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無力之感將沐淳籠罩,原以為這件事可以避免,哪知還是逃不過,這就是命數嗎?


    本能地,她懷疑外祖父絕非急病而逝,恐是有別的緣由。前世顧秀才是真的就這樣“病”死了,今世如有可能,沐淳想查個明白,就算現在她什麽也做不了,總有做得了的時候。


    第31章 她不信(捉蟲)


    沐二郎一夜沒回,見了縣老爺。


    縣老爺姓周,年近不惑,為了給顧家一個交待,他專程請來鄰縣的仵作一起驗屍,若是還沒個結果,就去請州城的仵作,勢必要找出原因。


    縣老爺態度擺得甚好,沐二郎和顧家人也沒法拿他的錯處,隻有先等仵作那邊出結果。


    “我看了嶽父大人的遺體,眼睛充血,耳朵裏也有,臉部也發腫了,沒有外傷。”沐二郎說道:“他一生從沒與人結過怨,若是真有哪個賊人害他,隻能是下毒。”咬牙切齒:“一定要找出這個人!”


    顧杏娘仍是想去見顧萬德最後一麵,但如今這種情形,去了又有什麽用?臉部腫脹,興許都失了在世時的樣貌,連一個好念想都留不下,可是不去也是終生遺憾。


    沐淳聽到這裏,已經將症狀和前世腦溢血結合在一起,但也極有可能是中毒,現在沒驗出結果,想什麽都是白想。隻是她不懂,如果真是病症,前世有這種風險的病人初期就有跡相現出,醫生一查一個準,康朝的大夫就那麽不堪?還道外祖父身體倍康健?


    她不信!


    一個老好人,究竟是誰必須害死他?理由呢?能用如此隱晦手段的人,絕非普通人。這樣的人,和一個衙門老書吏又能有什麽恩怨?腦子裏血紅的問號一個接一個。


    第二日,沐二郎帶著一家四口去了衙門,不管嶽丈現在是何模樣,總是該讓全家人見最後一麵。


    仵作這時已經得出結論了,與沐春兒前世所知道的一樣,死於中髒腑。死者的年紀也符合患發此症的人群,又凶又急,發病快,無救。此類病症他們驗過不少,沒有再討論的必要,就是再驗十天,也是這個結論。


    舌頭指甲不發黑,從屍斑的位置判定他死後並沒有被移動過,死亡地點必定是榻上無錯;身上沒有半絲外力所致的打痕和傷口,生前顯然不曾與人搏鬥;兩隻鞋子也在榻前擺放得很好,表明他睡覺前尚是好好的;就算鞋子可以是兇手擺放的,但熊都頭和羅師爺一起檢查過房裏的物什,這隻是間舍房,陳設本就簡單,一眼就能看完,他二位經過仔細勘察,沒有發現有第二個人出現過的痕跡。


    周縣令雖然極希望手下書吏就是病死的,但死時見了血,他又不能不給書吏家人一個令之信服的交待。


    所以,他這一天也沒閑著,把當日值守的四個衙役和另一位書吏一起找來問了。五人皆說顧書吏前夜忙到很晚才休息,有個衙役上茅房回來還進去聊了幾句,顧書吏當時正要上榻,不久他就熄燈睡覺了。巡邏的衙役也沒有發現當晚有什麽異響或人走動的聲音。


    案子就是這樣了,離定案也不遠了。越是順理成章,沐淳的疑心越重。


    顧杏娘跪在顧萬德身邊,嗅著棉袍上殘存的體味,默不作聲。沐秋兒啥也不知,在沐二郎懷裏抓他的衣襟,奇怪今日爹爹為什麽不她逗玩。


    “大人,我外祖父不喝酒不抽葉煙,也不吃生冷食物,每年請四次郎中把脈,每個郎中都說他身體極健康……”


    兩個正準備去歇息的仵作聽得這話頓住腳,轉過頭來一臉疑惑,互相看了看,年長的那位邁步走過來。


    對沐淳說道:“娃娃,我不是什麽大人,你剛說的是真的?”


    沐淳重重點頭:“我有大夫作證,若是大人您要問,我這爹爹就去請來。”


    領沐二郎一家人過來的縣衙羅師爺,此時倒是對沐淳起了興趣。問沐二郎:“你女兒今年幾歲?”講話條理分明,不懼不畏,這份氣性著實難得,更難得的是長了一張少見的俏臉蛋兒,隱約已經能看出幾年後風姿綽約的模樣兒來。


    “小女虛歲七,羅師爺,是否由小民請郎中過來細問?”沐二郎現在哪有興趣跟這師爺討論女兒。


    羅師爺望向仵作,得到有必要再看看的提議,馬上著衙役跟沐二郎去請。這一年,顧萬德看過的郎中不少,離得近的就有兩位,不多時就把人帶來了。


    兩個郎中年紀都不輕,算得上碧水縣口碑醫德皆出眾的良醫,沐二郎本就有所選擇,知道帶這兩位來更能令這些衙門裏的人信服。


    郎中先後跟仵作詳細講訴顧萬德最後一次把脈的情況,與沐淳方才說的一致。


    “羅師爺,小民還帶了近兩次的醫案來。”


    “小民也帶了。”


    二位同時將醫案交到羅師爺手上,他們昨日聽到顧書吏沒了,皆是吃驚又訝異。看見顧家女婿帶著衙役來,便知道是做什麽,提前就準備好了。


    羅師爺眼底有一絲不易察覺的煩躁,但也有一絲狠色。沐淳不知道他是急著回家抱小妾,就多看了他幾眼,將之記心裏。


    羅師爺籲出一口氣,吩咐自己的童子:“你回去說一聲,今日爺又要晚些回。”


    說罷,揮手讓仵作上前,道:“重新屍檢,開膛破肚。”


    沐淳大鬆一口氣,暗道自己多心了。開膛破肚算什麽,隻要有得昭雪。


    “不要!不破肚就不能查出原因來嗎?”顧杏娘心下大慟,她捨不得,捨不得爹死了還要遭罪,爹向來是個極講究的人,怎麽能讓他壞了樣子去見祖宗。


    羅師爺正色道:“若涉嫌命案,按律得一查到底。當然,若需開膛,須得經過親屬同意。如果你們願意讓顧書吏含冤不同意開膛,就在結案簿上劃個押,我們這些人也少一事,回去讓你兄長們商量一下吧。”


    說完又轉身:“不過我要勸你,若你父親真是被害,你就不想知道他是被誰害死的?哼,反正我是很想知道,到底是誰敢在我衙門殺人!”


    羅師爺這次說罷直接向衙堂而去,應該是匯報情況去了。估計不久,所有顧家人都會在同一時間進縣衙。


    官老爺恩威並施,顧杏娘大怔,無助地望向相公:“怎麽辦?必須要嗎?”


    沐淳並非學的刑罰,沒了解過古代的刑獄史,隻清楚古人講人死為大,破壞遺體的行為唯有官府才能做。比如某些大奸大惡之人,縱然是死了,若有必要,也得把他的頭顱掛在人來人往的城樓等高處,或供世人泄憤或作震懾之用。


    而今,這康朝的律法原來是這樣,仵作們不得親屬允許,隻能看看指甲翻翻眼皮喉嚨舌頭等外傷?不管是再明顯的他殺案,隻要家屬不同意,就不能硬來?既然敢開膛,就證明這些古代法醫是能從內髒查出東西來的,可偏要遵守這麽個破規矩,這般束手束腳與紙上談兵有何異?


    沐淳看向母親,縱然說服了母親也無用,按康朝律法,他們一家都算不得外祖父的親屬。官府就不能強來嗎?不能強來還好意思說命案一查到底,假開明!封建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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