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約定是九點鍾,我雇輛出租汽車去那兒。按我們的習慣,先來者把管家婦打發走。這一天晚上,走進大門不見管家,我就知道健次已經先到了。其實,健次的鞋也在大門口脫著呢。我想,鍵次君準跟往常一樣,呆在那間八疊房裏,就徑直往裏去。不料,在這間房的暖爐邊上,竟見到健次君躺在血泊中死去。一瞬間,我嚇得幾乎暈厥過去。自己也不知道怎麽啦,一個勁兒隻想從屋裏逃到大門口去。當時,滿腦子隻有血淋淋的屍體那個可怕景象。說老實話,當時覺得自己的處境很危險,一旦受到懷疑就沒法洗刷,一想到將會被捕受審,頓時,我的血都凝固了。正要逃出大門外,冷不防迎麵碰上一位年輕姑娘,我當時嚇得臉都變了色。我不認識她,她正在門外張望,這一點是確實無疑的。那時,我發覺也許在她眼裏我成了兇手,於是,我緊緊地一把抓住她,對她解釋這不是我幹的,那姑娘一副呆若木雞的模樣。我一迭連聲地向她申明不是我幹的,求她為我作證。那姑娘點了點頭,跟我一塊兒去了裏間,她也見到了健次的屍體。


    我問了姑娘的姓名、住址,為的是好找她給我作證。姑娘回答說,她在海糙酒吧幹活,名叫柳田桐子。“海糙”就是健次君姐姐開的店,我想準是這個道理,她才會找到健次呆著的秘密住所。不管怎麽講,那位柳田桐子說,她能證明我不是兇手。聽了她這句話,我算放下塊石頭。我怕見那躺在血泊中屍體的可怕模樣,也就沒再多瞧一眼,急忙逃了出來,再也沒顧得上柳田桐子,飛奔似地穿過那條暗黑的小路,叫輛車逃回自己店裏,那時是十一點不到十分。


    等我回到家裏,心裏稍稍安定些,才發現把右手的手套丟落了,也不知道掉在哪兒。後來,聽說就落在屍體身旁,真嚇了我一大跳,我無論如何記不起手套竟會落在屍體身邊。當時,我隻見屍體邊上有一隻打火機。那是隻有葡萄和鬆鼠花樣的打火機,我想柳田桐子小姐也一定看到過,請問問她吧。她能證明我是無罪的。


    柳田桐子受到司法部門的傳訊,她一口否定河野徑子的供詞:河野徑子這個人我沒聽說過,更沒見到過。那天晚上,我沒去過那兒,我去看電影了……


    第九章


    河野徑子的供述跟柳田桐子的證詞大相逕庭。徑子供述的要點,大體是這樣的:


    一、以前,徑子跟自己餐館裏的領班杉浦健次有過肉體關係。此後,徑子對健次失去了興趣,但健次仍一心迷戀著比自已年長的徑子。


    二、打去年起,徑子又跟大塚欽三律師發生了特殊的感情,但徑子對大塚律師隱瞞了自已跟健次的關係。而健次卻妒火中燒,為此不斷地逼迫徑子跟大塚律師一刀兩斷,否則,他威脅說要將一切向大塚攤牌,甚至還要加害徑子。


    三、徑子一再勸說健次,為盡最後的努力,終於答應在以往租賃的秘密住所裏見麵,那兒隻有一位看家的中年婦女。


    四、當夭晚上九時光景,徑子乘出租汽車赴約,走進屋內,在八疊那間房裏的暖爐旁,見到了僵臥在血泊中的健次。她驚恐萬狀,拔腳逃出門外時,在大門口迎麵遇見一位年輕姑娘。


    五、徑子急中生智,為了證明自已無罪,當即請求那位姑娘作證,陪她去看了殺人現場。那姑娘也承認徑子是無罪的。當時,那姑娘說自己名叫柳田桐子,是海糙酒吧的女招待。


    六、徑子從出事地點逕自逃回銀座的餐館。因此,能證明自己無罪的是那個叫柳田桐子的姑娘。


    七、自己右手的手套記不得掉在哪裏。但奇怪的是怎麽會掉在杉浦健次的屍體旁,真有點兒莫明其妙,因為不可能掉在那種地方。


    而柳田桐子卻對河野徑子的供述全部否認了:


    一、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叫河野徑子的人,從沒見過此人。


    二、當天晚上九點鍾左右,自己在日比穀一家電影院觀看電影。


    三、殺人現場的房子從沒聽說過,更沒有一個人單獨去的道理。


    四、河野徑子知道自己的名字,大概是聽杉浦健次說的吧。健次常來他姐姐開的海糙酒吧,所以會知道自己的名字。


    負責審理這案子的檢察官,將雙方的說法對照著研究了一番。


    河野徑子的供述,無論從表情上,還是從供述的內容上,都看不出有虛構的跡象。然而,證人柳田桐子雙目灼灼有光,一口咬死,毫不讓步。她長得象個小姑娘,但生性執拗,絕不改口。於是,檢察官根據兩人的陳述進行了旁證調查。


    結果,沒人能證明柳田桐子當晚九點鍾去看了電影,但她說得出這個影片的內容。桐子來東京日子不長,在觀眾中沒有熟識的人也很正常。同時,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她曾去過殺人現場,找不到一個目擊者。而且,正象她說的,沒有證據能肯定她熟悉這個地點。××銜的房子是徑子和杉浦健次幽會的秘密住所, 這是無人知曉的,因此,徑子說在那兒遇到桐子的說法似乎難以成立。但是柳田桐子的朋友信子曾經托桐子去探聽她戀人杉浦健次的行蹤,當晚,有跡象表明桐子不上班去監視過健次。關於這件事,桐子是這麽說的:


    信子要我去看看杉浦君的動靜。所以,我在杉浦君幹活的餐館前站過一陣子。我想那是七點光景吧。我等了好久不見杉浦君出來,站在那兒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又很無聊,腿也站酸了,所以改變主意去了電影院。我想那時候是八點四十分吧。我站在餐館那會兒,附近有家紙菸鋪,那店裏的老太太看見我,也許還記得這事兒吧。


    詢問了紙菸店的老太,她說不認識柳田桐子,但是,七點鍾光景有個跟桐子模樣相象的人,在店前轉悠著,象是等什麽人。桐子跟被害人杉浦健次並沒有什麽特殊的關係,隻是健次常來桐子幹活的地方——他姐姐開的店,才見過幾次麵。就象桐子陳述的,她完全不認識河野徑子,至少拿不出跟徑子有過交往的證據。


    徑子堅持說桐子是碰巧來到殺人現場的,這麽說是不是過於偶然了。隻要沒有證據能證明桐子知道這個秘密住所,就不能任意認為桐子是作了偽證。這一點顯而易見對徑子很不利。然而,使徑子擺脫不了重大嫌疑的卻是她那隻手套。徑子自己也承認右手的手套丟失了。可是,為什麽她隻脫下一隻手套呢?按徑子的說法,她一進屋就有脫手套的習慣。那時確實是脫了一隻手套走進房間,不料見了血淋淋的兇殺場麵,嚇得忘了再脫左手那一隻。因此,隻脫下一隻手套的解釋是符合情理的。頗費思量的是這隻手套竟然會掉在屍體的身旁。徑子回憶不起手套竟會失落在那兒,而且也不大可能。


    還有,對屍體解剖的結果,證實杉浦健次是受銳利的刃器刺入背後直捅進心髒致死。現場勘查證明,當時暖爐邊有人和健次並排坐著取暖的痕跡,這是兇手跟健次談話之際,趁其不備,用短刀一類的兇器刺死了他。可以推斷,殺害健次的兇手跟被害者的關係很密切。而且,兇手握刀須脫下手套,見被害人倒下,慌慌張張地逃離現場,那隻脫下的手套也就忘了帶走。這一點分明也對徑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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