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他來了這裏,拿起桌上一把小刀,盯著看了很久。我正不解他的行為,他就把刀尖對準了自己的左耳後,毫不留情挖了下去。心跳當場停了一拍。我知道他在幹什麽。他在剜耳後的開關。怪不得會留下那道疤,原來是他自己幹的?挖去開關的過程不太順利,漫長得沒有盡頭,他起初沒有發出一點聲響,到後來,手上力道越重,他可能是再無法忍受這股劇痛,喉嚨裏迸濺出一聲聲淒厲嘶啞的慘叫。我從沒有聽過他這樣的叫聲。就連當初他喝下那瓶藥劑之後,獨自一個蜷縮在陽台時,也沒有發出這樣的聲音。很痛。他痛得跪倒在地,渾身顫抖,可饒是如此,手上的力道卻沒有減去半分。許久之後,叮鈴一聲,小小的圓形開關掉落在地板上,滾了出去,撞在桌腳上,停下了。完成這件事之後,他手上的小刀也猛地落地,刀尖上有血。似是陡然被抽去了力氣,他頹然躺倒在地,蜷縮著,躺了很久很久。卻笑了。嘴角上揚著,十分愉悅,像是完成了一件了不得的心願。他就這麽生生挖去了那顆小小的開關。我震驚駭然,無法動彈半分。還能說他是人偶嗎?這樣的他,會痛會叫會流淚,甚至會流血的他,與人有什麽區別?最後來到一個月前,他再一次出現在視頻裏,戴著眼鏡,穿戴整齊,已經是我熟悉的鄰居‘梁枝庭’的模樣。他對著桌上的那一顆心髒說:“我走了。”“我會找到他的。”“有時間,我會回來看你。”“我不後悔,也不害怕。”“我很想他,很想見他。”“是啊,”不知道他和這顆心髒是怎麽溝通的,又說了什麽,但他突然笑了起來,輕聲說道,“我愛他。”關了電腦,我恍惚了許久,坐在椅子上久久無法回神。愛我?又說愛我。我都那麽對他了,他怎麽還能說出這種話?……我這樣的人,誰會真心又長久地喜歡我?明明就連和我拴著一根臍帶的親媽都不要我。童話總是美好的,故事裏的主人公被堅定的選擇,被毫無保留的愛著,過幸福又快樂的人生。我一直以為這種感情與我無緣。可原來,也許我早就得到了。是啊,管他是什麽東西,是不是人類,濃烈的愛意從何而來,這些又有什麽要緊?結果是好的不就行了嗎?我起身,躺在滿是灰塵的地板上,手指摩挲著那些爬行的痕跡。他被我拆毀,又自己拚接好,不恨我,不怨我,還說愛我,即便被我刪去了記憶也仍然還記得我,痛苦的時候念我的名字,好似我是他的精神支柱。我這樣不堪的人,居然也有這麽一天。我怎麽可以現在才想通,我其實早就得到了一樣隻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既然如此,我怎麽能夠輕易放手。也許從那碗長壽麵送到我嘴邊的那一天開始,我就不該放走他。是我蠢笨,傲慢,目光短淺。我該牢牢抓著他,將他鎖在我的身邊。除了我,誰都瞧不見。隻愛我,隻能愛我。是啊,我是他的寶貝,不是嗎?臉,名字,是什麽都無關緊要了。他就是他,我要他皮囊下的那顆心髒,我要那個滿心滿眼隻有我南藜一人的靈魂。他不是替代品,他是世上獨一無二的,隻屬於我。我呈大字型躺在地板上,放聲大笑,笑出了眼淚,濡濕耳畔。是了,沒錯。我凝視著頭頂上的天花板,嘴角都笑僵了,仍停不下來。胸腔裏喜悅蒸騰,如陰毒詛咒,我低聲呢喃:“死也不會放你走。”第41章 衷心的好狗離去前,我拿起了桌上那顆心髒。學著監控視頻裏他的樣子,我和這顆心髒說道:“高望死了。”話音剛落,本以為不會有反應,可掌心裏的東西卻異常地飛快跳動著,像是有一個人在情緒激動地對我破口大罵。我拿著它,沿著樓梯走到外麵的小院子,走進了那片小竹林。竹林裏,我看到有一個小小的墓碑。是個雙人墓,墓碑上有兩個名字,一個新,一個舊。新的那個就是高望。我把它放在墓前的泥土地上,說:“誰吃飽了沒事幹地來騙你。”本來還想加一句“自己看”,想想它隻是一個甚至都算不上是真實肉塊的人偶心髒,就把這話憋了回去。這顆心髒原本還很激動地跳著,我把它放到地上之後,沒過多久,它跳動的頻率就慢了下來,似是在小心翼翼確認著什麽。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麽要和一顆心髒說話,還多此一舉告訴它高望已經死了的消息,反正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就已經做了。想來,要是我不告訴它,它就這麽一直待在那個無人問津的地下室裏,就算日後被厚厚的灰塵淹沒,被鋪天蓋地的蜘蛛網纏裹,它也永遠這麽跳著,永遠癡癡等著不會再回來的高望。永遠不知道,就永遠在等。不知道被拆的隻剩下一顆心髒的它會不會感受到難過。等了五分鍾左右,一點反應也沒有,我就想把它拿回屋裏,誰知當我仔細去看時,卻發現這顆心髒停止了跳動。我驚疑不定,撿起來一看,手裏的東西早已不再跳動,連一點輕微的幅度都沒有了,冰涼,死寂。仿若,它察覺到了掩埋在泥土裏的那捧灰,認出了那是它等待許久的人。苟延殘喘到如今,高望沒了,它的堅持也就沒了意義。於是,沒有任何留戀的它,也就跟著高望一起死去了。人偶的愛這麽偏執嗎?認定了一個,就永遠隻是那一個。愛人、主人。執迷不醒,至死不渝。該說是愚蠢,還是無知?又或者……不會跳的心髒,和玩具也沒什麽區別。我刨了個坑,把它埋在了墓碑前的泥土裏。希望高望別來夢裏罵我多管閑事。做完這一切,我也不想在這裏再多逗留,抓緊時間訂票回了家。畢竟我的人偶還在家裏等著我呢。我一路緊趕慢趕,到家樓下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多了,一路風塵仆仆,整天下來都沒吃什麽東西,實在餓得不行了就隨便在路邊買了個雞蛋灌餅幾大口吞下肚,我的吃相嚇到了攤主老頭兒,我估計我現在憔悴狼狽的樣子像極了一個流浪漢。吃飽了回去時,我對著電梯裏的鏡子理了理亂糟糟的頭發,再擦去嘴邊沾著的碎屑,勉強能看之後,又練習了一個完美的笑容,我打算在電梯門開啟的那一刻就展現出自己完美的姿態。他一定在我門口等著呢。電梯門開啟,我的笑容隻來得及揚起半分,就僵在了嘴角。他是站在我門外沒錯,可是他並沒有在看我,而是在看他麵前的一個女生。二十歲出頭,一頭烏黑長發,巴掌大的小臉,水靈靈的眼睛,很漂亮,這麽一個漂亮的女生,她在對著我的人偶笑。兩個人不知道在說什麽。聽到電梯開門的聲音,他扭頭看了過來,看到我的時候,眼神極為隱諱地帶了些光彩。行,算他識相。女生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也條件反射地順著他的視線看到了我,當然,隻看了一秒,她就又回過頭和他說:“那我待會兒在樓下等你!拜拜。”說完就頭也不回地跑了,進了不遠處的某個房門。我道是誰,原來是漂亮的鄰居妹妹。我才走一天,就勾搭上人了。能耐啊。我一步步走到房門前,在他麵前站定。期間,他一直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我狀若隨意問起:“那女生是誰?真漂亮啊。”他沉默幾秒,言簡意賅地回道:“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