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對那場戰爭的結束毫無印象了。戰爭開始的時候,他還沒出生呢。有本名為《紅色英勇勳章》的書曾在東部出版,本設法搞到了流入聖大菲城的一本。那時他很年輕,也許他的做法與書中的那位年輕人沒有太大差別,他不知道。可是,他晚出生了一代,還是在兩千英裏之外的西部。在那裏,人們現在才開始配槍。
歡迎來到雨鹿鎮……
一個被時間遺忘,沉睡在山穀中的鬼鎮。
他把他的馬拴在一根搖晃不穩的柱子上,走進了一棟漆黑的房子,想找盞燈。可裏麵隻有灰塵、沙礫和蒿草。還有一些回憶。巨大的鏡子和曾經擺放吧檯的地方(這裏曾經是個俱樂部)。在德克薩斯州西部,酒吧是很寶貴的,經常四處遷移。
他不禁納悶兒,雨鹿鎮一名從何而來。
“站住別動,先生。”
本緩緩轉過身,小心翼翼地舉起雙手,注視著來復槍的槍筒。他對此毫不驚訝,真正令他吃驚不已的是那個舉著槍的人——是個臉上汙跡斑斑、頭上圍著一塊方巾的女孩兒,她身穿一件被汗水浸濕的襯衫和一條緊身牛仔褲。她站在門口,籠罩在漸暗的黃昏中,她一定有一雙蝙蝠般的眼睛,才能在黑暗中看清他。
“我聽說這個鎮子有鬼作祟。”他說著,向前移了一步。
她麵不改色地射出一發子彈,擊在他左邊兩英尺的牆上,“我說站住別動。”
“我聽你的。拿著那東西要小心。”
這時,門外又有人騎馬而至。兩個,不,是三個,他們一路狂奔而來。她聽到聲音,好像毫不覺得驚訝。“快進來,”她喊道,“我們有客人。”
他們有燈,迅速點亮了,將房間沐浴在一片紅彤彤的光亮中。就在這片光亮中,本才初見他們的樣子:一個身穿白色男裝的印第安人,腰間懸掛的不是手槍,而是一把匕首;一個蓄著大鬍鬚、滿口臭氣的老男人,一直不停地嗤笑著,他的槍垂在胯側,嘴裏嚼著菸葉;最後是個傳教士,他的槍幾乎被一襲黑衣掩蓋。幾乎,但不是完全。
還是傳教士最先開口,說話的口氣像是他們的頭兒,“把你的槍扔過來,先生,然後她就會放下槍。”
本聳聳肩,解開他的腰帶。“我隻是想找個地方過夜,”他說,“我以為這鎮子裏沒有人了。”
“是沒有人了,先生,”傳教士回答道,“我們也隻是在這裏過夜。你是誰?”
“我叫本·斯諾。”
大鬍子顯然聽過這個名字,飛快地伸手掏槍,又立刻意識到本已經被除了武器。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仍然按著槍柄。“是比利小子。”他大叫道。
傳教士皺了皺眉頭,“比利小子死了很久了。”
“我很高興你這麽想,”本說,“我都苦口婆心地勸說人們好幾年了。”
“別讓他糊弄你!”大鬍子說,“九十年代時,我親眼見他殺過一個人。”
“是真的嗎,斯諾?”
“我的確殺過幾個人。誰沒有呢?”
“我沒有,”傳教士說,“但這不是重點。我們要把你綁起來,然後把你扔在這兒。可不能冒險讓你給我們找麻煩。”
“什麽麻煩?”
可黑衣人沒理他,“女人——把他綁起來,綁緊點兒。”
她放下手中的步槍,走到本的身旁,“非常樂意。”
“我四處查看一下,”大鬍子說,“他可能還有同伴。”印第安人跟著他出了門。女孩兒繞過本,動手執行任務。此時,他身上沒有槍,但他有一種感覺,這個傳教士拔槍神速,即使身著大衣。
女孩兒粗暴地把他的手臂拉到身後,綁住雙腕,而黑衣男人冷眼旁觀。她捆住了他的雙膝和腳踝後,將他翻到側身。“我肯定你跑不了了。”她說。傳教士點點頭,出去和其他人在馬匹旁會合。
“你一定有個名字,除了‘女人’以外。”當他們獨處時,本說。
“蘿拉。你對我的名字感興趣嗎?”
“我對你感興趣,”他盯著那條緊身牛仔褲,長時間的騎馬令臀部磨損嚴重,“你是怎麽和其他那三個人混在一起的?”
“哈利是我哥哥。”
“穿黑西裝的那個?”
“當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可能是另外那兩個變態!那個留鬍子的,傑森,讓我覺得毛骨悚然。那個印第安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我也不知道我哥哥是從哪兒把他們挖來的。”
就在這時,大鬍子傑森回來了,走到本的身旁,“你個該死的殺人犯!現在你的快手拔槍也救不了你了,是不是?”他對準本的肋骨抬腳便踢,但蘿拉阻止了他,伸腳攔住他。
“住手,傑森。走開。”
“該死的騷貨!已經準備和他睡了?”
她一掌摑在他蓄著鬍子的臉頰上,他罵罵咧咧地離開了。“總是這樣。”她對本說,看樣子並不是很生氣。
“你們四個來這兒幹什麽?”
她聳聳肩,無辜得有些過分,“隻是騎馬經過。說說你吧,本·斯諾。他說你就是比利小子。”
歡迎來到雨鹿鎮……
一個被時間遺忘,沉睡在山穀中的鬼鎮。
他把他的馬拴在一根搖晃不穩的柱子上,走進了一棟漆黑的房子,想找盞燈。可裏麵隻有灰塵、沙礫和蒿草。還有一些回憶。巨大的鏡子和曾經擺放吧檯的地方(這裏曾經是個俱樂部)。在德克薩斯州西部,酒吧是很寶貴的,經常四處遷移。
他不禁納悶兒,雨鹿鎮一名從何而來。
“站住別動,先生。”
本緩緩轉過身,小心翼翼地舉起雙手,注視著來復槍的槍筒。他對此毫不驚訝,真正令他吃驚不已的是那個舉著槍的人——是個臉上汙跡斑斑、頭上圍著一塊方巾的女孩兒,她身穿一件被汗水浸濕的襯衫和一條緊身牛仔褲。她站在門口,籠罩在漸暗的黃昏中,她一定有一雙蝙蝠般的眼睛,才能在黑暗中看清他。
“我聽說這個鎮子有鬼作祟。”他說著,向前移了一步。
她麵不改色地射出一發子彈,擊在他左邊兩英尺的牆上,“我說站住別動。”
“我聽你的。拿著那東西要小心。”
這時,門外又有人騎馬而至。兩個,不,是三個,他們一路狂奔而來。她聽到聲音,好像毫不覺得驚訝。“快進來,”她喊道,“我們有客人。”
他們有燈,迅速點亮了,將房間沐浴在一片紅彤彤的光亮中。就在這片光亮中,本才初見他們的樣子:一個身穿白色男裝的印第安人,腰間懸掛的不是手槍,而是一把匕首;一個蓄著大鬍鬚、滿口臭氣的老男人,一直不停地嗤笑著,他的槍垂在胯側,嘴裏嚼著菸葉;最後是個傳教士,他的槍幾乎被一襲黑衣掩蓋。幾乎,但不是完全。
還是傳教士最先開口,說話的口氣像是他們的頭兒,“把你的槍扔過來,先生,然後她就會放下槍。”
本聳聳肩,解開他的腰帶。“我隻是想找個地方過夜,”他說,“我以為這鎮子裏沒有人了。”
“是沒有人了,先生,”傳教士回答道,“我們也隻是在這裏過夜。你是誰?”
“我叫本·斯諾。”
大鬍子顯然聽過這個名字,飛快地伸手掏槍,又立刻意識到本已經被除了武器。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仍然按著槍柄。“是比利小子。”他大叫道。
傳教士皺了皺眉頭,“比利小子死了很久了。”
“我很高興你這麽想,”本說,“我都苦口婆心地勸說人們好幾年了。”
“別讓他糊弄你!”大鬍子說,“九十年代時,我親眼見他殺過一個人。”
“是真的嗎,斯諾?”
“我的確殺過幾個人。誰沒有呢?”
“我沒有,”傳教士說,“但這不是重點。我們要把你綁起來,然後把你扔在這兒。可不能冒險讓你給我們找麻煩。”
“什麽麻煩?”
可黑衣人沒理他,“女人——把他綁起來,綁緊點兒。”
她放下手中的步槍,走到本的身旁,“非常樂意。”
“我四處查看一下,”大鬍子說,“他可能還有同伴。”印第安人跟著他出了門。女孩兒繞過本,動手執行任務。此時,他身上沒有槍,但他有一種感覺,這個傳教士拔槍神速,即使身著大衣。
女孩兒粗暴地把他的手臂拉到身後,綁住雙腕,而黑衣男人冷眼旁觀。她捆住了他的雙膝和腳踝後,將他翻到側身。“我肯定你跑不了了。”她說。傳教士點點頭,出去和其他人在馬匹旁會合。
“你一定有個名字,除了‘女人’以外。”當他們獨處時,本說。
“蘿拉。你對我的名字感興趣嗎?”
“我對你感興趣,”他盯著那條緊身牛仔褲,長時間的騎馬令臀部磨損嚴重,“你是怎麽和其他那三個人混在一起的?”
“哈利是我哥哥。”
“穿黑西裝的那個?”
“當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可能是另外那兩個變態!那個留鬍子的,傑森,讓我覺得毛骨悚然。那個印第安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我也不知道我哥哥是從哪兒把他們挖來的。”
就在這時,大鬍子傑森回來了,走到本的身旁,“你個該死的殺人犯!現在你的快手拔槍也救不了你了,是不是?”他對準本的肋骨抬腳便踢,但蘿拉阻止了他,伸腳攔住他。
“住手,傑森。走開。”
“該死的騷貨!已經準備和他睡了?”
她一掌摑在他蓄著鬍子的臉頰上,他罵罵咧咧地離開了。“總是這樣。”她對本說,看樣子並不是很生氣。
“你們四個來這兒幹什麽?”
她聳聳肩,無辜得有些過分,“隻是騎馬經過。說說你吧,本·斯諾。他說你就是比利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