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師”手上的刀消失了。


    他並沒把刀子扔掉,也沒有藏起來。這一秒,這個長條形的金屬出現在他的手指間,對準萊姆的臉,而下一秒,刀子又不見了。


    這個男人的頭髮是棕色的,沒有鬍子,身上穿著警察製服,他在房間裏四處走動,掃視著房裏的書籍、cd唱片和海報。他點點頭,似乎對某個東西相當欣賞。那是一個奇怪的裝飾品:一個小小的紅色神龕,裏麵擺放著一尊中國的戰神和警察之神——關帝像。這位刑事科學家的臥室裏竟然會有如此與他的身份不相稱的東西,但“魔法師”似乎一點兒也不覺得奇怪。


    他走回萊姆身邊。


    “原來,”這個男人看著萊姆的醫用可調節病床,聲音嘶啞地說:“你和我想像的不大一樣。”


    “那輛車,”萊姆說,“沉入河裏的那輛,你是怎麽逃出來的?”


    “哦,那個啊?”他不屑一顧地說,“你是說沉車障眼法?我根本沒在車裏,早在它衝進水裏之前,就跳出去藏進了灌木叢……這是很簡單的戲法:隻要把窗戶關緊,這樣目擊者看到的大部分都是車窗的反光,然後再把我的帽子放在椅背頭枕上。觀眾看到我在車內,完全是出於自己的想像。胡迪尼也經常這麽做,有時他甚至根本沒進過那些他打算脫逃出來的車輛。”


    “所以,河邊的輪胎印並不是剎車痕,”萊姆說:“而是由車輪加速造成的。”他惱怒自己竟然沒想到這個,“你在油門上壓了一塊磚頭。”


    “放磚頭太不自然了,很容易被找到那輛車的潛水員識破,所以我放的是一般的石頭。”“魔法師”仔細凝視著萊姆,然後用嘶嘶的聲音說:“可是,你從不認為我已經死了。”這句話並不是疑問句。


    “你是怎麽潛入這個房間的?為什麽我沒聽到任何聲音?”


    “我比你早進來,十分鍾前我就溜上樓了。我之前也去過你樓下那間‘戰情室’——不知道你怎麽稱呼它,可是沒人留意我。”


    “你就是剛才送證物來的那個人?”萊姆隱約回想起來,那幾箱在社區小學和斯文森牧師旅館房間搜集到的證物,是由一位巡警送進來的。


    “沒錯,我剛才就站在樓下的門口,有個警察搬了幾個箱子來。我向他打了個招呼,替他把箱子搬上來。如果你身穿警察製服,而且看起來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樣,誰都不會阻攔你。”


    “然後你就上樓躲在這裏——披著一塊和牆壁同樣顏色的絲布。”


    “這個戲法已經被你識破了,不是嗎?”


    萊姆皺起眉頭,看著這個人身上的警察製服。這套衣服看起來是真的,而不是戲服,唯一和一般製服不同的地方在於,此人沒掛胸牌。萊姆的心突然一沉,他知道這套衣服是從哪來的了。這套製服肯定是拉裏·伯克的,那位在集市展附近的巷子一度逮捕“魔法師”的巡警。“你殺了他……拉裏·伯克,你殺了他,然後換上了他的衣服。”


    “魔法師”低頭看了一眼身上的製服,聳聳肩說,“更正一下,我是先換上了他的製服。”又是一段嘶啞、不帶任何情緒的嗓音,“我希望他脫光衣服,這樣我才能從容逃走。他自己脫下來的,省了我不少事。然後我才開了槍。”


    萊姆心中湧起深深的挫敗感。他雖猜到“魔法師”會拿走伯克的步話機和手槍,但卻從沒料到這個人會利用伯克的製服變裝,並對追捕他的人展開攻擊。他喃喃地問:“他的屍體在哪兒?”


    “在西區。”


    “西區的哪裏?”


    “我想,我還是保密吧。再過一兩天總會有人找到他的,最近天氣熱得很。”


    “你他媽的混蛋!”萊姆罵道。他現在雖是平民身份,但在內心深處,林肯·萊姆永遠是個警察。他和伯克同樣身為警察,再也沒有比這更密切的夥伴關係了。


    天氣熱得很……


    他努力保持冷靜,裝出漫不經心的樣子。“你怎麽找到我的?”


    “在集市上,我離你的一位同伴很近,就是那個紅頭髮的女警。我們的距離太近了,就像咱們倆現在的距離一樣。我還朝她的脖子吹了口氣——相比之下,我也說不清是那時還是現在讓我覺得更開心……無論如何,我聽見她用步話機和你通話,她還提到你的名字。我沒花多少力氣就查到了你的資料,你的名字經常見報。你是個名人。”


    “名人?我這種畸形人,像嗎?”


    “當然。”


    萊姆搖搖頭,緩緩地說:“我已經是過去式了,早就離開指令的核心了。”


    這句話中的“指令”二字從萊姆的唇邊溜進架在床頭板上的麥克風,進入電腦中的語音辨識係統。“指令”是個關鍵詞,可以啟動電腦,讓它準備好接受下一個命令指示。屏幕上出現了一個工作窗口,隻能從他這邊才看得到,“魔法師”那裏則不能。請輸入指示?電腦無聲地提出請求。


    “指令核心?”“魔法師”問,“這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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