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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英美]普林斯女王 作者:來杯麥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愛麗絲沒有再說什麽,而是默默地跟在艾琳身後和格瑞絲匯合。
這場貌似充滿硝煙的談話,似乎就這麽過去了。
當然,即便一起吃了一頓大餐,愛麗絲和艾琳的關係依舊沒有什麽改善,至少格瑞絲希望的兩人成為朋友的畫麵沒有出現。
好在格瑞絲心大:做朋友也是要緣分的嘛,既然艾琳和愛麗絲沒辦法做朋友,那就不要強求啦。
……
聖誕的時候,普林斯女裝店——與普林斯目前已升級為高定店的原裁縫店僅隔了兩條大街——掛出了打折促銷的招牌。
普林斯女裝自開業以來,就以其百搭的設計、鮮艷的色彩、新式的布料和低廉的售價而聞名,在改版後的《the life》推動下,普林斯女裝很快在市場上占據了一席之地,成為了眾多女性日常的著裝首選。
花同樣的價錢,誰不願意買一件更漂亮更獨特的衣服呢?普林斯的設計永遠走在時尚前沿不說,性價比還超高,哪個女人不喜歡?
1946年的聖誕成了女人們的狂歡節。
安德森夫人帶著女兒和兒子上街購買過聖誕需要的東西,她看了看女兒身上邊角處都起毛了的大衣,心裏有些愧疚,“愛麗絲,今年買一件新衣服吧?”
因為家境的原因,她已經很久沒有給女兒和兒子買過新衣服了,特別是女兒,平時都是幾身校服換來換去,十三歲的小女孩一點都不像那些同齡的小姐們一樣青春活潑,休息日的時候也總是宅在家裏讀書極少出門遊玩,有時候,她覺得女兒簡直像個小修女——安德森夫人真擔心哪天女兒就告訴她,“媽媽我要去修道院”了……
安德森夫人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每當休息日的時候,她總是喜歡穿上自己最喜歡的裙子,和小夥伴們一起玩樂,再想一想自家女兒的衣櫥——也許她確實應該給愛麗絲置辦一些新裙子了。
當然,如果現在麵包店的生意還像從前那樣勉強餬口,哪怕安德森夫人心裏再歉疚,也沒法給女兒的衣櫥增加點新顏色。好在最近生意好了不少,安德森夫人想要彌補一下女兒,也有了些底氣——至少不會因為一條裙子而讓一家人吃上一個月的黑麵包。
想到這裏,安德森夫人就不由想起了給麵包店的利潤做出了巨大貢獻的“衣食父母”——一家新開在麵包店那條路盡頭的工廠。
那處工廠從前是一處廢棄的紡織廠,老闆聽說是欠了很大一筆錢自殺了,工廠就被銀行收走了,現在應該是被人接手了,又開始了新的業務,路上來來往往的多了不少女工,她們每天分三班,有時候路過她的麵包店就會進來買幾塊麵包,雖然她們從不會一次性買很多,但架不住那些女工人數多,有時候一天竟然能賺10英鎊!——這放在從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安德森夫人曾狀似無意地向那些女工打聽了,聽那些女工說,她們每天至少有5英鎊的薪水,如果做得足夠好,一周甚至可以得到50英鎊,好吧,不說每周50英鎊,隻說一天5英鎊,扣除一個月4天的休息時間,那就是每個月至少130英鎊的薪水,一年下來就是1560英鎊——比隔壁那個進了政府部門,年薪1200英鎊的鄰居家兒子要多得多了!——說實話,要不是怕兩個小傢夥沒人照顧,她都有點兒心動了。
不過現在一天10英鎊左右似乎也不錯,安德森夫人心想,如果那家工廠一直開在那裏,她們家的生活也會越來越好的,就像這條街上的其他街坊一樣——安德森夫人看到住在街對麵賣日用品的一家人最近都買了布料做新衣服了,想當初他們還來找自己借錢呢!
那家工廠還在繼續招工,不知道到時候人會不會更多?她需不需要再多做一點麵包呢?
一路想著,母子三人到了一家布料店。
這是一家老牌的布料店了,最近裏麵上了些新料子,安德森夫人做衣服的手藝雖然比不上那些專業的裁縫,但給家裏人做點衣服什麽的還是沒問題的,何況比起成衣,買布料自己作衣服確實便宜多了,自從丈夫去世後就要精打細算的她當然不會再捨得買成衣。
正要邁進店門的時候,安德森夫人聽到有人在不遠處叫她,“安德森夫人?”
她回過頭,原來正是那家開日用品店的湯普森夫人帶著她的大兒子亞力·湯普森在和她打招呼。
湯普森夫人的大兒子不像愛麗絲一樣懂事,成績也不好,他中學畢業之後就沒有再讀書了,人高馬大的他現在在一家百貨商店當保安,這可能算是安德森夫人長久以來唯一覺得十分有臉麵的地方——她的兩個孩子今後可是要讀大學的!
亞力·湯普森手上提著兩個大袋子,安德森夫人發現上麵印著花體的“prince”,她常在那些女工們的工作服的衣角看見同樣的標識——他們竟然買得起普林斯家的衣服了?聽說那家衣服很貴的啊!
安德森夫人的心裏不免湧出一股不太舒服的情緒來。
湯普森夫人是個很熱情的人,哪怕是多年的辛苦生活也沒有影響她的性子,她樂嗬嗬地對安德森夫人招手,“安德森夫人,你是要買布料做衣服嗎?”
“是啊,”安德森夫人感覺女兒握著自己的手緊了緊,反握了一下,對著湯普森夫人僵硬地扯了扯唇角,“愛麗絲長大了,總得做幾件新衣服。”
“為什麽不買成衣呢?”湯普森夫人笑得臉上的褶子都出來了,指了指兒子手中拎著的袋子,“我剛給我和麗娜一人買一件新衣服呢!”
麗娜·湯普森是湯普森夫人的小女兒,今年才五歲。
安德森夫人感覺自己的胸口有點悶悶的,正要說什麽,就聽女兒開口問道,“是普林斯女裝嗎?”
“是啊,你們也知道普林斯女裝吶?最近倫敦賣得很火啊!”湯普森夫人笑容更深了,“你們要不要也買幾件?現在打折很便宜的!哎,可惜它們不生產男裝,不然我肯定給男人們也一人買一套了!”
安德森夫人覺得自己有必要維護一下自己和孩子們的尊嚴了——在湯普森夫人這個曾經還不如自己的人麵前,於是她說,“我們正打算去看一看,現在買布料已經過時了,不是嗎?”
湯普森夫人不知道有沒有察覺出安德森夫人隱隱約約流露出來的對峙之意,她抬起手指了一下街角,“你們知道普林斯女裝店在哪裏嗎?過了這個路口左拐,就在伯靈頓街上,人最多的那家就是了!”
安德森夫人,“……”她覺得自己半年內都不想和湯普森夫人說話了。
暗暗盤算了一下自己帶出來的錢,安德森夫人心中計算了一下,她帶了300英鎊,如果買布料,普通的呢絨能買到三匹,好一點的講講價錢,或許也能買兩匹,做成衣服的話至少也有10多件,當然,她是不會買這麽多的,一匹就足夠她們一家人用一年了,剩下的錢……應該足夠抽出一些來給愛麗絲買一件成衣?
——她沒有考慮小兒子阿爾文,因為她可以把丈夫留下來的衣服改一改給小兒子穿,但女兒不行,三年級的女校學生已經可以參加社交舞會了,她不能讓女兒穿著校服去參加舞會!
這場貌似充滿硝煙的談話,似乎就這麽過去了。
當然,即便一起吃了一頓大餐,愛麗絲和艾琳的關係依舊沒有什麽改善,至少格瑞絲希望的兩人成為朋友的畫麵沒有出現。
好在格瑞絲心大:做朋友也是要緣分的嘛,既然艾琳和愛麗絲沒辦法做朋友,那就不要強求啦。
……
聖誕的時候,普林斯女裝店——與普林斯目前已升級為高定店的原裁縫店僅隔了兩條大街——掛出了打折促銷的招牌。
普林斯女裝自開業以來,就以其百搭的設計、鮮艷的色彩、新式的布料和低廉的售價而聞名,在改版後的《the life》推動下,普林斯女裝很快在市場上占據了一席之地,成為了眾多女性日常的著裝首選。
花同樣的價錢,誰不願意買一件更漂亮更獨特的衣服呢?普林斯的設計永遠走在時尚前沿不說,性價比還超高,哪個女人不喜歡?
1946年的聖誕成了女人們的狂歡節。
安德森夫人帶著女兒和兒子上街購買過聖誕需要的東西,她看了看女兒身上邊角處都起毛了的大衣,心裏有些愧疚,“愛麗絲,今年買一件新衣服吧?”
因為家境的原因,她已經很久沒有給女兒和兒子買過新衣服了,特別是女兒,平時都是幾身校服換來換去,十三歲的小女孩一點都不像那些同齡的小姐們一樣青春活潑,休息日的時候也總是宅在家裏讀書極少出門遊玩,有時候,她覺得女兒簡直像個小修女——安德森夫人真擔心哪天女兒就告訴她,“媽媽我要去修道院”了……
安德森夫人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每當休息日的時候,她總是喜歡穿上自己最喜歡的裙子,和小夥伴們一起玩樂,再想一想自家女兒的衣櫥——也許她確實應該給愛麗絲置辦一些新裙子了。
當然,如果現在麵包店的生意還像從前那樣勉強餬口,哪怕安德森夫人心裏再歉疚,也沒法給女兒的衣櫥增加點新顏色。好在最近生意好了不少,安德森夫人想要彌補一下女兒,也有了些底氣——至少不會因為一條裙子而讓一家人吃上一個月的黑麵包。
想到這裏,安德森夫人就不由想起了給麵包店的利潤做出了巨大貢獻的“衣食父母”——一家新開在麵包店那條路盡頭的工廠。
那處工廠從前是一處廢棄的紡織廠,老闆聽說是欠了很大一筆錢自殺了,工廠就被銀行收走了,現在應該是被人接手了,又開始了新的業務,路上來來往往的多了不少女工,她們每天分三班,有時候路過她的麵包店就會進來買幾塊麵包,雖然她們從不會一次性買很多,但架不住那些女工人數多,有時候一天竟然能賺10英鎊!——這放在從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安德森夫人曾狀似無意地向那些女工打聽了,聽那些女工說,她們每天至少有5英鎊的薪水,如果做得足夠好,一周甚至可以得到50英鎊,好吧,不說每周50英鎊,隻說一天5英鎊,扣除一個月4天的休息時間,那就是每個月至少130英鎊的薪水,一年下來就是1560英鎊——比隔壁那個進了政府部門,年薪1200英鎊的鄰居家兒子要多得多了!——說實話,要不是怕兩個小傢夥沒人照顧,她都有點兒心動了。
不過現在一天10英鎊左右似乎也不錯,安德森夫人心想,如果那家工廠一直開在那裏,她們家的生活也會越來越好的,就像這條街上的其他街坊一樣——安德森夫人看到住在街對麵賣日用品的一家人最近都買了布料做新衣服了,想當初他們還來找自己借錢呢!
那家工廠還在繼續招工,不知道到時候人會不會更多?她需不需要再多做一點麵包呢?
一路想著,母子三人到了一家布料店。
這是一家老牌的布料店了,最近裏麵上了些新料子,安德森夫人做衣服的手藝雖然比不上那些專業的裁縫,但給家裏人做點衣服什麽的還是沒問題的,何況比起成衣,買布料自己作衣服確實便宜多了,自從丈夫去世後就要精打細算的她當然不會再捨得買成衣。
正要邁進店門的時候,安德森夫人聽到有人在不遠處叫她,“安德森夫人?”
她回過頭,原來正是那家開日用品店的湯普森夫人帶著她的大兒子亞力·湯普森在和她打招呼。
湯普森夫人的大兒子不像愛麗絲一樣懂事,成績也不好,他中學畢業之後就沒有再讀書了,人高馬大的他現在在一家百貨商店當保安,這可能算是安德森夫人長久以來唯一覺得十分有臉麵的地方——她的兩個孩子今後可是要讀大學的!
亞力·湯普森手上提著兩個大袋子,安德森夫人發現上麵印著花體的“prince”,她常在那些女工們的工作服的衣角看見同樣的標識——他們竟然買得起普林斯家的衣服了?聽說那家衣服很貴的啊!
安德森夫人的心裏不免湧出一股不太舒服的情緒來。
湯普森夫人是個很熱情的人,哪怕是多年的辛苦生活也沒有影響她的性子,她樂嗬嗬地對安德森夫人招手,“安德森夫人,你是要買布料做衣服嗎?”
“是啊,”安德森夫人感覺女兒握著自己的手緊了緊,反握了一下,對著湯普森夫人僵硬地扯了扯唇角,“愛麗絲長大了,總得做幾件新衣服。”
“為什麽不買成衣呢?”湯普森夫人笑得臉上的褶子都出來了,指了指兒子手中拎著的袋子,“我剛給我和麗娜一人買一件新衣服呢!”
麗娜·湯普森是湯普森夫人的小女兒,今年才五歲。
安德森夫人感覺自己的胸口有點悶悶的,正要說什麽,就聽女兒開口問道,“是普林斯女裝嗎?”
“是啊,你們也知道普林斯女裝吶?最近倫敦賣得很火啊!”湯普森夫人笑容更深了,“你們要不要也買幾件?現在打折很便宜的!哎,可惜它們不生產男裝,不然我肯定給男人們也一人買一套了!”
安德森夫人覺得自己有必要維護一下自己和孩子們的尊嚴了——在湯普森夫人這個曾經還不如自己的人麵前,於是她說,“我們正打算去看一看,現在買布料已經過時了,不是嗎?”
湯普森夫人不知道有沒有察覺出安德森夫人隱隱約約流露出來的對峙之意,她抬起手指了一下街角,“你們知道普林斯女裝店在哪裏嗎?過了這個路口左拐,就在伯靈頓街上,人最多的那家就是了!”
安德森夫人,“……”她覺得自己半年內都不想和湯普森夫人說話了。
暗暗盤算了一下自己帶出來的錢,安德森夫人心中計算了一下,她帶了300英鎊,如果買布料,普通的呢絨能買到三匹,好一點的講講價錢,或許也能買兩匹,做成衣服的話至少也有10多件,當然,她是不會買這麽多的,一匹就足夠她們一家人用一年了,剩下的錢……應該足夠抽出一些來給愛麗絲買一件成衣?
——她沒有考慮小兒子阿爾文,因為她可以把丈夫留下來的衣服改一改給小兒子穿,但女兒不行,三年級的女校學生已經可以參加社交舞會了,她不能讓女兒穿著校服去參加舞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