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葛洛克手槍的彈匣退出來,從剩餘的七顆子彈中取出一顆,然後將彈匣塞回去。
歐森發出不耐煩的低鳴,用嘴叼起棉紗布條的一端。
“對,對,對。”我說,然後拍它兩下以示鼓勵。
它把布條叼起來或許隻是純粹基於好奇,狗一向對什麽都感到好奇。
好有意思的一團白布條,看起來好像一條蛇……但是卻不是蛇。
有意思!有意思!上麵有雪諾主人的味道,或許很好吃,每一樣東西都可能很好吃。
我不能因為歐森發出不耐煩的低鳴然後叼起白布條,就認為它完全了解這個玩意兒的目的或我想出的這整個計劃。它對這個東西的興趣以及時間的恰好吻合,可能純屬巧合。
是,一定是這樣,就像國慶煙火每年都在七月四日進出來一樣純屬巧合。
我的心怦怦地跳,生怕隨時會被人發現,我從歐森嘴裏將棉紗布纏成的導火線接過來,小心翼翼地將子彈綁在布條的一端。它聚精會神地在一旁觀看。
“你覺得這個結打得還可以嗎?”我問:“還是你要自己動手打一個?”
找走到油槽口的位置,將綁著鉛彈的布條垂入油槽內。子彈的重量使得布條一路垂到槽底。就像蠟燭的燭蕊一樣,整個布條很快就會吸滿汽油。
歐森緊張地不停繞圈子:快一點,快一點,快一點啊。快,快,快啊,雪諾主人。
我在油槽外留了幾近五尺長的棉布條。整個布條掛在車邊上,隻留下尾端在人行道旁。
我抓起斜靠在月桂樹幹上的腳踏車,彎下腰用我的打火機將布條引燃。雖然暴露在外頭的布條沒染上汽油,燃燒的速度快得超乎我原先的預期。太快了。
我跨上腳踏車,拚了命地踩踏板,仿佛所有來自地獄的律師和幾個地球上的惡魔正在我後頭窮追狂吠,或許真是如此。歐森跟在我旁邊狂奔,我火速穿越停車場從路麵高起的出口通道,直奔荒涼的埃姆巴卡德羅大道,然後向南轉往海邊擁擠的餐館和商店街。
爆炸來得太快了,結結實實地砰一聲,不過音量還不到我原先預期的一半。橘紅色的火光將我身旁甚至更遠方照得煥然一亮;還好濃霧將第一次大爆炸衝出的火焰和爆發力提供了不少緩衝的距離。
我不顧一切地猛然按下剎車,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停下來,一腳踩在地上,回頭張望。
能見度極為有限,看不見細節,隻見一團中心呈黃白色亮點被橘紅色的火焰團團圍住,所有的景象都被翻攪的濃霧柔和化。我見到最糟糕的景象不在眼前,而在我的腦海裏,路易斯。史帝文生的臉冒泡、冒煙,如同熱鍋上的火腿一樣流出油汁。
“我的老天哪!”我說出這句話的聲音既刺耳又顫抖,連我自己都幾乎聽不出來是我的聲音。
然而,除了點燃導火線之外,我別無選擇。雖然警方很快就會發現史帝文生被殺害,但是如何被殺害以及何人所為的證據如今都已灰飛煙滅。
我騎上單車,帶領著和我相依為命的狗離開碼頭,穿過如迷宮般碗蜒的大街小巷,走進月光灣更黑暗的深處。雖然日袋裏裝著重重的手槍,我身上穿的夾克依然像被風般隨風擺盪,沒有人看見我逃跑,隻是現在的我又多了一個避開燈光的理由,像個黑影輕快地在陰影裏穿梭,仿佛傳說中從歌劇院的地下迷宮逃出來的魅影,不顧危險騎著腳踏車去恐嚇地麵上的世界。
在犯下謀殺的餘悸中,立即能以如此誇張浪漫的自我形象自娛並不是我的本性。其實,將今晚發生的事件幻想成偉大的冒險行動,利將自己幻想成英雄人物,目的隻是試圖撫平我內心的恐懼,更重要的是,壓抑自己不去回想開槍射擊這件事。我還必須壓抑腦海裏屍體燃燒的景象,我不斷聯想到火葬爐裏一個接著一個彈跳起來的幽靈。
試圖將事件浪漫化的這份努力隻持續到我抵達葛蘭德戲院後巷,也就是海洋大道往南走半個街口的地方,沾了汙垢的路燈使得濃霧像是受到汙染般泛著棕色。在那裏,我將腳踏車甩到地上,任其鏗鏘一聲摔在水泥人行道上,然後背靠著大型垃圾箱,將今天午夜在巴比家吃的晚餐吐了一地。
我殺了人。無庸置疑的,史帝文生死有餘辜。而且遲早有一天,他會利用某種藉口把我殺了,盡管他的同夥堅持給予我特赦的待遇;嚴格來說,我的行動是出於自衛,並且拯救歐森的性命。
然而,我的的確確殺了一個人,再合情合理的動機都無法改變良心道德的譴責。想到他空茫的雙眼蒙上死亡的黑紗,我就於心難安。
他張大的嘴,發出無聲的尖叫,還有他滿口血淋淋的牙齒。驚心動魄的景象在腦海裏一觸即現;對聲音、氣味和觸感的回憶則沒有這麽容易被勾起;光憑意誌力從回憶裏喚出對某種香氣的體驗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之前才憶起母親洗髮精的香味,而今我又想起史帝文生刺鼻的血腥味,我扶著垃圾箱,覺得自己就像待在一艘搖晃不止的小船上忍不住要反胃。
事實上,動手殺了他固然讓我受到驚嚇,但是更讓我感到困擾的是我竟然能如此沉著和有效率的完成毀屍滅跡的過程。我顯然具有犯罪的天分。仿佛陪我度過二十八年的黑暗已不知不覺地滲入我的
歐森發出不耐煩的低鳴,用嘴叼起棉紗布條的一端。
“對,對,對。”我說,然後拍它兩下以示鼓勵。
它把布條叼起來或許隻是純粹基於好奇,狗一向對什麽都感到好奇。
好有意思的一團白布條,看起來好像一條蛇……但是卻不是蛇。
有意思!有意思!上麵有雪諾主人的味道,或許很好吃,每一樣東西都可能很好吃。
我不能因為歐森發出不耐煩的低鳴然後叼起白布條,就認為它完全了解這個玩意兒的目的或我想出的這整個計劃。它對這個東西的興趣以及時間的恰好吻合,可能純屬巧合。
是,一定是這樣,就像國慶煙火每年都在七月四日進出來一樣純屬巧合。
我的心怦怦地跳,生怕隨時會被人發現,我從歐森嘴裏將棉紗布纏成的導火線接過來,小心翼翼地將子彈綁在布條的一端。它聚精會神地在一旁觀看。
“你覺得這個結打得還可以嗎?”我問:“還是你要自己動手打一個?”
找走到油槽口的位置,將綁著鉛彈的布條垂入油槽內。子彈的重量使得布條一路垂到槽底。就像蠟燭的燭蕊一樣,整個布條很快就會吸滿汽油。
歐森緊張地不停繞圈子:快一點,快一點,快一點啊。快,快,快啊,雪諾主人。
我在油槽外留了幾近五尺長的棉布條。整個布條掛在車邊上,隻留下尾端在人行道旁。
我抓起斜靠在月桂樹幹上的腳踏車,彎下腰用我的打火機將布條引燃。雖然暴露在外頭的布條沒染上汽油,燃燒的速度快得超乎我原先的預期。太快了。
我跨上腳踏車,拚了命地踩踏板,仿佛所有來自地獄的律師和幾個地球上的惡魔正在我後頭窮追狂吠,或許真是如此。歐森跟在我旁邊狂奔,我火速穿越停車場從路麵高起的出口通道,直奔荒涼的埃姆巴卡德羅大道,然後向南轉往海邊擁擠的餐館和商店街。
爆炸來得太快了,結結實實地砰一聲,不過音量還不到我原先預期的一半。橘紅色的火光將我身旁甚至更遠方照得煥然一亮;還好濃霧將第一次大爆炸衝出的火焰和爆發力提供了不少緩衝的距離。
我不顧一切地猛然按下剎車,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停下來,一腳踩在地上,回頭張望。
能見度極為有限,看不見細節,隻見一團中心呈黃白色亮點被橘紅色的火焰團團圍住,所有的景象都被翻攪的濃霧柔和化。我見到最糟糕的景象不在眼前,而在我的腦海裏,路易斯。史帝文生的臉冒泡、冒煙,如同熱鍋上的火腿一樣流出油汁。
“我的老天哪!”我說出這句話的聲音既刺耳又顫抖,連我自己都幾乎聽不出來是我的聲音。
然而,除了點燃導火線之外,我別無選擇。雖然警方很快就會發現史帝文生被殺害,但是如何被殺害以及何人所為的證據如今都已灰飛煙滅。
我騎上單車,帶領著和我相依為命的狗離開碼頭,穿過如迷宮般碗蜒的大街小巷,走進月光灣更黑暗的深處。雖然日袋裏裝著重重的手槍,我身上穿的夾克依然像被風般隨風擺盪,沒有人看見我逃跑,隻是現在的我又多了一個避開燈光的理由,像個黑影輕快地在陰影裏穿梭,仿佛傳說中從歌劇院的地下迷宮逃出來的魅影,不顧危險騎著腳踏車去恐嚇地麵上的世界。
在犯下謀殺的餘悸中,立即能以如此誇張浪漫的自我形象自娛並不是我的本性。其實,將今晚發生的事件幻想成偉大的冒險行動,利將自己幻想成英雄人物,目的隻是試圖撫平我內心的恐懼,更重要的是,壓抑自己不去回想開槍射擊這件事。我還必須壓抑腦海裏屍體燃燒的景象,我不斷聯想到火葬爐裏一個接著一個彈跳起來的幽靈。
試圖將事件浪漫化的這份努力隻持續到我抵達葛蘭德戲院後巷,也就是海洋大道往南走半個街口的地方,沾了汙垢的路燈使得濃霧像是受到汙染般泛著棕色。在那裏,我將腳踏車甩到地上,任其鏗鏘一聲摔在水泥人行道上,然後背靠著大型垃圾箱,將今天午夜在巴比家吃的晚餐吐了一地。
我殺了人。無庸置疑的,史帝文生死有餘辜。而且遲早有一天,他會利用某種藉口把我殺了,盡管他的同夥堅持給予我特赦的待遇;嚴格來說,我的行動是出於自衛,並且拯救歐森的性命。
然而,我的的確確殺了一個人,再合情合理的動機都無法改變良心道德的譴責。想到他空茫的雙眼蒙上死亡的黑紗,我就於心難安。
他張大的嘴,發出無聲的尖叫,還有他滿口血淋淋的牙齒。驚心動魄的景象在腦海裏一觸即現;對聲音、氣味和觸感的回憶則沒有這麽容易被勾起;光憑意誌力從回憶裏喚出對某種香氣的體驗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之前才憶起母親洗髮精的香味,而今我又想起史帝文生刺鼻的血腥味,我扶著垃圾箱,覺得自己就像待在一艘搖晃不止的小船上忍不住要反胃。
事實上,動手殺了他固然讓我受到驚嚇,但是更讓我感到困擾的是我竟然能如此沉著和有效率的完成毀屍滅跡的過程。我顯然具有犯罪的天分。仿佛陪我度過二十八年的黑暗已不知不覺地滲入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