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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王(原名:白骨城) 作者:鬼馬星/馬雨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另外三家的火災很相像,首先,時間都發生在同一個月內,都發生在半夜,其次火災原因都跟在床上抽菸有關,好像最初的起火點都是臥室床上的被單,另外,這三起火災中所有的死者都是在昏睡中被活活燒死的,法醫在死者的氣管裏都發現了大量菸灰。另外,這三起火災的死者年齡都在25歲到35歲之間。最小的一名死者25歲,生前是一個銀行職員,才結婚一年,她被燒死時已經懷孕三個月。有趣的是,整場火災雖然將她的整個身體都變成了一副枯骨,但她的兩隻手卻安然無恙。警方認為當時她的手正好塞在某個防火的東西裏,警方的確在床邊找到一副自發熱手套,除了那雙手之外,它是整個火災現場保存最完好的物品,甚至還能從手套背麵看清生產的廠家和品牌名,但是,從來沒聽說過自發熱手套具有防火的功能,警方無法解釋這種現象,隻能將其歸為“特異現象”。但是,看過證物照片後,麥晴發現,那副自發熱手套是紅色的。
麥晴不曉得當時的消防員作何感想,但是她想,假如她在一片黑煙瀰漫的灰燼中,看到一雙白皙的手靜靜地躺在一堆焦炭旁邊,她一定會好幾天吃不下飯,恐怕整個星期,她都無法擺脫這詭異恐怖的情景。警方對這三起案件的推斷是,“抽菸不慎點燃床單”,不過麥晴認為事實未必如此,因為這名25歲的死者有孕在身,按理說,死者本人為孩子考慮,應該不會抽菸,而一般明理的丈夫也不會在妻子的旁邊抽菸,尤其那還不是開放空間,是他們的臥室,除非兩人都是那種隻顧自己享受,其他什麽都不管的人。由於屋子裏的大部分東西都燒成了灰,所以警方的調查並不順利,麥晴看了最後的結論就知道,警方已經找不到對此案更好的解釋了。
麥晴將這幾起火災的案卷丟給張元安和李奇石,問兩人的看法。
“看來這個小區是他們的一個據點。” 這是張元安的看法,“我隻是不明白,即使他們要殺人,也可以有很多種方法,何必製造火災?這不是太醒目了嗎?”他道。
“別的殺人方法都會見血,他們怕血,血是紅色的。再說,把一切都燒了最幹淨,警方什麽證據都別想找到。”麥晴覺得這麽解釋最合理。
“他們的身份都確定了嗎?他們可都被燒成了焦炭。”李奇石道。
麥晴發現他正擰著眉頭,目不轉睛地盯著那雙慘白的女人手,她馬上別過頭去,那張照片,她看過一遍後,就再也不想看第二遍了。每次看見那張照片,她總是不自覺會想起死者身份證上的照片——一個美麗健康的年輕女人,笑得那麽甜,誰能想到,當她對未來充滿希望的時候,竟會慘遭厄運,而且還死得那麽慘!相比之下,被人一槍射中腦袋大概要好受多了吧,至少不用長時間在滾燙的烈焰中煎熬。
“哼,問你呢!他們的身份都確認了嗎?”李奇石又問。
“他們的身份當然確認了,我問過負責這四起火災的警官,他說他找到了這些死者的至親,還作了dna比對呢。”麥晴答道。
李奇石丟下了孕婦的照片,沒有說話,眼睛開始在桌上的那堆案件複印件上掃來掃去,麥晴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她的回答他一點都不滿意。
“有什麽不對嗎?”她問道。
“你說找到了他們的至親,就是跟他們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嘍,可這個李元是孤兒啊。”李奇石從一堆案卷中抽出一張來。
“你說什麽?”麥晴沒聽明白,她想奪過李奇石手裏的案卷,他卻朝後一讓道:
“等等,姐姐。”
明明比我大!幹嗎叫我姐姐!討厭!
“他怎麽是孤兒啦?!”麥晴記得案卷上根本沒提到這點。
“你沒發現他改過名嗎?他原名叫黨愛華。”
麥晴的腦袋像被什麽東西輕輕拍了一下。
“姓黨又怎麽了?黨也是一個姓啊。”她有點不甘心。
“黨不僅是一個姓,更代表的是一個政黨。據我所知,很多棄嬰和孤兒被民政機構收養後都姓黨,這表示黨就是這些孤兒的母親。——對不對?局長。”李奇石回頭問張元安。
“李教授還挺仔細,黨愛華這個名字還真的有點像孤兒院起的名字,不過也不能就此肯定他就是個孤兒,我們不妨把這個負責的警官找來問一問。”張元安朝李奇石伸出手,李奇石把李元的案卷遞給了他,“麥晴?他叫什麽?我知道這裏屬於b區分局的管轄範圍。”張元安看著案卷,問道。
“他是b區的,叫方七。”
“方七?這名字好怪。”張元安已經掏出了電話。
“他是b區火災調查科的副組長。”
“好。我先跟他們局長打個招呼。”
張元安撥通了手機號碼,麥晴聽他一路熱絡地寒暄著走出了他們所在茶餐廳。
張元安撥通了手機號碼,麥晴聽他一路熱絡地寒暄著走出了他們所在茶餐廳。
“喂,這張照片你已經看很久了。你到底在看什麽?”麥晴發現李奇石的目光又落在了女銀行職員的那雙白手上。
“我怎麽覺得這雙手不是那女人的手啊。”
“你又在胡說什麽!”
麥晴不曉得當時的消防員作何感想,但是她想,假如她在一片黑煙瀰漫的灰燼中,看到一雙白皙的手靜靜地躺在一堆焦炭旁邊,她一定會好幾天吃不下飯,恐怕整個星期,她都無法擺脫這詭異恐怖的情景。警方對這三起案件的推斷是,“抽菸不慎點燃床單”,不過麥晴認為事實未必如此,因為這名25歲的死者有孕在身,按理說,死者本人為孩子考慮,應該不會抽菸,而一般明理的丈夫也不會在妻子的旁邊抽菸,尤其那還不是開放空間,是他們的臥室,除非兩人都是那種隻顧自己享受,其他什麽都不管的人。由於屋子裏的大部分東西都燒成了灰,所以警方的調查並不順利,麥晴看了最後的結論就知道,警方已經找不到對此案更好的解釋了。
麥晴將這幾起火災的案卷丟給張元安和李奇石,問兩人的看法。
“看來這個小區是他們的一個據點。” 這是張元安的看法,“我隻是不明白,即使他們要殺人,也可以有很多種方法,何必製造火災?這不是太醒目了嗎?”他道。
“別的殺人方法都會見血,他們怕血,血是紅色的。再說,把一切都燒了最幹淨,警方什麽證據都別想找到。”麥晴覺得這麽解釋最合理。
“他們的身份都確定了嗎?他們可都被燒成了焦炭。”李奇石道。
麥晴發現他正擰著眉頭,目不轉睛地盯著那雙慘白的女人手,她馬上別過頭去,那張照片,她看過一遍後,就再也不想看第二遍了。每次看見那張照片,她總是不自覺會想起死者身份證上的照片——一個美麗健康的年輕女人,笑得那麽甜,誰能想到,當她對未來充滿希望的時候,竟會慘遭厄運,而且還死得那麽慘!相比之下,被人一槍射中腦袋大概要好受多了吧,至少不用長時間在滾燙的烈焰中煎熬。
“哼,問你呢!他們的身份都確認了嗎?”李奇石又問。
“他們的身份當然確認了,我問過負責這四起火災的警官,他說他找到了這些死者的至親,還作了dna比對呢。”麥晴答道。
李奇石丟下了孕婦的照片,沒有說話,眼睛開始在桌上的那堆案件複印件上掃來掃去,麥晴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她的回答他一點都不滿意。
“有什麽不對嗎?”她問道。
“你說找到了他們的至親,就是跟他們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嘍,可這個李元是孤兒啊。”李奇石從一堆案卷中抽出一張來。
“你說什麽?”麥晴沒聽明白,她想奪過李奇石手裏的案卷,他卻朝後一讓道:
“等等,姐姐。”
明明比我大!幹嗎叫我姐姐!討厭!
“他怎麽是孤兒啦?!”麥晴記得案卷上根本沒提到這點。
“你沒發現他改過名嗎?他原名叫黨愛華。”
麥晴的腦袋像被什麽東西輕輕拍了一下。
“姓黨又怎麽了?黨也是一個姓啊。”她有點不甘心。
“黨不僅是一個姓,更代表的是一個政黨。據我所知,很多棄嬰和孤兒被民政機構收養後都姓黨,這表示黨就是這些孤兒的母親。——對不對?局長。”李奇石回頭問張元安。
“李教授還挺仔細,黨愛華這個名字還真的有點像孤兒院起的名字,不過也不能就此肯定他就是個孤兒,我們不妨把這個負責的警官找來問一問。”張元安朝李奇石伸出手,李奇石把李元的案卷遞給了他,“麥晴?他叫什麽?我知道這裏屬於b區分局的管轄範圍。”張元安看著案卷,問道。
“他是b區的,叫方七。”
“方七?這名字好怪。”張元安已經掏出了電話。
“他是b區火災調查科的副組長。”
“好。我先跟他們局長打個招呼。”
張元安撥通了手機號碼,麥晴聽他一路熱絡地寒暄著走出了他們所在茶餐廳。
張元安撥通了手機號碼,麥晴聽他一路熱絡地寒暄著走出了他們所在茶餐廳。
“喂,這張照片你已經看很久了。你到底在看什麽?”麥晴發現李奇石的目光又落在了女銀行職員的那雙白手上。
“我怎麽覺得這雙手不是那女人的手啊。”
“你又在胡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