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杉磯,他看警方和看罪案本身的眼界都拓寬了。他對警察的世界有了更深的認識,包括好的一麵和壞的一麵。他的認同感開始延伸到罪犯,以及那些在洛杉磯警察局的奇怪世界裏成為受害者的罪犯。洛杉磯警察局是個準軍事的官僚機構,與洛杉磯警察局連續幾任局長相比,唐納德 拉姆斯菲爾德看起來像美國前總統吉米 卡特(一個和平主義者)。
康奈利對事件雙方均有報導,在警方觀點外另提供一個不同論調的相反觀點。一名竊賊與警員爭奪警槍時殺死警察,其後他也被警察開槍射擊,頭部中三槍而死。中前兩槍時他沒死,還神奇地伸手去拿那支剛好放在旁邊的警槍。這個案件的潛台詞--他殺了個警察,他被打死活該--巧妙地躍然紙上。滿滿一車持械劫匪與持槍的特別調查科探員開火,特別調查科探員目睹劫匪打劫一間快餐店後包圍了他們。康奈利直接報導了這個事件,也在最後點出持械劫匪拿的是沒上膛的彈珠槍,因此他們不可能拿槍與警方開火。
哈裏 博斯也生活在這片灰色中。很難給他的世界下個定義,若不了解警察在警方運作體製下承受的壓力及與工作中必然伴隨的失望,也就很難理解他的世界。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解釋為何警察都如此團結並保護同事。不過,警察也屬於一個自相殘殺極其厲害的官僚體製。想想康奈利之前描述《洛杉磯時報》內部的工作情況吧。他曾說過,《時報》編輯部比起他服務過的那份佛羅裏達報紙,更像等級森嚴的大家族,佛羅裏達報紙的同仁年齡接近,在辦公室外也會一起玩兒。而這裏是競爭激烈的職業棒球大聯賽。洛杉磯警察局也一樣,它是美國城市最大的警察局。
第42節:一位隱身在記者裏麵的作家(3)
博斯小說裏關於他與當局衝突的地方讓人非常解氣,如與哈維98磅到國土安全部過招的情形。博斯沒時間應付野心家和爭地盤的人,看著維護秩序與破壞秩序、有序與無序的界限逐漸消失,他得忙於保持自己的尊嚴。這就是博斯回家去做的事。這就是為什麽他坐在黑房裏,沉浸在爵士樂中來撫平自己。
我最敬仰的犯罪小說作者是那些標新立異的作家。哈米特紀錄人們的謊言、藉口以及自我保護的證詞,人物與角色間沒有明顯的價值判斷;錢德勒總能引來讀者發笑,菲利普 馬洛說俏皮話,現實中的人不會說看完第二天就說個不停;唐納德 魏斯雷克改編理察 斯塔克空靈而簡短的散文,使之成為書中人物帕克空靈而簡短的散文;喬治 希金斯擅長通過對話敘述故事,他筆下人物說故事的能力高超,比其他任何描寫都要厲害;詹姆斯 艾爾萊總有大量令人叫絕的頭韻詞。
表麵上看,康奈利沒有推陳出新。他文筆好、簡潔,不過仔細讀來,你會發現他的小說除了簡潔外還有特別之處。他的行文風格其實是他新聞報導風格的產物,無情卻沒有憤世嫉俗。
上世紀三十年代,很多人把達謝爾 哈米特與海明威相提並論,經常暗示達謝爾 哈米特才是首開內斂散文體的作家。這對海明威很不公平,因為他的散文《在我們的時代》中所展現的空靈幾乎無人能比。海明威把這種文字的純淨歸功於學習"電報體"文章,他必須以簡約的文字寫成新聞報導再發電報回美國的報社。不過這兩位作家比不上保羅 凱恩在《快的那個》或拉奧爾 威特菲爾德在《綠冰》中簡約與不動聲色的風格。縱覽海明威的其他作品或達謝爾 哈米特的一些作品,你會發現文章裏充滿著浪漫筆調,就是因為他們不想讓文章中充滿冷嘲熱諷,他們在生活中已見盡世態炎涼。
康奈利在看了羅伯特 阿爾特曼執導的影片《漫長的告別》並參考錢德勒的小說後,下定決心成為一個犯罪小說作家。他愛看錢德勒的小說,一本接一本地看。他在佛羅裏達州大學讀書時師從小說家哈裏 克羅斯研習文學創作。盡管他聲稱克羅斯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小說的盛名對自己產生了影響,但對文學風格影響不大,不過我在康奈利的小說裏看到了克羅斯的黑色幽默元素,克羅斯的黑色風格介乎南部哥德式作品與荒誕戲劇之間。我也發現哈裏 博斯其實是個非常克羅斯化的人物,與自己的世界格格不入,力圖打破框框來容納自己。
博斯是催化劑,讓康奈利表演把現實改編成小說的魔術。塑造優秀的內斂文章需要一定的抽離感,需要一定的功力,可以把文章那如雞蛋黃般鬆散的情感內核聚攏起來。
然而,那個雞蛋不是在殼裏煮熟的。我能舉的一個最恰當的例子是羅斯 麥克唐納的犯罪小說。他筆下的主人公魯 阿切爾是個社會變遷的觀察者,幾乎算是個記者,他的文章帶給讀者一種視角,讀者可以看到阿切爾看到的東西,沒有玩世不恭和做作。
這就是我以為麥可 康奈利作為一個內斂作家及一個成功作家所具有的意義。他達到抽離而保有情感中心的境界。他在小說中能夠維持兩種相互矛盾的感覺,距離感與參與感--就像一個記者,與讀者分享警察的經歷,不是單單從警察來觀察,受害者的悲痛、施害者的本質以及警察的失望都拿捏得當。他在收進本書的文章裏學會了這樣做。
也許你注意到我在文章開頭說麥可 康奈利是位記者,而不說麥可 康奈利曾是位記者。他現在依然是位記者。
康奈利對事件雙方均有報導,在警方觀點外另提供一個不同論調的相反觀點。一名竊賊與警員爭奪警槍時殺死警察,其後他也被警察開槍射擊,頭部中三槍而死。中前兩槍時他沒死,還神奇地伸手去拿那支剛好放在旁邊的警槍。這個案件的潛台詞--他殺了個警察,他被打死活該--巧妙地躍然紙上。滿滿一車持械劫匪與持槍的特別調查科探員開火,特別調查科探員目睹劫匪打劫一間快餐店後包圍了他們。康奈利直接報導了這個事件,也在最後點出持械劫匪拿的是沒上膛的彈珠槍,因此他們不可能拿槍與警方開火。
哈裏 博斯也生活在這片灰色中。很難給他的世界下個定義,若不了解警察在警方運作體製下承受的壓力及與工作中必然伴隨的失望,也就很難理解他的世界。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解釋為何警察都如此團結並保護同事。不過,警察也屬於一個自相殘殺極其厲害的官僚體製。想想康奈利之前描述《洛杉磯時報》內部的工作情況吧。他曾說過,《時報》編輯部比起他服務過的那份佛羅裏達報紙,更像等級森嚴的大家族,佛羅裏達報紙的同仁年齡接近,在辦公室外也會一起玩兒。而這裏是競爭激烈的職業棒球大聯賽。洛杉磯警察局也一樣,它是美國城市最大的警察局。
第42節:一位隱身在記者裏麵的作家(3)
博斯小說裏關於他與當局衝突的地方讓人非常解氣,如與哈維98磅到國土安全部過招的情形。博斯沒時間應付野心家和爭地盤的人,看著維護秩序與破壞秩序、有序與無序的界限逐漸消失,他得忙於保持自己的尊嚴。這就是博斯回家去做的事。這就是為什麽他坐在黑房裏,沉浸在爵士樂中來撫平自己。
我最敬仰的犯罪小說作者是那些標新立異的作家。哈米特紀錄人們的謊言、藉口以及自我保護的證詞,人物與角色間沒有明顯的價值判斷;錢德勒總能引來讀者發笑,菲利普 馬洛說俏皮話,現實中的人不會說看完第二天就說個不停;唐納德 魏斯雷克改編理察 斯塔克空靈而簡短的散文,使之成為書中人物帕克空靈而簡短的散文;喬治 希金斯擅長通過對話敘述故事,他筆下人物說故事的能力高超,比其他任何描寫都要厲害;詹姆斯 艾爾萊總有大量令人叫絕的頭韻詞。
表麵上看,康奈利沒有推陳出新。他文筆好、簡潔,不過仔細讀來,你會發現他的小說除了簡潔外還有特別之處。他的行文風格其實是他新聞報導風格的產物,無情卻沒有憤世嫉俗。
上世紀三十年代,很多人把達謝爾 哈米特與海明威相提並論,經常暗示達謝爾 哈米特才是首開內斂散文體的作家。這對海明威很不公平,因為他的散文《在我們的時代》中所展現的空靈幾乎無人能比。海明威把這種文字的純淨歸功於學習"電報體"文章,他必須以簡約的文字寫成新聞報導再發電報回美國的報社。不過這兩位作家比不上保羅 凱恩在《快的那個》或拉奧爾 威特菲爾德在《綠冰》中簡約與不動聲色的風格。縱覽海明威的其他作品或達謝爾 哈米特的一些作品,你會發現文章裏充滿著浪漫筆調,就是因為他們不想讓文章中充滿冷嘲熱諷,他們在生活中已見盡世態炎涼。
康奈利在看了羅伯特 阿爾特曼執導的影片《漫長的告別》並參考錢德勒的小說後,下定決心成為一個犯罪小說作家。他愛看錢德勒的小說,一本接一本地看。他在佛羅裏達州大學讀書時師從小說家哈裏 克羅斯研習文學創作。盡管他聲稱克羅斯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小說的盛名對自己產生了影響,但對文學風格影響不大,不過我在康奈利的小說裏看到了克羅斯的黑色幽默元素,克羅斯的黑色風格介乎南部哥德式作品與荒誕戲劇之間。我也發現哈裏 博斯其實是個非常克羅斯化的人物,與自己的世界格格不入,力圖打破框框來容納自己。
博斯是催化劑,讓康奈利表演把現實改編成小說的魔術。塑造優秀的內斂文章需要一定的抽離感,需要一定的功力,可以把文章那如雞蛋黃般鬆散的情感內核聚攏起來。
然而,那個雞蛋不是在殼裏煮熟的。我能舉的一個最恰當的例子是羅斯 麥克唐納的犯罪小說。他筆下的主人公魯 阿切爾是個社會變遷的觀察者,幾乎算是個記者,他的文章帶給讀者一種視角,讀者可以看到阿切爾看到的東西,沒有玩世不恭和做作。
這就是我以為麥可 康奈利作為一個內斂作家及一個成功作家所具有的意義。他達到抽離而保有情感中心的境界。他在小說中能夠維持兩種相互矛盾的感覺,距離感與參與感--就像一個記者,與讀者分享警察的經歷,不是單單從警察來觀察,受害者的悲痛、施害者的本質以及警察的失望都拿捏得當。他在收進本書的文章裏學會了這樣做。
也許你注意到我在文章開頭說麥可 康奈利是位記者,而不說麥可 康奈利曾是位記者。他現在依然是位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