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恭平的那輛gt6沒有送到修理廠去嗎?”


    “沒有。”


    “放在哪兒?”


    “不是放在公寓時停車場,就是放在自家車庫。


    “能否調查一下那車有沒有和人撞過的痕跡?”


    “如果撞了人,就不會毫無顧忌地停放在公寓的停車場。要是放在自家的車庫裏,查起來就有點難了,因為郡陽平身邊總有保鏢。”


    “不能想點辦法嗎?”


    “部長吩咐哪敢不從命呢?”


    “拜託了,眼下重點調查郡恭平,其他人先放一放,等查清郡恭平後再說。”


    或許這位浪蕩公子出口旅行是一時心血來潮呢。但在小山田文枝失蹤後不久,恭平卻毫無目的地外出旅行,這一事實新見決不能視而不見,如有必要他可以一直追到紐約去。


    第十一章 尋母遇害


    威爾遜·霍華德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汽車:得到一筆保險金和賠償費,並用這筆錢讓兒子約翰尼去了日本。肯·舒夫但心中已經肯定了自己的這種判斷,威爾遜一定有某種迫切的理由必須將兒子送到日本去。


    這是為什麽呢?


    肯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為什麽非要這樣做呢?當初他還是迫於上司之命才勉強開始調查。


    “日本呀……”


    肯的視野忽然開闊了。日本對他來說並不是毫無關係的國家。不,不僅有關係,而且那裏還留下了他青春時代胡作非為的足跡,如果有錢,他還想故地重遊。在肯的記憶中,日本還是戰敗後的一片廢墟,但他感到在那個國度裏,仍保留著當今美國已見不到的“人心”之類的風情。


    現在的日本與當時相比有什麽變化呢?肯還沒有親眼目睹。肯在戰後幾年間曾經呆過的日本,現已走向繁榮富強。


    日本人有一種堪稱國民性的勤奮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使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從戰敗後的一片廢墟中迅速崛起,以至於全世界都為之震驚。肯等美國人曾輕蔑地罵他們是“黃種猴”,但日本人像螞蟻似的勤勞,集合起來像核反應似的強大有的地方隻用打手勢便可進行交易。


    金錢是人類社會的流通貨幣,由於它的作用,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淡漠了,結果剩下的隻有金錢。然而卻沒有一個人對這種現象提出過疑問。


    高度發達的物質“文明”僅使物質遙遙領先,卻將人類的精神和親情遠遠地拋在後麵。


    而這種物質魔鬼最猖獗、最容易有市場的地方,就是像美國這樣的合眾國了。


    美國本來就不是一個由土生土長的單一民族結成的國家,到這裏來的人大多都是為了尋求成功的機會,或者說是在本國無法謀生的,所以人們之間競爭激烈。在美國這個國家誕生的同時。已經醞釀了物質支配精神的基礎。


    可日本卻不一樣。這片國土上的人都是土生土長的,因此無論物質如何泛濫,都不會達到支配人的地步。


    肯想起了曾經呆過的日本,由於職業關係,他切身感到紐約在精神上的墮落。


    哪個國家都有犯罪。日本有,經濟體製不同的蘇聯、中國也有。


    可美國的犯罪性質不同。就犯罪中最惡性的兇殺案來說,兇手一般都有相應的動機,但在紐約,卻常常發生一些神出鬼沒、毫無動機的血案。攔路搶劫後又殺人,強盜馬上又成了殺人犯:強姦婦女之後又殘忍地將其殺害,而且還要禍及偶爾路過的行人。


    據說,在紐約的馬路上行走時,要盡量走人行道靠馬路一側,如果你靠著房屋側走。就有可能被拖進小胡同裏剝光衣服。


    就在前幾天,在中央公園有位日本留學生被一群流氓圍住拳打腳踢。那留學生拚命向附近的人呼救,可是過路的人卻沒聽見似的隻管趕路,最後還是被碰巧路過那兒的巡警救了。


    剛剛入學,他就倉皇退學回日本了。


    據說,那位日本留學生在離開美國之前講述當時的恐怖情景時說:在被攔劫扼住脖子時,並不怎麽害怕。因為,當時有對看上去很有教養的老夫婦正打那兒路過,當我向他們求救時,那老太太竟拽住丈夫的袖子說別去管閑事,迅速躲開了,這時我才感到美國真正的可怕。“肯覺得這話觸及了美國社會的要害。


    全然不關心與己無關的人是死是活,隻要自己的生活安穩有保障就行了,所以,哪怕稍微有點兒威脅的事兒,都極力避開。為正義而戰隻是自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後的事情。


    在美國,一般人看到犯罪行為往往佯裝沒看見,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在這個多民族、多種族的國家裏。物質文明的巨大化使人喪失了自己的本性。


    令人震驚的是,這種明哲保身的風氣竟也滲透到了警察中間。他們隻在上班時負責保障人的權利和自由,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下班後就成了普通人。


    有時即使眼前有人陷入危難之中,但如果救這個人可能會威脅到自己的安全,他們就會視而不見。


    肯也決不例外。如果發生了兇殺案,他會因職業本能而去追捕:但一旦從長時間的緊張工作中解脫出來,踏上回家的歸途,即使遇上市民受流氓糾纏之類的事,他也隻當沒看見。


    警察也是人,工作之餘也有休息的權利。肯雖然對這種意識並不怎麽反感,但心中也覺得不是個滋味。


    “我也不知不覺中了紐約的毒素。”


    這樣,在肯那模糊不清的遙遠的記憶中,日本是個“人類安居的王國”。威爾遜·霍華德竟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讓兒子去日本,究竟是為什麽呢?這引起了他極大的個人興趣。


    肯到霍華德父子住過的公寓去過兩次,那裏的情況沒有絲毫改觀,依然是紙屑遍地,臭味熏天,酒鬼隨處可見。


    使他吃驚的是,這次來和上次來所看到的一模一樣,還是這個地方,還是這些人。威爾遜·霍華德也曾是他們中的一員。


    在霍華德父子住過的公寓附近的道路上,有幾個男人頹喪地站在那兒,那飲酒過量的紅臉上有些濕潤、發亮,原來他們正在哭泣。


    “出了什麽事兒?”肯走過去向一個人問道。


    “警官先生,您看這多可憐呀!


    那人用手指了指,隻見一個流浪漢靠牆蹲著,臉伏在膝蓋上,他麵前擺著幾隻劣質威士忌酒瓶,裏麵都還有酒。肯立刻知道出了什麽事兒。以前他也曾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什麽時候發現的?”


    “今天早晨來這兒一看,薩爾蒂已經渾身冰涼了。比我們先走了一步,薩爾蒂,你這傢夥怎麽就這麽走了呢!”


    說話的男人淚流滿麵。


    “通知市裏了嗎?”


    “嗯,收屍車馬上就來。”


    這是個非常淒涼的告別儀式。一個流浪漢在街頭酒精中毒而死,他在人生道路上受盡挫折,借酒消愁,不知不覺地漂泊到紐約,在流浪漢、失業者聚集的角落裏,用酒精毀滅了自己。


    所有的希望都破滅了。除了酒以外,其它一切欲望也都蕩然無存,於是就將那行屍走肉般的身體,浸泡在用乞討來的錢購買的酒中。茫茫然度日,直到真正的死期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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