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該就是這種情形,王益德也是一樣。”韓冷說,“中心醫院的總值班室,在樓層的盡頭,靠近樓梯。兇手應該一直守候在樓梯拐角,待王益德從電梯裏出來,走到值班室開門進屋時,突施殺手。”
“從法醫的專業上講,勒死這種方式對被害人來說會有什麽感覺?”韓冷仍然擺著姿勢問道。
“勒死在法醫學上也可以稱為絞死。被勒者因為勒索壓迫頸項部血管、神經和呼吸道,而造成呼吸和血液循環障礙,最終導致死亡。從目前的兩起案子看,兇手的勒索分別勒在死者的呼吸道和頸部血管上。而勒在這兩個部位對被勒者來說,其意識喪失較慢,窒息過程較長,死亡較遲緩。不知道這是兇手的本意還是碰巧,如果兇手本意就是想要讓被勒者慢慢的感受死亡,那也太殘忍了。”林歡不敢想還有這樣冷酷、專業的兇手。
韓冷點點頭,林歡的解釋大致印證了他的一些判斷,這是兇手有意識選擇的一種行兇方式。“我用皮帶勒著你,感覺著你生命體徵的流失。你的心跳從慢到塊到漸漸停止,我都能真切的感受到。我想讓你人知道,如果我不停的用力,你很塊就會死去;如果我稍微鬆懈一點,你就能苟延殘喘。可以說此刻時刻,你的生與死,以及存活在這世上的時間長短,完全取決於我的一雙手。所以說,勒死所帶來的是一種……”
“掌控他人的快感,對嗎!”林歡搶著說。
“對。”韓冷應著林歡的話,走向客廳的中央,指著標記屍體位置的白色標記線,“接下來兇手將於梅弄到這裏開始除去她的衣物。”
“你認為兇手的目的是什麽?”林歡問。
“一般情況下,讓被害人赤身裸體的呈現,主要有兩種動機——性和羞辱,但本案我覺得兩者都不是。於梅並沒有被性侵犯過,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兇手沒有性交能力,不過這種情況對具有變態心理的兇手來說,通常都會以手淫或者虐屍來替代性交,現場的證據沒有顯示出這兩種情況。再者說,兩起案件中被害人一男一女都被脫光了衣服,顯然說明了脫衣的動機和性無關。至於為什麽不是羞辱死者,那就要先來說說整理衣物的環節。這個環節可能有兩種順序:第一種是兇手在脫掉於梅的衣物之後,緊接著便開始整理;另一種是在最後清理現場時。我比較傾向於第一種,也說不出為什麽,隻是一種直覺。”
“也許你說的對,驗屍報告我提到過,於梅和王益德被捆綁是發生在他們停止呼吸數分鍾之後,而脫衣和將她的身體擺成跪著的姿勢根本用不了這麽長的時間,所以整理衣物發生在這兩個環節中間是非常有可能的。”林歡對韓冷的直覺非常認可。
“在以往的案例中,曾經出現過兇手殺人之後,用衣物蒙上了死者的眼睛和頭,或者用衣服蓋住死者的身體。前者意味著兇手和死者是認識的、或者他想把死者幻想成某人;後者代表兇手作案後內疚與懊悔的情緒。起初當於梅案發生時,我也把這種行為解讀成兇手殺人之後內心的悔意。但隨著王益德案的發生,並且兇手作了同樣的舉動,這就推翻我開始的想法。內疚和後悔是一種隨性而發,它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整理衣物也是事先設計好的,是儀式的一個部分。我覺的它好像是一種……”韓冷遲疑著,把目光投向遠處。
“是一種什麽?”林歡跟著問道。
韓冷收回目光,“好像是一種尊重,對生命的尊重。”
“那麽回過頭我們再來說‘脫衣’,”韓冷繼續說道,“如果說兇手殺人後,將其赤身裸體的呈現是企圖羞辱,說明兇手對其恨之入骨,那麽不管整理衣物意味著內疚、懊悔、還是尊重,總之這兩種行為是矛盾的。所以‘脫衣’也不是羞辱,很可能與‘整理衣物’一樣,是儀式的環節,有一定的意味。”
“那捆綁、擺弄屍體和割掉舌頭又意味著什麽?”林歡問道。
“先說捆綁吧,你覺得兇手為什麽要在於梅死後還要捆住她?”韓冷反問道。
“會不會是因為他並不確定於梅已經完全死亡,怕出意外,所以才把她綁起來。”
“有這種可能,不過你看看照片,”韓冷指著捆綁於梅以及王益德的照片,“兇手捆綁兩個被害人的手法非常簡單,就是把繩子在身上繞幾圈,然後在背後係了個八字扣,我們俗稱為活扣。這種扣非常好解,即使在背後也不難解開。所以我覺得捆綁好像並不是為了束縛死者,可能兇手賦予了它一定的意義。”
“你這麽說我倒是也有印象,驗屍時我也發現繩子捆的並不緊,好像隻是象徵性的捆了幾下,隻是它到底意味著什麽呢?”
“這個我現在還回答不了你。”
“那就往下說吧。”
“嗯。”韓冷點點頭,接著往下說:“下麵就剩下跪著和割捨兩個環節。這兩個環節看起來比較好理解,但也最能反應兇手的心理狀態,所以我把它們放在最後。很明顯跪著意味審判,而割捨意味著懲罰。這是從表麵上的解讀,但我們現在要麵對的是一個心理變態的兇手,那麽這兩個環節的行為映射出他怎樣的心理?”
“從法醫的專業上講,勒死這種方式對被害人來說會有什麽感覺?”韓冷仍然擺著姿勢問道。
“勒死在法醫學上也可以稱為絞死。被勒者因為勒索壓迫頸項部血管、神經和呼吸道,而造成呼吸和血液循環障礙,最終導致死亡。從目前的兩起案子看,兇手的勒索分別勒在死者的呼吸道和頸部血管上。而勒在這兩個部位對被勒者來說,其意識喪失較慢,窒息過程較長,死亡較遲緩。不知道這是兇手的本意還是碰巧,如果兇手本意就是想要讓被勒者慢慢的感受死亡,那也太殘忍了。”林歡不敢想還有這樣冷酷、專業的兇手。
韓冷點點頭,林歡的解釋大致印證了他的一些判斷,這是兇手有意識選擇的一種行兇方式。“我用皮帶勒著你,感覺著你生命體徵的流失。你的心跳從慢到塊到漸漸停止,我都能真切的感受到。我想讓你人知道,如果我不停的用力,你很塊就會死去;如果我稍微鬆懈一點,你就能苟延殘喘。可以說此刻時刻,你的生與死,以及存活在這世上的時間長短,完全取決於我的一雙手。所以說,勒死所帶來的是一種……”
“掌控他人的快感,對嗎!”林歡搶著說。
“對。”韓冷應著林歡的話,走向客廳的中央,指著標記屍體位置的白色標記線,“接下來兇手將於梅弄到這裏開始除去她的衣物。”
“你認為兇手的目的是什麽?”林歡問。
“一般情況下,讓被害人赤身裸體的呈現,主要有兩種動機——性和羞辱,但本案我覺得兩者都不是。於梅並沒有被性侵犯過,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兇手沒有性交能力,不過這種情況對具有變態心理的兇手來說,通常都會以手淫或者虐屍來替代性交,現場的證據沒有顯示出這兩種情況。再者說,兩起案件中被害人一男一女都被脫光了衣服,顯然說明了脫衣的動機和性無關。至於為什麽不是羞辱死者,那就要先來說說整理衣物的環節。這個環節可能有兩種順序:第一種是兇手在脫掉於梅的衣物之後,緊接著便開始整理;另一種是在最後清理現場時。我比較傾向於第一種,也說不出為什麽,隻是一種直覺。”
“也許你說的對,驗屍報告我提到過,於梅和王益德被捆綁是發生在他們停止呼吸數分鍾之後,而脫衣和將她的身體擺成跪著的姿勢根本用不了這麽長的時間,所以整理衣物發生在這兩個環節中間是非常有可能的。”林歡對韓冷的直覺非常認可。
“在以往的案例中,曾經出現過兇手殺人之後,用衣物蒙上了死者的眼睛和頭,或者用衣服蓋住死者的身體。前者意味著兇手和死者是認識的、或者他想把死者幻想成某人;後者代表兇手作案後內疚與懊悔的情緒。起初當於梅案發生時,我也把這種行為解讀成兇手殺人之後內心的悔意。但隨著王益德案的發生,並且兇手作了同樣的舉動,這就推翻我開始的想法。內疚和後悔是一種隨性而發,它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整理衣物也是事先設計好的,是儀式的一個部分。我覺的它好像是一種……”韓冷遲疑著,把目光投向遠處。
“是一種什麽?”林歡跟著問道。
韓冷收回目光,“好像是一種尊重,對生命的尊重。”
“那麽回過頭我們再來說‘脫衣’,”韓冷繼續說道,“如果說兇手殺人後,將其赤身裸體的呈現是企圖羞辱,說明兇手對其恨之入骨,那麽不管整理衣物意味著內疚、懊悔、還是尊重,總之這兩種行為是矛盾的。所以‘脫衣’也不是羞辱,很可能與‘整理衣物’一樣,是儀式的環節,有一定的意味。”
“那捆綁、擺弄屍體和割掉舌頭又意味著什麽?”林歡問道。
“先說捆綁吧,你覺得兇手為什麽要在於梅死後還要捆住她?”韓冷反問道。
“會不會是因為他並不確定於梅已經完全死亡,怕出意外,所以才把她綁起來。”
“有這種可能,不過你看看照片,”韓冷指著捆綁於梅以及王益德的照片,“兇手捆綁兩個被害人的手法非常簡單,就是把繩子在身上繞幾圈,然後在背後係了個八字扣,我們俗稱為活扣。這種扣非常好解,即使在背後也不難解開。所以我覺得捆綁好像並不是為了束縛死者,可能兇手賦予了它一定的意義。”
“你這麽說我倒是也有印象,驗屍時我也發現繩子捆的並不緊,好像隻是象徵性的捆了幾下,隻是它到底意味著什麽呢?”
“這個我現在還回答不了你。”
“那就往下說吧。”
“嗯。”韓冷點點頭,接著往下說:“下麵就剩下跪著和割捨兩個環節。這兩個環節看起來比較好理解,但也最能反應兇手的心理狀態,所以我把它們放在最後。很明顯跪著意味審判,而割捨意味著懲罰。這是從表麵上的解讀,但我們現在要麵對的是一個心理變態的兇手,那麽這兩個環節的行為映射出他怎樣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