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這也能槓上嗎?筠雨妹子你知道嗎?這種喜歡與人槓上的個性,最後吃虧的隻會是自己。實在不敢想像被筠雨知道我不是她的小傑哥哥這個事情真相後,會不會被她大卸八塊?


    “話說回來,你還記得我曾經跟你提過,日後能抽身的感情吧?”


    唉!兩人不小心就扯得那麽遠,還是講回你男朋友吧。你都把你的阿麥給忘了。


    “你不相信我能做到,在跟你結婚前會跟男朋友斷幹淨嗎?”


    嘖。又一本正經說這種話,說的我都快免疫,無力吐槽外,還開始覺得正常。我的三觀千萬不能被汙染,不可以再被她洗腦啊啊啊。


    “如果是這個男朋友的話,我相信,百分之百相信你能做到。”


    因為這個人你根本沒有放在心上,同樣的阿麥他也不夠把你放在心上,才不支持你。


    “其實我一開始,並沒有很想要交男朋友的。隻是上了大學看大家都在交男朋友,阿麥他又很真心誠意的在追我。”


    “我告訴阿麥我已經有未婚夫,阿麥也說他不介意。後來也是阿麥他死纏爛打很久,我才會勉強的答應他的。”


    唉,人總是這樣貪心,追著追著就想要更多的東西,然後就忘了初衷,忘了珍惜當初的得之不易啊。


    “那~你覺得為什麽他最近老是找你吵架?”


    “就不信任我,不能理解我,不支持我的決定。”


    唉,你這小公舉的個性何時能改改,以為每個人都要圍著你轉嗎?


    “其實你給了人家有期限的感情,阿麥他就會覺得約定好的這段時間是屬於他的。可是現在你把時間都給了我,阿麥他覺得是你失約了。”


    “所以現在連你也覺得是我的錯咯?”


    啊,我引火上身了。


    “我隻是想讓你明白阿麥的想法,沒別的意思。況且感情的事本來就沒有誰錯誰對。你的人生,你的時間都是屬於你的,你喜歡怎麽安排,你喜歡留給誰,隻有你有資格決定,旁人無權喙置。”


    趕緊的轉過來吧。雖然有點給他勉強。


    “你說的真是模稜兩可的。那~如果換成你是我的男朋友,你會怎麽做,也會跟阿麥一樣會找我吵架嗎?”


    果然沒轉成功,大火蔓延到我這裏。


    “我這人是個和平主義者,最最不喜歡跟別人吵架了。但心愛的女人去陪別人,換成任何人都會不高興。如果是我,應該會先尊重支持你的決定,也會看情況去做出我的決定。你可以喜歡怎麽安排,我也可以喜歡去怎麽安排,不是嗎?”


    沒錯,先閃後躲,躲不過就會出大事,兔子逼急了也會咬人。


    “會支持我這句話是說的不錯,可是我還是感覺你就像不在乎我一樣。”


    “哼。那你覺得阿麥現在是在乎你?還是在乎他自己?所謂的在乎就一定要拿出來跟你吵架?我覺得這樣的在乎很膚淺。”


    “可是你不說出來,別人怎麽會知道。”


    “說話有很多種方式,而且讓別人知道不一定要用說的。隻要是真心的對待,對方就能夠感覺到。如果還感覺不到的話,那在一起也沒意思。就算說了,人家一定聽得懂嗎?你還不是聽不懂阿麥的表達?阿麥不是也聽不進去你的話嗎?”


    “真的是這樣的嗎?你總是會說這些奇奇怪怪的道理,我都聽的模模糊糊。可是每次我事後再多想想你說的話,就感覺有點認同。”


    “那我舉例,就像你的小傑哥哥在迷路後罵了你,表麵上是對你不好,可是你不是知道他是緊張你,對你好的嗎?你怎麽就不跟他賭氣呢。”


    “因為是你呀又不是別人。哦。我大概懂了,就像你跟蕭同學一樣,她現在應該不氣了、原諒你了吧?”


    現在筠雨真的是跟我拗上了嗎?當合事佬真不容易,沒做好就會像我現在這樣把禍水給引上身。所以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葉筠雨,你真的是很在意嫣然耶,比我還在意。她一生氣那有那麽快可以好啊?嫣然也還沒找過我啦,反正就算找我,我以後也會跟她保持距離,盡量不跟她聯絡吧。”


    人家都快忘了這件事,還老是拿出來提醒我,醋可不是這樣亂吃的啊。筠雨妹子你這老翻舊帳的習慣很不好。


    “你跟蕭同學還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知道她要氣多久?你真是了解她啊。哼。隨便你。隻要以後不要找我搬救兵就好了。這事沒有第二次了。”


    還說我搬救兵,那你現在還不把我壓在這裏來氣你的男朋友?


    “是。是。絕不敢有下次。”


    差點不小心穿幫,趕緊認慫收場,所以不要鄙視和小看的任何認慫的行為,好聽一點叫退一步海闊天空,是需要非常大的忍耐力,包容力的。――來自慫包語錄。


    吵架,是情緒激動,說話大聲的行為。而說話本來就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可以有溝通效果的爭吵,兩人會越吵越好。


    像筠雨跟阿麥之間這種無法溝通的爭吵,隻能叫做相互發泄,個人覺得這跟兩人直接互毆差不多。這種是最傷感情而且是無意義的行為,統稱傷人的廢話。


    夠聰明的人,會少說廢話,更何況是傷人傷情的廢話。偏偏這種無意義的行逕往往是阿麥不斷挑起的,在我看來簡直就是在自掘墳墓。


    筠雨跟阿麥就這樣賭氣起來,我就一直被留在她家,養到傷都好了,她都不讓我走。讓我懷疑筠雨這小妮子是不是喜歡上我了,還是真是為了賭那一口氣?


    一直到接近開學了,我說我一定要先回去準備準備,筠雨想了半天才勉為其難的同意放人。最後那晚,筠雨帶我去她曾經迷路的夜市,也就是一條從頭看不到尾的街。


    “哈哈。這麽直直的一條街道,你都能在這迷路,沒記錯地方吧你?”


    “是這裏沒錯啊,我那時候還很小嘛,路上的人又很多,不小心就跟家人走散了。一找不到認識的人就會害怕,越想就越怕,就會覺得什麽都很可怕,很陌生。”


    嫣然在迷路後也說過類似的形容。有時候人是會自己去心生無限的恐懼,最後恐懼放大到連熟悉的東西都會變成陌生。


    “好啦!不怕了。是我不好,沒有趕快找到你。讓你一個人害怕了,都是我的錯。不過現在你已經找回我了,我發誓,我邵品傑,以後絕對、絕對、絕對不會再把葉筠雨弄丟了喔。”


    我邊哄邊摸摸筠雨的頭,仿佛看到那個迷路無助的小筠雨。


    “嗬。這話不早說,遲了。”


    筠雨雖然是這麽回答的,但是我看到她有點小淚光,帶著一點釋懷的開心笑容,還把我的手從她頭上拿下來,主動的挽起我的手臂。真是個別扭的小公舉。


    很多人常常以為事情過了就算了,其實不然,就算再遲,有補償都會比沒有補償的好,最怕的是再也彌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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