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與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嫌疑人所從事的職業根本與“切肉”無關,但他又具備相關的知識,比方說,利用業餘時間自習了解剖學,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很多人都看過吧?電影的情節就取材於曾經發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過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髒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麽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麽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麽究竟是什麽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穀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裏是南京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裏的一切都顯得那麽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賣打口碟的就在這裏。這裏的種種完全不同於城南或下關的市井小巷,也不同於新街口等商業區,這裏之所以有它獨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為文化。這樣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地方,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然願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著我想說說打口碟,這種cd的內容多是一些國內不常見的歐美流行音樂、鄉村音樂,更多的則是搖滾樂、重金屬,甚至那些極端音樂。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聽搖滾樂或重金屬甚至極端音樂的人,個性一定十分張揚,裝扮也一定奇形怪狀,其實不然,聽這類音樂的人,恰恰多是那種比較內向,不愛說話,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調的,尤其是聽重金屬和極端音樂的。這類人現在仍然比較少,在當時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時候大多數人在聽什麽?又有幾個人明白什麽叫死亡、哥特?也許有人會問:你說的共同愛好就是指音樂?沒錯,可能性非常大。我們不妨再做個假設,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沒有任何線索,因此以下隻是我的主觀猜測,如果各位覺得我是在胡說八道,那就權當聽故事好了:被害人剛入學不久,一次在校門口逛街的時候偶然接觸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從未聽過的音樂所吸引了,但在當時,cd還比較少見,而一款普通的cd隨身聽對於她這個窮學生來說也是奢侈品,用現在的話說,她很鬱悶。就在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出現了,他主動向被害人介紹這些音樂,當他了解到被害人沒有聽這些cd的條件後,更是主動地邀請被害人去他的住處,因為在他家裏,也許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響。嫌疑人成熟穩重的外表、文質彬彬的氣質、優雅的談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於是,他們認識了,並很快成為了朋友,他們經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們聽音樂,談心得,幾乎無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麵前,被害人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談,她覺得自己喜歡這個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這個女孩身上的某種東西所吸引。後來發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測,也許他們相愛了,甚至發生了性。關係。
但是被害人並不知道,她已經離死不遠了。也許是她的外表,或是氣質、又或是穿著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對往事的回憶,一段發生在童年或少年時期的並不美好的回憶,激起了他隱藏在內心深處的一個念頭——殺死被害人。他覺得隻有這樣,才能將心愛的女人永遠留在身邊,盡管他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他覺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時的“她”了,她們的共同之處太多太多,有時他甚至會覺得她就是“她”。嫌疑人開始不可自拔。每當與被害人相處的時候,嫌疑人總是能夠回憶起“她”,回憶起“她”給他帶來的快樂,當然,也有傷痛。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歷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麽,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汙穢,必須丟棄,隻有靈魂,才是永遠潔淨的,隻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髒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麽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麽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麽究竟是什麽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穀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裏是南京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裏的一切都顯得那麽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賣打口碟的就在這裏。這裏的種種完全不同於城南或下關的市井小巷,也不同於新街口等商業區,這裏之所以有它獨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為文化。這樣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地方,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然願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著我想說說打口碟,這種cd的內容多是一些國內不常見的歐美流行音樂、鄉村音樂,更多的則是搖滾樂、重金屬,甚至那些極端音樂。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聽搖滾樂或重金屬甚至極端音樂的人,個性一定十分張揚,裝扮也一定奇形怪狀,其實不然,聽這類音樂的人,恰恰多是那種比較內向,不愛說話,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調的,尤其是聽重金屬和極端音樂的。這類人現在仍然比較少,在當時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時候大多數人在聽什麽?又有幾個人明白什麽叫死亡、哥特?也許有人會問:你說的共同愛好就是指音樂?沒錯,可能性非常大。我們不妨再做個假設,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沒有任何線索,因此以下隻是我的主觀猜測,如果各位覺得我是在胡說八道,那就權當聽故事好了:被害人剛入學不久,一次在校門口逛街的時候偶然接觸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從未聽過的音樂所吸引了,但在當時,cd還比較少見,而一款普通的cd隨身聽對於她這個窮學生來說也是奢侈品,用現在的話說,她很鬱悶。就在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出現了,他主動向被害人介紹這些音樂,當他了解到被害人沒有聽這些cd的條件後,更是主動地邀請被害人去他的住處,因為在他家裏,也許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響。嫌疑人成熟穩重的外表、文質彬彬的氣質、優雅的談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於是,他們認識了,並很快成為了朋友,他們經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們聽音樂,談心得,幾乎無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麵前,被害人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談,她覺得自己喜歡這個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這個女孩身上的某種東西所吸引。後來發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測,也許他們相愛了,甚至發生了性。關係。
但是被害人並不知道,她已經離死不遠了。也許是她的外表,或是氣質、又或是穿著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對往事的回憶,一段發生在童年或少年時期的並不美好的回憶,激起了他隱藏在內心深處的一個念頭——殺死被害人。他覺得隻有這樣,才能將心愛的女人永遠留在身邊,盡管他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他覺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時的“她”了,她們的共同之處太多太多,有時他甚至會覺得她就是“她”。嫌疑人開始不可自拔。每當與被害人相處的時候,嫌疑人總是能夠回憶起“她”,回憶起“她”給他帶來的快樂,當然,也有傷痛。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歷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麽,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汙穢,必須丟棄,隻有靈魂,才是永遠潔淨的,隻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