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看,全是食材。


    苗苗進門就搭我肩膀,跟我哥倆好,“淮淮,我想吃你做的燒鴨子。”


    我撥開她的手,“家裏沒辣椒。”


    “當當當當——”


    苗苗變魔術似的從她那背包裏拿出一個白色袋子,“看這裏麵是什麽?”


    我在她的擠眉弄眼下開口,聲音拉長,“辣椒。”


    苗苗一臉嚴肅的像是在教小寶寶說話,一字一頓,“不對喔,這是燒鴨子的辣椒。”


    我滿臉黑線。


    鴨子都是殺好了的,也切成了大塊小塊,我直接丟鍋裏,焯水。


    苗苗靠著台子啃蘋果,“淮淮。”


    我拿了一把蒜,一個個的剝著,“嗯?”


    苗苗看我一眼,又看我一眼,“有個事吧,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我的眼皮開始莫名的跳了起來,“不該說。”


    苗苗一邊吃蘋果一邊看我,像是不認識我了似的,就猛看,“可能我說了,你就不給我做燒鴨子了。”


    我試圖阻止,“那就別說。”


    苗苗欲言又止,“但是我……”


    我手一揮,“沒有但是。”


    苗苗吸一口氣,劈裏啪啦就從嘴裏蹦字兒,“霍時安有個洗發水廣告,是早年的,在那裏頭他穿白襯衫,濕身了,映出胸前的掛件形狀,被他的粉絲們瘋狂扒過,現在網上還有分析的帖子,我昨天無意間看到了,覺得那掛件跟你脖子的怎麽看怎麽像,然後我就通宵刷帖,發現其實兩個掛件一模一樣!以前我問過你,你說那是你自己做的!”


    這麽大段非常的順暢,一看就是在心裏打了多次草稿。


    我把手裏的蒜往砧板上一丟,轉身麵露微笑,“親愛的苗女士,我正式通知你,今天的燒鴨子你吃不到了。”


    苗苗,“……”


    第13章


    我洗了手走出廚房,苗苗連蘋果也不啃了,急急忙忙追上來,拉住我的胳膊。


    “淮淮,燒鴨子真不給我做了嗎?我這段時間餓的要死的時候,都靠意念吃它,我……”


    我轉過身打斷她,“你想幹嘛?作死啊?”


    苗苗可憐巴巴,“公司說我太胖了,叫我減肥。”


    我一臉難以置信,“你一六五,不到九十五斤,太胖?”


    苗苗說,“現在隻有九十斤。”


    “……”


    我看看她蠟黃蠟黃的樣子,默默的折回廚房把剩下的蒜全剝了,跟薑片一起丟進燒熱的油鍋裏,快速翻炒幾遍,將小碗裏切好的紅辣椒倒進去,繼續翻炒。


    嗆鼻的辣味不斷從鍋裏往外擴散,瞬息間彌漫的整個廚房都是。


    苗苗一邊咳,一邊逃命似的往外麵跑,她又良心過不去的跑回來,跟我共患難,有辣椒一起嗆。


    我把鴨子往鍋裏一倒,等顏色偏金黃就喊,“醬油。”


    苗苗趕緊從架子上拿了給我。


    我倒進去一些,把醬油還給她,“料酒。”


    苗苗麻利的去拿。


    我留意著鍋裏的情況,等差不多要燒幹了就拎起電水壺,把半壺熱水倒鍋裏,煤氣灶開大火燒開,再換成小火。


    苗苗遞過來抹布,我擦擦剛才蹦到煤氣灶周圍的油漬,“苗苗,你是歌手,不是模特,減肥這個事,你看能不能跟公司溝通一下,太瘦了,營養不良,會影響氣息。”


    苗苗一副認真聽講的模樣,“是是。”


    我蹙眉,“還會引起低血糖,貧血,內分泌失調什麽的。”


    苗苗誠懇的說,“是是是,方老師說的都是對的。”


    我敲她腦袋,“你呀,長點兒心吧。”


    苗苗嘿笑兩聲,伸頭隔著鍋蓋看看她的大餐,“賣鴨子的阿姨說這是老鴨,那是不是要多燒好一會才能爛?”


    我說,“一個小時左右。”


    苗苗衝我笑的曖昧,“那咱繼續廚房裏的話題?”


    我的嘴一抽,上當了。


    燒什麽鴨子,還是關火吧。


    苗苗抓我,不讓我關火,“淮淮,你酒量不好,一直很注意,就有一回你喝醉了,老叫一個名字,我以為是閃,山,其實就是霍時安的時安吧,時安時安,閃,山,口齒不清的時候念起來都一回事,對不對?是不是?”


    我出去抽煙。


    苗苗屁顛屁顛的給我拿打火機,“你知道的,我一過零點,做事的效率就特別高,昨晚我一晚上沒睡,證據搜集了很多,這麽跟你說吧,現在我就躺在坑底,隻要你給我添一點點土……”


    我扭頭,苗苗對我眨眼睛,“我就可以瞑目了。”


    “……”


    我坐在沙發上一口一口抽煙。


    苗苗坐地上,等著我給她添土,我在思考。


    具體思考什麽,其實我也不太清楚,就是覺得這時候應該思考。


    茶幾上的手機震動聲來的突然,我跟苗苗同時看過去。


    來電顯示是“毛毛”。


    這是我給霍時安搞的備注。


    因為他毛多。


    青春期那會兒,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大家都比毛。


    誰身上的毛最多,誰就最爺們兒。


    我遺傳的我媽,長得白,毛還少,慘兮兮的。


    那段時間我特麽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長袖捂著。


    霍時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風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麵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樣,就從他胳膊上拽下來幾根。


    手機還在震動。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倆對視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機直奔陽台。


    霍時安在那頭騷騷的說,“我來找你打遊戲,我要看看你是怎麽打的那麽菜的。”


    我捏鼻梁,“別來。”


    霍時安的呼吸立馬就重了起來,“玩兒什麽呢你?昨天不是還好好的?”


    我聽他這語氣,好像我始亂終棄,不是好東西似的,“苗苗在我這兒。”


    霍時安嗤笑,“那又怎樣?她在你那兒,我就不能過去?”


    他的喉嚨裏發出類似動物被激怒的低喘,“論認識的時間長短,有我在,輪得到她?”


    我無語幾秒,“你想什麽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聲,“我已經到了。”


    仿佛後麵還自帶音效,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我的太陽穴猛地一跳,“不是吧?真的假的?你別嚇我,苗苗正在問我跟你什麽關係。”


    霍時安懶懶的笑,“什麽關係,老同學,老朋友啊。”


    我歎氣,“她發現了項鏈的事。”


    “項鏈?”霍時安拉長聲音,“啊,想起來了,是那個啊……就你做那小狗都嫌棄的醜東西?”


    我把電話掛了。


    手機又響,霍時安知道我不接他電話了,就發的微信:我在門口,開一下門,我要進去。


    第14章


    我看完微信回客廳,繼續跟苗苗大眼看小眼。


    今天在我這兒的隻要不是苗苗,是別的誰,看到霍時安進來,都隻當是大明星來老朋友這兒吃頓飯。


    頂多會感慨一番,原來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沒發現項鏈的秘密,但是隻要她親眼看到我跟霍時安在一起,待上幾分鍾,就能從我的言行舉止裏發覺出不尋常的地方。


    因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當年我去國外,兩眼一抹黑的時候遇上的她,那時候她已經在當地生活了八九年。


    是她帶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如果說霍時安陪伴我長大,從幼年到童年,再到少年。


    那苗苗就是陪伴我從少年步入青年。


    五年多了,先是同學,朋友,再是兄妹,親人。


    怎麽可能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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