軟,出於憐香惜玉,張博堯隻硬著頭皮拖著沉重的步伐上前勸她離開這地方。


    “你看得見我?”這是初一跟他說的第一句話。


    不誇張的說,張博堯當時差點因為這句話心髒驟停。


    就因著這偶然的一句話,初一就跟黃鼠狼認雞似的認準他了,頻繁的出現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開始還隻是每晚蹲在他門口敲門,再然後來膽子越來越肥,不是三更半夜站在窗口跟他聊天,就是藏在櫥櫃裏突然蹦出來。


    也虧得張博堯心理素質好,才沒她被嚇死過去。


    直到某天,霸占著張博堯的客廳的初一,在聞夠了熱可可的香味後,鄭重其事的對著張博堯開口,“我看你一個人也怪孤單,剛巧我也沒什麽朋友,不如我委屈下自己,搬進來跟你做室友吧。”


    是的,初一沒什麽鬼朋友,連她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為了緩解孤獨的鬼生,她幾乎住遍了港城大大小小的墓園,連各大醫院的太平間也沒放過,總之哪裏有死人,哪裏就有初一。


    初一交友的過程艱辛,結果更是聞著傷心見者流淚,幾乎沒有鬼魂願意跟她一起玩耍,偶爾遇見願意回應她的,也常常沒幾天就堅決地跟她“友盡”。


    活人看不到她,死人不搭理她。對於初一這種話癆而言,這是何其悲慘的鬼生。


    初一常常想,為什麽陰間就沒有心理醫院,死人也是會憂鬱需要心理指導的啊!比如她,一個被眾鬼排擠的鬼魂。


    所以沒人知道,當她數不清多少次被朋友‘甩掉’,正悲傷緬懷逝去友誼的時刻,張博堯的突然搭話對她具有多麽重要的意義。


    一個人,一個能看到她的——普通人!


    初一覺得二月份真是個好月份。


    隻是,張博堯的工作似乎很繁忙,常常不在家,偶爾他回來的時候,太陽都在東方露出了半個臉。


    初一隻好躲在黑漆漆的陰影裏,望日長歎:如果不懼怕太陽多好,這樣就可以去跟張博堯聊天了。


    在經過了長時間的思考後,初一終於想到了一個好辦法,既然他倆時間對不上,那她作為‘好朋友’,幹脆犧牲一下自己,勉強搬進來吧!反正她現在住的地方被一個惡狠狠地嬰靈占了,也無家可歸。


    全然不管張博堯暴跳如雷的拒絕。


    真是個容易害羞的人。初一麵對陷入暴躁中的張博堯,如是想。


    再然後,就發展成了這個樣子,張博堯不知為何辭了職,窩在小小的巷子裏賣奶茶,她也多次旁敲側擊的問過,卻換來對方一句:再問一次,你就搬出去吧。


    她沒有親人朋友,連棲身之所也沒有,哪能搬出去呢?也就老老實實地不在這件事上車軲轆。


    麵前的熱可可涼了,張博堯習慣性的端起來一飲而盡。


    “初一。”他端著杯子,杯子上印著一隻奇怪的四腳貓,這是初一專屬的,開口道,“你想不想去摩爾曼斯克?”


    “那是什麽地方?”初一好奇,不過這些都無所謂。她下巴磕在桌麵上,“你要去我就去。”


    “每年的十二月,那裏都不會有太陽升起。”張博堯洗幹淨手中的杯子,又把它收到櫃子裏。


    “唉?還有這種好地方?”初一眼底突然閃出一抹抹亮光,沒有太陽,就意味著她可以一直存在,小雞啄米狀點頭,“好啊,好啊,去去去!”


    張博堯笑著伸手在她眉心點了點,隻敲到了空氣,他與她,始終是觸碰不到的。


    茂密的梧桐在馬路兩旁劃過,毛不思還沉寂在奶茶的香甜中,嘴裏難得哼了首輕快地歌謠。


    “你在張博堯店裏的時候為什麽去後院。”馬明義伐著方向盤,現在才開始問出心中的疑惑,他太了解毛不思了,若不是她感到不妥,決計不會找出那種拙劣的借口,去後邊一探究竟。


    “沒事,它出了點小失誤。”毛不思把降魔杖豎在眼前揮了揮,又忍不住嫌棄,“一定是因為裏麵的那隻老鳳凰。”


    “其實,我也覺得張博堯有些怪怪的。”馬明義跟張博堯之前有過不少接觸,那個黑麵神,變得有些太溫和了,“跟換了個人似的。”


    “也許這個他才是本□□。”毛不思靠在椅背上,感受著車廂內的涼爽,“他要是碰上髒東西我早感覺到,不至於像現在,麵色紅潤。”


    “真的什麽都沒有?”


    “之前蘇尾島回程的時候,確實有些不妥。”毛不思回憶在遊艇上發生的事情,所以她當時才會塞了名片和符咒給他,現在想來也派不上什麽用場了。


    ☆、變了模樣


    這晚,毛毛不思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來覆去,滿腦子都是奶茶冰淇淋巧克力,她捏著自己肚子上又厚了幾分的遊泳圈,覺得這個世界對她真是殘忍,明明馬明義姐弟倆和她吃的東西一樣,甚至還要多上幾分,為什麽別人就吃不胖,而她卻像和脂肪達成了契約似的,‘多吃點’和‘要減肥’常常在她閑來無事的午夜突然降臨,徒增傷感。


    “減肥好難啊。”這個世界的誘惑真他媽的多。


    撲哧——


    空氣中劃過好聽的男聲。


    “誰!”正捏著肚子感歎的毛不思心裏頭一驚,整個人咕嚕從床上蹦起來。


    “還能有誰,當然是爺爺我。”降魔杖的幽藍被金色所替代,刻成紮眼的鳳凰紋路,繼而衝破禁錮,展翅高飛。


    你見過鳳凰嗎?那是一種華麗而神聖的美,美到眼中腦中隻看得到它。


    如果——他不幻化成人形的話。


    灰撲撲的男人單臂撐著腦袋斜躺在臥室的地毯上,揮著另一隻空閑的手跟毛不思考打招呼,“呦!好久不見。”


    “你為什麽會出現。”毛不思不滿意,“傳說中靈獸都是要經過主人允許才能現身的。”


    “呸,誰是你的靈獸!”鳳璜嫌棄的翻身而起,把長長的亞麻灰長袍抱在懷裏,把毛不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個遍,“你要是那人,我也就認了。”


    那人,是降魔杖原先的主人嗎?


    “那真可惜,你主人早死了,你節哀吧。”降魔杖是前朝天師的陪葬物,到毛不思手裏才再度開封認主,毛不思想了想,繼續補充,“而且那位老道人的墓也被偷盜的差不多了。”


    “道人?”鳳璜摸著下巴,對毛不思口中的詞匯突然一怔,繼而開口大笑,“收我的可不是什麽道人。”


    而是個嗜酒如命的野丫頭,活的肆意瀟灑,生的冰雪聰敏,他跟她鬥智鬥勇數年,要不是最後關頭被身上這件衣服的主人匡了一把,也不至於被收到降魔杖裏。


    他可是鳳凰,多麽高貴,怎麽能低頭認一個凡人為主。


    沉睡前他還在想,等他出來,一定要好好地修理他們一番。隻是未曾想到,等他再度睜開眼,一切都變了。


    模樣還是那個模樣,隻是性格卻截然不同。


    “我當年不認那人為主,今日便更不會認你為主。”鳳凰的碎發落在臉頰,配上破舊的道袍,有一種震人心魄的落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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