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什麽好呢?”林宵問,握住她的手,放在嘴邊輕吻。
“說你願意娶吳遐心為妻,不論貧窮還是疾病……”遐心心裏亂鬧鬧地直跳,努力去想電視裏看到婚禮上牧師說的話。
林宵看著她,握緊她的手,很低的聲音:“莫失莫忘,不離不棄。”
遐心張著的嘴半天合不攏,惟有眼淚刷刷地流。
那隻蛋糕並不大,但是兩個人你餵我一口我餵你一口吃了整整一小時,到後來就越來越糊塗,到底誰餵的誰也不記得了,大約是一塊蛋糕兩張嘴,反正重點不在蛋糕,而是恨不得把對方也一起吞下去,放在肚子裏比較安全。
“丫姬呢?”遐心猛然想起,臉紅的跟玫瑰一樣。
丫姬不在店裏,門還關著。
林宵急忙站起來找,目光落在角落那隻廢棄的木梯上。
“不會吧?這麽高的梯子?”遐心也看到,忙走過去,手腳並用往上爬。
林宵沒動,站在原地,看著遐心爬上梯子,這一幕太眼熟了。
丫姬果然在上麵,坐在最裏的黑暗裏,專心地舔手指,手指上的奶油早已經被舔幹淨了。
“乖丫姬,快下來,那上麵黑黑的,有什麽好玩的啊?”遐心說。
丫姬果然聽話,爬過來攀住她脖子。
林宵從她手裏接過丫姬的時候很仔細地看著丫姬的眼睛,丫姬的眼睛很大,烏亮而閃爍,清澈靈動,跟普通的孩子沒區別。
唯一有區別的就是丫姬比一般女孩子調皮的多,來告狀的也多。
比如今天,遐心剛出門就被鄰居攔住,鄰居手裏牽了個哭泣地小男孩,憤怒地說:“你倒是管管你們家丫姬呀,你看看,把我家孩子抓成什麽樣子了?”
那個小男孩的臉上有三根指甲印,刮破了皮,正在滲血水。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遐心已經習慣了鄰居的告狀,連忙陪上笑臉,主動拿出錢,要帶孩子去醫院。鄰居也不領情,一把抓過錢,拉了孩子就走,走遠了,遐心還聽見大人在說:“跟你說過無數次,別跟那小妖精一起玩!”
遐心站著半天沒動。
“丫姬是不是有點問題,我們還是帶她去找醫生看看吧?”林宵走出店門。
“誰說的?”遐心不耐煩地皺眉:“小孩子調皮點打架吵架是正常的啊!”
林宵搖搖頭,沒在繼續這個話題。遐心跟所有溺愛孩子的母親一樣,隻看的見自己孩子的優點,所有別人以為的缺點在她眼裏均屬正常。
“丫姬呢?”她問。
林宵下巴揚了揚,遐心就明白了,丫姬如果在店裏,除了不在地上玩,就一定是在櫃頂上了。
櫃子頂上那小塊隱秘的角落成了丫姬的小天地,她把自己所有的玩具都搬到那上麵,經常一個人藏在那裏跟布娃娃做遊戲。
“丫姬,下來了。”遐心站在梯子下叫。
丫姬應聲而出,笑嘻嘻地看著媽媽。
她已經快四歲了。是的,中間已經過了四年,有了孩子之後,時間會過的飛快,仿佛大人的光陰都過到孩子身上去了,一眨眼,丫姬已經長了一個漂亮的小姑娘,每次看到她,遐心總是糊塗,這麽快?這麽快丫姬已經不用他們半夜起床餵牛奶了。 十四
兩歲之後丫姬開始飛快地長個,也瘦了不少,原來圓滾滾的小身子現在已經變的有點亭亭玉立,長胳膊長腿,身材相當的好。
這四年裏,再也沒有人提出要領養丫姬,幾乎所有的鄰居都把丫姬當成了林宵和遐心的親生孩子,而經過一定的努力,丫姬也正式上了戶口,上戶口的時候林宵說:“要不要給她改個名字?”
“為什麽?”遐心不解。
“丫姬這個名字有點拗口。”林宵簡單地解釋,他沒有說鄰居在背後議論說“丫姬”兩個字聽起來像“妖精”。
“這名字是她自己取的,沒必要改啊,等她滿了十六歲,隨她自己改。”基於遐心自己的經驗,她很肯定地說。
於是丫姬也就一直叫丫姬,同樣的,在鄰居嘴裏丫姬常常被含糊地叫成妖精。
之所以會這樣含糊其辭,除了音相近,還有個原因就是都知道這個外表看起來很漂亮的小丫頭還長了尾巴。這也是讓林宵和遐心頭痛的地方,丫姬身上的尾巴不僅沒有因為時間的延伸而萎縮,相反的,它還在長。
長的並不快,但是也有食指那麽長了,不僅如此,那條尾巴還會動,當然不是像小貓小狗的尾巴那樣左右搖晃,隻能上下翹一翹。
私底下,遐心並不覺得有什麽希奇,醫生早就說過,那部分組織是活的,既然是活的,當然會繼續生長,再說天天看到,也不覺得突兀,還覺得很好玩,給她洗澡的時候,遐心會逗她:“丫姬,喜歡媽媽的話就翹翹尾巴。”或者表揚她的時候會笑:“驕傲的時候會說翹尾巴,在你身上倒成了現實。”
說歸說,還是隨著丫姬的成長越來越擔心,怕她跟周圍的孩子太不一樣,以後會有麻煩。再抱到醫院去,換了個醫生,很好奇地推了一下眼鏡,左右打量她屁股上的尾巴,半天才說:“希奇,真是個特例,要不我請幾個專家來一起研究一下?”
遐心一聽,抱了孩子就走,林宵追都追不上來。
“說你願意娶吳遐心為妻,不論貧窮還是疾病……”遐心心裏亂鬧鬧地直跳,努力去想電視裏看到婚禮上牧師說的話。
林宵看著她,握緊她的手,很低的聲音:“莫失莫忘,不離不棄。”
遐心張著的嘴半天合不攏,惟有眼淚刷刷地流。
那隻蛋糕並不大,但是兩個人你餵我一口我餵你一口吃了整整一小時,到後來就越來越糊塗,到底誰餵的誰也不記得了,大約是一塊蛋糕兩張嘴,反正重點不在蛋糕,而是恨不得把對方也一起吞下去,放在肚子裏比較安全。
“丫姬呢?”遐心猛然想起,臉紅的跟玫瑰一樣。
丫姬不在店裏,門還關著。
林宵急忙站起來找,目光落在角落那隻廢棄的木梯上。
“不會吧?這麽高的梯子?”遐心也看到,忙走過去,手腳並用往上爬。
林宵沒動,站在原地,看著遐心爬上梯子,這一幕太眼熟了。
丫姬果然在上麵,坐在最裏的黑暗裏,專心地舔手指,手指上的奶油早已經被舔幹淨了。
“乖丫姬,快下來,那上麵黑黑的,有什麽好玩的啊?”遐心說。
丫姬果然聽話,爬過來攀住她脖子。
林宵從她手裏接過丫姬的時候很仔細地看著丫姬的眼睛,丫姬的眼睛很大,烏亮而閃爍,清澈靈動,跟普通的孩子沒區別。
唯一有區別的就是丫姬比一般女孩子調皮的多,來告狀的也多。
比如今天,遐心剛出門就被鄰居攔住,鄰居手裏牽了個哭泣地小男孩,憤怒地說:“你倒是管管你們家丫姬呀,你看看,把我家孩子抓成什麽樣子了?”
那個小男孩的臉上有三根指甲印,刮破了皮,正在滲血水。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遐心已經習慣了鄰居的告狀,連忙陪上笑臉,主動拿出錢,要帶孩子去醫院。鄰居也不領情,一把抓過錢,拉了孩子就走,走遠了,遐心還聽見大人在說:“跟你說過無數次,別跟那小妖精一起玩!”
遐心站著半天沒動。
“丫姬是不是有點問題,我們還是帶她去找醫生看看吧?”林宵走出店門。
“誰說的?”遐心不耐煩地皺眉:“小孩子調皮點打架吵架是正常的啊!”
林宵搖搖頭,沒在繼續這個話題。遐心跟所有溺愛孩子的母親一樣,隻看的見自己孩子的優點,所有別人以為的缺點在她眼裏均屬正常。
“丫姬呢?”她問。
林宵下巴揚了揚,遐心就明白了,丫姬如果在店裏,除了不在地上玩,就一定是在櫃頂上了。
櫃子頂上那小塊隱秘的角落成了丫姬的小天地,她把自己所有的玩具都搬到那上麵,經常一個人藏在那裏跟布娃娃做遊戲。
“丫姬,下來了。”遐心站在梯子下叫。
丫姬應聲而出,笑嘻嘻地看著媽媽。
她已經快四歲了。是的,中間已經過了四年,有了孩子之後,時間會過的飛快,仿佛大人的光陰都過到孩子身上去了,一眨眼,丫姬已經長了一個漂亮的小姑娘,每次看到她,遐心總是糊塗,這麽快?這麽快丫姬已經不用他們半夜起床餵牛奶了。 十四
兩歲之後丫姬開始飛快地長個,也瘦了不少,原來圓滾滾的小身子現在已經變的有點亭亭玉立,長胳膊長腿,身材相當的好。
這四年裏,再也沒有人提出要領養丫姬,幾乎所有的鄰居都把丫姬當成了林宵和遐心的親生孩子,而經過一定的努力,丫姬也正式上了戶口,上戶口的時候林宵說:“要不要給她改個名字?”
“為什麽?”遐心不解。
“丫姬這個名字有點拗口。”林宵簡單地解釋,他沒有說鄰居在背後議論說“丫姬”兩個字聽起來像“妖精”。
“這名字是她自己取的,沒必要改啊,等她滿了十六歲,隨她自己改。”基於遐心自己的經驗,她很肯定地說。
於是丫姬也就一直叫丫姬,同樣的,在鄰居嘴裏丫姬常常被含糊地叫成妖精。
之所以會這樣含糊其辭,除了音相近,還有個原因就是都知道這個外表看起來很漂亮的小丫頭還長了尾巴。這也是讓林宵和遐心頭痛的地方,丫姬身上的尾巴不僅沒有因為時間的延伸而萎縮,相反的,它還在長。
長的並不快,但是也有食指那麽長了,不僅如此,那條尾巴還會動,當然不是像小貓小狗的尾巴那樣左右搖晃,隻能上下翹一翹。
私底下,遐心並不覺得有什麽希奇,醫生早就說過,那部分組織是活的,既然是活的,當然會繼續生長,再說天天看到,也不覺得突兀,還覺得很好玩,給她洗澡的時候,遐心會逗她:“丫姬,喜歡媽媽的話就翹翹尾巴。”或者表揚她的時候會笑:“驕傲的時候會說翹尾巴,在你身上倒成了現實。”
說歸說,還是隨著丫姬的成長越來越擔心,怕她跟周圍的孩子太不一樣,以後會有麻煩。再抱到醫院去,換了個醫生,很好奇地推了一下眼鏡,左右打量她屁股上的尾巴,半天才說:“希奇,真是個特例,要不我請幾個專家來一起研究一下?”
遐心一聽,抱了孩子就走,林宵追都追不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