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了,這樣最好。”高歌說的很認真。
“好,不想長就不長了。行了,我要去上班了,超不想去,可是今天有一個大項目要談,不得不去。”趙燁委屈的說。
“你在家要好好的,早飯在桌子上,午飯不要忘了吃。乖乖等我回來。”趙燁揉了揉高歌還沒有梳的蓬鬆的頭髮。
高歌目送著趙燁去上班,心裏有一種妻子送丈夫上班的感覺,不禁心肝一顫。
高歌現在可以正常吃飯了,她想做一桌菜給趙燁吃,想想趙燁吃自己做的飯時的幸福表情,高歌忍不住笑出聲來。
她知道趙燁中午不會回來吃飯,所以自己一個人出去吃飯,順便買菜回來。
第一次一個人去菜市場買菜,高歌有點小興奮,中午菜市場人不如早上多了,可還是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平時高歌從不往人多的地方去,今天覺得人多的菜市場別有一番風味,一股子人間煙火味。
兩個月的相處讓高歌差不多摸清了趙燁的口味,她從不吃雞肉,喜歡吃魚,還喜歡吃白菜、菠菜、油菜等蔬菜,不喜歡蘿蔔。高歌挑選了最新鮮的蔬菜和魚,心裏滿滿的成就感,就等著下午大展身手了。
高歌提著東西在門口,認認真真的輸入趙燁告訴她的密碼,17171717。
門開了,她明知道會開可還是好興奮。她覺得現在好像一個家庭主婦,一個幸福的家庭主婦。內心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強烈,她想生活在這裏,她想和趙燁在一起,永遠在一起!
同時一個可怕的詞彙出現在她的腦海裏,同性戀!
她的心跳加速,空蕩蕩的房子裏好像都在迴響著她的心跳聲,一聲比一聲強。
這是一個從未在她的生活裏出現過的詞,以前,於她而言,僅僅是一個詞,而現在,好像給她的人生蓋棺定論。
她努力回想著,企圖在記憶中尋找什麽蛛絲馬跡以證明她不是同性戀。悲哀的是,她沒有找到絲毫證據,因為她的青春期裏沒有一個讓她幻想的男孩。然後她絕望的搜尋著她是同性戀的證據,令她驚奇的是,也沒有找到,她一直都是孤獨的,在遇到趙燁之前。是啊,她發現,她所有的感情記憶都是來自於剛剛認識的趙燁,全部都是。
明麗的趙燁像一縷陽光,照進她冰冷、孤寂、潮濕的生命,從此她可以那樣燦爛的活在陽光下。高歌知道,她已經離不開趙燁了,不管她是男是女。
高歌想明白了,她不愛男人,也不愛女人,愛的隻是趙燁。她此刻無比清楚自己的心,她要和她在一起,一生一世都在一起!
這是她最堅定的一次,沒有猶豫,沒有掙紮,仿佛一切都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她對自己笑了笑,好像是恭喜自己做了這個偉大的決定。
隻是她現在不會告訴趙燁,她愛她。她怕趙燁會拒絕,因為她一直拿自己當妹妹。她知道,她現在是在燈蛾撲火,就算趙燁接受了她,世俗也不會,更何況趙燁還不一定會接受。不過,現在她
管不了那麽多了,她瘋狂的愛著趙燁,她想趁能愛的時候,不顧一切的去愛。
高歌笑了笑,給自己打氣,說了聲加油,然後撥通了趙燁的電話。
“下午回來吃吧,我做飯。”
“好,嚐嚐你的手藝。”
趙燁一如既往,她不知道此刻電話那一麵的高歌對新的生活充滿了期待,高歌已經下定決心,無論遇到什麽,她絕不後悔,絕不回頭。
第11章 生日(一)
10號,趙燁陪高歌去醫院拆了線,醫生說恢復的很好。
11號早上,高歌早早地起床,趙燁不在,她應該去晨跑了。
高歌洗漱完,想著自己今天應該穿什麽衣服,突然想起她現在隻有身上穿著的睡衣和那天生病時的那身,當然她覺得穿趙燁送的駝色大衣最合適。
趙燁開門進來,手裏拿著早餐。高歌趕緊迎上去,接過東西。
“十九歲生日快樂!”
“謝謝。”
接著,趙燁開始說著一天的計劃:“早飯吃完,我們去遊樂場玩。然後去我爸那吃午飯。吃完午飯,去看電影、逛街,行嗎?”
“行!”高歌對這樣的安排滿意極了,用力點頭。讓她興奮的是趙燁居然帶她去看爸爸,這不就是見家長嗎?她特別激動,雖然不是以那樣的身份,不過她一定好好表現,努力給趙燁爸爸留一個好印象。
“你能不能答應我一件事?”高歌問。
“你說。”
“你今天能不能不開車,咱們一起走路、坐公交、擠地鐵,好嗎?”
“今天聽你的。”
高歌滿意的笑了笑。她今天隻是想和趙燁像普通的小情侶一樣,簡簡單單的,平平淡淡的,一起壓壓馬路、吃吃飯、逛逛街、看看電影。
和愛的人在一起,空氣都是甜甜的。
吃完飯,兩人一起去坐地鐵,有點擠,高歌躲在趙燁的懷裏。她抬起頭,用亮閃閃的大眼睛看著趙燁,說:“你是不是第一次擠地鐵?”
“當然不是。”趙燁頗為自豪。
聽完答案,高歌還是抬著頭看著趙燁。因為不上班,今天趙燁穿了平底鞋,高歌想,現在兩個人的身高差剛剛好,自己正好可以把頭放在她肩膀上。想著想著,高歌不自覺的笑了起來。
“傻笑什麽?”趙燁摸了摸高歌的頭。
高歌還是笑著,低下了頭。
到了遊樂場,高歌高興極了,幾乎是跳著對趙燁說:“這是我第一次來遊樂場!”
“那我很榮幸,可以第一個陪你來遊樂場。”
“走吧!走吧!”高歌迫不及待的往裏去。
“還沒買票呢!”趙燁無奈的說。她想起小時候和弟弟來遊樂場的樣子,他也是這麽開心。
第一次來遊樂場,高歌對所有的東西都很感興趣,就像是一個好奇的孩子。趙燁想,高歌就是一個孩子。趙燁也是捨命陪君子,以前沒有玩過的、不敢玩的,這一次通通陪高歌玩了一次。
高歌終於玩夠了,她們一起坐在路邊的長椅上,喝著可樂。趙燁假裝很累的樣子:“我這一把老骨頭啊!”
“你還年輕著呢!”高歌靠在趙燁肩膀上。
高歌突然坐起來,說:“我們去玩碰碰車吧!”
“不要。”
“走嘛!走嘛!”
“你去吧,我不開。”
“為什麽?”
“我怕出車禍。”
高歌笑了起來,自己跑開了。
趙燁有氣無力的跟上了。
趙燁看著前麵這個開心的像小兔子的女孩,這個紫羅蘭一樣小巧的女孩,她好像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讓趙燁可以忘記煩惱,忘記壓力,忘記身份,甚至忘記年齡。
快中午了,趙燁拉著依依不捨的高歌往外走,突然趙燁的手機響了。高歌做了個不高興的表情,趙燁抱歉的笑了笑,快走一步上前接電話。
“好,不想長就不長了。行了,我要去上班了,超不想去,可是今天有一個大項目要談,不得不去。”趙燁委屈的說。
“你在家要好好的,早飯在桌子上,午飯不要忘了吃。乖乖等我回來。”趙燁揉了揉高歌還沒有梳的蓬鬆的頭髮。
高歌目送著趙燁去上班,心裏有一種妻子送丈夫上班的感覺,不禁心肝一顫。
高歌現在可以正常吃飯了,她想做一桌菜給趙燁吃,想想趙燁吃自己做的飯時的幸福表情,高歌忍不住笑出聲來。
她知道趙燁中午不會回來吃飯,所以自己一個人出去吃飯,順便買菜回來。
第一次一個人去菜市場買菜,高歌有點小興奮,中午菜市場人不如早上多了,可還是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平時高歌從不往人多的地方去,今天覺得人多的菜市場別有一番風味,一股子人間煙火味。
兩個月的相處讓高歌差不多摸清了趙燁的口味,她從不吃雞肉,喜歡吃魚,還喜歡吃白菜、菠菜、油菜等蔬菜,不喜歡蘿蔔。高歌挑選了最新鮮的蔬菜和魚,心裏滿滿的成就感,就等著下午大展身手了。
高歌提著東西在門口,認認真真的輸入趙燁告訴她的密碼,17171717。
門開了,她明知道會開可還是好興奮。她覺得現在好像一個家庭主婦,一個幸福的家庭主婦。內心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強烈,她想生活在這裏,她想和趙燁在一起,永遠在一起!
同時一個可怕的詞彙出現在她的腦海裏,同性戀!
她的心跳加速,空蕩蕩的房子裏好像都在迴響著她的心跳聲,一聲比一聲強。
這是一個從未在她的生活裏出現過的詞,以前,於她而言,僅僅是一個詞,而現在,好像給她的人生蓋棺定論。
她努力回想著,企圖在記憶中尋找什麽蛛絲馬跡以證明她不是同性戀。悲哀的是,她沒有找到絲毫證據,因為她的青春期裏沒有一個讓她幻想的男孩。然後她絕望的搜尋著她是同性戀的證據,令她驚奇的是,也沒有找到,她一直都是孤獨的,在遇到趙燁之前。是啊,她發現,她所有的感情記憶都是來自於剛剛認識的趙燁,全部都是。
明麗的趙燁像一縷陽光,照進她冰冷、孤寂、潮濕的生命,從此她可以那樣燦爛的活在陽光下。高歌知道,她已經離不開趙燁了,不管她是男是女。
高歌想明白了,她不愛男人,也不愛女人,愛的隻是趙燁。她此刻無比清楚自己的心,她要和她在一起,一生一世都在一起!
這是她最堅定的一次,沒有猶豫,沒有掙紮,仿佛一切都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她對自己笑了笑,好像是恭喜自己做了這個偉大的決定。
隻是她現在不會告訴趙燁,她愛她。她怕趙燁會拒絕,因為她一直拿自己當妹妹。她知道,她現在是在燈蛾撲火,就算趙燁接受了她,世俗也不會,更何況趙燁還不一定會接受。不過,現在她
管不了那麽多了,她瘋狂的愛著趙燁,她想趁能愛的時候,不顧一切的去愛。
高歌笑了笑,給自己打氣,說了聲加油,然後撥通了趙燁的電話。
“下午回來吃吧,我做飯。”
“好,嚐嚐你的手藝。”
趙燁一如既往,她不知道此刻電話那一麵的高歌對新的生活充滿了期待,高歌已經下定決心,無論遇到什麽,她絕不後悔,絕不回頭。
第11章 生日(一)
10號,趙燁陪高歌去醫院拆了線,醫生說恢復的很好。
11號早上,高歌早早地起床,趙燁不在,她應該去晨跑了。
高歌洗漱完,想著自己今天應該穿什麽衣服,突然想起她現在隻有身上穿著的睡衣和那天生病時的那身,當然她覺得穿趙燁送的駝色大衣最合適。
趙燁開門進來,手裏拿著早餐。高歌趕緊迎上去,接過東西。
“十九歲生日快樂!”
“謝謝。”
接著,趙燁開始說著一天的計劃:“早飯吃完,我們去遊樂場玩。然後去我爸那吃午飯。吃完午飯,去看電影、逛街,行嗎?”
“行!”高歌對這樣的安排滿意極了,用力點頭。讓她興奮的是趙燁居然帶她去看爸爸,這不就是見家長嗎?她特別激動,雖然不是以那樣的身份,不過她一定好好表現,努力給趙燁爸爸留一個好印象。
“你能不能答應我一件事?”高歌問。
“你說。”
“你今天能不能不開車,咱們一起走路、坐公交、擠地鐵,好嗎?”
“今天聽你的。”
高歌滿意的笑了笑。她今天隻是想和趙燁像普通的小情侶一樣,簡簡單單的,平平淡淡的,一起壓壓馬路、吃吃飯、逛逛街、看看電影。
和愛的人在一起,空氣都是甜甜的。
吃完飯,兩人一起去坐地鐵,有點擠,高歌躲在趙燁的懷裏。她抬起頭,用亮閃閃的大眼睛看著趙燁,說:“你是不是第一次擠地鐵?”
“當然不是。”趙燁頗為自豪。
聽完答案,高歌還是抬著頭看著趙燁。因為不上班,今天趙燁穿了平底鞋,高歌想,現在兩個人的身高差剛剛好,自己正好可以把頭放在她肩膀上。想著想著,高歌不自覺的笑了起來。
“傻笑什麽?”趙燁摸了摸高歌的頭。
高歌還是笑著,低下了頭。
到了遊樂場,高歌高興極了,幾乎是跳著對趙燁說:“這是我第一次來遊樂場!”
“那我很榮幸,可以第一個陪你來遊樂場。”
“走吧!走吧!”高歌迫不及待的往裏去。
“還沒買票呢!”趙燁無奈的說。她想起小時候和弟弟來遊樂場的樣子,他也是這麽開心。
第一次來遊樂場,高歌對所有的東西都很感興趣,就像是一個好奇的孩子。趙燁想,高歌就是一個孩子。趙燁也是捨命陪君子,以前沒有玩過的、不敢玩的,這一次通通陪高歌玩了一次。
高歌終於玩夠了,她們一起坐在路邊的長椅上,喝著可樂。趙燁假裝很累的樣子:“我這一把老骨頭啊!”
“你還年輕著呢!”高歌靠在趙燁肩膀上。
高歌突然坐起來,說:“我們去玩碰碰車吧!”
“不要。”
“走嘛!走嘛!”
“你去吧,我不開。”
“為什麽?”
“我怕出車禍。”
高歌笑了起來,自己跑開了。
趙燁有氣無力的跟上了。
趙燁看著前麵這個開心的像小兔子的女孩,這個紫羅蘭一樣小巧的女孩,她好像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讓趙燁可以忘記煩惱,忘記壓力,忘記身份,甚至忘記年齡。
快中午了,趙燁拉著依依不捨的高歌往外走,突然趙燁的手機響了。高歌做了個不高興的表情,趙燁抱歉的笑了笑,快走一步上前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