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淩霄進城 1
從末世到七零:有你便是晴天 作者:蕭風墨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淩霄還是比較好找的,挺拔的身姿,出眾的樣貌,是那種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
墨雨找到淩霄這裏的時候,正看到龔悅悅一臉深情地看著淩霄,嘴裏念叨著什麽。反觀淩霄,眼裏隻有他揮動的鋤頭!視美女如空氣。
嘖嘖嘖,看來愛情的力量真偉大!不知這單相思算不算愛情?
也有人則一言難盡的望著龔悅悅,這龔知青真勇啊!上次被淩知青一腳踢飛,住院住了半個月,就這竟還沒死心。
也讓人不得不感歎淩霄的魅力之大!
圍觀眾人都不禁為她捏著一把汗:這幸好在眾目睽睽之下,如果隻有他們二人,說不定淩知青又是一腳。
村裏的未婚小夥子卻忍不住心中嫉妒:這麽漂亮的女知青,淩霄居然還看不上,這要是自己,要半條命都舍得!
一個偷偷愛慕龔悅悅許久的吳姓小夥子,實在看不得自己心愛的姑娘委屈,徑自來到了龔悅悅身旁,未語臉先紅:
“龔知青,你……你這麽好,是……是淩知青配不上你。”也許是第一次和心愛的姑娘說話,緊張的都結巴了。
你確定這句話說的不違心嗎?
眾人一臉無語。
淩霄伸手拍了拍,這個身高隻到他耳根的吳姓小夥子的肩膀:
“對,龔知青這樣的,我確實配不上,大兄弟,也隻有你這樣紮實能幹,一表人才的才配得上。”
眾人“……”
更無語了。
這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好嗎?
龔悅悅臉色青白交加,咬著牙怒瞪一眼吳姓小夥:“要你管,你算哪根蔥!”就跑了。
小夥子一臉深情的望著龔悅悅跑遠的身影,眼裏劃過受傷。
“我說吳明,你這悶聲幹大事啊!什麽時候搭上龔知青的,來說說。”一魁梧青年一把攬過吳明的肩,戲謔的問。
“沒,還沒有。”吳明臉更紅了。
“那你這不行啊!來,讓大夥給你傳授傳授經驗。”
又一小夥子擠了上來。
幾人紮堆一起開啟了追女人課堂。
這時,淩霄也看到了站不遠處的墨雨,立馬咧嘴就笑,驚喜地道:“你啥時來的?”也不知看到了多少。
看到我需要表現的這麽高興嗎?墨雨暗想。
淩霄怕小姑娘覺得他招蜂引蝶,又怕小姑娘認為他是個冷心冷情的人,一時間患得患失的。
“表現的不錯,”不喜歡就應該果斷拒絕,不給對方留幻想,也好讓對方盡快尋找下一個目標,說不定轉角就遇到真愛。
喜歡保持曖昧關係的都是渣男(女)。別說什麽不好意思撕破臉,要給對方留麵子。
這些都是屁話,一方會覺得他(她)沒有明確拒絕,說不定我還有機會,最後繼續糾纏。
另一個會認為我沒有答應他(她),對方的行為和我有什麽關係?又不是我讓她(他)這麽做的。
所以墨雨很認可淩霄的做法,如果對方繼續糾纏,那就是對方的問題了,什麽後果都要自己承擔。
淩霄給找個平整的地方,把肩上的毛巾鋪在地上,讓小姑娘坐下。
“再等我幾分鍾,很快就刨完了。”
“嗯 。”墨雨聽話的坐了下來。就是太陽太大了,不宜久待。
有小姑娘在一旁看著,淩霄感到渾身都充滿了力量,把鐵掀使得虎虎生風!
另外幾個男知青看著判若兩人的淩霄,心下震驚:這喜歡與不喜歡表現得也太明顯了吧!
他們這次也算是看明白了,這龔知青是徹底沒戲了,不但是龔知青,這紅旗公社所有的愛慕淩知青的女人都沒戲了。
特別是梁博寒知道淩霄昨天又是在墨雨家吃的飯,心裏嘿嘿偷笑。
一位長著娃娃臉的男知青小聲問梁博寒:
“博寒,這淩知青平常總是冷著臉,我都不敢和他說話,你們住一個屋,他和你說話不。”
“當然說了!淩知青人還挺好哩。”當然好了,梁博寒想起昨天吃的肉,又想流口水了。
這會天特別熱!好多人都是幹一會兒,就要喝點水,再擦把臉,然後繼續幹,每天這麽高強度的勞作,都是為了一家老小能夠有糧,不被餓死。
就這樣,依然是吃不飽,穿不暖,不管什麽時候,什麽時代,勞力付出最多,收入卻最少的就是農民。
淩霄完成任務,回頭看著陷入沉思的女孩,稚嫩的臉龐上有著不符合這個年齡的獨特氣質。
太陽太曬了,淩霄不得不打斷墨雨的沉思,伸手把她從地上拉起來。
“走,趕緊回家吧。”
……
淩霄先回到知青院,洗了個澡,換上幹淨的衣服,就去了墨雨家。
大門敞開著,墨雨正在廚房裏收拾鹿肉,給淩霄裝的多一些,她隻留下一小部分。
隻要山上有獵物,吃肉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況且空間裏還有一隻野雞呢。
淩霄不想拿那麽多,但小姑娘不同意,淩霄爭論不過 隻能妥協。
墨雨感覺他並不是把這些肉帶回知青院。但也沒有打破砂鍋問到底,愛送誰不是她該操心的事。
“我明天再來找你!”
自己先去看看情況,下次就可以帶著小姑娘一起去了。
淩霄背起背簍,和小姑娘告了別,找條偏僻的小路,往公社方向趕去。
他想到公社找人再開介紹信,因為他下意識不想讓村裏人知道他去哪,特別是那個大隊長,給淩霄的感覺很不好,隻要明天上午回來就行。
他要找的是林未鬱在信中提到的人,當初也是這個人去村裏給他送的信。
林未鬱告訴他這人不會泄露他的行蹤,有什麽需要也可找他幫忙,但他一次也沒有去過。
不管是誰安排的,隻要辦事就行,他信自己的兄弟!
淩霄半小時不到就到了公社,這半年來也來過幾次,都是到供銷社買東西。
整個公社的政府部門都離得不遠,武裝部,醫院在西街,派出所和糧站在東街。
占據位置最好,建築最新的則是近幾年成立的‘gwh’。
淩霄不想耽擱時間,他想盡快趕到城裏,所以直接就去了糧站。
林業看著眼前這個豐神俊朗的年輕男子,心想:這氣派,一看就是大家族裏出來的人。
上次去送信,由於還有其他急事,隻匆匆一瞥,雖感歎他容貌出眾,便也沒有更深的感受了。
如今站在眼前,便發覺他的不凡,身姿挺拔如鬆,氣質剛硬,一看就是部隊出身。
林業趕緊倒茶,恭恭敬敬的請淩霄坐下。
“嗬嗬,淩知青,走了這麽遠的路,趕緊坐下歇歇,喝口水。”
淩霄順從點頭應下,不管怎樣,求人辦事,總要有個態度,說上幾句話是很有必要的。
淩霄卸下背簍,放在一邊,坐下來後,剛剛的氣勢立即消失的無影無蹤,這時的他,就是一個剛出校門的大男孩,還有點青澀。
墨雨找到淩霄這裏的時候,正看到龔悅悅一臉深情地看著淩霄,嘴裏念叨著什麽。反觀淩霄,眼裏隻有他揮動的鋤頭!視美女如空氣。
嘖嘖嘖,看來愛情的力量真偉大!不知這單相思算不算愛情?
也有人則一言難盡的望著龔悅悅,這龔知青真勇啊!上次被淩知青一腳踢飛,住院住了半個月,就這竟還沒死心。
也讓人不得不感歎淩霄的魅力之大!
圍觀眾人都不禁為她捏著一把汗:這幸好在眾目睽睽之下,如果隻有他們二人,說不定淩知青又是一腳。
村裏的未婚小夥子卻忍不住心中嫉妒:這麽漂亮的女知青,淩霄居然還看不上,這要是自己,要半條命都舍得!
一個偷偷愛慕龔悅悅許久的吳姓小夥子,實在看不得自己心愛的姑娘委屈,徑自來到了龔悅悅身旁,未語臉先紅:
“龔知青,你……你這麽好,是……是淩知青配不上你。”也許是第一次和心愛的姑娘說話,緊張的都結巴了。
你確定這句話說的不違心嗎?
眾人一臉無語。
淩霄伸手拍了拍,這個身高隻到他耳根的吳姓小夥子的肩膀:
“對,龔知青這樣的,我確實配不上,大兄弟,也隻有你這樣紮實能幹,一表人才的才配得上。”
眾人“……”
更無語了。
這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好嗎?
龔悅悅臉色青白交加,咬著牙怒瞪一眼吳姓小夥:“要你管,你算哪根蔥!”就跑了。
小夥子一臉深情的望著龔悅悅跑遠的身影,眼裏劃過受傷。
“我說吳明,你這悶聲幹大事啊!什麽時候搭上龔知青的,來說說。”一魁梧青年一把攬過吳明的肩,戲謔的問。
“沒,還沒有。”吳明臉更紅了。
“那你這不行啊!來,讓大夥給你傳授傳授經驗。”
又一小夥子擠了上來。
幾人紮堆一起開啟了追女人課堂。
這時,淩霄也看到了站不遠處的墨雨,立馬咧嘴就笑,驚喜地道:“你啥時來的?”也不知看到了多少。
看到我需要表現的這麽高興嗎?墨雨暗想。
淩霄怕小姑娘覺得他招蜂引蝶,又怕小姑娘認為他是個冷心冷情的人,一時間患得患失的。
“表現的不錯,”不喜歡就應該果斷拒絕,不給對方留幻想,也好讓對方盡快尋找下一個目標,說不定轉角就遇到真愛。
喜歡保持曖昧關係的都是渣男(女)。別說什麽不好意思撕破臉,要給對方留麵子。
這些都是屁話,一方會覺得他(她)沒有明確拒絕,說不定我還有機會,最後繼續糾纏。
另一個會認為我沒有答應他(她),對方的行為和我有什麽關係?又不是我讓她(他)這麽做的。
所以墨雨很認可淩霄的做法,如果對方繼續糾纏,那就是對方的問題了,什麽後果都要自己承擔。
淩霄給找個平整的地方,把肩上的毛巾鋪在地上,讓小姑娘坐下。
“再等我幾分鍾,很快就刨完了。”
“嗯 。”墨雨聽話的坐了下來。就是太陽太大了,不宜久待。
有小姑娘在一旁看著,淩霄感到渾身都充滿了力量,把鐵掀使得虎虎生風!
另外幾個男知青看著判若兩人的淩霄,心下震驚:這喜歡與不喜歡表現得也太明顯了吧!
他們這次也算是看明白了,這龔知青是徹底沒戲了,不但是龔知青,這紅旗公社所有的愛慕淩知青的女人都沒戲了。
特別是梁博寒知道淩霄昨天又是在墨雨家吃的飯,心裏嘿嘿偷笑。
一位長著娃娃臉的男知青小聲問梁博寒:
“博寒,這淩知青平常總是冷著臉,我都不敢和他說話,你們住一個屋,他和你說話不。”
“當然說了!淩知青人還挺好哩。”當然好了,梁博寒想起昨天吃的肉,又想流口水了。
這會天特別熱!好多人都是幹一會兒,就要喝點水,再擦把臉,然後繼續幹,每天這麽高強度的勞作,都是為了一家老小能夠有糧,不被餓死。
就這樣,依然是吃不飽,穿不暖,不管什麽時候,什麽時代,勞力付出最多,收入卻最少的就是農民。
淩霄完成任務,回頭看著陷入沉思的女孩,稚嫩的臉龐上有著不符合這個年齡的獨特氣質。
太陽太曬了,淩霄不得不打斷墨雨的沉思,伸手把她從地上拉起來。
“走,趕緊回家吧。”
……
淩霄先回到知青院,洗了個澡,換上幹淨的衣服,就去了墨雨家。
大門敞開著,墨雨正在廚房裏收拾鹿肉,給淩霄裝的多一些,她隻留下一小部分。
隻要山上有獵物,吃肉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況且空間裏還有一隻野雞呢。
淩霄不想拿那麽多,但小姑娘不同意,淩霄爭論不過 隻能妥協。
墨雨感覺他並不是把這些肉帶回知青院。但也沒有打破砂鍋問到底,愛送誰不是她該操心的事。
“我明天再來找你!”
自己先去看看情況,下次就可以帶著小姑娘一起去了。
淩霄背起背簍,和小姑娘告了別,找條偏僻的小路,往公社方向趕去。
他想到公社找人再開介紹信,因為他下意識不想讓村裏人知道他去哪,特別是那個大隊長,給淩霄的感覺很不好,隻要明天上午回來就行。
他要找的是林未鬱在信中提到的人,當初也是這個人去村裏給他送的信。
林未鬱告訴他這人不會泄露他的行蹤,有什麽需要也可找他幫忙,但他一次也沒有去過。
不管是誰安排的,隻要辦事就行,他信自己的兄弟!
淩霄半小時不到就到了公社,這半年來也來過幾次,都是到供銷社買東西。
整個公社的政府部門都離得不遠,武裝部,醫院在西街,派出所和糧站在東街。
占據位置最好,建築最新的則是近幾年成立的‘gwh’。
淩霄不想耽擱時間,他想盡快趕到城裏,所以直接就去了糧站。
林業看著眼前這個豐神俊朗的年輕男子,心想:這氣派,一看就是大家族裏出來的人。
上次去送信,由於還有其他急事,隻匆匆一瞥,雖感歎他容貌出眾,便也沒有更深的感受了。
如今站在眼前,便發覺他的不凡,身姿挺拔如鬆,氣質剛硬,一看就是部隊出身。
林業趕緊倒茶,恭恭敬敬的請淩霄坐下。
“嗬嗬,淩知青,走了這麽遠的路,趕緊坐下歇歇,喝口水。”
淩霄順從點頭應下,不管怎樣,求人辦事,總要有個態度,說上幾句話是很有必要的。
淩霄卸下背簍,放在一邊,坐下來後,剛剛的氣勢立即消失的無影無蹤,這時的他,就是一個剛出校門的大男孩,還有點青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