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小西的腦子裏突然產生一個奇怪的想法。
這男孩喜歡我的媽媽,一定是這樣。
謝天謝地,第五天下午,那兩個警察終於來了。
小西早就受夠了,她厭倦每天待在醫院的病房裏。她早就想約上自己的好友一起去遊泳、逛街、吃東西——現在,等這件事情解決之後——她就可以去做這些事了。想想看,寶貴的暑假隻剩不到十天了!怎叫人不遺憾呢?
但讓她感到意外的是,還是隻有這兩個警察——他們並沒有帶來男孩的父母或家人。
仍是那間辦公室,白大褂醫生到病房去了。現在這裏麵就隻坐了小西、媽媽,還有那兩個警察。
媽媽迫不及待地問:“警官,怎麽樣?你們找到那孩子的父母了嗎?”
大個子警察取下帽子,放在辦公桌上,皺著眉頭說:“這件事情,真是怪了。”
小西和媽媽凝視著他,等著他繼續往下說。
“從平頂鄉到城裏這一段路上,一個有4個村子。我們把那男孩的照片發到每個村子裏去,並讓當地的警察挨著詢問——結果是,竟然沒有一個人認識他,或者見過他。”
小西和媽媽驚訝地張大了嘴。
圓臉警察補充道:“我們也在市裏的電視台、報紙和網站上發了尋人啟事,但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跟我們聯繫。”
“怎麽可能呢?”媽媽難以置信地說,“他總不會沒有家和家人吧?”
這時,小西忽然想起那男孩最開始的裝束——光著腳和上身、又髒又舊的短褲,又想起他說話帶著那麽一點外地口音——她脫口而出:“會不會是從外地離家出走的,或者是個流浪兒?”
“這個我們當然想過。但不管哪種情況,都不該完全沒人見過他才對——但現在的狀況,我們也有些搞不懂了——他就像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樣。”大個子警察聳了下肩膀。
媽媽的反應令小西感到驚訝——她此刻漲紅了臉,好像是有誰在說她兒子的壞話一樣。“不,警官,他不會是流浪兒的。這一點,我敢肯定。”
“你憑什麽肯定?”圓臉警察問。
“因為……通過這幾天跟他的接觸,我發現他是一個懂事、可愛的孩子。呃……反正,他跟那些街頭的流浪兒有本質的區別,我能感覺得到。”
雖然媽媽說的是事實,但不知為什麽,小西心裏竟有些不是滋味。
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不置可否。
“算了,暫時別管這個。我們還會繼續幫他尋找家人的。”大個子警察說,“目前的問題是,他現在該怎麽辦?”
“你們的意思呢?”媽媽問。
“我們認為有兩種方案——第一,把他暫時送到兒童福利院去,當然,相應的一些費用要由你們來承擔;第二,你們把帶他到家裏去居住,直到我們找到他的家人為止。”
哦,很顯然,第二種是不可能的——小西抬起頭,望著媽媽——這是毫無疑問的,對吧。
媽媽思考了大概半分鍾的時間,說出了令小西驚愕不已的話:
“好的,警官,我願意把這孩子帶到我們家去居住。而且,在找到他的父母之前,他的教育、醫療等問題全部由我負擔。”
小西瞪大眼睛,差點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媽媽,你瘋了嗎?你自己都說過,我們對他一點都不了解!你要讓一個陌生人住進我們家裏?”
“小西!”媽媽嗬斥道,“你不要忘了,是誰害得他失去記憶,並且和家人失去聯絡的?這都是我們的責任!”
“沒錯,可是警官也說了,可以把他送到兒童福利院去啊。幹嘛非得要住我們家?”
“因為兒童福利院的條件沒我們家好。”見小西還要說什麽,媽媽伸出手製止道,“好了,小西,別再說了,我已經決定了。”
小西張開的嘴像是被什麽東西堵住了似的,好半晌,她才輕聲說道,“媽媽,你確定要這樣做嗎?”幾乎是在哀求了。
“是的,我確定了。”媽媽望向兩個警察,“警官,你們沒有意見吧?”
“當然,這樣是最好不過的了。”圓臉警察說。
這時,小西忽然想起了什麽:“對了,警官,那男孩的記憶恢復了一點兒,他記得自己的名字叫‘艾明宇’!”
“哦,是嗎?這倒是個重要的線索。”大個子警察點頭道,“這對找尋他的家人應該很有幫助。”
“好吧,那就這樣。”兩個警察站起來,“一會兒你們就可以去幫那男孩辦理出院手續,然後帶他回家了。”
回家?老天啊,我終於可以回家了。可是——一想到要跟那男孩一起回家,小西心中莫名地顫抖了一下——
為什麽,我會有種不安的感覺呢?
辦理完出院手續,已經是下午6點過了。
明宇頭上的紗布已經取了,但是額頭上縫的針還要過幾天才能拆線。還好,他的頭髮耷拉下來,將傷疤遮住,看起來不是那麽顯眼。現在,他換上小西的媽媽才跟他買的t恤和運動短褲,看上去就跟一個普通的城市少年一樣。
這男孩喜歡我的媽媽,一定是這樣。
謝天謝地,第五天下午,那兩個警察終於來了。
小西早就受夠了,她厭倦每天待在醫院的病房裏。她早就想約上自己的好友一起去遊泳、逛街、吃東西——現在,等這件事情解決之後——她就可以去做這些事了。想想看,寶貴的暑假隻剩不到十天了!怎叫人不遺憾呢?
但讓她感到意外的是,還是隻有這兩個警察——他們並沒有帶來男孩的父母或家人。
仍是那間辦公室,白大褂醫生到病房去了。現在這裏麵就隻坐了小西、媽媽,還有那兩個警察。
媽媽迫不及待地問:“警官,怎麽樣?你們找到那孩子的父母了嗎?”
大個子警察取下帽子,放在辦公桌上,皺著眉頭說:“這件事情,真是怪了。”
小西和媽媽凝視著他,等著他繼續往下說。
“從平頂鄉到城裏這一段路上,一個有4個村子。我們把那男孩的照片發到每個村子裏去,並讓當地的警察挨著詢問——結果是,竟然沒有一個人認識他,或者見過他。”
小西和媽媽驚訝地張大了嘴。
圓臉警察補充道:“我們也在市裏的電視台、報紙和網站上發了尋人啟事,但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跟我們聯繫。”
“怎麽可能呢?”媽媽難以置信地說,“他總不會沒有家和家人吧?”
這時,小西忽然想起那男孩最開始的裝束——光著腳和上身、又髒又舊的短褲,又想起他說話帶著那麽一點外地口音——她脫口而出:“會不會是從外地離家出走的,或者是個流浪兒?”
“這個我們當然想過。但不管哪種情況,都不該完全沒人見過他才對——但現在的狀況,我們也有些搞不懂了——他就像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樣。”大個子警察聳了下肩膀。
媽媽的反應令小西感到驚訝——她此刻漲紅了臉,好像是有誰在說她兒子的壞話一樣。“不,警官,他不會是流浪兒的。這一點,我敢肯定。”
“你憑什麽肯定?”圓臉警察問。
“因為……通過這幾天跟他的接觸,我發現他是一個懂事、可愛的孩子。呃……反正,他跟那些街頭的流浪兒有本質的區別,我能感覺得到。”
雖然媽媽說的是事實,但不知為什麽,小西心裏竟有些不是滋味。
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不置可否。
“算了,暫時別管這個。我們還會繼續幫他尋找家人的。”大個子警察說,“目前的問題是,他現在該怎麽辦?”
“你們的意思呢?”媽媽問。
“我們認為有兩種方案——第一,把他暫時送到兒童福利院去,當然,相應的一些費用要由你們來承擔;第二,你們把帶他到家裏去居住,直到我們找到他的家人為止。”
哦,很顯然,第二種是不可能的——小西抬起頭,望著媽媽——這是毫無疑問的,對吧。
媽媽思考了大概半分鍾的時間,說出了令小西驚愕不已的話:
“好的,警官,我願意把這孩子帶到我們家去居住。而且,在找到他的父母之前,他的教育、醫療等問題全部由我負擔。”
小西瞪大眼睛,差點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媽媽,你瘋了嗎?你自己都說過,我們對他一點都不了解!你要讓一個陌生人住進我們家裏?”
“小西!”媽媽嗬斥道,“你不要忘了,是誰害得他失去記憶,並且和家人失去聯絡的?這都是我們的責任!”
“沒錯,可是警官也說了,可以把他送到兒童福利院去啊。幹嘛非得要住我們家?”
“因為兒童福利院的條件沒我們家好。”見小西還要說什麽,媽媽伸出手製止道,“好了,小西,別再說了,我已經決定了。”
小西張開的嘴像是被什麽東西堵住了似的,好半晌,她才輕聲說道,“媽媽,你確定要這樣做嗎?”幾乎是在哀求了。
“是的,我確定了。”媽媽望向兩個警察,“警官,你們沒有意見吧?”
“當然,這樣是最好不過的了。”圓臉警察說。
這時,小西忽然想起了什麽:“對了,警官,那男孩的記憶恢復了一點兒,他記得自己的名字叫‘艾明宇’!”
“哦,是嗎?這倒是個重要的線索。”大個子警察點頭道,“這對找尋他的家人應該很有幫助。”
“好吧,那就這樣。”兩個警察站起來,“一會兒你們就可以去幫那男孩辦理出院手續,然後帶他回家了。”
回家?老天啊,我終於可以回家了。可是——一想到要跟那男孩一起回家,小西心中莫名地顫抖了一下——
為什麽,我會有種不安的感覺呢?
辦理完出院手續,已經是下午6點過了。
明宇頭上的紗布已經取了,但是額頭上縫的針還要過幾天才能拆線。還好,他的頭髮耷拉下來,將傷疤遮住,看起來不是那麽顯眼。現在,他換上小西的媽媽才跟他買的t恤和運動短褲,看上去就跟一個普通的城市少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