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兒提著薄皮甜瓜,疑惑道:「小姐,你愛吃這個甜瓜嗎?」
說實話,連翹對這種甜瓜的感覺一般般。這種甜瓜味道是很好的,而且作為本國原生的一種瓜果,他超級棒!要知道一般的水果蔬菜之類的,都有一個馴化過程,沒有馴化之前味道和形態和大眾印象中都差距巨大!
甜瓜不一樣,似乎從遠古以來就一直是中原人民喜歡的瓜果了。可以斷定,要麽他天然就這麽好吃,要麽就是馴化非常容易,所以才能在那個農業都不發達的時代,馴化的這樣出色!
在果蔬更為匱乏的曾經,這種甜瓜可以說是拯救貧乏餐桌的大功臣了!
不過,這些輝煌都不能影響連翹的口味。吳美娘很喜歡吃這種甜瓜,夏天的時候總要在井水裏、冰鑒裏涼一些,然後在烈日炎炎裏吃這個消暑。至於連翹,連翹她選擇西瓜。她也不討厭這種甜瓜,但是相較而言的話......
怎麽看,連翹也不像是會主動買這種甜瓜的人啊。
「嗬嗬。」連翹好像打馬虎眼一樣笑著,顧左右而言他道:「最近這種甜瓜已經味道不錯了,不愧是種了這許多年的瓜種,這種早熟品種也味道極香甜了。這還是京城附近愛種的品種,與咱們江南那邊的甜瓜味道有些不同呢。」
春兒看了看手上的甜瓜,好吧,她承認,這甜瓜確實味道不錯,稱得上是這個季節物美價廉的瓜果了。但是、但是這又和連翹主動買這個有什麽關係呢?
有什麽關係...春兒很快就知道了,因為步行不多時,他們就站在了一家客棧屋簷下。春兒抬頭看看,上頭的牌匾寫著『紫雲天』三個大字!這個名字春兒很熟悉,因為昨天才剛剛接觸!
昨天去連翹家中拜訪的許文華留下了他在京城的暫居地址,正是這紫雲天!春兒和連翹講起白天的事情的時候事無巨細,當然也不會忘記這個,一股腦的全給連翹說了。她沒有想到,自己隻說了一遍的名字,連翹轉頭就記住了,而且今天立刻就來了!
春兒有點被連翹的『行動力』震驚,然而她不會知道,其實事情會發展成這個樣子,連翹自己也覺得有些不敢相信。連翹一開始沒想過直接來找許文華,至少是沒想過這麽快來找許文華。
但是,經過昨晚與吳美娘的夜談,連翹的一項想法忽然發生了變化。她覺得她沒有什麽必要去迴避,有些事情順其自然就好了。無論是退一步還是進一步,都沒有什麽問題——她的背後是有支撐的了,無論發生什麽,她都不存在沒有地方收留和依靠。
大概連翹這就是膨脹了吧......
這種無所畏懼感其實很能夠理解,這就好比現代社會,一個人是不婚主義者。這件事沒有公開之前,當事人壓力肯定挺重的。但是一旦獲得父母的諒解,就能輕鬆下來。除開某些對外界看法格外敏感的人,一般人隻要有父母的支持,基本上就能視外界壓力如無物。
這也隻能說明,生活就是生活,人們重視的隻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更進一步說甚至可以隻是父母。其他的人,或許也挺重要的,但他們已經很難影響到生活了。
心態正常了再看許文華上京的事情,以他和連翹的關係,連翹能拖著他,弄到最後關頭才去看他,或者幹脆等他來看自己?必然不能夠哇!
連翹站在門口沒有多久,深吸一口氣就走進了這家在帽子胡同附近,她卻始終沒有任何印象的客棧。站在櫃檯前,連翹剛準備打聽一下最近是不是有一個姓許的蘇州人住在這裏,身後卻響起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掌櫃的,你們這裏......」
連翹猛然回頭,許文華的話語也戛然而止。兩個人就站在櫃檯前,你不說話,我也不說話,時間仿佛停止了一樣。
「你...」「你...」
「你先說吧!」「你先說吧!」
連續的巧合讓連翹和對麵的人忍不住笑了起來,連翹低頭抿著嘴,對方卻是隻看著她。過了一會兒,這兩個別人眼中『難以理解』的存在總算不再發呆了。他們坐在了客棧大堂靠窗的一個位置,還叫了一壺茶。
連翹沒有忘記來之前的打算,讓春兒將薄皮甜瓜放在了桌上:「喏,這是給你的!我上門還是很有禮節的,哪怕隻是『普通的』見麵也很講究這些!」
許文華瞥了一眼這些白白胖胖的薄皮甜瓜,似笑非笑道:「十幾個錢的禮節?」
薄皮甜瓜確實是非常價廉的瓜果,連翹這裏好幾斤,也就是一二十個銅板而已。雖然不知道許文華什麽時候在意起甜瓜的價格了,但他說的確實沒錯!
連翹被他盯的不好意思了,隻能超凶地瞪了他一眼:「看什麽看!禮輕情意重難道不知道嗎?總是將禮物盒金錢等同在一起,庸俗!實在是太庸俗了!」
連翹近乎『痛心疾首』地訓著許文華,補充道:「送這個是讓你嚐嚐京城滋味,這也是我這個做主人的招待啊!」
許文華嘴角又彎了彎:「原來是禮輕情意重啊!」
「對啊!」連翹毫不猶豫地道,說罷,還煞有介事地點點頭:「如何,感動不感動?我可是感動死了!」
你感動個什麽鬼啊!許文華這回都破功了,用目光告訴許文華:要點兒臉吧!
一年的空窗期,兩人唯一的交流就是那一封絕大多數內容都有關於小說創作的信件。按照道理來說,應該很生疏的,就在剛剛這件事之前,兩人還都在苦惱見到對方之後怎麽相處,怎麽重新熟悉、適應起來。
說實話,連翹對這種甜瓜的感覺一般般。這種甜瓜味道是很好的,而且作為本國原生的一種瓜果,他超級棒!要知道一般的水果蔬菜之類的,都有一個馴化過程,沒有馴化之前味道和形態和大眾印象中都差距巨大!
甜瓜不一樣,似乎從遠古以來就一直是中原人民喜歡的瓜果了。可以斷定,要麽他天然就這麽好吃,要麽就是馴化非常容易,所以才能在那個農業都不發達的時代,馴化的這樣出色!
在果蔬更為匱乏的曾經,這種甜瓜可以說是拯救貧乏餐桌的大功臣了!
不過,這些輝煌都不能影響連翹的口味。吳美娘很喜歡吃這種甜瓜,夏天的時候總要在井水裏、冰鑒裏涼一些,然後在烈日炎炎裏吃這個消暑。至於連翹,連翹她選擇西瓜。她也不討厭這種甜瓜,但是相較而言的話......
怎麽看,連翹也不像是會主動買這種甜瓜的人啊。
「嗬嗬。」連翹好像打馬虎眼一樣笑著,顧左右而言他道:「最近這種甜瓜已經味道不錯了,不愧是種了這許多年的瓜種,這種早熟品種也味道極香甜了。這還是京城附近愛種的品種,與咱們江南那邊的甜瓜味道有些不同呢。」
春兒看了看手上的甜瓜,好吧,她承認,這甜瓜確實味道不錯,稱得上是這個季節物美價廉的瓜果了。但是、但是這又和連翹主動買這個有什麽關係呢?
有什麽關係...春兒很快就知道了,因為步行不多時,他們就站在了一家客棧屋簷下。春兒抬頭看看,上頭的牌匾寫著『紫雲天』三個大字!這個名字春兒很熟悉,因為昨天才剛剛接觸!
昨天去連翹家中拜訪的許文華留下了他在京城的暫居地址,正是這紫雲天!春兒和連翹講起白天的事情的時候事無巨細,當然也不會忘記這個,一股腦的全給連翹說了。她沒有想到,自己隻說了一遍的名字,連翹轉頭就記住了,而且今天立刻就來了!
春兒有點被連翹的『行動力』震驚,然而她不會知道,其實事情會發展成這個樣子,連翹自己也覺得有些不敢相信。連翹一開始沒想過直接來找許文華,至少是沒想過這麽快來找許文華。
但是,經過昨晚與吳美娘的夜談,連翹的一項想法忽然發生了變化。她覺得她沒有什麽必要去迴避,有些事情順其自然就好了。無論是退一步還是進一步,都沒有什麽問題——她的背後是有支撐的了,無論發生什麽,她都不存在沒有地方收留和依靠。
大概連翹這就是膨脹了吧......
這種無所畏懼感其實很能夠理解,這就好比現代社會,一個人是不婚主義者。這件事沒有公開之前,當事人壓力肯定挺重的。但是一旦獲得父母的諒解,就能輕鬆下來。除開某些對外界看法格外敏感的人,一般人隻要有父母的支持,基本上就能視外界壓力如無物。
這也隻能說明,生活就是生活,人們重視的隻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更進一步說甚至可以隻是父母。其他的人,或許也挺重要的,但他們已經很難影響到生活了。
心態正常了再看許文華上京的事情,以他和連翹的關係,連翹能拖著他,弄到最後關頭才去看他,或者幹脆等他來看自己?必然不能夠哇!
連翹站在門口沒有多久,深吸一口氣就走進了這家在帽子胡同附近,她卻始終沒有任何印象的客棧。站在櫃檯前,連翹剛準備打聽一下最近是不是有一個姓許的蘇州人住在這裏,身後卻響起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掌櫃的,你們這裏......」
連翹猛然回頭,許文華的話語也戛然而止。兩個人就站在櫃檯前,你不說話,我也不說話,時間仿佛停止了一樣。
「你...」「你...」
「你先說吧!」「你先說吧!」
連續的巧合讓連翹和對麵的人忍不住笑了起來,連翹低頭抿著嘴,對方卻是隻看著她。過了一會兒,這兩個別人眼中『難以理解』的存在總算不再發呆了。他們坐在了客棧大堂靠窗的一個位置,還叫了一壺茶。
連翹沒有忘記來之前的打算,讓春兒將薄皮甜瓜放在了桌上:「喏,這是給你的!我上門還是很有禮節的,哪怕隻是『普通的』見麵也很講究這些!」
許文華瞥了一眼這些白白胖胖的薄皮甜瓜,似笑非笑道:「十幾個錢的禮節?」
薄皮甜瓜確實是非常價廉的瓜果,連翹這裏好幾斤,也就是一二十個銅板而已。雖然不知道許文華什麽時候在意起甜瓜的價格了,但他說的確實沒錯!
連翹被他盯的不好意思了,隻能超凶地瞪了他一眼:「看什麽看!禮輕情意重難道不知道嗎?總是將禮物盒金錢等同在一起,庸俗!實在是太庸俗了!」
連翹近乎『痛心疾首』地訓著許文華,補充道:「送這個是讓你嚐嚐京城滋味,這也是我這個做主人的招待啊!」
許文華嘴角又彎了彎:「原來是禮輕情意重啊!」
「對啊!」連翹毫不猶豫地道,說罷,還煞有介事地點點頭:「如何,感動不感動?我可是感動死了!」
你感動個什麽鬼啊!許文華這回都破功了,用目光告訴許文華:要點兒臉吧!
一年的空窗期,兩人唯一的交流就是那一封絕大多數內容都有關於小說創作的信件。按照道理來說,應該很生疏的,就在剛剛這件事之前,兩人還都在苦惱見到對方之後怎麽相處,怎麽重新熟悉、適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