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也是這麽說的,但這也是廢話的一部分。現在,就說這個範內小姐吧。一個好姑娘,真的,看她處理麻煩事的樣子,還真有模有樣——”
“範內小姐怎麽了?”溫西趕緊問道。然後他又想,愛上一個人真是糟糕!我已經失去了瀟灑的風度。
威爾頓笑了。“沒有冒犯的意思,”他說,“我隻是說,在分析證據的時候。像那樣的女孩,你怎麽能指望她對鮮血有什麽了解——明白我的意思嗎?女人們總是會設想血流得到處都是的場麵。她們總是愛讀小說,《在血中掙紮》那類東西。這類東西對她們的誘惑力很大。她們隻看到她們覺得應該會看到的東西。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似乎學過女性心理學。”溫西嚴肅地說。
“哦,我倒是特別了解女人。”威爾頓先生揚揚得意地說。
“你是說,”溫西接著說,“她們想的那一套都是唯心的?”
“嗯?”
“俗套話。‘母性的直覺是獨一無二的。’‘狗和孩子無所不知。’‘善良的心比王冠更重要。’‘困難磨鍊品格。’這一類的陳詞濫調,把所有與之相背的證據都忽略不計。”
“是啊,”威爾頓先生說,“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她們覺得一件事應該是這樣的,那麽她們就說這事就是這樣的。”
“是的,我明白你想說的意思了。”溫西在想,如果在地球上,還有一個人可以一遍遍地重複一句俗套話,但腦子裏卻不知道它的明確意思,那就是威爾頓先生;他還把這些神奇的話語用驕傲的語氣朗誦出來,以為是自己發現的真理。
“你真正的意思是,”溫西繼續說,“我是這麽理解的,你認為我們不能完全依賴範內小姐的證詞?你的意思是,她聽見了一聲尖叫,然後發現了一個喉嚨被割開的人,還有一把剃鬚刀就在他旁邊。這看起來似乎那個人剛剛自殺,所以她就想當然地認為他就是剛剛自殺的。那麽,血液就應該還是流動的。所以,她就自己說服自己,硬說血液當時還是流動的。你是不是這麽想的?”
“是的。”威爾頓先生說。
“所以,陪審團裁決這是自殺。但你和我,我們都很了解女人,知道那關於血的證詞可能是錯的,那麽,這還是很有可能是謀殺了。是不是?”
“哦,不是的——我不是這個意思,”威爾頓先生反對說,“我感覺這百分之百是自殺。”
“那你現在嘟嘟囔囔什麽?這多麽顯而易見啊。如果那人是在兩點鍾之後被殺的,範內小姐就應該能看到兇手。她沒有看到兇手,那麽這就是自殺。自殺與否這完全取決於範內小姐的證詞,她的證詞表明死者是在兩點鍾之後死的。是不是?”
威爾頓先生為這令人驚訝的邏輯思考了一會兒,但最終還是沒有察覺,這個三段論究竟是前提和結論倒置,還是中詞不周延,還是前提本身就不正確。但他的臉明顯變輕鬆了。
“當然啦。”他說,“是的,我明白。這顯然就是自殺,範內小姐的證詞能證明這一點。所以她應該還是正確的。”
溫西想,這段畸形的三段論邏輯甚至比上一個還要拙劣。一個能做出這樣結論的男人是不可能想出什麽花樣的。他給自己建立了一個新的三段論:
那個謀殺的兇手不是傻子。
威爾頓是個傻子。
所以威爾頓不是兇手。
這個推斷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威爾頓又在為什麽煩惱呢?唯一有可能讓他擔心的就是,他兩點鍾的時候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也同樣讓溫西煩惱:所有最好的嫌疑人在殺人的那個時間段都有不在場證明。
然後,突然地,靈感的閘門打開了,刺穿了他腦子裏黑暗的角落,像一道探照燈的光線。上帝啊!如果這是事實的話,威爾頓就絕對不是一個傻子。他是一個偵探一生中能夠遇到的最聰明的罪犯。溫西觀察著威爾頓自以為是的外表。這可能嗎?是的,這有可能,而且,如果哈麗雅特·範內沒有帶著她的證詞出現的話,這個計劃可能非常成功。
從這點著手來分析,看看結果會怎麽樣。兩點鍾的時候,威爾頓在平鐵謀殺了亞歷克西斯。他早就在什麽地方把小母馬拴好了,一點半離開三根羽毛餐廳之後,他去了小路,一秒鍾都沒有耽擱就牽到了馬。然後他肯定是讓馬竭盡全力地奔跑。假設他在二十五分鍾之內跑了四英裏的路。那麽兩點鍾的時候,他離平鐵還有半英裏。不,這樣不行。把時間再拉緊一些。讓他一點三十二分從亨克小路出發,讓他把馬速趕到九英裏每小時——那時間就差不多了。再讓他在五分鍾之內走到礁石邊,那是一點五十五分。然後呢?把馬趕回去?在哈麗雅特醒前五分鍾,他讓馬順著沙灘向回跑,自己步行,在兩點的時候到達平鐵。
他殺了人。他發現哈麗雅特來了,就藏在礁石的縫隙裏。同時,那匹小母馬已經跑回家了,或者已經到達路邊的某個地方,正往上跑,或者——
不用再想那匹馬了;反正它是跑回自己的草地和溪水邊去了。時間很緊張,整件事似乎精細得有些不可能,但並不像他最初想的那麽絕無可能。假設事實就是這樣,那麽,如果哈麗雅特當時不在場的話,會怎樣呢?幾個小時內,潮汐就會蓋住屍體。‘停在那裏吧,摩洛哥。1’如果威爾頓是兇手的話,他不會希望屍體失蹤的,他會希望他的母親得知亞歷克西斯的死訊。是啊,但在一般情況下,屍體很快就會回到沙灘上的。是因為強勁的西南風和三百塊小金幣的緣故,屍體才一直沒被找到。就算這樣,屍體最終還是找到了。好,如果哈麗雅特沒有在那個時候發現屍體,他們就不能證明,死亡時間不是在更早一些的時候——比如說在十一點和下午一點半之間——這段時間威爾頓已經有不在場證明了。事實上,受害者提早到達了達裏關卡,這讓死亡時間看起來似乎比起真正的時間要更早一些。為什麽你會引誘受害者在十一點半去一個沒有人的地方,然後等了兩個半小時才把他了結?無非是想讓別人推測,你是在更早一些的時候殺了他的。然後,還有一對固執的傢夥,波洛克和他的孫子,在他們吝嗇的證詞裏也提到了,他們看見亞歷克西斯一點四十五分的時候“躺”在平鐵上。那也是計劃的一部分。就是這樣,肯定是這樣。這宗謀殺案本來是想偽裝成在早晨發生,這就是為什麽威爾頓會在不在場證明上執著得幾近可疑,這就是為什麽他會去威利伍康伯一趟。“總是要懷疑那些有確鑿不在場證明的人”,這難道不是偵探守則中的第一真理嗎?這個確鑿的不在場1引自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
“範內小姐怎麽了?”溫西趕緊問道。然後他又想,愛上一個人真是糟糕!我已經失去了瀟灑的風度。
威爾頓笑了。“沒有冒犯的意思,”他說,“我隻是說,在分析證據的時候。像那樣的女孩,你怎麽能指望她對鮮血有什麽了解——明白我的意思嗎?女人們總是會設想血流得到處都是的場麵。她們總是愛讀小說,《在血中掙紮》那類東西。這類東西對她們的誘惑力很大。她們隻看到她們覺得應該會看到的東西。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似乎學過女性心理學。”溫西嚴肅地說。
“哦,我倒是特別了解女人。”威爾頓先生揚揚得意地說。
“你是說,”溫西接著說,“她們想的那一套都是唯心的?”
“嗯?”
“俗套話。‘母性的直覺是獨一無二的。’‘狗和孩子無所不知。’‘善良的心比王冠更重要。’‘困難磨鍊品格。’這一類的陳詞濫調,把所有與之相背的證據都忽略不計。”
“是啊,”威爾頓先生說,“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她們覺得一件事應該是這樣的,那麽她們就說這事就是這樣的。”
“是的,我明白你想說的意思了。”溫西在想,如果在地球上,還有一個人可以一遍遍地重複一句俗套話,但腦子裏卻不知道它的明確意思,那就是威爾頓先生;他還把這些神奇的話語用驕傲的語氣朗誦出來,以為是自己發現的真理。
“你真正的意思是,”溫西繼續說,“我是這麽理解的,你認為我們不能完全依賴範內小姐的證詞?你的意思是,她聽見了一聲尖叫,然後發現了一個喉嚨被割開的人,還有一把剃鬚刀就在他旁邊。這看起來似乎那個人剛剛自殺,所以她就想當然地認為他就是剛剛自殺的。那麽,血液就應該還是流動的。所以,她就自己說服自己,硬說血液當時還是流動的。你是不是這麽想的?”
“是的。”威爾頓先生說。
“所以,陪審團裁決這是自殺。但你和我,我們都很了解女人,知道那關於血的證詞可能是錯的,那麽,這還是很有可能是謀殺了。是不是?”
“哦,不是的——我不是這個意思,”威爾頓先生反對說,“我感覺這百分之百是自殺。”
“那你現在嘟嘟囔囔什麽?這多麽顯而易見啊。如果那人是在兩點鍾之後被殺的,範內小姐就應該能看到兇手。她沒有看到兇手,那麽這就是自殺。自殺與否這完全取決於範內小姐的證詞,她的證詞表明死者是在兩點鍾之後死的。是不是?”
威爾頓先生為這令人驚訝的邏輯思考了一會兒,但最終還是沒有察覺,這個三段論究竟是前提和結論倒置,還是中詞不周延,還是前提本身就不正確。但他的臉明顯變輕鬆了。
“當然啦。”他說,“是的,我明白。這顯然就是自殺,範內小姐的證詞能證明這一點。所以她應該還是正確的。”
溫西想,這段畸形的三段論邏輯甚至比上一個還要拙劣。一個能做出這樣結論的男人是不可能想出什麽花樣的。他給自己建立了一個新的三段論:
那個謀殺的兇手不是傻子。
威爾頓是個傻子。
所以威爾頓不是兇手。
這個推斷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威爾頓又在為什麽煩惱呢?唯一有可能讓他擔心的就是,他兩點鍾的時候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也同樣讓溫西煩惱:所有最好的嫌疑人在殺人的那個時間段都有不在場證明。
然後,突然地,靈感的閘門打開了,刺穿了他腦子裏黑暗的角落,像一道探照燈的光線。上帝啊!如果這是事實的話,威爾頓就絕對不是一個傻子。他是一個偵探一生中能夠遇到的最聰明的罪犯。溫西觀察著威爾頓自以為是的外表。這可能嗎?是的,這有可能,而且,如果哈麗雅特·範內沒有帶著她的證詞出現的話,這個計劃可能非常成功。
從這點著手來分析,看看結果會怎麽樣。兩點鍾的時候,威爾頓在平鐵謀殺了亞歷克西斯。他早就在什麽地方把小母馬拴好了,一點半離開三根羽毛餐廳之後,他去了小路,一秒鍾都沒有耽擱就牽到了馬。然後他肯定是讓馬竭盡全力地奔跑。假設他在二十五分鍾之內跑了四英裏的路。那麽兩點鍾的時候,他離平鐵還有半英裏。不,這樣不行。把時間再拉緊一些。讓他一點三十二分從亨克小路出發,讓他把馬速趕到九英裏每小時——那時間就差不多了。再讓他在五分鍾之內走到礁石邊,那是一點五十五分。然後呢?把馬趕回去?在哈麗雅特醒前五分鍾,他讓馬順著沙灘向回跑,自己步行,在兩點的時候到達平鐵。
他殺了人。他發現哈麗雅特來了,就藏在礁石的縫隙裏。同時,那匹小母馬已經跑回家了,或者已經到達路邊的某個地方,正往上跑,或者——
不用再想那匹馬了;反正它是跑回自己的草地和溪水邊去了。時間很緊張,整件事似乎精細得有些不可能,但並不像他最初想的那麽絕無可能。假設事實就是這樣,那麽,如果哈麗雅特當時不在場的話,會怎樣呢?幾個小時內,潮汐就會蓋住屍體。‘停在那裏吧,摩洛哥。1’如果威爾頓是兇手的話,他不會希望屍體失蹤的,他會希望他的母親得知亞歷克西斯的死訊。是啊,但在一般情況下,屍體很快就會回到沙灘上的。是因為強勁的西南風和三百塊小金幣的緣故,屍體才一直沒被找到。就算這樣,屍體最終還是找到了。好,如果哈麗雅特沒有在那個時候發現屍體,他們就不能證明,死亡時間不是在更早一些的時候——比如說在十一點和下午一點半之間——這段時間威爾頓已經有不在場證明了。事實上,受害者提早到達了達裏關卡,這讓死亡時間看起來似乎比起真正的時間要更早一些。為什麽你會引誘受害者在十一點半去一個沒有人的地方,然後等了兩個半小時才把他了結?無非是想讓別人推測,你是在更早一些的時候殺了他的。然後,還有一對固執的傢夥,波洛克和他的孫子,在他們吝嗇的證詞裏也提到了,他們看見亞歷克西斯一點四十五分的時候“躺”在平鐵上。那也是計劃的一部分。就是這樣,肯定是這樣。這宗謀殺案本來是想偽裝成在早晨發生,這就是為什麽威爾頓會在不在場證明上執著得幾近可疑,這就是為什麽他會去威利伍康伯一趟。“總是要懷疑那些有確鑿不在場證明的人”,這難道不是偵探守則中的第一真理嗎?這個確鑿的不在場1引自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