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一切還嫌少了一點。於是又想出一條:“坐在這裏的被告中的許多人,本來不應在本案中受到起訴,如果他們沒有被控告組織恐怖行動的話!”他說……當一九一九年頒布大赦令的時候,“蘇維埃司法界人士誰也沒有想到”社會革命黨人還組織針對蘇維埃國家領導幹部的恐怖行動!(是呀,真的,誰能想到社會革命黨人居然還會搞恐怖行動?要是想到了,那就不得不連這些活動一起赦免!當時沒有想到這簡直是幸運。隻有當需要的時候才會想到。)現在這一條罪狀是沒有得到赦免的(因為赦免的隻是鬥爭)於是現在克雷連科就把它提了出來!
首先是:社會革命黨的領袖們還在十月革命後的最初幾天就說了些什麽?(這些耍嘴皮子的一生中什麽沒說過呀!……)被告們當前的領袖,也就是該黨的領袖阿布拉姆·戈茨說過:“如果斯莫爾內的專製者們對立憲會議也要侵犯的話……社會革命黨將會想起自己久經考驗的老策略。”
自然可以預計難以馴服的社會革命黨會有這一手。確實很難相信他們放棄了恐怖手段。
克雷連科發牢騷說:“在進行這方麵的調查的時候”,由於是秘密活動,“證人的陳述……將會很少”。“這就使我的任務變得非常困難……在這個方麵某些時候不得不在黑暗中徘徊。”(第二三六頁)
使克雷連科的任務發生困難的還有,反對蘇維埃政權的恐怖行為問題,曾於一九一八年在社會革命黨中央委員會裏討論過三次並三次遭到了否決。而現在,過了幾年後,卻需要證明社會革命黨人仍在進行恐怖活動。
社會革命黨人當時決定:不在布爾什維克對社會黨人實行屠殺政策之前下手。在一九二0年說:如果布爾什維克殺害被捉去當人質的社會革命黨人,那末黨將拿起武器。(而其他的人質即便給打死也罷……)
問題就在這裏;為什麽要帶保留?為什麽不絕對放棄?“為什麽沒有發表絕對否定性的意見?”該黨並沒有實施任何恐怖行為,這甚至從克雷連科的公訴詞中都看得很清楚。但是生拉硬拽地擺出這樣一類事實:在一名被告的腦子裏曾經有過一個要在人民委員會遷往莫斯科的途中炸毀列車火車頭的方案這就等於社會革命黨中央委員會犯了恐怖行為罪。執行者伊萬諾娃帶著一塊硝化棉炸藥在車站附近守了一夜這就等於圖謀顛覆托洛茨基乘坐的列車,也就等於中央委員會犯了恐怖行為罪。或者:中央委員頓斯科伊曾警告卡普蘭,如果她向列寧開槍,她將被開除出黨。這不夠!為什麽沒有絕對禁止呢?(或者也許會說:為什麽不向契卡告發她呢?)卡普蘭總歸是粘得上去的:她是個社會革命黨人。
克雷連科從死公雞身上拔毛,專為證明社會革命黨人沒有採取製止他們那些閑得無聊的戰鬥隊員實施個人恐怖行為的措施。(那些戰鬥隊員們也是什麽都幹的。謝苗諾夫指使謝爾蓋耶夫暗殺了沃洛達爾斯基但是該黨中央卻站在一邊沒受李連,甚至公開宣布與己無關。可是後來這個謝苗諾夫和他的女友科諾普廖娃帶著可疑的誠意向國家政治保衛局、現在又向法庭提供了內容豐富的自願證詞,而這些最可怕的戰鬥隊員在蘇維埃法庭上是沒人押送的,在休庭時間他們走回家去睡覺。)
關於一個證人,克雷連科是這樣解釋的:“如果一個人想捏造,他也未必能捏造得這麽湊巧,正好說到點子上。”(第二五一頁)(很有力!對任何偽證都可以這樣說。)或者(關於頓斯科伊):難道可以“疑心他有過人的洞察力以至能供述出正好是公訴所需要的東西?”關於科諾普廖娃說的正好相反:她的供述確實可信,正是在於她所供述的並非全是公訴所必需的(但是對於判處槍決已經足夠了)。“如果我們提出問題,說所有這些全是科諾普廖娃捏造出來的……那本很清楚:捏造歸捏造(他明知道呀!),你看她還不是完全憑空捏造嘛!(第二五三頁)還有這樣的說法:“會不會有這次見麵?不排除其可能性。”不排除?那就是有過!愛怎麽說就怎麽說吧!
然後是“破壞小組”。關於它議論了很久,可是忽然說:“它因沒有活動而被解散了。”那還要喋喋不休說它幹什麽?有過幾起從蘇維埃機關中強取錢款的事件(社會革命黨人沒有活動經費,需要租房子,來往於各城市)。但從前,照所有革命黨的說法,這種行動叫做漂亮而高尚的剝奪。而現在,在蘇維埃法庭麵前卻是“搶劫和窩藏”。
在本案的公訴材料中,用法律的昏黃的不眨眼的燈籠,照出了這個高談闊論、實質上是張惶失措、束手無策甚至無所作為、從未有過像樣領導的政黨的全部猶豫不決、動搖不定、東拐西彎的歷史。於是它的每一個決定或不決定,它的每一次翻滾、衝動或退卻現在都變成了,都被認定是它的罪過、罪過、罪過。
一九二一年九月,即審判前十個月,已經蹲在布蒂爾卡監獄中的被捕的中央委員會,給新選出來的中央委員會寫信說,它所同意的不是用任何方式去推翻布爾什維克專政,而隻是通過團結勞動群眾和宣傳鼓動工作的方式,(就是說關在監獄裏它還是既不同意用恐怖手段,又不同意依靠密謀求得解放!)這也成了他們的頭等大罪:好啊,這意思就是你們同意推翻現政權!
但如果終究還是安不上推翻現政權的罪名,安不上搞恐怖行為的罪名,強取錢物的行為幾乎也役有,其他的所有問題早已被寬恕,那怎麽辦呢?我們親愛的檢察長便使出一件珍藏的法寶:“說到底,不檢舉也是一種犯罪構成,這無例外地對所有的受審人都是適用的,並且應當認為是已經查明了的。”(第三0五頁)
社會革命黨已經犯了不檢舉自己罪。這是逃不脫的!這是新法典中法律思想的新發現,這是把感恩的後代一批一批送到西伯利亞去的鋪好的道路。
克雷連科幹脆滿腔憤怒地大罵被告是一批“永久的兇狠敵人”!因此不用審判就清楚該對他們怎麽辦。
法典還那麽新,甚至規定反革命罪的那些主要條文,克雷連科都沒有來得及分別記住號數但他是怎樣揮舞這些號數的大棒呀!怎樣意味深長地加以引用和解釋的呀!好像幾十年來斷頭機的刀片一直是按照這些條文的規定起落的。特別新鮮和重要的是,舊的沙皇法典區分方法和手段的規定,在我們這裏沒有了!它們對定罪和量刑都沒有影響!對於我們來說,意圖和行為都一樣!作出了一個決議為它就可以進行審判。至於“這個決議是否已經付諸實行這沒有任何重大意義。”(第一八五頁)在被窩裏對老婆咬耳朵說最好能推翻蘇維埃政權,或者是在選舉時進行宣傳鼓動,或者扔一顆炸彈都一樣!刑罰都一樣!!!
胸有成竹的畫家隻消用炭筆勾畫幾根粗獷的線條,一幅傳神的肖像就突然出現了。從一九二二年的速寫稿裏,我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三七年、四五年、四九年的全景。
這是甚至對歐洲都公開的審判的第一次實驗,也是“群眾的憤怒”的第一次實驗。“群眾的憤怒”這一招搞得特別成功。
首先是:社會革命黨的領袖們還在十月革命後的最初幾天就說了些什麽?(這些耍嘴皮子的一生中什麽沒說過呀!……)被告們當前的領袖,也就是該黨的領袖阿布拉姆·戈茨說過:“如果斯莫爾內的專製者們對立憲會議也要侵犯的話……社會革命黨將會想起自己久經考驗的老策略。”
自然可以預計難以馴服的社會革命黨會有這一手。確實很難相信他們放棄了恐怖手段。
克雷連科發牢騷說:“在進行這方麵的調查的時候”,由於是秘密活動,“證人的陳述……將會很少”。“這就使我的任務變得非常困難……在這個方麵某些時候不得不在黑暗中徘徊。”(第二三六頁)
使克雷連科的任務發生困難的還有,反對蘇維埃政權的恐怖行為問題,曾於一九一八年在社會革命黨中央委員會裏討論過三次並三次遭到了否決。而現在,過了幾年後,卻需要證明社會革命黨人仍在進行恐怖活動。
社會革命黨人當時決定:不在布爾什維克對社會黨人實行屠殺政策之前下手。在一九二0年說:如果布爾什維克殺害被捉去當人質的社會革命黨人,那末黨將拿起武器。(而其他的人質即便給打死也罷……)
問題就在這裏;為什麽要帶保留?為什麽不絕對放棄?“為什麽沒有發表絕對否定性的意見?”該黨並沒有實施任何恐怖行為,這甚至從克雷連科的公訴詞中都看得很清楚。但是生拉硬拽地擺出這樣一類事實:在一名被告的腦子裏曾經有過一個要在人民委員會遷往莫斯科的途中炸毀列車火車頭的方案這就等於社會革命黨中央委員會犯了恐怖行為罪。執行者伊萬諾娃帶著一塊硝化棉炸藥在車站附近守了一夜這就等於圖謀顛覆托洛茨基乘坐的列車,也就等於中央委員會犯了恐怖行為罪。或者:中央委員頓斯科伊曾警告卡普蘭,如果她向列寧開槍,她將被開除出黨。這不夠!為什麽沒有絕對禁止呢?(或者也許會說:為什麽不向契卡告發她呢?)卡普蘭總歸是粘得上去的:她是個社會革命黨人。
克雷連科從死公雞身上拔毛,專為證明社會革命黨人沒有採取製止他們那些閑得無聊的戰鬥隊員實施個人恐怖行為的措施。(那些戰鬥隊員們也是什麽都幹的。謝苗諾夫指使謝爾蓋耶夫暗殺了沃洛達爾斯基但是該黨中央卻站在一邊沒受李連,甚至公開宣布與己無關。可是後來這個謝苗諾夫和他的女友科諾普廖娃帶著可疑的誠意向國家政治保衛局、現在又向法庭提供了內容豐富的自願證詞,而這些最可怕的戰鬥隊員在蘇維埃法庭上是沒人押送的,在休庭時間他們走回家去睡覺。)
關於一個證人,克雷連科是這樣解釋的:“如果一個人想捏造,他也未必能捏造得這麽湊巧,正好說到點子上。”(第二五一頁)(很有力!對任何偽證都可以這樣說。)或者(關於頓斯科伊):難道可以“疑心他有過人的洞察力以至能供述出正好是公訴所需要的東西?”關於科諾普廖娃說的正好相反:她的供述確實可信,正是在於她所供述的並非全是公訴所必需的(但是對於判處槍決已經足夠了)。“如果我們提出問題,說所有這些全是科諾普廖娃捏造出來的……那本很清楚:捏造歸捏造(他明知道呀!),你看她還不是完全憑空捏造嘛!(第二五三頁)還有這樣的說法:“會不會有這次見麵?不排除其可能性。”不排除?那就是有過!愛怎麽說就怎麽說吧!
然後是“破壞小組”。關於它議論了很久,可是忽然說:“它因沒有活動而被解散了。”那還要喋喋不休說它幹什麽?有過幾起從蘇維埃機關中強取錢款的事件(社會革命黨人沒有活動經費,需要租房子,來往於各城市)。但從前,照所有革命黨的說法,這種行動叫做漂亮而高尚的剝奪。而現在,在蘇維埃法庭麵前卻是“搶劫和窩藏”。
在本案的公訴材料中,用法律的昏黃的不眨眼的燈籠,照出了這個高談闊論、實質上是張惶失措、束手無策甚至無所作為、從未有過像樣領導的政黨的全部猶豫不決、動搖不定、東拐西彎的歷史。於是它的每一個決定或不決定,它的每一次翻滾、衝動或退卻現在都變成了,都被認定是它的罪過、罪過、罪過。
一九二一年九月,即審判前十個月,已經蹲在布蒂爾卡監獄中的被捕的中央委員會,給新選出來的中央委員會寫信說,它所同意的不是用任何方式去推翻布爾什維克專政,而隻是通過團結勞動群眾和宣傳鼓動工作的方式,(就是說關在監獄裏它還是既不同意用恐怖手段,又不同意依靠密謀求得解放!)這也成了他們的頭等大罪:好啊,這意思就是你們同意推翻現政權!
但如果終究還是安不上推翻現政權的罪名,安不上搞恐怖行為的罪名,強取錢物的行為幾乎也役有,其他的所有問題早已被寬恕,那怎麽辦呢?我們親愛的檢察長便使出一件珍藏的法寶:“說到底,不檢舉也是一種犯罪構成,這無例外地對所有的受審人都是適用的,並且應當認為是已經查明了的。”(第三0五頁)
社會革命黨已經犯了不檢舉自己罪。這是逃不脫的!這是新法典中法律思想的新發現,這是把感恩的後代一批一批送到西伯利亞去的鋪好的道路。
克雷連科幹脆滿腔憤怒地大罵被告是一批“永久的兇狠敵人”!因此不用審判就清楚該對他們怎麽辦。
法典還那麽新,甚至規定反革命罪的那些主要條文,克雷連科都沒有來得及分別記住號數但他是怎樣揮舞這些號數的大棒呀!怎樣意味深長地加以引用和解釋的呀!好像幾十年來斷頭機的刀片一直是按照這些條文的規定起落的。特別新鮮和重要的是,舊的沙皇法典區分方法和手段的規定,在我們這裏沒有了!它們對定罪和量刑都沒有影響!對於我們來說,意圖和行為都一樣!作出了一個決議為它就可以進行審判。至於“這個決議是否已經付諸實行這沒有任何重大意義。”(第一八五頁)在被窩裏對老婆咬耳朵說最好能推翻蘇維埃政權,或者是在選舉時進行宣傳鼓動,或者扔一顆炸彈都一樣!刑罰都一樣!!!
胸有成竹的畫家隻消用炭筆勾畫幾根粗獷的線條,一幅傳神的肖像就突然出現了。從一九二二年的速寫稿裏,我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三七年、四五年、四九年的全景。
這是甚至對歐洲都公開的審判的第一次實驗,也是“群眾的憤怒”的第一次實驗。“群眾的憤怒”這一招搞得特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