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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王(原名:白骨城) 作者:鬼馬星/馬雨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隻聽“吧噠”一聲,女鄰居的家頓時亮堂了起來。
“開什麽燈啊,外麵不是有路燈嗎!”女鄰居抱怨道,隨後一轉身將王顯雲的照片遞給了老漢,“你看看,這女人你見過沒有?我總覺得好像有點眼熟。”
麥晴看不清老漢的模樣,隻看見一隻幹枯的手顫顫巍巍地從女鄰居身後伸出來接了照片。
安靜了兩秒鍾。
“這不就是什麽雲姐嗎?”過了會兒,老漢道。
麥晴心中一驚,他真的見過!“你見過她?在什麽地方?”她忙問。
“當然是在她家嘍。”老漢聲音不大,但足以把麥晴的耳朵震聾。
“她家?你知道她家在哪裏?”她覺得自己的聲音有點發抖。
“當然嘍。她不就住在4號嗎?”
她就住在4號!麥晴覺得好像被重重地擊了一拳,她真想飛奔回隔壁,立刻把這個重大情報告訴張元安,然後他們立刻趕到4號,可是……
“她住在4號幾室?” 理智勉強讓她冷靜下來後,她問道。
“4號201室。”老漢隨口答道,他“吧噠”一聲關上了燈,接著又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看樣子,他是準備回房休息去了。
可是女鄰居的好奇心似乎也被吊了起來。
“你怎麽知道?”女鄰居大聲問。
老漢清了清喉嚨,不慌不忙地回頭反問她:“那個錯寄到我們家的包裹,你還記得嗎?”
“哎呀!是那個女人!”女鄰居的眼睛頓時瞪得老大。
“就是她。那次我們一起把包裹給她送回去,她不是還跟我們說過話嗎?”老漢提醒道,聲音漸遠。
女鄰居這下好像終於想起來了,她大聲道:“對對對!就是她。她說自己叫雲姐,是做服裝生意的……她身邊還帶著個男孩,那孩子很漂亮……”說到這裏,大概是發現自己的嗓門太大,她連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小聲道,“就是……她好像不太會帶孩子。我們進去的時候,那孩子從裏屋奔出來,滿嘴是血,一開始我還以為他是摔跤了呢,後來才發現他手裏居然拿了條吃了一半的生魚,真是把我嚇了一跳,我還問那女人,怎麽能讓孩子吃這個,她說魚本來買來就是給孩子吃的,他要這麽吃,她也沒辦法,這是什麽話啊,我還沒見過這麽當媽的呢……”女鄰居還想說下去,卻被老漢不耐煩的聲音打斷了。
“管你什麽事!整天東家長西家短!有完沒完!都幾點了!”
麥晴知道,這幾句話其實是說給她聽的,時間也確實不早了,她連忙道歉:“不好意思,打擾你們休息了。今天就先到這裏吧。”
女鄰居訕訕地朝她笑笑,把照片還給了她。
就在女鄰居要關門的時候,屋裏又傳來那老漢的說話聲:“你要找她,最好是今天去,她明天就搬家了。”
女鄰居在一旁連連點頭道:“對對對,那次碰到她,她是說過,她15號就搬家了。明天就是15號,嗬嗬,不過現在都那麽晚了……”
5分鍾後,麥晴和張元安已經來到了4號樓的樓下。他們剛要上樓,麥晴口袋裏的手機就猛烈地震動起來,她知道一定是李悅。
“嘿,是我。怎麽沒人?”看來他已經到舒燕家的門口了。
“你的男朋友?”張元安小聲問她。
她點了點頭,對著電話說:“你先在門口等我們,我們馬上就回來。”
“開什麽玩笑?你們在哪兒?”李悅明顯很不高興。
麥晴怕他一生氣就走人,連忙安慰道:“我們離你不遠。要不……你來……”她用眼神徵求張元安的意見,後者不耐煩地胡亂點了下頭,“我們在4號201室,你可以在4號樓下等我們,我們馬上就下來。”
李悅似乎是考慮了一秒鍾。
“好吧。”他道。
電話掛了。
麥晴將手機收進口袋,和張元安一起走進了4號的大門。
“如果她在那裏,我們不可能馬上下來。因為我有很多問題要問她。”張元安在上樓梯的時候對麥晴說。
麥晴對此不以為然。
“如果她不承認她是王顯雲,你有再多的問題也問不下去。今天,我看你也隻能自己先確認一下。”
這句話讓張元安在樓梯上停下了腳步。
“我不止憑直覺和記憶,我還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她是不是顯雲。”他道。
“證據?”
“當年為了找她,我專門為她建立了一份個人檔案,其中包括她的指紋記錄和頭髮樣本,所以,隻要能拿到她家的某件東西,就能知道那是不是她。”他低聲道,說罷,又繼續朝樓上走。
麥晴跟在他的身後,仿佛能聽到他的心跳聲。她想,雖然他肯定不是個專一的好男人,但對王顯雲,肯定是動過真情的,這些隻要看看他為她付出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就知道了,可是,他想找到她,就僅僅隻是想找到她,想知道一個答案嗎?如果他早就不愛她了,他何必揪住往事不放?而且找到了她又能怎麽樣?16年前的那兩樁失蹤案,擺明了就隻是一件謀殺案,而活著的那個無疑就是兇手。愛情再偉大,能讓他忘記她的過去嗎?另外,假如她真是兇手,他會恪盡職守將她繩之以法嗎?
“開什麽燈啊,外麵不是有路燈嗎!”女鄰居抱怨道,隨後一轉身將王顯雲的照片遞給了老漢,“你看看,這女人你見過沒有?我總覺得好像有點眼熟。”
麥晴看不清老漢的模樣,隻看見一隻幹枯的手顫顫巍巍地從女鄰居身後伸出來接了照片。
安靜了兩秒鍾。
“這不就是什麽雲姐嗎?”過了會兒,老漢道。
麥晴心中一驚,他真的見過!“你見過她?在什麽地方?”她忙問。
“當然是在她家嘍。”老漢聲音不大,但足以把麥晴的耳朵震聾。
“她家?你知道她家在哪裏?”她覺得自己的聲音有點發抖。
“當然嘍。她不就住在4號嗎?”
她就住在4號!麥晴覺得好像被重重地擊了一拳,她真想飛奔回隔壁,立刻把這個重大情報告訴張元安,然後他們立刻趕到4號,可是……
“她住在4號幾室?” 理智勉強讓她冷靜下來後,她問道。
“4號201室。”老漢隨口答道,他“吧噠”一聲關上了燈,接著又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看樣子,他是準備回房休息去了。
可是女鄰居的好奇心似乎也被吊了起來。
“你怎麽知道?”女鄰居大聲問。
老漢清了清喉嚨,不慌不忙地回頭反問她:“那個錯寄到我們家的包裹,你還記得嗎?”
“哎呀!是那個女人!”女鄰居的眼睛頓時瞪得老大。
“就是她。那次我們一起把包裹給她送回去,她不是還跟我們說過話嗎?”老漢提醒道,聲音漸遠。
女鄰居這下好像終於想起來了,她大聲道:“對對對!就是她。她說自己叫雲姐,是做服裝生意的……她身邊還帶著個男孩,那孩子很漂亮……”說到這裏,大概是發現自己的嗓門太大,她連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小聲道,“就是……她好像不太會帶孩子。我們進去的時候,那孩子從裏屋奔出來,滿嘴是血,一開始我還以為他是摔跤了呢,後來才發現他手裏居然拿了條吃了一半的生魚,真是把我嚇了一跳,我還問那女人,怎麽能讓孩子吃這個,她說魚本來買來就是給孩子吃的,他要這麽吃,她也沒辦法,這是什麽話啊,我還沒見過這麽當媽的呢……”女鄰居還想說下去,卻被老漢不耐煩的聲音打斷了。
“管你什麽事!整天東家長西家短!有完沒完!都幾點了!”
麥晴知道,這幾句話其實是說給她聽的,時間也確實不早了,她連忙道歉:“不好意思,打擾你們休息了。今天就先到這裏吧。”
女鄰居訕訕地朝她笑笑,把照片還給了她。
就在女鄰居要關門的時候,屋裏又傳來那老漢的說話聲:“你要找她,最好是今天去,她明天就搬家了。”
女鄰居在一旁連連點頭道:“對對對,那次碰到她,她是說過,她15號就搬家了。明天就是15號,嗬嗬,不過現在都那麽晚了……”
5分鍾後,麥晴和張元安已經來到了4號樓的樓下。他們剛要上樓,麥晴口袋裏的手機就猛烈地震動起來,她知道一定是李悅。
“嘿,是我。怎麽沒人?”看來他已經到舒燕家的門口了。
“你的男朋友?”張元安小聲問她。
她點了點頭,對著電話說:“你先在門口等我們,我們馬上就回來。”
“開什麽玩笑?你們在哪兒?”李悅明顯很不高興。
麥晴怕他一生氣就走人,連忙安慰道:“我們離你不遠。要不……你來……”她用眼神徵求張元安的意見,後者不耐煩地胡亂點了下頭,“我們在4號201室,你可以在4號樓下等我們,我們馬上就下來。”
李悅似乎是考慮了一秒鍾。
“好吧。”他道。
電話掛了。
麥晴將手機收進口袋,和張元安一起走進了4號的大門。
“如果她在那裏,我們不可能馬上下來。因為我有很多問題要問她。”張元安在上樓梯的時候對麥晴說。
麥晴對此不以為然。
“如果她不承認她是王顯雲,你有再多的問題也問不下去。今天,我看你也隻能自己先確認一下。”
這句話讓張元安在樓梯上停下了腳步。
“我不止憑直覺和記憶,我還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她是不是顯雲。”他道。
“證據?”
“當年為了找她,我專門為她建立了一份個人檔案,其中包括她的指紋記錄和頭髮樣本,所以,隻要能拿到她家的某件東西,就能知道那是不是她。”他低聲道,說罷,又繼續朝樓上走。
麥晴跟在他的身後,仿佛能聽到他的心跳聲。她想,雖然他肯定不是個專一的好男人,但對王顯雲,肯定是動過真情的,這些隻要看看他為她付出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就知道了,可是,他想找到她,就僅僅隻是想找到她,想知道一個答案嗎?如果他早就不愛她了,他何必揪住往事不放?而且找到了她又能怎麽樣?16年前的那兩樁失蹤案,擺明了就隻是一件謀殺案,而活著的那個無疑就是兇手。愛情再偉大,能讓他忘記她的過去嗎?另外,假如她真是兇手,他會恪盡職守將她繩之以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