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不凡要是知道你個想法,隻想給你你最愛的大嘴巴子,教會你什麽叫做生活的不容易。


    什麽叫做我是同謀,這玩意突然出現,我也很意外。我隻是一個善意的提醒,不過這個姑且連提醒也不是吧,就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嗯,你這個人怎麽汙人清白?你轉頭剛好於他親吻,這件事我張不凡真的沒有參與。


    不過念你給我一張這麽好的照片,我就原諒你了。讓我想想該怎麽利用……有了,可以發布到學校的官網裏,標題就叫做《現代寧采臣,前世續緣,再次譜寫聊齋的故事》,還可以把這張照片給對他有點念想的妹妹,那麽場麵一定會“因催死聽”。


    哎,陳浩然同誌,你是偵探社的社長,是重要的幹部同誌,此誠你報效國家以及黨對你的重視時刻,犧牲點節操,為偵探社的偉大宣傳事業做出點貢獻有何不可。


    正所謂背黑鍋加菲來,送死你去。至於我張某人就退居幕後吧!


    陳浩然的嘴巴親在對方的骨頭架子,對於眼前這個鬼玩意,硬要陳浩然給一個詞語形容,那肯定就是骨感,極致的骨感,還沒有比骨感更能形容他的。


    別誤會,你的腦子裏不要展現什麽明令禁止的玩意,這裏就是字麵意思,他就是骨感,給每人一個他就隻有骨頭的感覺。


    如果你是之前劇情好好看的同學,那你就會很快認出來,咦,這個鬼玩意不是之前張不凡本來拿斧頭砍的那個嗎?也就是張不凡之前一直念念叨叨的生物雕塑狂戰士老哥。


    “呀!”陳浩然一個戰略後仰,一腳把他踹開。雖然張不凡口頭上一直說陳浩然是個三流偵探,但是陳浩然很能打。什麽,你說作為一個偵探能打不是很正常的嘛!


    這裏是很能打,當初可是有瀑布掉下大難不死的福爾摩斯,也有被炸了船照樣苟下來的明智小五郎。所以作為一個偵探,能打是最基本的事情,最起碼要做的就是苟。


    要知道作者為了騙稿費都是喪心病狂的,水字數也不是現代發明的。大文豪雨果本人就是水字狂魔,瘋狂運用環境描寫,原因是他自己的稿費是按千字計算的。作為福爾摩斯之父的柯南道爾爵士,也是個如此,都是按千字計算稿費的,畢竟人家真正喜歡的是當個醫生,寫偵探小說是為了賺錢糊口。


    於是偵探也很無奈,不是勞資不想直接把凶手說出來,而是作者不願結束這個故事。


    而且最為無語的就是你還不能死,你死了,故事誰來說?難道還指望華生嗎?華生的設定是為了讓讀者不必自閉(詳見偵探十戒)。所以苟才是一名偵探應該學會的技能,當然三流偵探算了,畢竟沒人需要刺殺你。


    話題回來,陳浩然很能打。到底有能打,至少可以打得過十個加菲。至於張不凡,再來二十個加菲他都不給看。總所周知,加菲是個計算單位,用途廣泛,可以算作戰力,也可以算作你的奇葩程度,還可以算作你到底有多死宅。


    陳浩然一腳踢過去,但他隻感覺踢到一塊鐵板,硬邦邦的。張不凡他們隻聽到一個狠狠的“咚”的聲音,不約而同注意到陳浩然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就像點了一碗拉麵結果吃的時候發現吃到了蒼蠅,仿佛沒有喝大力,陳浩然的心情想當的難受。


    陳浩然發現這家夥一腳踢不走,於是換了個方法。他一腳蹬出去,借著這股力,直接飛出去。他剛剛踢他一腳的時候,意識到這家夥看起來很好處理,但實際上也許就是銅牆鐵壁,以人力是難以作對的,那麽自己為什麽還要去硬剛?正所謂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先跑了再說。


    作為與他作對多個月的張不凡自然是知道陳浩然的想法。從剛剛那個巨響之後,張不凡就已經猜到陳浩然這小子應該要是走為上計。以陳浩然的智商,估計會放開剛剛抓地的手,借著蹬這個鬼玩意的力飛出去。


    於是他就什麽也沒做,就像足球場上接受足球的守球員一樣,隻不過他現在正在等候的是名為陳浩然的巨型足球。


    像彗星一樣急促,根本沒有讓張不凡反應過來,就這樣狠狠地砸中了一旁吃瓜的加菲。加菲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麽,就這樣當了墊子。


    張不凡有些哭笑不得,陳浩然的思維竟然比我想象的還要簡單粗暴一些,他居然認為我張不凡接不中他,然後選擇了反應沒有過來不會逃跑的加菲,真是……太有先見之名了,反正我就是接不中,最後讓給加菲也好,反正不是我當墊子。


    這下子有些麻煩了,看著緩緩而來的鬼東西。手上是在月光下發著滲人的銀光的手術刀,也幸虧剛剛陳浩然當機立斷,沒有繼續待下去,不然手起刀落,一個生命就這樣結束了!月光之下,詭異的綠色的火焰,仿佛從地獄裏出來的惡魔,成為了當時所有人心底難以所以磨滅的恐懼。


    因此事後陳浩然對於手術刀還有一絲畏懼,於是又有了一件十分搞笑的事,當然那是以後的事。


    張不凡富有好奇心的觀察著那個骷髏,給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哇,這個鬼玩意,還真的可以走路啊!】


    因為這東西就是一個骨架子,人之所以可以行走還得依靠與那些肌肉,而這個鬼玩意居然不需要,通常我們叫這種家夥叫做死怪。


    這個死怪看起來像是人家不動明王霍金站起來一樣,給人一種小兒麻痹的感覺。踉踉蹌蹌的,木愣愣的,就像加菲這小子一樣,就像剛學會走路一樣,不對,與其說是走路,更加給人一種他被別人拉動的感覺,仿佛就是一個木偶的感覺。


    如果這麽一來,那麽一切都可以解釋了!為什麽違反力學知識,不符合人體構造,這個死怪還能行走。


    其原因在於這個鬼玩意根本不是依托自己意識行走的,如果這麽一來,問題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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