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始終護著她、愛著她、憐著她、寵著她,不顧一切的要她當他的娘子,她豈會懷疑他的真心?
隻是,難免吃味吧!發現他的兩個紅粉知己竟死心塌地的跟在他身邊這麽多年,心頭上總有些疙瘩。
“你不必吃她的醋,真的。”她的那點心思,他豈會看不透?
“是啊,要吃也該吃語嫣的醋,不是我的,我是小老頭,一點殺傷力也沒有的,我保證。”
聞言,秦日笙回頭瞪她一眼,“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竟然提起唐語嫣,唉,這世上他惟一欠的人大概就是她了。
“放心,我吃的醋沒什麽酸味,很快就忘了。”這份良緣得來不易,阮湘已經覺得自己很幸福,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誰沒有過去呢?
何況,她後來終於知道秦日笙的花名在外大部份是言過其實,他不但不是個敗家子,還是個成功的大商人,是他爹最大的榮耀。
“不行,為了讓你趕快忘記,我得讓這兩個姑娘家快一點嫁出去不可,不然你醋吃多了對寶寶不好。”
阮湘聞言嬌羞的紅了臉,“你不要在蘇姑娘麵前渾說了。”
“她叫方譽,什麽蘇姑娘,我不認識,何況這裏隻有我們兩個人,哪來的別人?”說著,頭一低便往她唇上吻去。
方譽早就識趣的閃人,免得又要挨一記扇子。
“你又想幹什麽?”阮湘推開他,忙不迭地轉身想逃。
就算已夜夜同床而眠,她依然羞澀得像個處子。秦日笙一笑,心裏的寵溺與憐惜更深濃。
“你生生世世都躲不開我了,還想逃?”他將她摟進懷裏,細細的吻著,“等廟蓋好了,我們也去拜一拜。”
“你瘋了。”她睨他一眼,好氣又好笑。
“我沒瘋,我打算稱那廟叫鴛鴦廟,希望我們死了之後真能羽化成仙,永遠保佑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兩人相視而笑,在彼此眼中看見幸福的未來……
—本書完—
□欲知烈女新典範,熱力求愛,請看伽烈女之前世篇《烈火之女》
□欲知豪放女新楷模,放肆求愛,請看豪放女之前世篇《浪情公主》
心目中的首選……
宋語桐當初這套書之所以吸引語桐,是語桐根據這個主題寫的現代版,但套書的企劃是前世今生,喜歡現代勢必也得寫古代,害語桐大熱天的動手寫古裝,越寫越覺得熱,很奇怪吧?有幾個作者問語桐是不是沒吹冷氣,不然寫古裝稿跟天氣有何關係哩?
“古裝的主角各個穿得多,不是長袖長裙就是長褲披風的,怎麽能不熱?光寫奢就覺得熱了。”
語桐的回答讓他們直呼受不了,沒辦法,本姑娘就是有這種小毛病,所以不輕易在夏天寫古裝稿,沒想到這次破了功……更慘的是還上了癮,竟告訴徐姐說要寫這本書的番外篇……喔喔,會不會寫還不知道,因為語桐手中還有三本書的進度,至少這三本書裏沒有一本是這本書的番外篇就是了,各位讀者若真的想看,來信告訴語桐,寄mail也行,ok?
談談這本書的結局,坦白說,語桐本來想寫成悲劇讓阮湘死去,來世再與男主角相遇的,反正還有一本現代稿嘛,語桐是這樣想啦,隻是膽子小,怕徐大姐頭和各位親親讀者們反彈,所以還是以老套的完美結局收場,有點遺憾,真的,因為語桐真的覺得以悲劇收場是這本書最美的句點。
近來有一個大新聞,就是二十年前轟動一時的“楚留香”在tvbs“重播了,這對語桐而言,真的是非常開心的一件事,當時語桐迷楚留香迷得廢寢忘食,(好像誇張了一點)不是迷他的彈指神功,而是鄭少秋把楚留香演活了,或者說,是楚留香被鄭少秋演紅了?
總之,鄭少秋是二十多年來讓語桐覺得最迷人的男人,古裝絕美瀟灑的扮相與風流惆儻的氣質,要說語桐為誰傾心而且二十年不變,他絕對是語桐心目中的首選。(這段話好像連語桐的年齡也不小心泄了底……不過為了他,語桐犧牲一下也沒關係……嗚嗚……)不過,人真的會老,鄭少秋和趙雅芝都老了,雖然還是很迷人,但歲月畢竟還是會留下痕跡,所以,語桐星期六、日隻好守在電視機旁過過二十年前的戲癮,再度為楚留香的迷人風采絕倒,這就是語桐無聊又可敬的假日生活,要輕易讓語桐離開“楚留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現實中,語桐是個迷信一見鍾情的人,大多數語桐喜歡的男人都是一見鍾情、再見傾心的那類型,但在小說世界中,語桐卻不太喜歡做這樣的安排與詮釋,也許是因為小說中的男主角永遠是占上風,一見鍾情會讓故事顯得很沒張力。(這一點純屬語桐個人偏見。)所以,楚留香始終愛著沈慧珊沒接受蘇蓉蓉,等到自己發現在乎對方時,蘇蓉蓉卻已經死了,這樣的劇情鋪陳,足以讓語桐二十年來久久不忘,一想到就會為蘇蓉蓉心疼不已。
說了這麽一大段,怕很多年輕的讀者有看沒有懂吧?因為“楚留香”這部港劇你們可能連聽都沒聽過……沒關係,就當語桐閑來無事發發牢騷好了,有興趣的就在星期六、日下午一時打開電視瞧瞧,雖然當時拍的武打動作比現在的慢,但以現在的水準去看,它還是拍得很不錯了。
今晚,尤特颱風將要登陸,希望別又造成什麽天災人禍,夏天台風多,請大家隨時做好防台準備。
下本書再聊。
p.s.:語桐的電子郵件信箱mailto:<span ss="__cf_email__" data-cfemail="32465d405c557242515a5d5f571c515d5f1c4645">[emailprotect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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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難免吃味吧!發現他的兩個紅粉知己竟死心塌地的跟在他身邊這麽多年,心頭上總有些疙瘩。
“你不必吃她的醋,真的。”她的那點心思,他豈會看不透?
“是啊,要吃也該吃語嫣的醋,不是我的,我是小老頭,一點殺傷力也沒有的,我保證。”
聞言,秦日笙回頭瞪她一眼,“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竟然提起唐語嫣,唉,這世上他惟一欠的人大概就是她了。
“放心,我吃的醋沒什麽酸味,很快就忘了。”這份良緣得來不易,阮湘已經覺得自己很幸福,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誰沒有過去呢?
何況,她後來終於知道秦日笙的花名在外大部份是言過其實,他不但不是個敗家子,還是個成功的大商人,是他爹最大的榮耀。
“不行,為了讓你趕快忘記,我得讓這兩個姑娘家快一點嫁出去不可,不然你醋吃多了對寶寶不好。”
阮湘聞言嬌羞的紅了臉,“你不要在蘇姑娘麵前渾說了。”
“她叫方譽,什麽蘇姑娘,我不認識,何況這裏隻有我們兩個人,哪來的別人?”說著,頭一低便往她唇上吻去。
方譽早就識趣的閃人,免得又要挨一記扇子。
“你又想幹什麽?”阮湘推開他,忙不迭地轉身想逃。
就算已夜夜同床而眠,她依然羞澀得像個處子。秦日笙一笑,心裏的寵溺與憐惜更深濃。
“你生生世世都躲不開我了,還想逃?”他將她摟進懷裏,細細的吻著,“等廟蓋好了,我們也去拜一拜。”
“你瘋了。”她睨他一眼,好氣又好笑。
“我沒瘋,我打算稱那廟叫鴛鴦廟,希望我們死了之後真能羽化成仙,永遠保佑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兩人相視而笑,在彼此眼中看見幸福的未來……
—本書完—
□欲知烈女新典範,熱力求愛,請看伽烈女之前世篇《烈火之女》
□欲知豪放女新楷模,放肆求愛,請看豪放女之前世篇《浪情公主》
心目中的首選……
宋語桐當初這套書之所以吸引語桐,是語桐根據這個主題寫的現代版,但套書的企劃是前世今生,喜歡現代勢必也得寫古代,害語桐大熱天的動手寫古裝,越寫越覺得熱,很奇怪吧?有幾個作者問語桐是不是沒吹冷氣,不然寫古裝稿跟天氣有何關係哩?
“古裝的主角各個穿得多,不是長袖長裙就是長褲披風的,怎麽能不熱?光寫奢就覺得熱了。”
語桐的回答讓他們直呼受不了,沒辦法,本姑娘就是有這種小毛病,所以不輕易在夏天寫古裝稿,沒想到這次破了功……更慘的是還上了癮,竟告訴徐姐說要寫這本書的番外篇……喔喔,會不會寫還不知道,因為語桐手中還有三本書的進度,至少這三本書裏沒有一本是這本書的番外篇就是了,各位讀者若真的想看,來信告訴語桐,寄mail也行,ok?
談談這本書的結局,坦白說,語桐本來想寫成悲劇讓阮湘死去,來世再與男主角相遇的,反正還有一本現代稿嘛,語桐是這樣想啦,隻是膽子小,怕徐大姐頭和各位親親讀者們反彈,所以還是以老套的完美結局收場,有點遺憾,真的,因為語桐真的覺得以悲劇收場是這本書最美的句點。
近來有一個大新聞,就是二十年前轟動一時的“楚留香”在tvbs“重播了,這對語桐而言,真的是非常開心的一件事,當時語桐迷楚留香迷得廢寢忘食,(好像誇張了一點)不是迷他的彈指神功,而是鄭少秋把楚留香演活了,或者說,是楚留香被鄭少秋演紅了?
總之,鄭少秋是二十多年來讓語桐覺得最迷人的男人,古裝絕美瀟灑的扮相與風流惆儻的氣質,要說語桐為誰傾心而且二十年不變,他絕對是語桐心目中的首選。(這段話好像連語桐的年齡也不小心泄了底……不過為了他,語桐犧牲一下也沒關係……嗚嗚……)不過,人真的會老,鄭少秋和趙雅芝都老了,雖然還是很迷人,但歲月畢竟還是會留下痕跡,所以,語桐星期六、日隻好守在電視機旁過過二十年前的戲癮,再度為楚留香的迷人風采絕倒,這就是語桐無聊又可敬的假日生活,要輕易讓語桐離開“楚留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現實中,語桐是個迷信一見鍾情的人,大多數語桐喜歡的男人都是一見鍾情、再見傾心的那類型,但在小說世界中,語桐卻不太喜歡做這樣的安排與詮釋,也許是因為小說中的男主角永遠是占上風,一見鍾情會讓故事顯得很沒張力。(這一點純屬語桐個人偏見。)所以,楚留香始終愛著沈慧珊沒接受蘇蓉蓉,等到自己發現在乎對方時,蘇蓉蓉卻已經死了,這樣的劇情鋪陳,足以讓語桐二十年來久久不忘,一想到就會為蘇蓉蓉心疼不已。
說了這麽一大段,怕很多年輕的讀者有看沒有懂吧?因為“楚留香”這部港劇你們可能連聽都沒聽過……沒關係,就當語桐閑來無事發發牢騷好了,有興趣的就在星期六、日下午一時打開電視瞧瞧,雖然當時拍的武打動作比現在的慢,但以現在的水準去看,它還是拍得很不錯了。
今晚,尤特颱風將要登陸,希望別又造成什麽天災人禍,夏天台風多,請大家隨時做好防台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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