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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人(神探林肯萊姆係列) 作者:[美]傑佛瑞·迪弗/傑夫裏·迪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特殊繩結。
·已送至聯邦調查局及海事博物館——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
·胡迪尼表演使用的繩結,實際上無法解開。
·在門房登記簿上使用隱形墨水。
東村命案現場
·第二號被害人:托尼·卡爾沃特。
·劇院化妝造型師。
·無已知仇人。
·與第一位被害人無明顯關係。
·無明顯殺人動機。
·死因:
·頭部鈍器外傷致命,死後屍體被鋸成兩半。
·疑犯扮成七十幾歲老婦人逃亡。正在鄰近地區進行搜索,尋找疑犯丟棄的衣服和其他證物。
·尚未有發現。
·手錶被破壞,時間停在正午十二點。
·固定模式?下一位被害人可能在下午四點遇害。
·疑犯躲藏在鏡子後麵。鏡子無法追查來源。指紋已送聯邦調查局。
·無相符比對。
·使用玩具貓(假物)以引誘被害人進入死巷。玩具無法追查來源。
·再次發現礦物油,與第一個現場相同。等待聯邦調查局的化驗報告。
·保養馬鞍和皮革的“光潔”牌護理油。
·再次發現來自指套的橡膠和化妝品。
·再次發現藻膠。
·愛步牌鞋子被遺留在現場。
·鞋上有狗毛,可能為三種犬類。鞋子上有糞便。
·糞便為馬糞,不是狗屎。
哈得孫河命案現場
·被害人:謝麗爾·馬斯頓。
·律師。
·已離婚,但前夫並未涉嫌。
·行兇動機不明。
·疑犯使用的假名為“約翰”。頸部和胸口有疤痕。確認疑犯手掌有畸形現象。
·疑犯快速變裝換上斜紋棉褲、正裝襯衫、未留鬍鬚,扮成商務人士模樣;之後又變裝換上牛仔褲和哈雷t恤,扮成摩托車手。
·作案車輛已沉入哈萊姆河。疑犯可能已逃脫。
·水管膠帶,貼住被害人嘴巴用。無法追查來源。
·爆竹。模式同前。無法追查來源。
·鐵鏈和扣環配件。無法追查來源。
·繩索。式樣普通,無法追查來源。
·再度發現化妝品、橡膠和“光潔”。
·運動袋,中國製造。無法追查來源。內有:
·迷奸藥羅眠樂粉末。
·魔術師專用黏蠟,無法追查來源。
·銅片(?)碎屑,已送聯邦調查局化驗。
·普通墨水,黑色。
·海軍藍防風夾克一件,無姓名縮寫或洗衣店記號。內有:
·ctn電視公司通行證,所有人為斯坦利·謝弗斯坦(此人非疑犯——ncic和vicap亦無其資料)。
·塑料門卡一張,俄亥俄州阿克倫市美國塑料卡片公司製造,型號為apc-42型,上麵無指紋。
·該公司董事長正在調閱銷售資料。
·貝迪和索爾警探已開始查訪市內各家旅館。
·紐約貝德福車站河畔旅店收據一張,表明兩周前的星期六,曾有四個人至該餐廳用午餐,桌號為第十二。點的是:火雞、肉卷、牛排和當日特餐。喝無酒精飲料。餐廳人員已不記得這些客人是誰。(同謀?)
·魔法師被捕的小巷現場。
·開鎖脫逃。
·唾液(鑰匙藏於口中)。
·無法鑑定血型。
·小鋸刀,用來割斷束縛繩索。
·哈萊姆河現場:
·無任何證物,除泥土上的剎車痕跡。
魔法師描述
·嫌疑犯會利用誤導來對付被害人和逃避警方追捕。
·生理誤導(轉移注意力)。
·心理誤導(消除懷疑心)。
·逃離音樂學校方式近似“消失的人”戲法。過於普通無法追查。
·嫌疑犯身份很可能是魔術師。
·手部技法熟練。
·也懂得變換術(快速變裝)。使用容易脫下的衣物,尼龍和絲質布料,光頭頭套,指套和其他橡膠裝備。可能為任何年紀、性別與人種。
·卡爾沃特之死是賽爾比特的“活鋸女郎”戲法。
·精通開鎖技巧(可能掌握“擦揉開鎖法”)
·通曉脫逃術技巧。
·有動物表演經驗。
·利用心理分析以取得被害人個人信息。
·利用手部戲法對被害人下藥。
·企圖使用胡迪尼的逃脫戲碼“水缸折磨”殺害被害人。
·腹語術。
第二十二章
哈裏·胡迪尼雖然以脫逃術舉世聞名,但事實上,在他之前或和他同時代的魔術師中,也有許多人是偉大的脫逃術專家。
胡迪尼之所以能從這些人中脫穎而出,隻有一個簡單的原因:接受挑戰。他每到一處表演,往往會邀請當地人提出挑戰,用他們提供的裝置或地點——也許是警用手銬,也許是鎮上的拘留所——考驗自己的逃脫能力。
·已送至聯邦調查局及海事博物館——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
·胡迪尼表演使用的繩結,實際上無法解開。
·在門房登記簿上使用隱形墨水。
東村命案現場
·第二號被害人:托尼·卡爾沃特。
·劇院化妝造型師。
·無已知仇人。
·與第一位被害人無明顯關係。
·無明顯殺人動機。
·死因:
·頭部鈍器外傷致命,死後屍體被鋸成兩半。
·疑犯扮成七十幾歲老婦人逃亡。正在鄰近地區進行搜索,尋找疑犯丟棄的衣服和其他證物。
·尚未有發現。
·手錶被破壞,時間停在正午十二點。
·固定模式?下一位被害人可能在下午四點遇害。
·疑犯躲藏在鏡子後麵。鏡子無法追查來源。指紋已送聯邦調查局。
·無相符比對。
·使用玩具貓(假物)以引誘被害人進入死巷。玩具無法追查來源。
·再次發現礦物油,與第一個現場相同。等待聯邦調查局的化驗報告。
·保養馬鞍和皮革的“光潔”牌護理油。
·再次發現來自指套的橡膠和化妝品。
·再次發現藻膠。
·愛步牌鞋子被遺留在現場。
·鞋上有狗毛,可能為三種犬類。鞋子上有糞便。
·糞便為馬糞,不是狗屎。
哈得孫河命案現場
·被害人:謝麗爾·馬斯頓。
·律師。
·已離婚,但前夫並未涉嫌。
·行兇動機不明。
·疑犯使用的假名為“約翰”。頸部和胸口有疤痕。確認疑犯手掌有畸形現象。
·疑犯快速變裝換上斜紋棉褲、正裝襯衫、未留鬍鬚,扮成商務人士模樣;之後又變裝換上牛仔褲和哈雷t恤,扮成摩托車手。
·作案車輛已沉入哈萊姆河。疑犯可能已逃脫。
·水管膠帶,貼住被害人嘴巴用。無法追查來源。
·爆竹。模式同前。無法追查來源。
·鐵鏈和扣環配件。無法追查來源。
·繩索。式樣普通,無法追查來源。
·再度發現化妝品、橡膠和“光潔”。
·運動袋,中國製造。無法追查來源。內有:
·迷奸藥羅眠樂粉末。
·魔術師專用黏蠟,無法追查來源。
·銅片(?)碎屑,已送聯邦調查局化驗。
·普通墨水,黑色。
·海軍藍防風夾克一件,無姓名縮寫或洗衣店記號。內有:
·ctn電視公司通行證,所有人為斯坦利·謝弗斯坦(此人非疑犯——ncic和vicap亦無其資料)。
·塑料門卡一張,俄亥俄州阿克倫市美國塑料卡片公司製造,型號為apc-42型,上麵無指紋。
·該公司董事長正在調閱銷售資料。
·貝迪和索爾警探已開始查訪市內各家旅館。
·紐約貝德福車站河畔旅店收據一張,表明兩周前的星期六,曾有四個人至該餐廳用午餐,桌號為第十二。點的是:火雞、肉卷、牛排和當日特餐。喝無酒精飲料。餐廳人員已不記得這些客人是誰。(同謀?)
·魔法師被捕的小巷現場。
·開鎖脫逃。
·唾液(鑰匙藏於口中)。
·無法鑑定血型。
·小鋸刀,用來割斷束縛繩索。
·哈萊姆河現場:
·無任何證物,除泥土上的剎車痕跡。
魔法師描述
·嫌疑犯會利用誤導來對付被害人和逃避警方追捕。
·生理誤導(轉移注意力)。
·心理誤導(消除懷疑心)。
·逃離音樂學校方式近似“消失的人”戲法。過於普通無法追查。
·嫌疑犯身份很可能是魔術師。
·手部技法熟練。
·也懂得變換術(快速變裝)。使用容易脫下的衣物,尼龍和絲質布料,光頭頭套,指套和其他橡膠裝備。可能為任何年紀、性別與人種。
·卡爾沃特之死是賽爾比特的“活鋸女郎”戲法。
·精通開鎖技巧(可能掌握“擦揉開鎖法”)
·通曉脫逃術技巧。
·有動物表演經驗。
·利用心理分析以取得被害人個人信息。
·利用手部戲法對被害人下藥。
·企圖使用胡迪尼的逃脫戲碼“水缸折磨”殺害被害人。
·腹語術。
第二十二章
哈裏·胡迪尼雖然以脫逃術舉世聞名,但事實上,在他之前或和他同時代的魔術師中,也有許多人是偉大的脫逃術專家。
胡迪尼之所以能從這些人中脫穎而出,隻有一個簡單的原因:接受挑戰。他每到一處表演,往往會邀請當地人提出挑戰,用他們提供的裝置或地點——也許是警用手銬,也許是鎮上的拘留所——考驗自己的逃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