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他從房間裏叫醒了正在打呼嚕的餘裕洋,兩人匆忙收拾了幾件衣服,便匆匆下樓準備出發。


    小鄭已經提前把勞斯萊斯銀靈準備好,等著他們。蘇晨快步走到車旁,朝城堡裏探出頭的人群揮了揮手道別。


    突然,城堡裏傳出了一陣刺耳的聲音:“蘇小子,給我活著回來!”


    蘇晨被嚇了一跳,差點摔了個跟頭。他回頭瞪了一眼,吼道:“你們這些家夥,真是不可理喻!”說完,就鑽進了車裏。


    經過長時間的飛行,蘇晨和餘裕洋終於回到了離開兩個月的九金山,並直接前往史丹福大學。


    當蘇晨踏入自己的宿舍時,已經是晚上八點多。盡管趕路辛苦,但對於現在的億萬富翁來說,花費多少都無所謂。


    最讓蘇晨感到高興的是,盡管隻在史丹福住過幾天,這次回來竟然沒有迷路,這對他來說是個不小的成就。


    室友李宇浩不在,蘇晨打開燈,把行李隨便一扔,走到自己的書桌前。桌上放著兩樣東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個是他在飛機上遇到的倭寇人騰野增岡留給他的聯係方式,邀請他去倭寇見麵;另一個則是九金山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


    看起來騰野在英爾特的麻煩不小,但這不是眼下急需解決的問題。考慮到手頭上還有許多事情要處理,去倭寇的事隻能暫時擱置。


    蘇晨接過法院的通知書,遞給身邊的朋友餘裕洋,苦笑說:“裕洋,你看這東西,害我們跑了這麽遠。”


    餘裕洋接過文件,認真看了好一會兒,說:“蘇晨,這件事你不可以不當回事。在夏國,這種事可能不算什麽,甚至不太會上法庭,但在老美,事情就複雜多了。”


    蘇晨好奇地問:“為什麽會這樣?難道是因為對方要的錢特別多?”


    餘裕洋手中的文件來自九金山的地方法院,起訴方不是別人,正是兩個月前被蘇晨當場羞辱過的公子哥麥克.梅隆。


    令人不解的是,麥克.梅隆選擇在這個時候提起訴訟,聲稱蘇晨誹謗他吸毒,嚴重損害了他的名聲,給他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因此,他向九金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蘇晨公開道歉,並賠償大約2000萬美元的各種損失。


    餘裕洋回答:“不僅僅是錢的問題。要搞懂這點,得先了解西方法律體係中‘誹謗罪’的具體含義及其可能帶來的後果。”


    蘇晨擺出一副認真傾聽的樣子,說:“好,餘大律師,請給我科普一下。”


    餘裕洋笑了笑,說:“別逗了……不過,我還是簡要給你解釋一下吧。”


    接著,他整理了一下思緒,開始了他的講解:“老美的法律,尤其是民事法律,很大程度上繼承了鷹醬國的傳統。所以,我認為在鷹醬國適用的一些法律準則,同樣適用於這裏。”


    “首先,我們要了解在這個法律體係中,誹謗罪的認定標準大致包括六個方麵:


    第一,需要證明該陳述實際上是一個錯誤的說法;”


    第二,這個說法是有侮辱性的;


    第三,這個說法必須與受害者有關;


    第四,這個說法已經傳播給了其他人;


    第五,受害者是否為公眾人物會影響判斷標準;


    第六,受害者需要證明這個說法對他造成了損害。


    蘇晨想了想,問:“前幾條我都能明白,但第五條是什麽意思呢?”


    餘裕洋解釋說:“在西方法律體係裏,對公眾人物遭受誹謗的認定條件更為苛刻。因為公眾人物經常麵臨各種評論,包括激烈的批評,這些並不自動構成誹謗。”


    “特別是對於承擔公共職責的官員,要求更高。打個比方,假設你在街上大聲說,現在的老美總統羅納德·裏根是個笨蛋、騙子、不入流的演員,即便很多人聽到了,法庭也不會因此判定你誹謗。”


    “原來如此,”蘇晨笑著說,“那我的客戶麥克.梅隆,作為梅隆家族的一員,應該是公眾人物了吧?如果按這個標準,我們這場官司是不是就不必打了?”


    餘裕洋輕輕搖了搖頭,“對方肯定預料到你會用這一點來辯護,所以他們會準備大量的證據,表明麥克.梅隆隻是梅隆家族中的一個不太重要的人物。”


    “盡管他享有家族的信托基金,但他並沒有擔任任何家族或社會職位,因此隻能被視為一名普通的大學生。”


    蘇晨皺眉道:“這下事情變得複雜了。”


    餘裕洋繼續說道:“這確實是庭審中雙方爭論的關鍵點之一,也是決定案件能否成功的要素之一。不過,最讓人頭疼的問題還不止於此。”


    “那是什麽?”蘇晨好奇地問。


    “在歐美的法律體係裏,這種案子通常歸為民事糾紛,輸了也就是賠點錢罷了。不過,這賠款數額可得法庭說了算。”


    “麥克.梅隆要你賠兩千萬美元,多半是為了嚇唬你,還有可能是想通過這件事達到其他目的。”


    蘇晨輕鬆一笑,“他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兩千萬美元?就他那種人,值這個價嗎?我若真生氣了,找我師兄幫忙,十萬元就能讓他消失。”


    “不過我可不是那種人,先陪他玩玩再說。”


    餘裕洋也笑起來,“我們當然不怕他,但你要真打算按規矩來,就得準備好長期作戰。我給你講個真實的案例,對你現在的狀況或許有幫助。”


    “喲,餘大律師今天心情不錯嘛,還想起講故事來了,快說快說,我洗耳恭聽。”


    餘裕洋說:“這不是故事,是真實發生的案例。雖然我主要研究的是公司法,但這方麵的基礎和案例我也了解一些。”


    他整理了一下思緒,繼續說:“這個案例是關於誹謗的,發生在1877年的鷹醬國。”


    “老美畫家惠斯勒指控藝術評論家拉斯金誹謗他,因為拉斯金在報紙上批評惠斯勒的一幅畫,”


    “說那是‘一個沒有教養的人故意欺騙公眾的作品’,並形容惠斯勒像個小醜,把顏料潑向觀眾的臉,還要他們為此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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