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這熱鬧的街景,方朝清眼裏才露出一絲笑。
這份熱鬧,也有他的一份貢獻。
當然,那是時局緊迫時的臨時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備至,自然也就不是那麽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走到一家書鋪門前,鋪子門口已經擺好了桌椅和紙筆,方朝清跟店裏夥計打了招呼,坐在了門口,不一會兒,便有人圍了上來。
“……方先生,這次還是寫給我家那大兒,就跟他說,他媳婦兒昨兒生啦,生了個大胖小子,八斤四兩呢!他爺給取了個小名兒叫鐵頭,大名兒留著給他取哪……叫他在外頭注意身子,別胡混浪蕩,生意做完了就趕緊回來,如今這時局不太平,他媳婦兒天天念叨他……”
頭發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說著,方朝清一邊含笑聽著一邊落筆,筆尖如流水在白紙上蜿蜒宕開,一揮而就,流暢自然,寫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麗,而且極少連筆,十分明了好認。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說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筆,探頭看了看,頓時笑得滿臉褶皺亂顫,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紙,一個勁兒地誇讚。
“還是方先生的字兒寫地俊!”
一旁頓時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會寫字,就知道人家寫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會寫字,老婆子還沒長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寫地好,長眼睛地誰看不出來!”
先前取笑那人笑著討饒,還趁機擠到前麵,湊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別聽他們胡說,我可沒說您字兒寫地不好!這不,我家那小子開始上學堂了,我正想在家裏掛幅字畫兒呢,可自個兒那狗爬字兒實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這兒了。”
這話一出,後頭的人立刻嚷嚷開了,紛紛起哄讓他滾到後麵排隊去。
男人轉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喲各位,今兒個就讓我占個先,反正方先生就在這兒又不會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氣,笑罵了一番,也就不再鬧騰了。
方朝清好脾氣地等他們都協調好了,又問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聖人之言掛在家裏,好督促孩子上進,於是便寫了《勸學》裏的句子,“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八個字,同樣是一揮而就,隻是相比起給方才那老婦人寫的溫情脈脈的家信相比,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飽滿,卻又並不張揚,正契合了句意裏的勸學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滿意,數出一個銅板,便美滋滋將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紛紛上前,等著方朝清為他們寫。
大半還是給遠在外地的親人寫家信,當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樣的,比如讓寫幾句吉祥話兒掛在牆上的、讓寫孩子老人甚至自個兒名字的、養了牲畜的讓寫個“人畜興旺”貼在畜棚上的,還要寫會過日子的,幹脆自帶了紅紙,讓方朝清給寫對聯兒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來者不拒,聽著他們帶著不同祈望的話,感受著他們或歡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筆,一個個地滿足了所有人地要求,兩手不停,右手寫累了便換左手寫,兩手字都是一樣的好看。
不論寫什麽,一概是一張紙一文錢,多了還打折,不過強強夠筆墨的成本罷了,完全不賺錢,這也是他生意這麽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陽西沉,眼看著外頭人散了,書鋪夥計忙出來招呼:“方大人,累了吧?來進來歇歇?多虧了您,今兒店裏生意也不錯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邊跟夥計一起將桌椅搬回書鋪,一邊笑道:“寫幾個字而已,累什麽。我也是多虧了你們東家,肯借我地方呢。”
說著,笑了下:“還有,以後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還像以前那樣叫我方先生吧。”
夥計驚訝地瞪了瞪眼,“誒?可方大人——”
方朝清擺擺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麽大人,之前不過是人手緊幫了把手。”
說罷,也沒再多說什麽,便出去了,那賣字換來的一堆銅板,一個都沒有拿走。
夥計還兀自糾結著,心想當時明明是這位方大人帶了一群兵把他們這片兒給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貴的大家公子,雖然文弱書生了點兒,卻把一群兵帶地有模有樣,據說還是什麽相爺的女婿?
怎麽這會兒又本就不是什麽官了?
聽說當官的都互相傾軋的,難不成是被排擠了?
夥計天馬行空地想著,不住搖頭歎息,半晌看著桌子上的銅板,才發現方朝清沒拿錢,忙一把抓了跑出門,卻已經不見了方朝清的蹤影。
出了書鋪,方朝清便在左近閑逛了起來。
雖然隔了一條長江,但鬧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戲雜耍,還有來來往往的人們,有一瞬間,方朝清幾乎以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銅駝大街。
然而一想,卻又笑著搖了頭。
他在洛城五年,在銅駝大街每日守著悅心堂也待了兩三年,然而仔細想想,他卻似乎根本沒有仔細逛過那條日日都經過的街道,甚至連洛城的許多地方都沒去過。
那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傷自憐,又何曾抬眼仔細看看周遭呢?總是耿耿於懷不能實現年輕時走遍山川的誌願,可卻連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細心體會過,這豈不可笑嗎?市井煙火,山川大河,哪裏不是風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極啊。
好在現在醒悟也不算晚。
這幾天,他經常這樣興之所至,走馬觀花地逛著,用眼,用耳,用心體會著這市井俚俗,人間煙火,慢慢便覺出幾分況味,還在大街上賣起了字,便愈發體會到這人間煙火的美妙。
世俗,熱鬧,真切,喧囂……絕不是高高在上的瓊樓玉宇,而就是樸實真切的人間煙火。
怪不得她那樣喜歡。
最初相識,還未避嫌時,總是聽她說最近又去逛了哪裏哪裏,見了什麽好玩兒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來洛城,卻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這裏,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臉上忽然蕩開笑,便如忽逢三春花開,登時叫眼前攤子上,賣些木雕小玩意兒的小姑娘羞紅了臉。
他回過神,一見小姑娘這模樣,也不好繼續待,隻是在人家攤子前站了那麽久,也不好什麽都不買,便隨意挑了個雕地憨拙質樸的小老虎,想著回去沒人要的話,就給阿圓玩兒好了。
付了錢,手裏拿著小老虎,一轉身,便看到幾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著眼前的人,方朝清沒有驚訝,隻是淡淡地道:“你來了。”
語氣既不親昵,也不冷漠,隻是平平淡淡的。
“我,來了許久了。”幾步之外,蒙著麵紗,身後仆人簇擁的崔珍娘輕聲道,“從你剛從官衙裏出來,父親的人便來告訴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點了點頭。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說整個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為崔相唯一的女兒,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蹤,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輕而易舉了。
被人跟蹤行跡,而這個人還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應該驚訝憤怒吧。但是,方朝清卻絲毫提不起這樣的情緒,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種——“果然如此啊”的感覺。
所以,說了個“也是”後,他便沒有了再開口的意思,邁開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腳步,抬頭看她。
崔珍娘往一邊走了兩步,露出身後懷裏捧著一堆紙的仆從,而那些紙,分明就是方朝清剛剛給人寫的書信、楹聯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顫抖,抬頭望他,小小的綠豆眼緊緊地盯著他。
“清郎,這是你剛剛寫的字,我……都買回來了。”
“清郎,你的字那麽好,怎麽能隨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賞的市井粗人手裏,你……又哪裏需要賣字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喚著,麵紗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顫動,眼眶裏有淚水欲落未落。
“你……還在生我的氣麽?”
——
方朝清不傻。
這是自然的,傻子可考不上狀元。
所以,不傻的方朝清其實很早就發現,自己的妻子,乃至自己妻子的陪嫁仆從,對他的態度並不完全像對待一個“深愛”丈夫的模樣。
崔珍娘總是勸他不要拚,不要闖,求他隻要待在家裏陪她就好。
起初他並沒有覺得不妥,畢竟有了塵大師的批命在前,又有他的確命犯災星般的一連串遭遇在後,作為一個膽小的婦人,崔珍娘的擔憂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一次兩次的勸說正常,再多些,便無法不讓他心生懷疑。
還有那些陪嫁的仆從。
他曾不止一次聽到崔媽媽等人在外麵埋汰他,說他是吃軟飯的,吃穿住用都是靠妻子,對於一個深居簡出,除了開始做生意那兩年,後來一直深居簡出,幾乎每日都隻往返於方宅和悅心堂兩地之間的人來說,若非有了解內情的人泄露,偌大一個洛城,又怎麽會有那麽多消息靈通的人知道他那些半真半假的事。
他其實不是很計較這些,下人嚼舌頭罷了,便是這些下人都是妻子平日倚重的,他也不會因此把這怪在妻子頭上。
但是,當崔珍娘知道崔媽媽等人平日的作為後,卻隻是哀求他輕饒過她們,因為她們是她母親留給她的陪嫁,是從小看著她長大的人。
涉世未深的閨閣小姐,眷戀養大自己的老仆,甚至被老仆糊弄,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
所以方朝清起初也並未在意。
但是,次數一多,便由不得他不在意。
再怎樣眷戀老仆,寬待下人,會容忍下人在外頭隨意抹黑自己的丈夫,會讓自己深愛的丈夫因此受委屈麽?而若真心想約束仆人,仆人還會不長記性,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樣的錯誤?
有些事,是禁不住細想的。
所以以前的方朝清從不去細想。
想明白了又怎樣呢?
無論如何,崔珍娘是他的妻子,是他答應了崔夫人,要一生一世照顧著的妻子,也是他最彷徨落魄之時,唯一向他伸出援手,唯一沒有放棄他的人。
所以,哪怕發現什麽,他也從不細想。
然而,知道阿圓被刺的事,與崔珍娘在牢房裏談過那一次後。
以往的那些事,便無法不去細想,有些問題,也無法再逃避。
第112章 找一個人
賣木雕的小姑娘心不在焉地守著攤子,目光卻不由自主地往剛剛那位客人身上瞟去,看到客人停下來,跟一位雖然衣著華麗,蒙著麵,卻依舊可以看到一雙綠豆大的眼睛,以及黑黃皮膚的婦人說話,便不由瞪大了眼。
路過的行人中,也有人注意到了他們。
方朝清歎了一口氣,說道: “先回家吧。”
崔珍娘沉默,隨即點了點頭。
“家”並不遠,就在距離官衙不到一刻鍾腳程的街道上,兩人走了一會兒,掛著“方宅”匾額的宅子便映入眼中。
宅子說小也不小,畢竟對於一個十口之家,甚至二十口之家來說,這宅子都顯得十分寬敞了;然而說大也不算大,畢竟,這裏如今的主人之一,可是曾經的尚書大人,尚書大人曾居住的宅邸,不說本家,便是隨便一處別院,都比這宅子要寬敞得多。
進門的時候,方朝清便又聽到了中氣十足的罵聲。
“那孽子呢?叫他滾過來!”
守門的老仆尷尬地朝方朝清和崔珍娘笑笑:“老爺這幾天有點兒上火……”
方朝清卻沒生氣,隻道:“那就吩咐廚房,做些清熱去火的藥膳。然後,看緊老爺,不論如何,沒有我的親自吩咐,不要讓他出去。福伯,可記住了?”
這份熱鬧,也有他的一份貢獻。
當然,那是時局緊迫時的臨時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備至,自然也就不是那麽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走到一家書鋪門前,鋪子門口已經擺好了桌椅和紙筆,方朝清跟店裏夥計打了招呼,坐在了門口,不一會兒,便有人圍了上來。
“……方先生,這次還是寫給我家那大兒,就跟他說,他媳婦兒昨兒生啦,生了個大胖小子,八斤四兩呢!他爺給取了個小名兒叫鐵頭,大名兒留著給他取哪……叫他在外頭注意身子,別胡混浪蕩,生意做完了就趕緊回來,如今這時局不太平,他媳婦兒天天念叨他……”
頭發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說著,方朝清一邊含笑聽著一邊落筆,筆尖如流水在白紙上蜿蜒宕開,一揮而就,流暢自然,寫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麗,而且極少連筆,十分明了好認。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說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筆,探頭看了看,頓時笑得滿臉褶皺亂顫,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紙,一個勁兒地誇讚。
“還是方先生的字兒寫地俊!”
一旁頓時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會寫字,就知道人家寫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會寫字,老婆子還沒長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寫地好,長眼睛地誰看不出來!”
先前取笑那人笑著討饒,還趁機擠到前麵,湊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別聽他們胡說,我可沒說您字兒寫地不好!這不,我家那小子開始上學堂了,我正想在家裏掛幅字畫兒呢,可自個兒那狗爬字兒實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這兒了。”
這話一出,後頭的人立刻嚷嚷開了,紛紛起哄讓他滾到後麵排隊去。
男人轉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喲各位,今兒個就讓我占個先,反正方先生就在這兒又不會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氣,笑罵了一番,也就不再鬧騰了。
方朝清好脾氣地等他們都協調好了,又問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聖人之言掛在家裏,好督促孩子上進,於是便寫了《勸學》裏的句子,“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八個字,同樣是一揮而就,隻是相比起給方才那老婦人寫的溫情脈脈的家信相比,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飽滿,卻又並不張揚,正契合了句意裏的勸學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滿意,數出一個銅板,便美滋滋將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紛紛上前,等著方朝清為他們寫。
大半還是給遠在外地的親人寫家信,當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樣的,比如讓寫幾句吉祥話兒掛在牆上的、讓寫孩子老人甚至自個兒名字的、養了牲畜的讓寫個“人畜興旺”貼在畜棚上的,還要寫會過日子的,幹脆自帶了紅紙,讓方朝清給寫對聯兒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來者不拒,聽著他們帶著不同祈望的話,感受著他們或歡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筆,一個個地滿足了所有人地要求,兩手不停,右手寫累了便換左手寫,兩手字都是一樣的好看。
不論寫什麽,一概是一張紙一文錢,多了還打折,不過強強夠筆墨的成本罷了,完全不賺錢,這也是他生意這麽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陽西沉,眼看著外頭人散了,書鋪夥計忙出來招呼:“方大人,累了吧?來進來歇歇?多虧了您,今兒店裏生意也不錯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邊跟夥計一起將桌椅搬回書鋪,一邊笑道:“寫幾個字而已,累什麽。我也是多虧了你們東家,肯借我地方呢。”
說著,笑了下:“還有,以後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還像以前那樣叫我方先生吧。”
夥計驚訝地瞪了瞪眼,“誒?可方大人——”
方朝清擺擺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麽大人,之前不過是人手緊幫了把手。”
說罷,也沒再多說什麽,便出去了,那賣字換來的一堆銅板,一個都沒有拿走。
夥計還兀自糾結著,心想當時明明是這位方大人帶了一群兵把他們這片兒給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貴的大家公子,雖然文弱書生了點兒,卻把一群兵帶地有模有樣,據說還是什麽相爺的女婿?
怎麽這會兒又本就不是什麽官了?
聽說當官的都互相傾軋的,難不成是被排擠了?
夥計天馬行空地想著,不住搖頭歎息,半晌看著桌子上的銅板,才發現方朝清沒拿錢,忙一把抓了跑出門,卻已經不見了方朝清的蹤影。
出了書鋪,方朝清便在左近閑逛了起來。
雖然隔了一條長江,但鬧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戲雜耍,還有來來往往的人們,有一瞬間,方朝清幾乎以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銅駝大街。
然而一想,卻又笑著搖了頭。
他在洛城五年,在銅駝大街每日守著悅心堂也待了兩三年,然而仔細想想,他卻似乎根本沒有仔細逛過那條日日都經過的街道,甚至連洛城的許多地方都沒去過。
那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傷自憐,又何曾抬眼仔細看看周遭呢?總是耿耿於懷不能實現年輕時走遍山川的誌願,可卻連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細心體會過,這豈不可笑嗎?市井煙火,山川大河,哪裏不是風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極啊。
好在現在醒悟也不算晚。
這幾天,他經常這樣興之所至,走馬觀花地逛著,用眼,用耳,用心體會著這市井俚俗,人間煙火,慢慢便覺出幾分況味,還在大街上賣起了字,便愈發體會到這人間煙火的美妙。
世俗,熱鬧,真切,喧囂……絕不是高高在上的瓊樓玉宇,而就是樸實真切的人間煙火。
怪不得她那樣喜歡。
最初相識,還未避嫌時,總是聽她說最近又去逛了哪裏哪裏,見了什麽好玩兒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來洛城,卻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這裏,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臉上忽然蕩開笑,便如忽逢三春花開,登時叫眼前攤子上,賣些木雕小玩意兒的小姑娘羞紅了臉。
他回過神,一見小姑娘這模樣,也不好繼續待,隻是在人家攤子前站了那麽久,也不好什麽都不買,便隨意挑了個雕地憨拙質樸的小老虎,想著回去沒人要的話,就給阿圓玩兒好了。
付了錢,手裏拿著小老虎,一轉身,便看到幾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著眼前的人,方朝清沒有驚訝,隻是淡淡地道:“你來了。”
語氣既不親昵,也不冷漠,隻是平平淡淡的。
“我,來了許久了。”幾步之外,蒙著麵紗,身後仆人簇擁的崔珍娘輕聲道,“從你剛從官衙裏出來,父親的人便來告訴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點了點頭。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說整個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為崔相唯一的女兒,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蹤,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輕而易舉了。
被人跟蹤行跡,而這個人還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應該驚訝憤怒吧。但是,方朝清卻絲毫提不起這樣的情緒,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種——“果然如此啊”的感覺。
所以,說了個“也是”後,他便沒有了再開口的意思,邁開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腳步,抬頭看她。
崔珍娘往一邊走了兩步,露出身後懷裏捧著一堆紙的仆從,而那些紙,分明就是方朝清剛剛給人寫的書信、楹聯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顫抖,抬頭望他,小小的綠豆眼緊緊地盯著他。
“清郎,這是你剛剛寫的字,我……都買回來了。”
“清郎,你的字那麽好,怎麽能隨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賞的市井粗人手裏,你……又哪裏需要賣字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喚著,麵紗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顫動,眼眶裏有淚水欲落未落。
“你……還在生我的氣麽?”
——
方朝清不傻。
這是自然的,傻子可考不上狀元。
所以,不傻的方朝清其實很早就發現,自己的妻子,乃至自己妻子的陪嫁仆從,對他的態度並不完全像對待一個“深愛”丈夫的模樣。
崔珍娘總是勸他不要拚,不要闖,求他隻要待在家裏陪她就好。
起初他並沒有覺得不妥,畢竟有了塵大師的批命在前,又有他的確命犯災星般的一連串遭遇在後,作為一個膽小的婦人,崔珍娘的擔憂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一次兩次的勸說正常,再多些,便無法不讓他心生懷疑。
還有那些陪嫁的仆從。
他曾不止一次聽到崔媽媽等人在外麵埋汰他,說他是吃軟飯的,吃穿住用都是靠妻子,對於一個深居簡出,除了開始做生意那兩年,後來一直深居簡出,幾乎每日都隻往返於方宅和悅心堂兩地之間的人來說,若非有了解內情的人泄露,偌大一個洛城,又怎麽會有那麽多消息靈通的人知道他那些半真半假的事。
他其實不是很計較這些,下人嚼舌頭罷了,便是這些下人都是妻子平日倚重的,他也不會因此把這怪在妻子頭上。
但是,當崔珍娘知道崔媽媽等人平日的作為後,卻隻是哀求他輕饒過她們,因為她們是她母親留給她的陪嫁,是從小看著她長大的人。
涉世未深的閨閣小姐,眷戀養大自己的老仆,甚至被老仆糊弄,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
所以方朝清起初也並未在意。
但是,次數一多,便由不得他不在意。
再怎樣眷戀老仆,寬待下人,會容忍下人在外頭隨意抹黑自己的丈夫,會讓自己深愛的丈夫因此受委屈麽?而若真心想約束仆人,仆人還會不長記性,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樣的錯誤?
有些事,是禁不住細想的。
所以以前的方朝清從不去細想。
想明白了又怎樣呢?
無論如何,崔珍娘是他的妻子,是他答應了崔夫人,要一生一世照顧著的妻子,也是他最彷徨落魄之時,唯一向他伸出援手,唯一沒有放棄他的人。
所以,哪怕發現什麽,他也從不細想。
然而,知道阿圓被刺的事,與崔珍娘在牢房裏談過那一次後。
以往的那些事,便無法不去細想,有些問題,也無法再逃避。
第112章 找一個人
賣木雕的小姑娘心不在焉地守著攤子,目光卻不由自主地往剛剛那位客人身上瞟去,看到客人停下來,跟一位雖然衣著華麗,蒙著麵,卻依舊可以看到一雙綠豆大的眼睛,以及黑黃皮膚的婦人說話,便不由瞪大了眼。
路過的行人中,也有人注意到了他們。
方朝清歎了一口氣,說道: “先回家吧。”
崔珍娘沉默,隨即點了點頭。
“家”並不遠,就在距離官衙不到一刻鍾腳程的街道上,兩人走了一會兒,掛著“方宅”匾額的宅子便映入眼中。
宅子說小也不小,畢竟對於一個十口之家,甚至二十口之家來說,這宅子都顯得十分寬敞了;然而說大也不算大,畢竟,這裏如今的主人之一,可是曾經的尚書大人,尚書大人曾居住的宅邸,不說本家,便是隨便一處別院,都比這宅子要寬敞得多。
進門的時候,方朝清便又聽到了中氣十足的罵聲。
“那孽子呢?叫他滾過來!”
守門的老仆尷尬地朝方朝清和崔珍娘笑笑:“老爺這幾天有點兒上火……”
方朝清卻沒生氣,隻道:“那就吩咐廚房,做些清熱去火的藥膳。然後,看緊老爺,不論如何,沒有我的親自吩咐,不要讓他出去。福伯,可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