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不怕?”剛哲問茴香。
茴香搖頭:“有你在,我什麽都不怕!”
剛哲笑了,他這一笑,就想撥雲見日一般明朗。
“圍城!”剛哲一聲令下,大軍便衝上去,將苗王城團團圍住,已經自封為王的巫師見到剛哲手裏的破雲刀,臉色大變。
“你是剛哲!”巫師貪婪的看著剛哲手裏的破雲刀,據說剛哲當年離開時,一並帶走了苗王城的兩大至寶,看來是真的。
剛哲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隻是冷聲問:“上一任巫師大人是你殺的?”
“是又怎樣?”巫師陰冷的看著剛哲:“雖然他總說你是他見過最有天賦的人,可我還是想與你比一比,到底是你厲害還是我厲害!”
剛哲拔出破雲刀,破雲刀是凶刀,這些年北狄太平,它已經很久沒有嚐到鮮血的味道,刀口已經微微有些生鏽。
巫師嗤笑:“你可真是會辱沒這把絕世名刀!”
剛哲一向秉承能動手絕不廢話的原則,在巫師嘰嘰歪歪的時候,他已經出刀。
破雲刀帶著風卷雲殘的架勢,在苗王城裏呼嘯著,很多人嗯聞訊趕來,就是想再次一睹破雲刀的風采。
刷的一刀,巫師的手臂被破雲刀劃破,破雲刀整個身體便開始輕顫,接著刀刃便開始發亮。
“混蛋!”巫師不會用蠱,也不會用毒,但是他會用巫術,暴怒的他忽然取了一根竹笛,吹響怪異的音符。
苗王宮中便湧出來無數的老鼠,那些老鼠的個頭很大,眼睛泛著綠光,爪子也呈綠色,一看便是被人豢養的。
剛哲淡笑,從懷裏取出血雪蟲,用自己的血將血雪蟲喚醒,血雪蟲一見到毒物,便歡歡喜喜的朝著那些老鼠衝過去。
血雪蟲乃是劇毒無比之物,是苗王城的毒王,那些老鼠感受到來自血雪蟲的威脅後,便嚇得四處逃竄,壓根就不敢再攻擊人。
剛哲淡淡的看著,直到那些毒老鼠被血雪蟲消滅殆盡。
“血雪蟲果然名不虛傳,既然我的毒老鼠沒用,那我們還是再打過吧!”巫師將竹笛往地上一丟,繼續與剛哲打。
打架剛哲素來誰也不怕,隻是他怕拖得久了,巫師會傷害到無辜的百姓,便傾盡全力與巫師一戰。
結果,自然是剛哲勝利。
巫師在剛哲的破雲刀下,念念有詞的想要召喚什麽,可他沒有機會,剛哲一聽見他召喚,直接一刀便割了他的脖子。
之後,剛哲幫著清理了苗王城中的城務。
待苗王城走上正軌之後,他對渺渺說:“隨我回去吧,他死了,這個地方你就不適合居住了。”
“哥哥不管苗王城麽?”渺渺驚訝的問。
剛哲看了看這座城,淡聲說:“我永遠也忘不了他們得知我母親是漢人的時候,那般激烈的驅逐我們,這個地方,永遠不可能真的容納你我,與我走吧!”
“那苗王城怎麽辦?”
“剛祁的兒子要是有能力就繼續做苗王,若是沒有,穀家不會讓苗王城沒有主人的!”剛哲沒說,其實現在的穀家,更適合掌管苗王城。
離去時,剛哲給穀亦玄寫了一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有本事的話,苗王城便是你的。
回到榕城後,茴香心裏始終記掛剛哲小時候,覺得在苗王城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所以發誓要對他好。
心血來潮便要去學習廚藝,不光自己去學,還拉著渺渺去學。
在皇城門口,渺渺偶遇了慕明軒一家人,看他幸福的模樣,渺渺笑了,她就知道,慕子衿怎麽可能讓他去死!
迷上廚藝的茴香,發誓要對剛哲好的茴香,讓剛哲有些吃不消。
剛舒城最後終於受不住,帶著剛蘭芷離家出走,去投奔外祖母去了。
剛哲每日回家,茴香都會拉著他說:“大木頭,你來看看,今日我做的新菜式!”
剛哲看著桌案上那清一色的黑乎乎的“新菜式”,麵無表情的坐下,拿著筷子便開始吃。
“這是什麽?”茴香期待的問。
“紅燒土豆!”
“不對,是紅燒肉!”
“你可真厲害,肉味都做沒了!”剛哲的讚美如此的言不由衷,可茴香卻開心啊!
“真的?”
“真的!”
茴香想,明日我要做點什麽給大木頭吃好呢?
哎!
剛哲卻在想,今夜我要去宮裏請皇後娘娘開點什麽藥好呢?
第209章,願情深終不負
崇義,是大月的皇子,是北狄的王爺。
趙文修在京都自裁之後,崇睿便將京都更名為舊月城,崇義知道他三哥還是戀舊的,不管少年時期,他在大月遭受過怎樣不公平的對待,但是最後,他也沒有很極端。
舊月,舊時明月。
多麽蒼涼的名字!
就如同崇義現在的心情,他不遠萬裏從北狄跋山涉水回到這裏,原本他是想好了,要與桑朵雙宿雙飛的。
可是,他沒想到,桑朵的性子這般烈,她要給自己的族人報仇,就等於放棄了與崇義的感情。
感情,多麽可笑的感情!
崇義住在舊時的皇宮之中,以往的芳華宮、鳳儀宮、東宮甚至養心殿,都被崇義拆了,隻留下了永和宮。
他喜歡這裏,不管是什麽時候,他都喜歡永和宮這樣恬淡的地方,這些年,他更喜歡這樣淡薄的生活,淡薄有什麽不好麽?
他覺得很好!
一年後。
因為土地征用問題,官兵與以往京都的貴族產生了衝突,屬下來報,讓崇義去調解。
這塊地,是舊朝書香世家宋家的祖宅,為此,宋家口誅筆伐的與崇義理論了一年,這塊地依舊沒有解決好。
崇義拿著一個白玉酒壺,騎著他的汗血寶馬一路策馬狂奔而至。
到達之後,崇義也不下馬,他斜靠在馬鞍上,一手拿著酒壺,一隻手玩弄著馬鬃,眼神薄涼的看著那塊有他皇爺爺親筆題字的“書香世家”牌匾的宋宅。
沒過多久,就有宋家的人發現了崇義,很快,宋家祖宅的大門“吱呀”一聲被打開了。
一身儒衫的宋一男走出來,拱手對崇義行禮:“王爺,勞駕!”
“怎麽,宋族長今日又打算與我說什麽?”對於他的那一套,崇義已經很是理解。
或許,在皇爺爺那一代,他們宋家確實算得上是書香門第,可現在,崇義隻想笑,這般貪婪,也配“書香”二字?
“王爺既然來了,何不進來喝一杯?”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崇義沒理會他,微微一笑說:“今日天氣甚好,本王很是喜歡這般晴朗的天氣,再說了,本王帶了酒!”
就是不進去!
那宋族長臉上的肌肉跳了跳,他倒是沒想到,這位昔年最貪玩好事的王爺,如今竟也成長了?
崇義有一口沒一口的喝著白玉酒壺中的美酒,一抬頭,便能看到天空肆意自由的白雲,若是可以,他其實更願意當這閑雲野鶴,但是前提,是要將這舊月城治理得讓三哥滿意。
“王爺這般不給老朽麵子,莫非是改換了門庭,便不打算認先祖留下的遺詔了麽?”宋族長朝天拱手,言語之間全是挑釁。
最煩的,就是即便你改換了門庭,依舊要遵守先祖遺訓。
“既然宋族長將先祖都搬出來了,我要是不進這個門,豈不是要被宋族長詬病成這世間最混蛋的不肖子孫?”崇義利落的翻身下馬,大刺刺的便往裏走。
“將本王的馬給我伺候好!”崇義覺得,自己現在唯一剩下的,也就這匹好馬了。
那宋族長忍住怒氣,將崇義迎進門,並招呼人將崇義的馬伺候好。
這宋家祖宅原本就是一座幾乎荒廢的舊宅,崇義走進去之後,到在上麵,能很清楚的聽到木板吱呀吱呀的殘破叫聲,每走一步,都帶著顫顫巍巍的小心。
但是這裏卻很幹淨,與“荒廢”二字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難道這裏還有人居住?
答案是肯定的,崇義發現二樓有人走動的聲音,那小小的窗戶上,還掛著一個造型古樸的風鈴,精致得如同妙齡的少女。
回頭時,那宋族長已經不見蹤影!
崇義想,我還是先離開吧!
就在他折身要走的時候,卻聽見樓上傳來一陣重物摔在地上的聲音,接著便是似有似無的呻吟,屬於女子的呻吟。
崇智咬牙:“沒想到號稱書香門第的宋家,竟對本王使用美人計,你們不覺得羞恥麽?”
沒有人回應!
崇義咬牙欲走,卻聽到空中傳來微弱的呼救:“王爺,救命!”
救命?
藏在心裏的正義感讓崇義奮不顧身的衝了上去,他無暇欣賞這是一間怎樣別致的閣樓,卻被地上那曼妙得沒有一絲遮掩的女體吸引。
你……
“我被下藥了,求王爺帶我走!”那女子臉上有不自然的潮紅,這讓崇義無法坐視不管。
他脫了外衣,輕柔的將女子包裹住,而後道:“得罪了姑娘!”
這小小的舊宅自是困不住崇義的,他破窗而出,抱著女子找到他的寶馬,一路策馬狂奔,往他的王府走去。
一進門,崇義便迫不及待的對下人說:“打冷水,要冰冷的水!”
很快,冷水被送了進來,可崇義懷裏的女子早已神誌不清,她伸出一截皓腕,攬住崇義的脖子,吐氣如蘭的說:“王爺,要我!”
這樣的邀請,對男人而言,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可是他知道,自己一旦失守,他可就中了宋族長的計了。
三哥的國策論,不能在這舊月城中被破壞,他一定要穩住。
茴香搖頭:“有你在,我什麽都不怕!”
剛哲笑了,他這一笑,就想撥雲見日一般明朗。
“圍城!”剛哲一聲令下,大軍便衝上去,將苗王城團團圍住,已經自封為王的巫師見到剛哲手裏的破雲刀,臉色大變。
“你是剛哲!”巫師貪婪的看著剛哲手裏的破雲刀,據說剛哲當年離開時,一並帶走了苗王城的兩大至寶,看來是真的。
剛哲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隻是冷聲問:“上一任巫師大人是你殺的?”
“是又怎樣?”巫師陰冷的看著剛哲:“雖然他總說你是他見過最有天賦的人,可我還是想與你比一比,到底是你厲害還是我厲害!”
剛哲拔出破雲刀,破雲刀是凶刀,這些年北狄太平,它已經很久沒有嚐到鮮血的味道,刀口已經微微有些生鏽。
巫師嗤笑:“你可真是會辱沒這把絕世名刀!”
剛哲一向秉承能動手絕不廢話的原則,在巫師嘰嘰歪歪的時候,他已經出刀。
破雲刀帶著風卷雲殘的架勢,在苗王城裏呼嘯著,很多人嗯聞訊趕來,就是想再次一睹破雲刀的風采。
刷的一刀,巫師的手臂被破雲刀劃破,破雲刀整個身體便開始輕顫,接著刀刃便開始發亮。
“混蛋!”巫師不會用蠱,也不會用毒,但是他會用巫術,暴怒的他忽然取了一根竹笛,吹響怪異的音符。
苗王宮中便湧出來無數的老鼠,那些老鼠的個頭很大,眼睛泛著綠光,爪子也呈綠色,一看便是被人豢養的。
剛哲淡笑,從懷裏取出血雪蟲,用自己的血將血雪蟲喚醒,血雪蟲一見到毒物,便歡歡喜喜的朝著那些老鼠衝過去。
血雪蟲乃是劇毒無比之物,是苗王城的毒王,那些老鼠感受到來自血雪蟲的威脅後,便嚇得四處逃竄,壓根就不敢再攻擊人。
剛哲淡淡的看著,直到那些毒老鼠被血雪蟲消滅殆盡。
“血雪蟲果然名不虛傳,既然我的毒老鼠沒用,那我們還是再打過吧!”巫師將竹笛往地上一丟,繼續與剛哲打。
打架剛哲素來誰也不怕,隻是他怕拖得久了,巫師會傷害到無辜的百姓,便傾盡全力與巫師一戰。
結果,自然是剛哲勝利。
巫師在剛哲的破雲刀下,念念有詞的想要召喚什麽,可他沒有機會,剛哲一聽見他召喚,直接一刀便割了他的脖子。
之後,剛哲幫著清理了苗王城中的城務。
待苗王城走上正軌之後,他對渺渺說:“隨我回去吧,他死了,這個地方你就不適合居住了。”
“哥哥不管苗王城麽?”渺渺驚訝的問。
剛哲看了看這座城,淡聲說:“我永遠也忘不了他們得知我母親是漢人的時候,那般激烈的驅逐我們,這個地方,永遠不可能真的容納你我,與我走吧!”
“那苗王城怎麽辦?”
“剛祁的兒子要是有能力就繼續做苗王,若是沒有,穀家不會讓苗王城沒有主人的!”剛哲沒說,其實現在的穀家,更適合掌管苗王城。
離去時,剛哲給穀亦玄寫了一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有本事的話,苗王城便是你的。
回到榕城後,茴香心裏始終記掛剛哲小時候,覺得在苗王城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所以發誓要對他好。
心血來潮便要去學習廚藝,不光自己去學,還拉著渺渺去學。
在皇城門口,渺渺偶遇了慕明軒一家人,看他幸福的模樣,渺渺笑了,她就知道,慕子衿怎麽可能讓他去死!
迷上廚藝的茴香,發誓要對剛哲好的茴香,讓剛哲有些吃不消。
剛舒城最後終於受不住,帶著剛蘭芷離家出走,去投奔外祖母去了。
剛哲每日回家,茴香都會拉著他說:“大木頭,你來看看,今日我做的新菜式!”
剛哲看著桌案上那清一色的黑乎乎的“新菜式”,麵無表情的坐下,拿著筷子便開始吃。
“這是什麽?”茴香期待的問。
“紅燒土豆!”
“不對,是紅燒肉!”
“你可真厲害,肉味都做沒了!”剛哲的讚美如此的言不由衷,可茴香卻開心啊!
“真的?”
“真的!”
茴香想,明日我要做點什麽給大木頭吃好呢?
哎!
剛哲卻在想,今夜我要去宮裏請皇後娘娘開點什麽藥好呢?
第209章,願情深終不負
崇義,是大月的皇子,是北狄的王爺。
趙文修在京都自裁之後,崇睿便將京都更名為舊月城,崇義知道他三哥還是戀舊的,不管少年時期,他在大月遭受過怎樣不公平的對待,但是最後,他也沒有很極端。
舊月,舊時明月。
多麽蒼涼的名字!
就如同崇義現在的心情,他不遠萬裏從北狄跋山涉水回到這裏,原本他是想好了,要與桑朵雙宿雙飛的。
可是,他沒想到,桑朵的性子這般烈,她要給自己的族人報仇,就等於放棄了與崇義的感情。
感情,多麽可笑的感情!
崇義住在舊時的皇宮之中,以往的芳華宮、鳳儀宮、東宮甚至養心殿,都被崇義拆了,隻留下了永和宮。
他喜歡這裏,不管是什麽時候,他都喜歡永和宮這樣恬淡的地方,這些年,他更喜歡這樣淡薄的生活,淡薄有什麽不好麽?
他覺得很好!
一年後。
因為土地征用問題,官兵與以往京都的貴族產生了衝突,屬下來報,讓崇義去調解。
這塊地,是舊朝書香世家宋家的祖宅,為此,宋家口誅筆伐的與崇義理論了一年,這塊地依舊沒有解決好。
崇義拿著一個白玉酒壺,騎著他的汗血寶馬一路策馬狂奔而至。
到達之後,崇義也不下馬,他斜靠在馬鞍上,一手拿著酒壺,一隻手玩弄著馬鬃,眼神薄涼的看著那塊有他皇爺爺親筆題字的“書香世家”牌匾的宋宅。
沒過多久,就有宋家的人發現了崇義,很快,宋家祖宅的大門“吱呀”一聲被打開了。
一身儒衫的宋一男走出來,拱手對崇義行禮:“王爺,勞駕!”
“怎麽,宋族長今日又打算與我說什麽?”對於他的那一套,崇義已經很是理解。
或許,在皇爺爺那一代,他們宋家確實算得上是書香門第,可現在,崇義隻想笑,這般貪婪,也配“書香”二字?
“王爺既然來了,何不進來喝一杯?”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崇義沒理會他,微微一笑說:“今日天氣甚好,本王很是喜歡這般晴朗的天氣,再說了,本王帶了酒!”
就是不進去!
那宋族長臉上的肌肉跳了跳,他倒是沒想到,這位昔年最貪玩好事的王爺,如今竟也成長了?
崇義有一口沒一口的喝著白玉酒壺中的美酒,一抬頭,便能看到天空肆意自由的白雲,若是可以,他其實更願意當這閑雲野鶴,但是前提,是要將這舊月城治理得讓三哥滿意。
“王爺這般不給老朽麵子,莫非是改換了門庭,便不打算認先祖留下的遺詔了麽?”宋族長朝天拱手,言語之間全是挑釁。
最煩的,就是即便你改換了門庭,依舊要遵守先祖遺訓。
“既然宋族長將先祖都搬出來了,我要是不進這個門,豈不是要被宋族長詬病成這世間最混蛋的不肖子孫?”崇義利落的翻身下馬,大刺刺的便往裏走。
“將本王的馬給我伺候好!”崇義覺得,自己現在唯一剩下的,也就這匹好馬了。
那宋族長忍住怒氣,將崇義迎進門,並招呼人將崇義的馬伺候好。
這宋家祖宅原本就是一座幾乎荒廢的舊宅,崇義走進去之後,到在上麵,能很清楚的聽到木板吱呀吱呀的殘破叫聲,每走一步,都帶著顫顫巍巍的小心。
但是這裏卻很幹淨,與“荒廢”二字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難道這裏還有人居住?
答案是肯定的,崇義發現二樓有人走動的聲音,那小小的窗戶上,還掛著一個造型古樸的風鈴,精致得如同妙齡的少女。
回頭時,那宋族長已經不見蹤影!
崇義想,我還是先離開吧!
就在他折身要走的時候,卻聽見樓上傳來一陣重物摔在地上的聲音,接著便是似有似無的呻吟,屬於女子的呻吟。
崇智咬牙:“沒想到號稱書香門第的宋家,竟對本王使用美人計,你們不覺得羞恥麽?”
沒有人回應!
崇義咬牙欲走,卻聽到空中傳來微弱的呼救:“王爺,救命!”
救命?
藏在心裏的正義感讓崇義奮不顧身的衝了上去,他無暇欣賞這是一間怎樣別致的閣樓,卻被地上那曼妙得沒有一絲遮掩的女體吸引。
你……
“我被下藥了,求王爺帶我走!”那女子臉上有不自然的潮紅,這讓崇義無法坐視不管。
他脫了外衣,輕柔的將女子包裹住,而後道:“得罪了姑娘!”
這小小的舊宅自是困不住崇義的,他破窗而出,抱著女子找到他的寶馬,一路策馬狂奔,往他的王府走去。
一進門,崇義便迫不及待的對下人說:“打冷水,要冰冷的水!”
很快,冷水被送了進來,可崇義懷裏的女子早已神誌不清,她伸出一截皓腕,攬住崇義的脖子,吐氣如蘭的說:“王爺,要我!”
這樣的邀請,對男人而言,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可是他知道,自己一旦失守,他可就中了宋族長的計了。
三哥的國策論,不能在這舊月城中被破壞,他一定要穩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