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得到法律承認的收養關係
月滿西樓,穿越八零的燦爛人生 作者:蕭風墨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公安和小劉秘書同時到來。
雙方互相打過招呼,就開始詢問情況。
劉秘書先說了情況,“我剛剛給清溪大隊那邊打過電話,確認了情況,他們大隊長說村裏根本沒有人家的雞鴨死掉。”
嶽老大高聲說道:“可我們家的就死了呀。”
劉秘書盯著他,聲音裏有著嚴厲:“村裏的事都應該先匯報給村裏的隊長,為什麽你們不告訴大隊長?卻跑到了城裏?”
嶽老大頓時有點心虛,聲音也弱了許多:“我們買的是梁涵的藥,當然要找梁涵要賠償了。”
其中一名公安說道:“既然這賣藥的事情劉秘書知道,麻煩講一下是怎麽回事?”
劉秘書就把昨天和秦書記一起下鄉,去給村民送藥的事情說了一遍。
“梁同誌,你怎麽那麽肯定你們的藥沒有事呢?”公安又問梁涵。
梁還穩了穩心神說道:“那藥本來就是給我們自家人喝的,我們怎麽可能在裏麵下毒?”
劉秘書此刻也說道:“那藥有人當場就喝過,而且從做藥到把藥賣到村民手裏,我和秦書記都全程盯著,根本不可能有問題。”
“若是那藥有毒,那人早就出事了,但是很明顯那人好好的,而且秦書記昨天還把縣委辦公室的電話留給了他們大隊長,若是隊裏有什麽事情,恐怕早就打電話過來了。”
兩名公安點點頭,這家人並不是私自賣藥,而是受秦書記的要求才把藥賣給村民。
當然更不可能單單下一份毒藥去毒死這一家人的雞鴨,這種情況不但做不到,而且他們沒有這個必要。
公安更懷疑這一家人是故意的,目的就想要些賠償,不然也不會一大早從鄉下跑到縣裏。
一名公安對嶽老大說道:“你們這件事情我會聯係你們公社的派出所,到你們家裏去調查。”
“若真是這家人下藥毒死了你們的雞鴨,他們要雙倍賠償,但是若是你們自己下了毒,然後再反過來誣陷他們,你們都會被關上十天半個月的。”
嶽老二嚇得腿有些發顫,他剛想說話,就被他的妻子扯住了,這個時候是堅決不能承認的。
嶽鴻凱不甘心就這樣灰溜溜的走,他還是堅持要告梁涵。
“公安同誌,我要告梁涵,拐帶我家孩子,就是她,門口那個小女娃。”嶽鴻凱指著月輕羽。
月輕羽看到嶽鴻凱依舊死心不改,心裏止不住的冷笑。
她走向前一步對著公安說:“公安叔叔,我要告我的親生父母遺棄我,老嶽家人虐待我。”
“什麽?你這個死丫頭!你還敢告我們,你真的沒良心!你現在過好了,自己的祖宗都不認了!”王翠花大喊大叫。
公安同誌看著這個長得粉糯糯的小姑娘,都不知說什麽好了。
他不相信嶽宏凱的話,誰家拐帶別人家的閨女來養啊?還養的這麽好。
他難道不知道,每年都有多少女嬰被親生家庭拋棄嗎?或者送給親戚,甚至賣掉的都有。
但是這個小女孩兒是不是也懂得太多了?竟然知道遺棄罪。
月輕羽繼續說:“去年以前,我就是一個傻子,是被人打傻的。幾年前,我的父母遺棄了我,確實也是現在的嶽家人收留了我。”
王翠花看月輕羽承認,就叫囂道:“要不是我們給你一口飯吃,你早就餓死了。你不但不感激,反而和我們斷絕關係,真是一個白眼狼!”
梁涵恨恨道:“你閉嘴!剛才我說的話,你是不是忘記了?現在要不要去清溪大隊讓人來作證,你們是怎麽虐待她的?”
王翠花頓時不吭聲了。
月輕羽繼續道:“我在他們家過的那兩年,他們每天對我非打即罵。一天最多能吃上一個窩窩頭,還是從他們手裏硬搶過來的。
去年我當著全村人的麵給了他們20塊錢,算是買那些窩窩頭的錢,所以我真的不欠他們什麽。”
梁涵拉著月輕羽的手,不想讓她再回憶這些傷心的事,他接著月輕羽說的事往下講去。
“我之所以把她帶出來,想收養她,是怕她活不過那個冬天,因為嶽家人後來帶她回去,也隻讓她穿著單薄的衣裳住在柴房裏。”
“還有,不管是她的父母還是她的爺奶,都沒有給她上戶口,她在村裏就是一個黑戶。所以為了她上學的事情,我當然要把她的戶口上到我的戶口本上。”
公安聽了,也感歎這個小女孩兒遇上了個大好人。
“那你父母離開後,有沒有給你寫過信或者寄過錢。”
月輕羽搖頭,“沒有,他們就像從這個世上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和我或者嶽家人聯係過一次。”
那這樣說來還真是遺棄了自己的孩子,這樣的爹娘也太狠心了吧,這麽好的孩子,怎麽說丟就丟了!
王翠花不屑說道:“你爹說不定早就死了,你娘也肯定早就嫁人了,誰還會記得你這個拖油瓶。”
公安開始給嶽家人科普法律。
“這位小姑娘的父母才是她的直係親人,確切來說,你們隻能算是她的親戚,卻不是她的親人。”
“她被父母遺棄了那麽久,符合被別人收養的條件,所以這回梁涵同誌收養她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以後就算她的父母回來,這孩子也不是他們的了。”
周圍看熱鬧的包括嶽家人,他們都震驚極了,他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原來爺奶也不是親人。
沒想到遺棄了孩子,以後就不能再要回。
那孩子怎麽著也是她爹娘生的,怎麽就不能再要回來了?
有一個老大爺就忍不住問:“公安同誌,你說的可是真的嗎?這小女娃的爹娘也生養了他,那不認自己的爹娘豈不是不孝,壞良心。”
公安同誌再次耐心的解釋:“要是她爹娘把她養到18歲,她若不孝,那她就有錯,是犯罪。但是她的爹娘在她這麽小的時候就拋棄了她,那是她的爹娘在犯罪。”
老一輩的觀念裏,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管爹娘如何對待子女,那都是子女該受的,很少會有人說那是錯的。
而子女若有一丁點不孝,就是會被人戳脊梁骨。
雙方互相打過招呼,就開始詢問情況。
劉秘書先說了情況,“我剛剛給清溪大隊那邊打過電話,確認了情況,他們大隊長說村裏根本沒有人家的雞鴨死掉。”
嶽老大高聲說道:“可我們家的就死了呀。”
劉秘書盯著他,聲音裏有著嚴厲:“村裏的事都應該先匯報給村裏的隊長,為什麽你們不告訴大隊長?卻跑到了城裏?”
嶽老大頓時有點心虛,聲音也弱了許多:“我們買的是梁涵的藥,當然要找梁涵要賠償了。”
其中一名公安說道:“既然這賣藥的事情劉秘書知道,麻煩講一下是怎麽回事?”
劉秘書就把昨天和秦書記一起下鄉,去給村民送藥的事情說了一遍。
“梁同誌,你怎麽那麽肯定你們的藥沒有事呢?”公安又問梁涵。
梁還穩了穩心神說道:“那藥本來就是給我們自家人喝的,我們怎麽可能在裏麵下毒?”
劉秘書此刻也說道:“那藥有人當場就喝過,而且從做藥到把藥賣到村民手裏,我和秦書記都全程盯著,根本不可能有問題。”
“若是那藥有毒,那人早就出事了,但是很明顯那人好好的,而且秦書記昨天還把縣委辦公室的電話留給了他們大隊長,若是隊裏有什麽事情,恐怕早就打電話過來了。”
兩名公安點點頭,這家人並不是私自賣藥,而是受秦書記的要求才把藥賣給村民。
當然更不可能單單下一份毒藥去毒死這一家人的雞鴨,這種情況不但做不到,而且他們沒有這個必要。
公安更懷疑這一家人是故意的,目的就想要些賠償,不然也不會一大早從鄉下跑到縣裏。
一名公安對嶽老大說道:“你們這件事情我會聯係你們公社的派出所,到你們家裏去調查。”
“若真是這家人下藥毒死了你們的雞鴨,他們要雙倍賠償,但是若是你們自己下了毒,然後再反過來誣陷他們,你們都會被關上十天半個月的。”
嶽老二嚇得腿有些發顫,他剛想說話,就被他的妻子扯住了,這個時候是堅決不能承認的。
嶽鴻凱不甘心就這樣灰溜溜的走,他還是堅持要告梁涵。
“公安同誌,我要告梁涵,拐帶我家孩子,就是她,門口那個小女娃。”嶽鴻凱指著月輕羽。
月輕羽看到嶽鴻凱依舊死心不改,心裏止不住的冷笑。
她走向前一步對著公安說:“公安叔叔,我要告我的親生父母遺棄我,老嶽家人虐待我。”
“什麽?你這個死丫頭!你還敢告我們,你真的沒良心!你現在過好了,自己的祖宗都不認了!”王翠花大喊大叫。
公安同誌看著這個長得粉糯糯的小姑娘,都不知說什麽好了。
他不相信嶽宏凱的話,誰家拐帶別人家的閨女來養啊?還養的這麽好。
他難道不知道,每年都有多少女嬰被親生家庭拋棄嗎?或者送給親戚,甚至賣掉的都有。
但是這個小女孩兒是不是也懂得太多了?竟然知道遺棄罪。
月輕羽繼續說:“去年以前,我就是一個傻子,是被人打傻的。幾年前,我的父母遺棄了我,確實也是現在的嶽家人收留了我。”
王翠花看月輕羽承認,就叫囂道:“要不是我們給你一口飯吃,你早就餓死了。你不但不感激,反而和我們斷絕關係,真是一個白眼狼!”
梁涵恨恨道:“你閉嘴!剛才我說的話,你是不是忘記了?現在要不要去清溪大隊讓人來作證,你們是怎麽虐待她的?”
王翠花頓時不吭聲了。
月輕羽繼續道:“我在他們家過的那兩年,他們每天對我非打即罵。一天最多能吃上一個窩窩頭,還是從他們手裏硬搶過來的。
去年我當著全村人的麵給了他們20塊錢,算是買那些窩窩頭的錢,所以我真的不欠他們什麽。”
梁涵拉著月輕羽的手,不想讓她再回憶這些傷心的事,他接著月輕羽說的事往下講去。
“我之所以把她帶出來,想收養她,是怕她活不過那個冬天,因為嶽家人後來帶她回去,也隻讓她穿著單薄的衣裳住在柴房裏。”
“還有,不管是她的父母還是她的爺奶,都沒有給她上戶口,她在村裏就是一個黑戶。所以為了她上學的事情,我當然要把她的戶口上到我的戶口本上。”
公安聽了,也感歎這個小女孩兒遇上了個大好人。
“那你父母離開後,有沒有給你寫過信或者寄過錢。”
月輕羽搖頭,“沒有,他們就像從這個世上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和我或者嶽家人聯係過一次。”
那這樣說來還真是遺棄了自己的孩子,這樣的爹娘也太狠心了吧,這麽好的孩子,怎麽說丟就丟了!
王翠花不屑說道:“你爹說不定早就死了,你娘也肯定早就嫁人了,誰還會記得你這個拖油瓶。”
公安開始給嶽家人科普法律。
“這位小姑娘的父母才是她的直係親人,確切來說,你們隻能算是她的親戚,卻不是她的親人。”
“她被父母遺棄了那麽久,符合被別人收養的條件,所以這回梁涵同誌收養她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以後就算她的父母回來,這孩子也不是他們的了。”
周圍看熱鬧的包括嶽家人,他們都震驚極了,他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原來爺奶也不是親人。
沒想到遺棄了孩子,以後就不能再要回。
那孩子怎麽著也是她爹娘生的,怎麽就不能再要回來了?
有一個老大爺就忍不住問:“公安同誌,你說的可是真的嗎?這小女娃的爹娘也生養了他,那不認自己的爹娘豈不是不孝,壞良心。”
公安同誌再次耐心的解釋:“要是她爹娘把她養到18歲,她若不孝,那她就有錯,是犯罪。但是她的爹娘在她這麽小的時候就拋棄了她,那是她的爹娘在犯罪。”
老一輩的觀念裏,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不管爹娘如何對待子女,那都是子女該受的,很少會有人說那是錯的。
而子女若有一丁點不孝,就是會被人戳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