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謝芷默不是這樣的人。
明笙一直都知道,謝芷默有一個念念不忘的初戀。在她剛成為謝芷默的好朋友的時候,恰好是他們剛剛分手不久。謝芷默表麵裝得平靜,可是背地裏時常傷心。
有時候她們兩個一起逛街,在商場裏見到一個跟那人相似的背影,謝芷默的表情都會突然變換,連笑容都收斂。雖然還是平靜地一句一句答著她的話,但是能看得出來她明顯的心不在焉。
每逢紀念日的時候,這個情況更加嚴重。謝芷默連跟她吃飯的時候胃口都會變小,總是一副剛剛被拋棄的樣子。明笙每每想要摔碗,問她:“到底是何方大神把你傷成這個樣子啊?”
謝芷默的態度永遠是不鹹不淡的,說:“沒有啊。”
簡直把人都當傻子。
她們兩個,緊密得像是一朵花上的枝葉。一朵向日葵,而她是陰麵。
明笙不能理解她的念念不忘,就像謝芷默不能理解她的瀟灑超脫一樣。身為閨蜜,在感情的事上她除了能在她每次傷心的時候例行出現以外,也不知道該拿她怎麽辦才好。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林雋。
他大概是那種,所有二十歲出頭的女孩子都會喜歡的類型。相貌清俊,氣質幹淨,年輕有為又不至於大富大貴到一般人覺得高攀不上。他像是所有言情小說裏都會出現的那種男神式的人物,不僅樣貌符合標準,而且性格俱佳,在足夠的善心外加一點小小的幽默毒舌。
明笙覺得她如果是謝芷默,大概早就拜倒在林雋的光環下好幾回了。
值得慶幸的是,林雋似乎也對謝芷默有那麽一絲興趣。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明笙大有種天下為己任的感覺,三個人一起出門的時候,也經常找各種借口給時間讓他們倆獨處。
但謝芷默像根木頭一樣,對她的所有調侃編排試探撮合一概無視,並且義正言辭地說他們隻可能是普通朋友關係。
明笙對此嗤之以鼻。男女之間的純友誼,要麽一方長得奇醜無比。若非如此,那就肯定的一方打死不說,一方裝傻到底了。
她也不心急,反正這兩人一個忙於工作,工作封閉接觸的人有限,所以身邊一直缺少合適的待嫁女性,另一個雖然走遍大江南北接觸各種人事,可是緊閉心扉,也不見得有別的人能走進她心裏。
所以在明笙眼裏,這兩個人遲早是會在一起的。
可是她沒有想到,這場拉鋸戰居然能持續五年之久。
在這期間,她經曆了在微博上意外走紅,變成了個小有名氣的網紅,身邊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樣換得那麽勤那麽隨便了。陸陸續續談過兩任男友,一次比一次短。
不知道為什麽,在這麽年輕的時候,她還沒有好好愛過什麽人,就好像被生活磨盡了所有銳氣,雖然也渴望能找到一處安棲的樹枝,可是整個森林在她眼裏好像都乏味,沒有耐心在誰身旁長久地淹留。
而她的男友也從來沒有公開過。所以在粉絲心目中,她像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清高得看不上任何一處世俗之地。
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哪裏是不食人間煙火,是被人間煙火熏得太疼了,她幾乎不敢睜開眼,再看一遍自己的來路。
<a href="http:///"></a>
手頭不再拮據了,她不像一般人那樣精打細算著經營,一直是賺一筆花一筆的狀態。接了一個廣告賺了幾萬塊,轉眼就定了旅行的機票花出去。
她辦了去英國的簽證,準備一個人成行。四海為家的人,有時會本能地渴望地域空間上的遼闊,仿佛這樣才可掩飾她無處可歸的迷茫。
離出遊半個月的時候,她和一個私交尚可的廣告公司經理一起出門。兩個人因為工作認識,對方是個三十幾歲的男人,有一個上幼兒園的小孩。她能看出來他有點喜歡她,但他風度一直都還不錯,相處的時候也一直很規矩。這樣的人已經算是老實,對她有好感其實不是一件壞事,隻要沒有付諸行動,她便不怎麽在乎。
明笙還記得那家酒吧,fragrance。那個廣告公司經理約她的時候說要給她引見一個廣告商,但是真正去的時候,他又說廣告商的飛機誤點,這會兒剛到s市,得遲到一會兒才能過來。
明笙這樣的戲碼見得多,心裏清楚半真半假,當天晚上喝飲料的時候都謹慎了不少。
中間她去洗手間補妝,準備給人打電話報個備,也好找機會脫身。從喧鬧的酒吧走到洗手間前麵的走廊,安靜了不少,耳邊嗡嗡響。她腦子裏過著各種利害關係,走路的時候也沒那麽注意,有個年輕男人喝垮了從洗手間出來,摔倒的時候直往她身上撲。
她躲閃不及,眼看著就要被撲個滿懷,那個男人突然被人拽住了。一張年輕白淨的臉從那個男人背後探出來,看得出來他的不耐煩,但對她還算挺有禮貌,痞痞地給她道歉:“我朋友喝垮了,沒撞著你吧?”
“沒有。”明笙隻看了他們一眼,就回過了身,給林雋打了個電話,然後在公用洗手池前氣定神閑地專心補妝。
旁邊傳來一陣嘔吐聲,年輕男人拍打著那個醉鬼罵粗口:“你特麽還沒吐完啊。”鏡子裏映出他無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臉。
她一笑置之。那張堪比韓國小鮮肉的臉突然抬起來,眼神在鏡子裏跟她交匯了一下。明笙沒有掩飾自己的笑意,隻是收回了目光,湊近鏡子去觀察自己的眼線有沒有暈開。
那人好像並沒有把這短暫的交集當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沒有挪開眼。那眼神裏分明寫著,一晚上都太糟糕,好不容易看見一樣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
他一邊拍著他朋友的背,一邊饒有興致地看著她極為細致地補妝,眯起眼說:“不用化了。你本來就很漂亮。”
明笙確實在拖延時間,所以補妝補得磨磨蹭蹭,沒想到有人會借此跟她搭訕。
她回過頭去看他,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她身材高挑,又穿了一雙十幾厘米的細高跟,看一般男人都有種居高臨下的傲慢,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瘦,即便沒站直身子也不輸氣勢。
而且,不得不承認,他的皮相很好。這個眯起眼的動作,別的男人做起來,總會有種擋不住的猥瑣,可他的眼睛很亮,漂亮的輪廓清爽的頭發,哪怕是這樣輕佻的眼神,也有種邪氣的俊朗。
不過皮相好的男人她也見過不少。明笙放肆地看了會兒,嘴角勾了勾,就又回過身去描眼線。
正巧,旁邊那個醉鬼也吐得差不多了。有兩個穿著工作服的男人過來,對著那人點頭哈腰,問了兩聲“江少好”,再幫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這麽年輕,又這麽有臉麵,看來是個富二代了。
明笙在心裏給他下了定論,正好手機震起來,她瞄了一眼來電的人,隨即收了化妝包準備回去。
她回到酒桌上,那個經理似乎等急了,問她怎麽這麽久才來。她說接到男朋友電話了,等會兒人就要過來,恐怕得失陪,廣告商也隻好下次再見。
她演技很好,一臉惋惜的模樣。等林雋過來救場,根本不需要演技,一股高冷範兒的正宮男友架勢,就把她送出了酒吧。
兩個人在地下車庫邊走邊講話,林雋無奈地笑她:“以後跟來曆不明的男人少出來。我不是每天都有空來救火。”
明笙一副沒心沒肺地說:“也不是來曆不明啊。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工作關係,我哪知道你們男人都這麽齷齪?”
林雋跟她拌嘴經常是兩敗俱傷,這會兒說了聲“打住”,問她:“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明笙搖頭:“我家離你家多遠啊,你明天不還要上庭呢麽?先回去吧,我還要找個朋友。”
她其實隻是想一個人走走透氣,但是這麽說肯定會被拒絕,所以就隨口胡編了個借口。
林雋顯然能看穿,但他對什麽人都沒有百分之百的上心,叮囑她:“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電話。”
然後便是她站在原地,看著林雋開車走掉。
她踩著高跟,慢慢走向地下車庫的電梯。
一個人的夜晚百無聊賴,做什麽事都不用趕時間,她隻想出去吹吹風。
結果一回身沒走幾步,一個熟悉的人從柱子後麵轉出來。
還是那副邪氣的笑容,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腸子。但他絲毫不避諱,非常坦蕩地向她傳達他對她的興趣,意有所指地挑眉瞥了眼車庫出口:“不是男朋友吧?”
明笙站定:“是又怎麽樣,不是又怎麽樣?”
他完全不接招,笑著說:“是的話怎麽會替你解了圍又一個人走掉。”
一般人大約會委婉得多。但是他非常坦率,坦率到一種欠打的地步,挑著眉問她:“你是不是很缺錢啊?”
明笙一直都知道,謝芷默有一個念念不忘的初戀。在她剛成為謝芷默的好朋友的時候,恰好是他們剛剛分手不久。謝芷默表麵裝得平靜,可是背地裏時常傷心。
有時候她們兩個一起逛街,在商場裏見到一個跟那人相似的背影,謝芷默的表情都會突然變換,連笑容都收斂。雖然還是平靜地一句一句答著她的話,但是能看得出來她明顯的心不在焉。
每逢紀念日的時候,這個情況更加嚴重。謝芷默連跟她吃飯的時候胃口都會變小,總是一副剛剛被拋棄的樣子。明笙每每想要摔碗,問她:“到底是何方大神把你傷成這個樣子啊?”
謝芷默的態度永遠是不鹹不淡的,說:“沒有啊。”
簡直把人都當傻子。
她們兩個,緊密得像是一朵花上的枝葉。一朵向日葵,而她是陰麵。
明笙不能理解她的念念不忘,就像謝芷默不能理解她的瀟灑超脫一樣。身為閨蜜,在感情的事上她除了能在她每次傷心的時候例行出現以外,也不知道該拿她怎麽辦才好。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林雋。
他大概是那種,所有二十歲出頭的女孩子都會喜歡的類型。相貌清俊,氣質幹淨,年輕有為又不至於大富大貴到一般人覺得高攀不上。他像是所有言情小說裏都會出現的那種男神式的人物,不僅樣貌符合標準,而且性格俱佳,在足夠的善心外加一點小小的幽默毒舌。
明笙覺得她如果是謝芷默,大概早就拜倒在林雋的光環下好幾回了。
值得慶幸的是,林雋似乎也對謝芷默有那麽一絲興趣。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明笙大有種天下為己任的感覺,三個人一起出門的時候,也經常找各種借口給時間讓他們倆獨處。
但謝芷默像根木頭一樣,對她的所有調侃編排試探撮合一概無視,並且義正言辭地說他們隻可能是普通朋友關係。
明笙對此嗤之以鼻。男女之間的純友誼,要麽一方長得奇醜無比。若非如此,那就肯定的一方打死不說,一方裝傻到底了。
她也不心急,反正這兩人一個忙於工作,工作封閉接觸的人有限,所以身邊一直缺少合適的待嫁女性,另一個雖然走遍大江南北接觸各種人事,可是緊閉心扉,也不見得有別的人能走進她心裏。
所以在明笙眼裏,這兩個人遲早是會在一起的。
可是她沒有想到,這場拉鋸戰居然能持續五年之久。
在這期間,她經曆了在微博上意外走紅,變成了個小有名氣的網紅,身邊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樣換得那麽勤那麽隨便了。陸陸續續談過兩任男友,一次比一次短。
不知道為什麽,在這麽年輕的時候,她還沒有好好愛過什麽人,就好像被生活磨盡了所有銳氣,雖然也渴望能找到一處安棲的樹枝,可是整個森林在她眼裏好像都乏味,沒有耐心在誰身旁長久地淹留。
而她的男友也從來沒有公開過。所以在粉絲心目中,她像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清高得看不上任何一處世俗之地。
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哪裏是不食人間煙火,是被人間煙火熏得太疼了,她幾乎不敢睜開眼,再看一遍自己的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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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頭不再拮據了,她不像一般人那樣精打細算著經營,一直是賺一筆花一筆的狀態。接了一個廣告賺了幾萬塊,轉眼就定了旅行的機票花出去。
她辦了去英國的簽證,準備一個人成行。四海為家的人,有時會本能地渴望地域空間上的遼闊,仿佛這樣才可掩飾她無處可歸的迷茫。
離出遊半個月的時候,她和一個私交尚可的廣告公司經理一起出門。兩個人因為工作認識,對方是個三十幾歲的男人,有一個上幼兒園的小孩。她能看出來他有點喜歡她,但他風度一直都還不錯,相處的時候也一直很規矩。這樣的人已經算是老實,對她有好感其實不是一件壞事,隻要沒有付諸行動,她便不怎麽在乎。
明笙還記得那家酒吧,fragrance。那個廣告公司經理約她的時候說要給她引見一個廣告商,但是真正去的時候,他又說廣告商的飛機誤點,這會兒剛到s市,得遲到一會兒才能過來。
明笙這樣的戲碼見得多,心裏清楚半真半假,當天晚上喝飲料的時候都謹慎了不少。
中間她去洗手間補妝,準備給人打電話報個備,也好找機會脫身。從喧鬧的酒吧走到洗手間前麵的走廊,安靜了不少,耳邊嗡嗡響。她腦子裏過著各種利害關係,走路的時候也沒那麽注意,有個年輕男人喝垮了從洗手間出來,摔倒的時候直往她身上撲。
她躲閃不及,眼看著就要被撲個滿懷,那個男人突然被人拽住了。一張年輕白淨的臉從那個男人背後探出來,看得出來他的不耐煩,但對她還算挺有禮貌,痞痞地給她道歉:“我朋友喝垮了,沒撞著你吧?”
“沒有。”明笙隻看了他們一眼,就回過了身,給林雋打了個電話,然後在公用洗手池前氣定神閑地專心補妝。
旁邊傳來一陣嘔吐聲,年輕男人拍打著那個醉鬼罵粗口:“你特麽還沒吐完啊。”鏡子裏映出他無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臉。
她一笑置之。那張堪比韓國小鮮肉的臉突然抬起來,眼神在鏡子裏跟她交匯了一下。明笙沒有掩飾自己的笑意,隻是收回了目光,湊近鏡子去觀察自己的眼線有沒有暈開。
那人好像並沒有把這短暫的交集當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沒有挪開眼。那眼神裏分明寫著,一晚上都太糟糕,好不容易看見一樣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
他一邊拍著他朋友的背,一邊饒有興致地看著她極為細致地補妝,眯起眼說:“不用化了。你本來就很漂亮。”
明笙確實在拖延時間,所以補妝補得磨磨蹭蹭,沒想到有人會借此跟她搭訕。
她回過頭去看他,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她身材高挑,又穿了一雙十幾厘米的細高跟,看一般男人都有種居高臨下的傲慢,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瘦,即便沒站直身子也不輸氣勢。
而且,不得不承認,他的皮相很好。這個眯起眼的動作,別的男人做起來,總會有種擋不住的猥瑣,可他的眼睛很亮,漂亮的輪廓清爽的頭發,哪怕是這樣輕佻的眼神,也有種邪氣的俊朗。
不過皮相好的男人她也見過不少。明笙放肆地看了會兒,嘴角勾了勾,就又回過身去描眼線。
正巧,旁邊那個醉鬼也吐得差不多了。有兩個穿著工作服的男人過來,對著那人點頭哈腰,問了兩聲“江少好”,再幫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這麽年輕,又這麽有臉麵,看來是個富二代了。
明笙在心裏給他下了定論,正好手機震起來,她瞄了一眼來電的人,隨即收了化妝包準備回去。
她回到酒桌上,那個經理似乎等急了,問她怎麽這麽久才來。她說接到男朋友電話了,等會兒人就要過來,恐怕得失陪,廣告商也隻好下次再見。
她演技很好,一臉惋惜的模樣。等林雋過來救場,根本不需要演技,一股高冷範兒的正宮男友架勢,就把她送出了酒吧。
兩個人在地下車庫邊走邊講話,林雋無奈地笑她:“以後跟來曆不明的男人少出來。我不是每天都有空來救火。”
明笙一副沒心沒肺地說:“也不是來曆不明啊。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工作關係,我哪知道你們男人都這麽齷齪?”
林雋跟她拌嘴經常是兩敗俱傷,這會兒說了聲“打住”,問她:“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明笙搖頭:“我家離你家多遠啊,你明天不還要上庭呢麽?先回去吧,我還要找個朋友。”
她其實隻是想一個人走走透氣,但是這麽說肯定會被拒絕,所以就隨口胡編了個借口。
林雋顯然能看穿,但他對什麽人都沒有百分之百的上心,叮囑她:“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電話。”
然後便是她站在原地,看著林雋開車走掉。
她踩著高跟,慢慢走向地下車庫的電梯。
一個人的夜晚百無聊賴,做什麽事都不用趕時間,她隻想出去吹吹風。
結果一回身沒走幾步,一個熟悉的人從柱子後麵轉出來。
還是那副邪氣的笑容,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腸子。但他絲毫不避諱,非常坦蕩地向她傳達他對她的興趣,意有所指地挑眉瞥了眼車庫出口:“不是男朋友吧?”
明笙站定:“是又怎麽樣,不是又怎麽樣?”
他完全不接招,笑著說:“是的話怎麽會替你解了圍又一個人走掉。”
一般人大約會委婉得多。但是他非常坦率,坦率到一種欠打的地步,挑著眉問她:“你是不是很缺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