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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王(原名:白骨城) 作者:鬼馬星/馬雨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麥晴,先聽老方說,老方是老警官了,他有經驗。”
方七眯著眼睛朝麥晴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是在怪我,可你也不想想,怎麽可能都做dna?就拿這個裴小燕來說吧。她老媽是個退休的商店職員,一個月工資才不到一千塊,她自己還有病,你讓她出個幾千塊去做什麽dna,這可能嗎?”
“有什麽不可能?當媽的連這點錢也不肯出,還能算媽嗎?”麥晴道。
“問題是,不是她不肯出,而是她根本就沒錢。她沒有銀行存款。”
“這怎麽可能?連幾千塊都沒有嗎?”
“等等,等等,”張元安這時插了進來,“老方,你怎麽知道裴小燕的媽沒有銀行存款,你查過嗎?”
方七這次倒很肯定。
“我還真的查過。其實當時,我們也向她提出,希望她配合警方,做dna測試——當然嘍,這也是走走形式,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總得問一下的。可她說,她沒錢,在火災發生前的一個月,她把所有的錢都從銀行裏提出來給了她的女兒,也就是裴小燕。裴小燕馬上要生孩子了,她對她媽說她想買套更大的房子。”方七清了清喉嚨道,“既然事情關係到錢,那我們當然得查一下嘍,結果發現那筆錢果然是在火災前一個月提走的,總額不多,也就十二萬,可能是這女人全部的積蓄了。可是,我們查了裴小燕的帳號,發現她並沒有將這筆錢存入銀行。這就有三種可能,一是錢讓裴小燕花完了,二是那筆錢在火災現場被燒成了灰,第三個可能就是有人拿走了錢,所以當時我們也懷疑過,這不是一起單純的火災,也可能是謀財害命。不過,懷疑歸懷疑,我們找不到什麽證據說明這是一起謀殺案。”
原來裴小燕的案子還牽涉到一筆錢,麥晴想,雖然12萬已經足夠成為殺人動機,但如果僅僅為了12萬就殺死四個家庭13個人,這就有點說不通了。
“裴小燕的母親還有別的孩子嗎?”張元安又問。
“還有一個女兒。裴小燕是小的。我們沒多打聽這個大女兒的事,因為這跟案子無關。再說也找不到她,裴小燕的媽說,這個大女兒平時跟她們幾乎沒有往來,所以她也不知道她住在哪裏。好像彼此之間關係不太好。至於原因麽,就不知道了。”方七道。
“現在能不能聯繫上裴小燕的老媽?”張元安又問。
方七一臉疑惑。
“你們要找她嗎?自從確認完屍體,我們就沒去找過她。”
“那你有沒有她的聯繫方式?”
方七想了一會兒,才慢騰騰從口袋裏掏出一本小小的硬麵記事簿來,他翻了幾頁,找到一個電話號碼,“當時她就留下了這個。”他把記事簿遞給張元安,張元安並不接,對他道:“打個試試。”
方七有點不情意,但他還是拿起手機撥了電話。可他將手機放在耳邊聽了一會兒,就按斷了。
“沒人接。”他道。
“把這個電話號碼給局裏,讓他們查一下它對應的地址。”張元安吩咐麥晴,接著,他又用夾著香菸的手指點了點桌麵上的複印件,對方七說,“老方,我們現在按照時間順序一個一個說,先說這第一起,火災發生在2009年8月2日,死者是一對夫婦,男的叫駱華,女的叫薛瑩瑩。老方,你依次回答我幾個問題,這兩個人的身份有沒有得到確認?誰來認的屍?現場有沒有什麽疑點?起火點是在哪裏?”
方七將複印件移到自己麵前,說道:“他們的身份確認了,不過都沒有做過dna。男的那個妹妹還在念書,她說她沒錢做這個,我們給她看了盥洗室和陽台的遺留物,她認出那是她哥哥的皮帶和鞋;這個女的,是她父母來認的屍,他們也認出了女兒放在陽台上的包和衣服,兩位老人都很傷心,但他們都不願意做dna比對,原因不明,他們就是不想做,說人都死了,再怎麽都沒用了,我們也不能勉強。這起火災的起火點是在臥室,經過分析,可能是一個菸頭點著了床單,要說疑點麽,還真的不好說……”方七有些為難地深吸了一口煙。
“怎麽不好說?”麥晴道。
“是不是在他們體內發現了不同程度或不同種類的麻醉藥成分?比如大麻、阿托品、嗎啡。”李奇石突然插嘴。
方七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李奇石,點頭道:“是這樣。菸頭引起的火災,如果沒有助燃劑的話,火勢不會蔓延得很快,所以,一般來說,等屋裏的人被驚醒時,還來得及救火。過去我們有過一個案子,那名死者跟這些人一樣都是半夜被活活燒死的,但那是有原因的,那人有每天晚上服用安眠藥的習慣,所以火災發生時,他完全沒有知覺。當時,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麽他們沒有一個被驚醒,於是我就讓法醫驗屍時,特別留意一下,結果發現他們身體裏有少量的麻醉劑成分,每個人都有,不僅僅是這兩個,其他人也有。”最後那兩句話,他是對張元安說的。
“為什麽這些沒有寫入法醫報告?”麥晴問道。
“因為法醫不能肯定這些麻醉劑成分是否跟他們平時吃的藥有關,我們在駱華的家裏找到一些治療心髒病的藥,當然其中沒有發現麻醉劑的成分,但是你們也知道,這要是真的查起來範圍就大了,而且家屬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即使查出他們有類似的習慣,也不能讓人活不來,不是嗎……”方七低頭抽了口煙,沒再說下去。
方七眯著眼睛朝麥晴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是在怪我,可你也不想想,怎麽可能都做dna?就拿這個裴小燕來說吧。她老媽是個退休的商店職員,一個月工資才不到一千塊,她自己還有病,你讓她出個幾千塊去做什麽dna,這可能嗎?”
“有什麽不可能?當媽的連這點錢也不肯出,還能算媽嗎?”麥晴道。
“問題是,不是她不肯出,而是她根本就沒錢。她沒有銀行存款。”
“這怎麽可能?連幾千塊都沒有嗎?”
“等等,等等,”張元安這時插了進來,“老方,你怎麽知道裴小燕的媽沒有銀行存款,你查過嗎?”
方七這次倒很肯定。
“我還真的查過。其實當時,我們也向她提出,希望她配合警方,做dna測試——當然嘍,這也是走走形式,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總得問一下的。可她說,她沒錢,在火災發生前的一個月,她把所有的錢都從銀行裏提出來給了她的女兒,也就是裴小燕。裴小燕馬上要生孩子了,她對她媽說她想買套更大的房子。”方七清了清喉嚨道,“既然事情關係到錢,那我們當然得查一下嘍,結果發現那筆錢果然是在火災前一個月提走的,總額不多,也就十二萬,可能是這女人全部的積蓄了。可是,我們查了裴小燕的帳號,發現她並沒有將這筆錢存入銀行。這就有三種可能,一是錢讓裴小燕花完了,二是那筆錢在火災現場被燒成了灰,第三個可能就是有人拿走了錢,所以當時我們也懷疑過,這不是一起單純的火災,也可能是謀財害命。不過,懷疑歸懷疑,我們找不到什麽證據說明這是一起謀殺案。”
原來裴小燕的案子還牽涉到一筆錢,麥晴想,雖然12萬已經足夠成為殺人動機,但如果僅僅為了12萬就殺死四個家庭13個人,這就有點說不通了。
“裴小燕的母親還有別的孩子嗎?”張元安又問。
“還有一個女兒。裴小燕是小的。我們沒多打聽這個大女兒的事,因為這跟案子無關。再說也找不到她,裴小燕的媽說,這個大女兒平時跟她們幾乎沒有往來,所以她也不知道她住在哪裏。好像彼此之間關係不太好。至於原因麽,就不知道了。”方七道。
“現在能不能聯繫上裴小燕的老媽?”張元安又問。
方七一臉疑惑。
“你們要找她嗎?自從確認完屍體,我們就沒去找過她。”
“那你有沒有她的聯繫方式?”
方七想了一會兒,才慢騰騰從口袋裏掏出一本小小的硬麵記事簿來,他翻了幾頁,找到一個電話號碼,“當時她就留下了這個。”他把記事簿遞給張元安,張元安並不接,對他道:“打個試試。”
方七有點不情意,但他還是拿起手機撥了電話。可他將手機放在耳邊聽了一會兒,就按斷了。
“沒人接。”他道。
“把這個電話號碼給局裏,讓他們查一下它對應的地址。”張元安吩咐麥晴,接著,他又用夾著香菸的手指點了點桌麵上的複印件,對方七說,“老方,我們現在按照時間順序一個一個說,先說這第一起,火災發生在2009年8月2日,死者是一對夫婦,男的叫駱華,女的叫薛瑩瑩。老方,你依次回答我幾個問題,這兩個人的身份有沒有得到確認?誰來認的屍?現場有沒有什麽疑點?起火點是在哪裏?”
方七將複印件移到自己麵前,說道:“他們的身份確認了,不過都沒有做過dna。男的那個妹妹還在念書,她說她沒錢做這個,我們給她看了盥洗室和陽台的遺留物,她認出那是她哥哥的皮帶和鞋;這個女的,是她父母來認的屍,他們也認出了女兒放在陽台上的包和衣服,兩位老人都很傷心,但他們都不願意做dna比對,原因不明,他們就是不想做,說人都死了,再怎麽都沒用了,我們也不能勉強。這起火災的起火點是在臥室,經過分析,可能是一個菸頭點著了床單,要說疑點麽,還真的不好說……”方七有些為難地深吸了一口煙。
“怎麽不好說?”麥晴道。
“是不是在他們體內發現了不同程度或不同種類的麻醉藥成分?比如大麻、阿托品、嗎啡。”李奇石突然插嘴。
方七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李奇石,點頭道:“是這樣。菸頭引起的火災,如果沒有助燃劑的話,火勢不會蔓延得很快,所以,一般來說,等屋裏的人被驚醒時,還來得及救火。過去我們有過一個案子,那名死者跟這些人一樣都是半夜被活活燒死的,但那是有原因的,那人有每天晚上服用安眠藥的習慣,所以火災發生時,他完全沒有知覺。當時,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麽他們沒有一個被驚醒,於是我就讓法醫驗屍時,特別留意一下,結果發現他們身體裏有少量的麻醉劑成分,每個人都有,不僅僅是這兩個,其他人也有。”最後那兩句話,他是對張元安說的。
“為什麽這些沒有寫入法醫報告?”麥晴問道。
“因為法醫不能肯定這些麻醉劑成分是否跟他們平時吃的藥有關,我們在駱華的家裏找到一些治療心髒病的藥,當然其中沒有發現麻醉劑的成分,但是你們也知道,這要是真的查起來範圍就大了,而且家屬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即使查出他們有類似的習慣,也不能讓人活不來,不是嗎……”方七低頭抽了口煙,沒再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