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的,你說得,一點沒錯。”
房正軍抬起頭來,哽咽許久,他顫聲道:
“他是金川連環案,七個案子裏,唯一的遺孤。他本名應該叫做……叫做……張小兵。”
第13章 阿陵
現在要把時間,倒回到十二年前——房靈樞隻猜中了事情的關鍵,但具體的年、月、日,唯有當年經歷過的人可以記得。
房正軍像一具僵化的行屍走肉,他原地坐在那裏,沉思了很久,從他胸腔裏發出一陣一陣濃濁的痰音,那是他壓抑了太久的複雜的心情。
他呼吸著,時間在他沉重的呼吸裏溯流回去,他離開了長安,回到芝川去、回到金川去,他的老戰友梁峰又復活了。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也許梁峰此時還在射擊場上爭取榮耀。
所有一切,都回到十二年前的那個早晨了。
對於十五年前的房正軍來說,對於那時候的關中警方來說,“金川案”還是一件十分有希望破獲的大案要案。
先從第一次兇殺案說起。
這起血案發生在金川,盧世剛家,二零零零年的夏天。死者是縣拆遷辦副主任胡某,他和盧世剛的關係隻算是熟識——確切地說,他們近乎有仇。
公安局接到報案趕去現場,現場的情況令人心悸。胡某已經死亡,他的屍體被五花大綁,跪在床頭,盧世剛的妻子張秋玉當時身受重傷,也被五花大綁,跪在床下。
當時金川縣沙場村正在拆遷,胡某專門負責這個拆遷項目,因為做得不太厚道,群眾對他意見很大。而張秋玉身為居委會主任,和胡某一向走得很近。
報案的不是別人,正是張秋玉的丈夫盧世剛。而他作為村裏反對拆遷的釘子戶帶頭人,和胡某所在的拆遷辦有過數次爭執乃至械鬥。
群眾之間更加傳言,因為張秋玉和胡某有jian情,所以盧世剛殺了這對jian夫yin婦。不過到底呢一夜夫妻百日恩,盧世剛沒捨得對老婆下殺手,張秋玉又被搶救了過來。
張秋月肚子裏還懷著孩子,這個孩子當然流產了。大家都說,不知道是誰的種呢,盧世剛這一手夠狠,留下母的,不清不白的野種嘛,弄死算了。
盧世剛顯然有很強的作案動機。當時的金川縣派出所所長陳國華,副所長房正軍,立刻達成共識,逮捕盧世剛並進行了審訊。
審訊結果有些尷尬——盧世剛因為之前械鬥抗拆,被拘留談話,案發當夜,他剛從拘留所裏被放出來,又被房正軍抓著教育了好幾個小時。
屍檢報告則顯示,早在盧世剛離開拘留所之前,胡某就已經被害身亡。
盧世剛沒有犯案時間。
他在拘留所裏自責萬分,為了他重傷的妻子痛哭流涕,尋死覓活,隻喊“讓我死了算了。”拘留所的幹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捆又是麻醉針,才沒讓他在拘留所裏自盡。
因為胡某作風一向不好,因此群眾對這個案子意見很大,幾次上訪,大家都覺得兇手簡直是為民除害,加上公安局方麵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也檢不出指紋和腳印,一時間群情激憤。
陳國華和房正軍焦頭爛額。他們不敢釋放盧世剛,又無法舉證盧世剛殺人。隻能先行拘留,將他作為嫌疑人看管起來。
當時的審訊流程還不是很嚴謹,盧世剛在拘留所裏呆了大半年。
仿佛就是為了證明他的清白,大半年之後,另一起殺人案在金川縣爆發了,死者是拆遷辦主任杜某。這一次,兇手幹脆利索地完善了自己的作案手法——還是五花大綁,但現場更加潔淨了,杜某一家三口全部遇害。
盧世剛沒有任何嫌疑,他人在拘留所裏。
民間憤怒的聲音越來越高,大家都覺得這個無名殺手實乃義俠,專殺害人精。金川縣那幾年的拆遷矛盾異常激化,因此這個案件從一個連環殺人案,上升到了黨群關係的問題上。
房正軍原本就堅持疑罪從無,這時候便勸說陳國華:“盧世剛的確無辜,他雖然有作案動機,但是沒有作案時間。現在鬧得這麽大,把他放了吧。”
房正軍猶記盧世剛離開拘留所的那天,一步三回頭。
“青天,青天。”他流著淚說:“還我清白了。”
當時還有人為房正軍鼓掌叫好。就是這樣嘛,大快人心,禍害原本就該死,無辜的老百姓為什麽要被關起來。
而房正軍卻對盧世剛的表現起了疑心。他演得太過了,整個人臉上都是大喜過望。他的狂喜仿佛不僅僅來源於沉冤得雪,而似乎是一種僥倖。
這些內情,因為涉及到政府形象和群眾關係,被嚴密封鎖起來,新聞單位嚴禁報導。幾年過去,無人再提起這個案子背後的故事,它也就逐漸被淡化。加上當時網絡還不發達,因此更加無人知曉。
房正軍回想那時他的所作所為,隻有“後悔”二字可以形容。他不後悔堅持疑罪從無,但他後悔自己放人放得太輕率。
他那時還年輕,有英雄主義情結,所以總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救護無辜的事情。
而更多無辜的生命,在後來的數年裏,給他上了血的一課。那些當初為他鼓掌叫好的人,很快震懾於接下來的數起血案,他們的嘴皮一翻,又開始數落起警方的無能。
說到底怪誰?不就是怪放走盧世剛的房所長嗎?哎呀,他升官發財,調任到外地去了,不曉得是不是當初收了盧世剛的錢呢。
房正軍不在乎美名與罵名,他隻是無法忍受自己的無所作為。他的人生的全部意義,似乎就是為了追兇。
而兇手隱匿無蹤。
房正軍在那幾年裏十分神經質,他走在路上,看誰都像兇犯。
房正軍還記得接到報案的那個早上,那是二零零貳年的立秋。在接到電話之前,他已經有不祥的預感。
當時他已經調動去了芝川,電話是陳國華打來的。
“老房,你快來阿陵,出事了。”
作為前三個案件的主要參辦人員,房正軍責無旁貸,報告之後就立刻驅車趕往阿陵。
連環殺人,還是那樣的手法,已經是第四案了。這次的受害者是三口人,一對夫妻和婆婆。
房正軍進了現場,頭像針紮一樣的疼。兇手把犯案現場打掃得這樣幹淨,場麵是那樣熟悉。
他在嘲笑警方。
是的,你們抓不住我。是的,你們根本不懂我。
屍體已經開始膨脹,房間內瀰漫著臭氣。房正軍一言不發地戴上手套,檢查每個房間,看看是否可以找到遺留的證據。這個房子是自建房,被害者全部集中在二樓的堂屋,房正軍一點一滴地搜過去。
忽然地,他在屍臭裏,聞到另一種奇怪的氣味。那不同於死人的屍氣,是一種活人才有的、便溺的氣味。
廁所在一樓,這不是廁所傳來的氣味。
他循著這氣味,滿屋地打轉,最後走到一個矮櫃前麵——太矮了,很難相信這裏會藏著人,也許隻是貓或者狗。房正軍思量片刻,還是蹲下身去,打開那扇門。
“……”
門裏蜷縮著一個孩子,他在這個櫃子裏已經呆了不知多久,如果案發當時他就在這個櫃子裏,那麽他已經在櫃子裏蹲了整整兩天兩夜。
他下身實在骯髒不堪,薄薄的短褲上全是屎和尿,濕了又幹,變成一條一條黃褐色的痕跡。人已經昏厥了,蜷在櫃子裏,像是死了一樣。
房正軍緊急地去試他的鼻息,又試他的脈搏——還活著!還活著!
他一把將這個孩子抱了出來,幾乎張口就要喊“還有人活著”,下一秒,他閉上了嘴。
不能讓人知道這孩子還活著。
因為兇手可能就隱匿在極近的地方。
他隨手脫下襯衫,裹住孩子的臉,另一個人走過來,他們像抬屍體一樣,迅速而小心地把這具幼小的“屍體”抬出了案發現場。
抬著這具“屍體”的另一個人,就是現在的長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華。
這個叫做張小兵的孩子,是整個金川連環案中唯一的倖存者,也許亦是唯一的目擊者。當時他隻有十一歲。
他在武警醫院得到了救治,醒來之後,他既不說話,也不會哭,隻是大睜著眼睛,向天花板發愣。
房正軍耐著性子問他:“孩子,兩天前的夜裏,你聽到什麽,看到什麽,你告訴叔叔。”
張小兵似乎失去了語言能力,他“啊啊”地發出微小的聲音,連轉動眼珠似乎也十分費力。
當月,參辦阿陵案的所有人員,達成了共識:保護證人,不向社會公開。
一旦讓兇手知道這個孩子在世,那他恐怕要不計後果地殺人滅口——是的,這個孩子是一個絕佳的釣餌,但怎能用人的性命去釣取罪犯?
房正軍抬起頭來,哽咽許久,他顫聲道:
“他是金川連環案,七個案子裏,唯一的遺孤。他本名應該叫做……叫做……張小兵。”
第13章 阿陵
現在要把時間,倒回到十二年前——房靈樞隻猜中了事情的關鍵,但具體的年、月、日,唯有當年經歷過的人可以記得。
房正軍像一具僵化的行屍走肉,他原地坐在那裏,沉思了很久,從他胸腔裏發出一陣一陣濃濁的痰音,那是他壓抑了太久的複雜的心情。
他呼吸著,時間在他沉重的呼吸裏溯流回去,他離開了長安,回到芝川去、回到金川去,他的老戰友梁峰又復活了。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也許梁峰此時還在射擊場上爭取榮耀。
所有一切,都回到十二年前的那個早晨了。
對於十五年前的房正軍來說,對於那時候的關中警方來說,“金川案”還是一件十分有希望破獲的大案要案。
先從第一次兇殺案說起。
這起血案發生在金川,盧世剛家,二零零零年的夏天。死者是縣拆遷辦副主任胡某,他和盧世剛的關係隻算是熟識——確切地說,他們近乎有仇。
公安局接到報案趕去現場,現場的情況令人心悸。胡某已經死亡,他的屍體被五花大綁,跪在床頭,盧世剛的妻子張秋玉當時身受重傷,也被五花大綁,跪在床下。
當時金川縣沙場村正在拆遷,胡某專門負責這個拆遷項目,因為做得不太厚道,群眾對他意見很大。而張秋玉身為居委會主任,和胡某一向走得很近。
報案的不是別人,正是張秋玉的丈夫盧世剛。而他作為村裏反對拆遷的釘子戶帶頭人,和胡某所在的拆遷辦有過數次爭執乃至械鬥。
群眾之間更加傳言,因為張秋玉和胡某有jian情,所以盧世剛殺了這對jian夫yin婦。不過到底呢一夜夫妻百日恩,盧世剛沒捨得對老婆下殺手,張秋玉又被搶救了過來。
張秋月肚子裏還懷著孩子,這個孩子當然流產了。大家都說,不知道是誰的種呢,盧世剛這一手夠狠,留下母的,不清不白的野種嘛,弄死算了。
盧世剛顯然有很強的作案動機。當時的金川縣派出所所長陳國華,副所長房正軍,立刻達成共識,逮捕盧世剛並進行了審訊。
審訊結果有些尷尬——盧世剛因為之前械鬥抗拆,被拘留談話,案發當夜,他剛從拘留所裏被放出來,又被房正軍抓著教育了好幾個小時。
屍檢報告則顯示,早在盧世剛離開拘留所之前,胡某就已經被害身亡。
盧世剛沒有犯案時間。
他在拘留所裏自責萬分,為了他重傷的妻子痛哭流涕,尋死覓活,隻喊“讓我死了算了。”拘留所的幹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捆又是麻醉針,才沒讓他在拘留所裏自盡。
因為胡某作風一向不好,因此群眾對這個案子意見很大,幾次上訪,大家都覺得兇手簡直是為民除害,加上公安局方麵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也檢不出指紋和腳印,一時間群情激憤。
陳國華和房正軍焦頭爛額。他們不敢釋放盧世剛,又無法舉證盧世剛殺人。隻能先行拘留,將他作為嫌疑人看管起來。
當時的審訊流程還不是很嚴謹,盧世剛在拘留所裏呆了大半年。
仿佛就是為了證明他的清白,大半年之後,另一起殺人案在金川縣爆發了,死者是拆遷辦主任杜某。這一次,兇手幹脆利索地完善了自己的作案手法——還是五花大綁,但現場更加潔淨了,杜某一家三口全部遇害。
盧世剛沒有任何嫌疑,他人在拘留所裏。
民間憤怒的聲音越來越高,大家都覺得這個無名殺手實乃義俠,專殺害人精。金川縣那幾年的拆遷矛盾異常激化,因此這個案件從一個連環殺人案,上升到了黨群關係的問題上。
房正軍原本就堅持疑罪從無,這時候便勸說陳國華:“盧世剛的確無辜,他雖然有作案動機,但是沒有作案時間。現在鬧得這麽大,把他放了吧。”
房正軍猶記盧世剛離開拘留所的那天,一步三回頭。
“青天,青天。”他流著淚說:“還我清白了。”
當時還有人為房正軍鼓掌叫好。就是這樣嘛,大快人心,禍害原本就該死,無辜的老百姓為什麽要被關起來。
而房正軍卻對盧世剛的表現起了疑心。他演得太過了,整個人臉上都是大喜過望。他的狂喜仿佛不僅僅來源於沉冤得雪,而似乎是一種僥倖。
這些內情,因為涉及到政府形象和群眾關係,被嚴密封鎖起來,新聞單位嚴禁報導。幾年過去,無人再提起這個案子背後的故事,它也就逐漸被淡化。加上當時網絡還不發達,因此更加無人知曉。
房正軍回想那時他的所作所為,隻有“後悔”二字可以形容。他不後悔堅持疑罪從無,但他後悔自己放人放得太輕率。
他那時還年輕,有英雄主義情結,所以總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救護無辜的事情。
而更多無辜的生命,在後來的數年裏,給他上了血的一課。那些當初為他鼓掌叫好的人,很快震懾於接下來的數起血案,他們的嘴皮一翻,又開始數落起警方的無能。
說到底怪誰?不就是怪放走盧世剛的房所長嗎?哎呀,他升官發財,調任到外地去了,不曉得是不是當初收了盧世剛的錢呢。
房正軍不在乎美名與罵名,他隻是無法忍受自己的無所作為。他的人生的全部意義,似乎就是為了追兇。
而兇手隱匿無蹤。
房正軍在那幾年裏十分神經質,他走在路上,看誰都像兇犯。
房正軍還記得接到報案的那個早上,那是二零零貳年的立秋。在接到電話之前,他已經有不祥的預感。
當時他已經調動去了芝川,電話是陳國華打來的。
“老房,你快來阿陵,出事了。”
作為前三個案件的主要參辦人員,房正軍責無旁貸,報告之後就立刻驅車趕往阿陵。
連環殺人,還是那樣的手法,已經是第四案了。這次的受害者是三口人,一對夫妻和婆婆。
房正軍進了現場,頭像針紮一樣的疼。兇手把犯案現場打掃得這樣幹淨,場麵是那樣熟悉。
他在嘲笑警方。
是的,你們抓不住我。是的,你們根本不懂我。
屍體已經開始膨脹,房間內瀰漫著臭氣。房正軍一言不發地戴上手套,檢查每個房間,看看是否可以找到遺留的證據。這個房子是自建房,被害者全部集中在二樓的堂屋,房正軍一點一滴地搜過去。
忽然地,他在屍臭裏,聞到另一種奇怪的氣味。那不同於死人的屍氣,是一種活人才有的、便溺的氣味。
廁所在一樓,這不是廁所傳來的氣味。
他循著這氣味,滿屋地打轉,最後走到一個矮櫃前麵——太矮了,很難相信這裏會藏著人,也許隻是貓或者狗。房正軍思量片刻,還是蹲下身去,打開那扇門。
“……”
門裏蜷縮著一個孩子,他在這個櫃子裏已經呆了不知多久,如果案發當時他就在這個櫃子裏,那麽他已經在櫃子裏蹲了整整兩天兩夜。
他下身實在骯髒不堪,薄薄的短褲上全是屎和尿,濕了又幹,變成一條一條黃褐色的痕跡。人已經昏厥了,蜷在櫃子裏,像是死了一樣。
房正軍緊急地去試他的鼻息,又試他的脈搏——還活著!還活著!
他一把將這個孩子抱了出來,幾乎張口就要喊“還有人活著”,下一秒,他閉上了嘴。
不能讓人知道這孩子還活著。
因為兇手可能就隱匿在極近的地方。
他隨手脫下襯衫,裹住孩子的臉,另一個人走過來,他們像抬屍體一樣,迅速而小心地把這具幼小的“屍體”抬出了案發現場。
抬著這具“屍體”的另一個人,就是現在的長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華。
這個叫做張小兵的孩子,是整個金川連環案中唯一的倖存者,也許亦是唯一的目擊者。當時他隻有十一歲。
他在武警醫院得到了救治,醒來之後,他既不說話,也不會哭,隻是大睜著眼睛,向天花板發愣。
房正軍耐著性子問他:“孩子,兩天前的夜裏,你聽到什麽,看到什麽,你告訴叔叔。”
張小兵似乎失去了語言能力,他“啊啊”地發出微小的聲音,連轉動眼珠似乎也十分費力。
當月,參辦阿陵案的所有人員,達成了共識:保護證人,不向社會公開。
一旦讓兇手知道這個孩子在世,那他恐怕要不計後果地殺人滅口——是的,這個孩子是一個絕佳的釣餌,但怎能用人的性命去釣取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