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二者皆有吧。”她說。


    她正要再說些什麽,突然又一道閃電劃破了夜空,短暫地照亮了我們家的院子、河灘和遠處的河流。等到隨之而來的雷聲消散以後,她說:“你為明天做好準備了嗎?”


    “準備好了。”我說。


    “我不是說開庭的事,我是說——”


    “愛瑪的事,我知道。”我說。


    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提起交換人質的話題了。我們一致認為,在放走薩姆的時候,對方之所以那麽痛快是有理由的。他們把兒子迅速地還給了我們,因為他們手裏還有我們的女兒,而且他們還有需要我做的事情。


    可現在情況不同了。截然不同。一旦判決下達,我對他們來說就毫無用處了,愛瑪也是一樣。而且,對綁匪來說,她還會成為一個隱患。如果他們被抓住,愛瑪的證詞將會對他們極為不利。所以,我必須等到愛瑪平安地回來才能給出判決。這件事我們已經談過許多次了,我以為她又要舊話重提。


    然而,她隻是說:“成敗在此一舉。”


    “我知道。”


    她轉過頭來,看向我的眼神難以形容。我從來沒見過她如此嚴肅。


    “這些人,他們不會輕易就把我們想要的給我們。我們必須自己主動去爭取,我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把她救回來。”


    我沒有回答。我望向窗外,看著這場早秋的暴雨瘋狂地傾瀉在約克河上,泛起了陣陣白浪。


    “不惜一切代價。”她最後又重複了一遍。


    那天夜裏,我斷斷續續地睡了幾個小時。淩晨四點左右,我起來上廁所。從洗手間返回臥室時,我的心髒便已經開始劇烈地跳動,仿佛胸腔裏也在電閃雷鳴。我又回去躺了大概十五分鍾,不停地自我安慰說還能再睡一會兒。最後,我實在躺不住了,便起身下樓去煮了一壺咖啡。


    太陽終於還是無情地從東方的地平線上升起了。我坐在屋後的門廊上,思考著我跟艾莉森的談話,以及她看向我的嚴肅目光。毫無疑問,我跟她一樣清楚我們的最終目標,但問題是我並沒想好該如何跟綁匪進行交換。


    也許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情況會有所不同。但在維吉尼亞州東部法院,我們依然需要將判決提交歸檔,就像沃爾特· e. 霍夫曼本人當年的做法一樣。至少這類大案子的判決是一定要提交歸檔的,即需要由法官親筆簽署一份紙質文件,然後送交職員辦公室,最後再提交給檔案管理員。


    到了這一步,接下來的操作就又開始利用二十一世紀的高科技了:檔案管理員將這份文件掃描,歸入電子檔案管理係統,當事雙方的律師會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收到這份文件的電子版,而新聞媒體則可以自行下載pdf版,等等。


    但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仍然需要最原始的操作。我必須親自提筆在紙上寫字才能算數。在聯邦司法體係中,這才是我唯一真實的權力。我一定要將這個權力保留到最後一刻。


    簽字這個步驟很簡單,真正複雜的另有其事。我估計綁匪肯定不願到法院附近來,畢竟那是一棟由法警保衛的聯邦大樓。他們肯定會要求在別的地方進行交換,比如在一個他們認為較為中立的地盤。但是,那份文件卻必須在法院裏進行簽署,可法院顯然不是什麽中立的地盤,而是我的地盤。


    因此,這顯然是一個悖論,幾周來我一直在仔細考慮這個問題。我又喝掉了一壺咖啡,太陽也升得更高了,可我還是沒有想出解決方案。最後,我隻得放棄了,進屋開始為接下來的一天做準備。我先快速地瀏覽了一下電子郵件,想最後再確認一下傑布·拜爾斯有沒有通知我司法委員會的介入並要求我停止審理案件。不過,什麽都沒有,我依然是安全的。


    我吻別艾莉森和薩姆,很快駕駛著自己的別克汽車開上了那條長長的車道。等開到盡頭準備駛上公路時,我抬頭看了看天空,心中一下子充滿了不祥的預感。


    一般情況下,我是不太相信什麽徵兆或跡象的。我不相信電台放的某一首歌是為了向我傳達特定的信息,我也不認為彩虹除了表示天空中有水滴之外還有別的什麽含義。就算我願意,我也沒有能耐從杯底的茶葉中看出未來的走向。可是,在駕車轉上公路之前,我最後瞥見了一小群禿鷲在空中盤旋。它們很可能正是啄食過赫伯·思裏夫特屍體的那一群禿鷲。


    第63章


    自上次小女孩兒逃跑風波後,弟弟就徹底喪失了僅剩的權力。現在,哥哥才是萬事做主的老大。


    最近的這次任務也不例外,哥哥非得說第一回 完成得不好,硬是逼著弟弟返工。說真的,弟弟還能有別的選擇嗎?他隻好一吃完早飯就拎著鐵剷出門了。他穿著長褲長袖,戴著手套和帽子。等這樁工作全部完成以後,他們要去個有沙灘和陽光的好地方,那兒還會有便宜的酒水和廉價的妓女。所以,現在他可得把自己包裹嚴實了,萬一等會兒在森林裏碰到什麽毒蟲毒草,那他度假的第一周就得在抓撓皮疹中度過了。


    外麵的空氣非常清新,仿佛昨夜的暴雨按下了世界的重啟鍵,一切都幹淨如初。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頭頂上清晨的天空晴朗無雲,隻有幾道纖細的飛機尾跡交叉在一起。他找到那棵做了標記的鬆樹,便從這裏進入了森林。他絲毫不在意腳下潮濕的泥土,徑直朝著日出的東方走去,一邊走一邊數著自己的步子。走了一百步,他看到先前被自己交叉疊放在一起的那兩根橫木。這說明他沒有偏離路線。又走了一百步,他發現自己留下的第二個標記,那是兩棵小樹,被他連根拔起來擺在了地上,指著路線前進的正確方向走到三百步時,他便到達了目的地。照這個方式走,最多隻偏離了幾英尺。已經進入了森林的深處,能找到地方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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