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美食
從末世到七零:有你便是晴天 作者:蕭風墨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淩二嬸和三嬸對視一眼,老爺子分析的果然沒有錯,侄媳婦在短短的半年時間內就在京市置辦了產業。
淩二嬸想著,回去後一定找夏大嫂嘮嘮嗑。
此時正是飯店最熱鬧的時刻,他們剛下公交車,就看到對麵飯店門口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這簡直比國營飯店還要熱鬧!呀,那招牌上不是侄媳婦的名字嗎?”淩三嬸剛感歎一句這裏的熱鬧,就看到了侄媳婦的名字。
其餘眾人一看,還真是,那就更加能肯定,這是墨雨的產業了。
墨雨走在最前麵,沈明華領著家裏的一眾大小跟在後麵。
“墨姑娘,您來了。”服務員看到墨雨,趕緊滿麵笑容的上來招呼。
墨雨淡淡道:“嗯,我今天中午在這裏吃飯,準備一個大桌子,八九個人的飯菜。”
服務員點頭稱是,然後又說道:“好,那要不要把東西放到櫃台那邊,等一會兒走的時候再拿,省的吃飯時不方便。”
墨雨點頭,大家又一起往櫃台那裏走去。
他們這邊剛坐下,安排好,王強就過來了。
“姑娘,你來了,這邊沒有包間,要不去那邊?”
墨雨搖頭,“不用了,在這裏吃就好。”
王強和墨雨打過招呼後,才和沈明華他們說話。
“淩夫人,有沒有特別喜歡吃的?我吩咐廚房做。”
沈明華擺手,“王同誌不用太麻煩,你們看著上就行。”
“好,那您先坐著,我去忙了。”王強笑著離開。
淩二嬸原本以為這個人隻是在墨雨家裏幫忙做事的,沒想到還在這邊管理著飯店。
淩雲好奇的問,“大嫂,他喊你這聲姑娘,應該是尊稱吧。”
淩美不懂為什麽喊姑娘就是尊稱?但是她知道尊稱是什麽意思。
她對此也表示很驚訝,“咱們平常喊誰家閨女,不都是姑娘,姑娘的嗎?怎麽還是尊稱呢?”
沈明華解釋道:“以前,大家族裏的仆人,都喊主家的女兒為小姐或者姑娘。”
“而現在沒有人再敢光明正大的喊小姐這兩個字,所以喊姑娘最為合適。”
桌上的小輩兒們恍然大悟。
墨雨喝了口茶水,才說道:“在我心裏我們都是平等的,他們隻是尊重我而已。”
沈明華趕緊說:“這個我們當然知道。你給了他們發展的機會,讓他們過上體麵又優渥的生活,他們是從內心裏敬佩你,尊重你。”
這個墨雨是認同的,事實也確實如此,若不是墨雨把他們喊來,他們恐怕還在那個貧苦的公社裏。
就算他們自己能來,若沒有墨雨為他們擋風遮雨,排憂解難,他們也難以在此立足。
現在他們更現在他們更加佩服自己的大嫂了。
淩雲淩誌則暗暗想著,若是將來畢業後,找不到心儀的工作,就請求大嫂安排。
淩二嬸和三嬸則想著,一個農村出來的小丫頭竟然能做到如此地步,那太了不得了。
十分鍾以後就開始上菜了,先上了三個涼菜,是王強親自端上來的。
三個涼菜分別是涼拌豬耳朵,涼拌豆角以及涼拌木耳。
沈明華拿起筷子,先夾了一個豬耳朵絲放進嘴裏。
細細品味,又脆又香還不膩。
“這個豬耳朵做的可真好吃。”沈明華忍不住誇讚。
淩雲吃了一筷子後,產生了疑問,“切的這麽細,竟然是豬耳朵?咱們以前也吃過,好像沒有這麽好吃。”
“咱們平常吃木耳,都是炒的熱菜,還沒吃過拌的涼菜呢。”淩二嬸說道。
他們最後又嚐嚐豆角,發現這豆角都比平常吃的味道好。
這邊涼菜還沒吃完,王強又端上了三個熱菜。
“哇,這紅燒肉太香了吧。”淩燃忍不住發出感歎,那眼睛直勾勾的看著冒著熱氣的紅燒肉。
沈明華先夾了一筷子,放到淩燃麵前的盤子裏。
“太熱了,涼一涼再吃。”
而淩誌實在受不了這香味兒,直接夾起一筷子送進自己嘴裏。
肥肉部分彈而不油膩,入口即化,瘦肉也十分軟爛,一點也不柴。
“好吃,這是我十幾年來吃的最好吃的一次紅燒肉。”
淩燃聽了他哥的話,也趕緊把大伯母給他夾的那塊紅燒肉送進嘴裏。
他邊吃邊點頭,告訴別人這塊紅燒肉是真的好吃。
把紅燒肉旁邊的烤鴨片都給忽略了。
“這烤鴨也很好吃,和京市本地的烤鴨有所不同,你們都嚐嚐。”
三個小姑娘都去吃烤鴨,在她們看來,烤鴨沒有紅燒肉油多,應該更好吃。
吃到嘴裏就發現,真的比在專門的烤鴨店裏吃的還要好吃。
淩朵給自己母親夾了一筷子。“媽,你嚐嚐,真的很好吃。”
淩二嬸大女兒家的鴨肉吃了一大口,一邊咀嚼還一邊點頭。
墨雨拿起一個小碗,給沈明華舀了一小碗雞蛋羹,然後遞到沈明華麵前。
淩燃見此,也要大嫂給他盛。
墨雨給他盛了半小碗兒,露出碗裏的荷花。
坐在淩然身邊的淩美看到後,驚訝道:“大嫂,這碗裏怎麽還有花呀?這碗也太好看了吧。”
“你也真是的,沒看到盤子裏麵也有嗎?怎麽就注意到那隻碗了呢?”淩誌說道。
淩美拿起一隻空碗,裏外也都看了看,碗外有四個小字‘雨墨清荷’,碗裏是一朵盛開的荷花。
剛剛大家雖然覺得這盤子的秞潔白如玉,但是真的沒有仔細去看盤底的花。
而第二次上菜,隨著那份雞蛋羹拿來了九個小碗,這才讓他們發現碗裏和碗外的玄機。
沈明華也把碗裏的雞蛋羹喝完,然後拿著碗說到:“原來這碗和盤還是特意定做的,用這麽精美的瓷器當碗盤用,真是有些暴殄天物了。”
“不過,用這樣的碗來吃飯,那心情也極好,胃口都能好上幾分。”
其實墨雨當初定做的都是大碗,而這些小碗是那個經理為了表達對墨雨的感謝而特意送給她的。
王強又走了過來,“姑娘,還有一個雞湯快好了,那主食上些什麽?”
墨雨詢問的目光在所有人臉上都掃過,“喜歡吃哪一樣?自己說。”
然後就有吃麵條的,有吃水餃的。
還有淩三嬸最想吃的是饅頭,她覺得用饅頭就著紅燒肉簡直是太美味了。
淩二嬸想著,回去後一定找夏大嫂嘮嘮嗑。
此時正是飯店最熱鬧的時刻,他們剛下公交車,就看到對麵飯店門口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這簡直比國營飯店還要熱鬧!呀,那招牌上不是侄媳婦的名字嗎?”淩三嬸剛感歎一句這裏的熱鬧,就看到了侄媳婦的名字。
其餘眾人一看,還真是,那就更加能肯定,這是墨雨的產業了。
墨雨走在最前麵,沈明華領著家裏的一眾大小跟在後麵。
“墨姑娘,您來了。”服務員看到墨雨,趕緊滿麵笑容的上來招呼。
墨雨淡淡道:“嗯,我今天中午在這裏吃飯,準備一個大桌子,八九個人的飯菜。”
服務員點頭稱是,然後又說道:“好,那要不要把東西放到櫃台那邊,等一會兒走的時候再拿,省的吃飯時不方便。”
墨雨點頭,大家又一起往櫃台那裏走去。
他們這邊剛坐下,安排好,王強就過來了。
“姑娘,你來了,這邊沒有包間,要不去那邊?”
墨雨搖頭,“不用了,在這裏吃就好。”
王強和墨雨打過招呼後,才和沈明華他們說話。
“淩夫人,有沒有特別喜歡吃的?我吩咐廚房做。”
沈明華擺手,“王同誌不用太麻煩,你們看著上就行。”
“好,那您先坐著,我去忙了。”王強笑著離開。
淩二嬸原本以為這個人隻是在墨雨家裏幫忙做事的,沒想到還在這邊管理著飯店。
淩雲好奇的問,“大嫂,他喊你這聲姑娘,應該是尊稱吧。”
淩美不懂為什麽喊姑娘就是尊稱?但是她知道尊稱是什麽意思。
她對此也表示很驚訝,“咱們平常喊誰家閨女,不都是姑娘,姑娘的嗎?怎麽還是尊稱呢?”
沈明華解釋道:“以前,大家族裏的仆人,都喊主家的女兒為小姐或者姑娘。”
“而現在沒有人再敢光明正大的喊小姐這兩個字,所以喊姑娘最為合適。”
桌上的小輩兒們恍然大悟。
墨雨喝了口茶水,才說道:“在我心裏我們都是平等的,他們隻是尊重我而已。”
沈明華趕緊說:“這個我們當然知道。你給了他們發展的機會,讓他們過上體麵又優渥的生活,他們是從內心裏敬佩你,尊重你。”
這個墨雨是認同的,事實也確實如此,若不是墨雨把他們喊來,他們恐怕還在那個貧苦的公社裏。
就算他們自己能來,若沒有墨雨為他們擋風遮雨,排憂解難,他們也難以在此立足。
現在他們更現在他們更加佩服自己的大嫂了。
淩雲淩誌則暗暗想著,若是將來畢業後,找不到心儀的工作,就請求大嫂安排。
淩二嬸和三嬸則想著,一個農村出來的小丫頭竟然能做到如此地步,那太了不得了。
十分鍾以後就開始上菜了,先上了三個涼菜,是王強親自端上來的。
三個涼菜分別是涼拌豬耳朵,涼拌豆角以及涼拌木耳。
沈明華拿起筷子,先夾了一個豬耳朵絲放進嘴裏。
細細品味,又脆又香還不膩。
“這個豬耳朵做的可真好吃。”沈明華忍不住誇讚。
淩雲吃了一筷子後,產生了疑問,“切的這麽細,竟然是豬耳朵?咱們以前也吃過,好像沒有這麽好吃。”
“咱們平常吃木耳,都是炒的熱菜,還沒吃過拌的涼菜呢。”淩二嬸說道。
他們最後又嚐嚐豆角,發現這豆角都比平常吃的味道好。
這邊涼菜還沒吃完,王強又端上了三個熱菜。
“哇,這紅燒肉太香了吧。”淩燃忍不住發出感歎,那眼睛直勾勾的看著冒著熱氣的紅燒肉。
沈明華先夾了一筷子,放到淩燃麵前的盤子裏。
“太熱了,涼一涼再吃。”
而淩誌實在受不了這香味兒,直接夾起一筷子送進自己嘴裏。
肥肉部分彈而不油膩,入口即化,瘦肉也十分軟爛,一點也不柴。
“好吃,這是我十幾年來吃的最好吃的一次紅燒肉。”
淩燃聽了他哥的話,也趕緊把大伯母給他夾的那塊紅燒肉送進嘴裏。
他邊吃邊點頭,告訴別人這塊紅燒肉是真的好吃。
把紅燒肉旁邊的烤鴨片都給忽略了。
“這烤鴨也很好吃,和京市本地的烤鴨有所不同,你們都嚐嚐。”
三個小姑娘都去吃烤鴨,在她們看來,烤鴨沒有紅燒肉油多,應該更好吃。
吃到嘴裏就發現,真的比在專門的烤鴨店裏吃的還要好吃。
淩朵給自己母親夾了一筷子。“媽,你嚐嚐,真的很好吃。”
淩二嬸大女兒家的鴨肉吃了一大口,一邊咀嚼還一邊點頭。
墨雨拿起一個小碗,給沈明華舀了一小碗雞蛋羹,然後遞到沈明華麵前。
淩燃見此,也要大嫂給他盛。
墨雨給他盛了半小碗兒,露出碗裏的荷花。
坐在淩然身邊的淩美看到後,驚訝道:“大嫂,這碗裏怎麽還有花呀?這碗也太好看了吧。”
“你也真是的,沒看到盤子裏麵也有嗎?怎麽就注意到那隻碗了呢?”淩誌說道。
淩美拿起一隻空碗,裏外也都看了看,碗外有四個小字‘雨墨清荷’,碗裏是一朵盛開的荷花。
剛剛大家雖然覺得這盤子的秞潔白如玉,但是真的沒有仔細去看盤底的花。
而第二次上菜,隨著那份雞蛋羹拿來了九個小碗,這才讓他們發現碗裏和碗外的玄機。
沈明華也把碗裏的雞蛋羹喝完,然後拿著碗說到:“原來這碗和盤還是特意定做的,用這麽精美的瓷器當碗盤用,真是有些暴殄天物了。”
“不過,用這樣的碗來吃飯,那心情也極好,胃口都能好上幾分。”
其實墨雨當初定做的都是大碗,而這些小碗是那個經理為了表達對墨雨的感謝而特意送給她的。
王強又走了過來,“姑娘,還有一個雞湯快好了,那主食上些什麽?”
墨雨詢問的目光在所有人臉上都掃過,“喜歡吃哪一樣?自己說。”
然後就有吃麵條的,有吃水餃的。
還有淩三嬸最想吃的是饅頭,她覺得用饅頭就著紅燒肉簡直是太美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