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馬上照辦,但您自己怎麽辦?”


    “我的事稍後再說。”檢察官用電話召來了笛木刑警。


    5


    當天下午,當笛木刑警來到高山檢察官的房間時,檢察官正好與鬆山事務官一


    起從刑事部長的房間裏出來。


    “笛木君, 終於到了可以動手的時候啦。 ”檢察官請二人坐下,然後說道,


    “但是,我的要求是作非正式的處置。要請當地警方支援了。”


    “把那封恐嚇信給我看看。 ”刑警說道。在電話中,檢察官隻說了“人物x有


    信來了”,但笛木刑警說是恐嚇信,似乎他是大體沿著檢察官的思路來想像的。檢


    察官等待刑警將信讀完,然後說道:


    “我先說說自己的意見。鬆山君對這封信似乎是帶有一些疑問的,但我則相信


    是由罪犯之手所寫。這是第一個前提。恐怕會產中這樣的疑問;寫恐嚇信給檢察官


    是何打算?我認為那理由並沒有什麽了不起的。罪犯對此事件擁有充分的自信。所


    以,不妨認為這是一種騷擾,一種對我的挑戰。笛木君,憑這一封恐嚇信,可以挖


    出寫信的人嗎?”


    笛木刑警再次打開那封信。


    “便箋上也好,鉛筆也好,都沒有特別之處。即使筆跡也是用左手之類寫成的。


    如果能夠將嫌疑人的筆跡取來作比較的話……”


    “寫信的是否罪犯本人尚不知道。不過,也不妨通過那個收銀台的女子試取嵐


    鐵平的筆跡吧?”


    “明白了。”


    “再回到原來的話題。我估計罪犯恐怕沒有想到這封信會成為線索吧。所以就


    死皮賴臉地寫了來。”


    “照高山先生的想法,其次的要素,即第二個前提,就是嵐鐵平殺害了新海清。”


    刑警說道。


    “一點不錯。”


    “我怎麽也想不通:嵐鐵平為什麽要殺掉新海呢?”


    “笛木君,我曾經想錯了,知道麽?因為嵐鐵平不像有殺新海的動機,所以我


    們迄今仍然無所作為。而我們手頭掌握的疑點,目前僅有矢後寫給阿伊子的字條丟


    失,以及新海日記有兩頁缺而已。”


    “一點不錯。其他一無所獲。”


    “於是我就想,也就是說,罪犯殺害了被害者這個事實並非事件的全部。”


    “這是什麽意思?”


    “在其背後仍有另外的、完全沒有被發現的犯罪。”


    “……”


    “新海清木過是因某個機會發現了它而已。也就是說,新海清是目擊者。”


    “嗬嗬!”刑警哼哼起來。


    “因為新海清是著名的棒球手,所以我們一門心思以為殺害新海是罪犯的全部


    目的,但那就想錯了。”


    “確有可能。”笛木刑警點點頭,“雖然道理不明,但此事件確有奇怪之處。


    您剛才這樣一說,的確可以接受。被扯去的一頁日記上麵,大概寫了與之有關的東


    西。不使矢後寫給阿伊子的字條讓阿伊子看見,這就意味著阿伊子和嵐鐵平有某種


    關係。”


    “對。所以,我們必須尋找的,並不是新海為何被殺,而是新海清看見了什麽。”


    “看見了什麽呢?”刑警怪聲怪氣地說道。他說的是小西腔。


    “我現在可以明確地說的,就是這些了。很遺憾,僅此而已。不過,笛木君,


    這些事情可以想像。嵐鐵平此人用心良苦到了令人恐懼的地步。而且看來還極為自


    信吧。”


    “是關於沒有毒殺新海清的證據這一點嗎?”


    “是的。而且迄今監視該店的安排是一無所獲。另外,嵐對於新海菊江給予了


    誠實的援助。僅就這兩點來看,他也與普通的罪犯有區別。他決不會輕易就露出尾


    巴。”


    “這種犯罪究竟應歸入哪個類型才合適呢?”


    “不清楚。而且嵐鐵平可能已經洗手不幹了。”


    “洗手不幹?!”刑警驚呼起來,“高山先生,那麽我們應當如何下手?嵐幹


    了某種犯罪勾當。但是他已洗手不幹了。而目擊者新海則死了……。新海留下的證


    據被消滅了。究竟線索在哪裏呢?”’


    “應該在某個地方留有當時的痕跡的。即使波浪平息了,但如果確曾有波浪揚


    起,岸邊應是濕的。”


    “應該做什麽呢?”刑警直搖頭。


    “藥物方麵情況如何?”


    “正在調查。近期會有報告出來。但是否會和那傢夥發生聯繫就……”


    “請繼續幹下去。再說,鬆山君,要請你做一件很麻煩的事:以新海日記本被


    扯去的二篇的日期, 即8月23日、24日為中心,往前一個月,往後至新海死亡為止


    的期間內,統計附近各警署已處理的事件的種類,並分開已解決和未解決兩種。”


    “所有案件嗎?”事務官雙目圓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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