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們都不怕
重生七零,退婚改嫁日子紅紅火火 作者:錢寶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老太婆惡毒的話語從林溪手裏拿著的收音機裏源源不斷冒出,還有她兩個兒媳婦的叫罵聲,砸門聲,從收音機裏清晰的傳出。
“聽聽,還有大家一起幫腔的聲音,剛才說自己不知道不清楚的人,這都是誰的聲音。我不認識沒關係,警察會調查的,讓你們做假證,到時候把你們也抓起來。
以為罵人的是這老太婆一家子,你們的罪名就輕了,你們幫著老太婆一家做假證,犯的罪比她家還重,要重罰坐牢。”
林溪半真半假的話把眾人嚇壞了,立刻有幾個膽小的婦女大聲道:“警察同誌,她兒子當官,我們也是不想得罪領導啊。”
“不想坐牢就趕快說實話!”
林溪冰冷的威脅道,眾人聽到這話,心裏頭都是一激靈,然後立刻七嘴八舌的搶答起來,生怕自己說晚了,就被林溪告了,得罪庫管科科長總比坐牢強。
再說這麽多人都說了,庫管科科長還能收拾的過來這麽多人,他又不是大領導。
有一個人帶頭,其他人都跟著一起,把老太婆這段時間做過的事情全都說了一遍。
”你們胡說八道!閉嘴!閉嘴!”
眾人越說越多,老太婆急了,連忙大聲阻止。
“警察同誌,我這次說的可是真話,要是我男人被單位領導打壓,你們可要給我做主啊。”
有了眾人的證詞,再加上林溪手裏的錄音證據,警察沉聲道:“你們幾人跟我去派出所做筆錄。”
一聽要去派出所,老太婆慌了,“我不去,我憑啥去!我這把年紀了,你們還要讓我坐牢不成。”
“法律規定滿七十周歲不用坐牢,你滿了嗎?你要是沒滿,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聽到林溪說出這話,兩個警察知道這一家子這回踢到鐵板了,別看著姑娘年輕,但是各種法律條款門清,招惹她不是沒事找事嗎?
“你們是鬧事方,我現在好好跟你們說,你們要是不跟我們回所裏,那我們就烤著你們走。”
說著老警察從腰間直接拿出銀手|考,老太婆臉色立刻白了,以前撒潑總能占便宜,今天不靈了。
“媽,咋辦?”
兩個兒媳婦巴巴望著婆婆,眼神中透著懼怕。
最後六個人跟著警察一起去了派出所,六個人做筆錄,派出所晚上值班的警察可沒有這麽多,著實忙活了一陣。
林溪的錄音警察要收走,林溪不同意,她讓派出所找個錄音機翻錄一遍,她才同意把原聲的錄音機給派出所。
林溪給出的理由也很充分,這個錄音是重要證據,為了防止丟失或者損壞,再翻錄一遍的要求很合理,這讓警察們審訊的時候都更專業,他們覺得林溪不是一般人,難道是司法係統的家屬,否則她怎麽知道這麽多。
錄完口供後,警察就開始調解雙方矛盾,想要把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個民事糾紛處理。
“我要起訴,起訴他們汙蔑我名聲,造謠誹謗我的兩位朋友,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我不認為這是治安糾紛,如果你們執意要按照這個處置,麻煩給我回執單,並在執法回執單上寫清楚,這件事情你們認定隻屬於民事糾紛,違反治安條例。”
老警察當即臉色一變,林溪要的這個東西,就是捏住了他們的命門,她拿著這個單子甚至可以起訴他們幾個警察執法不嚴包庇他人等。
“林溪同誌,這事情說嚴重也不算嚴重,我們知道你很生氣,你想怎麽樣可以提條件,她們認錯的態度還不錯,一定能讓你滿意的。”
“讓我滿意,那就是讓她們被法律製裁。她汙蔑的是我朋友們的清白,我想警察同誌你們應該知道今年上半年鐵絲廠有個姑娘,被人造黃謠逼得自殺了吧。
她們現在汙蔑我們,要是不受到懲罰,萬一有人造謠,我怎麽活?我的朋友們怎麽活?你們讓我們放過她們,到時候出了事是不是你們負責?”
林溪一連串的話,問的幾個警察都默不作聲,這誰敢保證,再說他們憑啥給這幾個人保證。
“林溪同誌,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誰知道以後會不會遇上,何必這麽咄咄逼人。”
“我咄咄逼人?她們找上門讓林嵐姐滾出去,拚命砸門,在門口叫罵的時候,你們怎麽不說是她們先逼我們的。還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我呸!
我都被人蹬鼻子上臉的欺負了,我憑啥留一線,我現在就要跟她們死磕到底,日後見到了也是仇人,她們要是敢招惹我,我絕對不放過她們,就這麽簡單,仇人!”
陸北川壓抑著不滿,“我們不接受調解,你們非要結案,出回執單吧。寫清楚事情經過,和你們的處理意見,簽字蓋章。
隻要出這個單子,你們放人我絕無二話,我們都是遵紀守法的。”
幾個警察心裏憋著火,這幾個人油鹽不進,他們也沒辦法。
正在大家僵持不下時,外麵來了一個男人,穿著中山裝,黑皮鞋,一看就像個幹部。
果然沒問兩句,這個人就是老太婆的大兒子,也是百貨商場庫管科科長。
此人聽完事情經過後,立刻對林嵐等人道歉,樣子十分誠懇。
“同誌,你說房管科把林嵐姐的房子分給了你?可有房管科分房通知?”
男人臉色一沉。
“你們百貨商場曆來都會評估每套房子住的人數嗎?對於因老人去世孩子結婚人數減少的家庭,都會調換房子嗎?是不是全都是這樣安排的?”
男人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麵色不善的盯著林溪,“這不關你的事。”
“這不關我的事,但是關我姐林嵐的事。我見識少,還沒見過哪個國企會定期評估公家房子的人數進行調房的,大家分了房子都是一直住下去的。像百貨商場這般做法我第一次見,我要問問看百貨商場是一直如此,還是隻有我姐林嵐需要換房子。
如果隻是我姐,那你們就是故意針對她本人,那我就告上j委,告你們百貨商場的一把手、房管科科長以及你,以權謀私,給自己謀福利以及公報私仇!”
“我不怕!”
“我也不怕!”
林嵐冷冷盯著庫管科科長。
“聽聽,還有大家一起幫腔的聲音,剛才說自己不知道不清楚的人,這都是誰的聲音。我不認識沒關係,警察會調查的,讓你們做假證,到時候把你們也抓起來。
以為罵人的是這老太婆一家子,你們的罪名就輕了,你們幫著老太婆一家做假證,犯的罪比她家還重,要重罰坐牢。”
林溪半真半假的話把眾人嚇壞了,立刻有幾個膽小的婦女大聲道:“警察同誌,她兒子當官,我們也是不想得罪領導啊。”
“不想坐牢就趕快說實話!”
林溪冰冷的威脅道,眾人聽到這話,心裏頭都是一激靈,然後立刻七嘴八舌的搶答起來,生怕自己說晚了,就被林溪告了,得罪庫管科科長總比坐牢強。
再說這麽多人都說了,庫管科科長還能收拾的過來這麽多人,他又不是大領導。
有一個人帶頭,其他人都跟著一起,把老太婆這段時間做過的事情全都說了一遍。
”你們胡說八道!閉嘴!閉嘴!”
眾人越說越多,老太婆急了,連忙大聲阻止。
“警察同誌,我這次說的可是真話,要是我男人被單位領導打壓,你們可要給我做主啊。”
有了眾人的證詞,再加上林溪手裏的錄音證據,警察沉聲道:“你們幾人跟我去派出所做筆錄。”
一聽要去派出所,老太婆慌了,“我不去,我憑啥去!我這把年紀了,你們還要讓我坐牢不成。”
“法律規定滿七十周歲不用坐牢,你滿了嗎?你要是沒滿,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聽到林溪說出這話,兩個警察知道這一家子這回踢到鐵板了,別看著姑娘年輕,但是各種法律條款門清,招惹她不是沒事找事嗎?
“你們是鬧事方,我現在好好跟你們說,你們要是不跟我們回所裏,那我們就烤著你們走。”
說著老警察從腰間直接拿出銀手|考,老太婆臉色立刻白了,以前撒潑總能占便宜,今天不靈了。
“媽,咋辦?”
兩個兒媳婦巴巴望著婆婆,眼神中透著懼怕。
最後六個人跟著警察一起去了派出所,六個人做筆錄,派出所晚上值班的警察可沒有這麽多,著實忙活了一陣。
林溪的錄音警察要收走,林溪不同意,她讓派出所找個錄音機翻錄一遍,她才同意把原聲的錄音機給派出所。
林溪給出的理由也很充分,這個錄音是重要證據,為了防止丟失或者損壞,再翻錄一遍的要求很合理,這讓警察們審訊的時候都更專業,他們覺得林溪不是一般人,難道是司法係統的家屬,否則她怎麽知道這麽多。
錄完口供後,警察就開始調解雙方矛盾,想要把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個民事糾紛處理。
“我要起訴,起訴他們汙蔑我名聲,造謠誹謗我的兩位朋友,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我不認為這是治安糾紛,如果你們執意要按照這個處置,麻煩給我回執單,並在執法回執單上寫清楚,這件事情你們認定隻屬於民事糾紛,違反治安條例。”
老警察當即臉色一變,林溪要的這個東西,就是捏住了他們的命門,她拿著這個單子甚至可以起訴他們幾個警察執法不嚴包庇他人等。
“林溪同誌,這事情說嚴重也不算嚴重,我們知道你很生氣,你想怎麽樣可以提條件,她們認錯的態度還不錯,一定能讓你滿意的。”
“讓我滿意,那就是讓她們被法律製裁。她汙蔑的是我朋友們的清白,我想警察同誌你們應該知道今年上半年鐵絲廠有個姑娘,被人造黃謠逼得自殺了吧。
她們現在汙蔑我們,要是不受到懲罰,萬一有人造謠,我怎麽活?我的朋友們怎麽活?你們讓我們放過她們,到時候出了事是不是你們負責?”
林溪一連串的話,問的幾個警察都默不作聲,這誰敢保證,再說他們憑啥給這幾個人保證。
“林溪同誌,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誰知道以後會不會遇上,何必這麽咄咄逼人。”
“我咄咄逼人?她們找上門讓林嵐姐滾出去,拚命砸門,在門口叫罵的時候,你們怎麽不說是她們先逼我們的。還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我呸!
我都被人蹬鼻子上臉的欺負了,我憑啥留一線,我現在就要跟她們死磕到底,日後見到了也是仇人,她們要是敢招惹我,我絕對不放過她們,就這麽簡單,仇人!”
陸北川壓抑著不滿,“我們不接受調解,你們非要結案,出回執單吧。寫清楚事情經過,和你們的處理意見,簽字蓋章。
隻要出這個單子,你們放人我絕無二話,我們都是遵紀守法的。”
幾個警察心裏憋著火,這幾個人油鹽不進,他們也沒辦法。
正在大家僵持不下時,外麵來了一個男人,穿著中山裝,黑皮鞋,一看就像個幹部。
果然沒問兩句,這個人就是老太婆的大兒子,也是百貨商場庫管科科長。
此人聽完事情經過後,立刻對林嵐等人道歉,樣子十分誠懇。
“同誌,你說房管科把林嵐姐的房子分給了你?可有房管科分房通知?”
男人臉色一沉。
“你們百貨商場曆來都會評估每套房子住的人數嗎?對於因老人去世孩子結婚人數減少的家庭,都會調換房子嗎?是不是全都是這樣安排的?”
男人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麵色不善的盯著林溪,“這不關你的事。”
“這不關我的事,但是關我姐林嵐的事。我見識少,還沒見過哪個國企會定期評估公家房子的人數進行調房的,大家分了房子都是一直住下去的。像百貨商場這般做法我第一次見,我要問問看百貨商場是一直如此,還是隻有我姐林嵐需要換房子。
如果隻是我姐,那你們就是故意針對她本人,那我就告上j委,告你們百貨商場的一把手、房管科科長以及你,以權謀私,給自己謀福利以及公報私仇!”
“我不怕!”
“我也不怕!”
林嵐冷冷盯著庫管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