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安縣令接到訴求,臉頓時拉長。


    要知道, 盛京城縣令並不好當,稍有不慎,便會得罪貴人。


    他問身旁佐吏:「苦主是何人?因何事而訴?」


    佐吏已打聽清楚,回道:「苦主乃西市長鳴金鋪掌櫃, 因一少年折損其金釵而訴。」


    「長鳴金鋪?」縣令心中一凜, 忙問,「莫不是容、容……」


    「確實乃容府金鋪,容四郎同為苦主。」佐吏嘆息一聲。


    縣令陡然起身, 「既是小賊折損金釵,理應賠償!」


    言罷,正氣凜然至公堂之上。


    堂上三人佇立,他厲目一掃, 氣勢懾人,其中一人頓時跪地。


    跪地之人乃金鋪掌櫃。


    縣令打量兩少年, 一人錦衣華服,麵容稚嫩, 年紀不過十三,定是容四郎。


    至於另外一人,身著粗布麻衣,雖麵容俊秀,氣度不凡,但論靠山,定不及容四郎。


    他心有計較,驚堂木狠拍一下,問:「堂下少年緣何不跪?」


    堂下有倆少年,他卻獨看容奚。


    容奚唇角輕揚,問容晗:「明府問你,你為何不跪?」


    容四郎不過白身,入公堂依律必定要跪,然其父為容尚書,縣令並不敢責斥於他。


    明眼人都能瞧得出,縣令是在責令容奚。


    百姓聚集衙外,議論紛紛。


    容晗驕傲反問:「你不跪,我為何要跪?」


    他素來受雙親寵愛,不知世事,自恃身份,且見容奚一下等人不跪,當然不屑下跪行禮。


    縣令怒氣攻心,再拍驚堂木,嗬斥道:「無視法紀當重罰,你還不跪下!」


    若容奚當真為尋常百姓,定被嚇得立刻跪地。


    怎料容奚卻溫和笑道:「明府所言極是,容四郎無視法紀,應受重罰。」


    眾人:「……」


    這少年當真是膽大包天!


    縣令正欲打殺其威風,就見容奚於袖取出一綾錦織品,模樣頗似……


    「請明府過目。」


    佐吏遲疑幾息,近前接過書卷,呈於縣令公案上。


    縣令展開一觀,頓時瞪直了眼,嘴唇顫抖說不出話,手掌似被灼燒般,霎時放開,不敢再碰。


    佐吏於旁亦看清書帛,心髒震如擂鼓,氣血翻湧,幾欲站立不住。


    「這、這……」縣令強壓驚懼,看向容奚。


    容奚啟口打斷他,「敢問明府,能否繼續聽訟?」


    「不敢,不敢……」縣令脫口而出,見眾人神色驚異,方回神改口道,「容、容……」


    容奚迅速止他話口,笑道:「容四郎確實藐視法度,莫非這公堂殺威棒隻是擺設?」


    容少卿這是在為難人呦!


    縣令心中苦水翻泛濫,卻也不敢得罪容維敬,遂欲揭過此事。


    怎料衙外有百姓高聲叫喊:「尚書之子並無功名,為何不跪?若衙門就是這般辦案,安有公正可言?」


    此話一出,群情激憤,圍觀百姓喧鬧一片。


    縣令額汗欲滴,見容奚悠閑而立,反觀容四郎,因百姓不斷叫囂,心中極為不安,神情略顯惶恐。


    他年紀小,被別人追捧慣了,從不知「眾口鑠金」這般令人難堪。


    「莫非明府欲知法犯法?」容奚再次微笑問道。


    縣令心中忽然一突。


    他傻呀!這兩人皆為尚書親子,且容少卿為嫡長子,官職高於自己,容晗不過嫡次子,尚為白身,如何選擇並不難啊!


    驚堂木陡然震響,縣令麵容正直嚴肅,強硬道:「容四郎,你還不跪下!」


    容晗心髒一顫,正欲屈膝,卻見容奚似得意一笑,頓時火冒三丈,脫口而出:「他是賊子!他為何不跪?」


    他並不知容奚所取書帛為何物。


    縣令頗覺不可思議。容少卿既為容四郎長兄,為何容四郎竟似不識?


    細思極恐。


    他不禁看向容奚,隻見少年長身玉立,質如鬆柏,下意識未提醒容晗,反而示意皂隸。


    公堂左右皂隸,俱齊聲呼喝,殺威棒擊地震響,令人心驚膽戰。


    容晗雙腿一抖,竟直直跪了下去。


    堂審開始。


    縣令問:「堂下苦主,報上名來。」


    金鋪掌櫃見多識廣,已知容奚並不好惹,然事已如此,他不得不說,且他身後有尚書作為靠山,這小賊麵生,其權勢定不比尚書!


    「回明府,小人乃長鳴金鋪掌櫃,汪達善。」


    書吏執筆速記。


    縣令轉向容晗,再問一遍。


    容晗抬首回道:「我乃容氏子容晗。」臉上寫滿驕傲。


    縣令不敢詢問容奚,遂繼續問兩人:「你二人緣何狀告容少卿?」


    兩人誤以為「容少卿」為容奚之名,雖不知縣令為何知曉賊子姓名,然事關金鋪之利與容府威名,便不作多想。


    掌櫃訴道:「稟明府,此賊人今日入金鋪,折損鋪中一枚金釵,此釵極昂貴,他無賴躲賠,小人無法,遂請明府裁判。」


    書吏奮筆疾書。


    縣令問容晗:「汪達善所言,有無錯漏之處?」


    容晗細想幾息,搖首道:「他所言句句屬實。」


    「容少卿有無辯解之處?」


    容奚坦然回道:「金釵確實為我所折,隻是賠償一事,恕我不敢苟同。」


    「毀人財物,賠償乃天經地義之事,你這小賊莫要狡辯!」汪達善怒喝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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