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更愛的是自己——從這個始祖身上,才能看出真正的血族應該是什麽樣子。
真正的吸血鬼不是被現在人為加工了的,不是所謂的“情種”,也沒有什麽俊男美女,無論是《暮光之城》,還是其他的什麽作品中。都不是原本的吸血鬼的樣子。
原本的吸血鬼,應該就是該隱這樣:渾身散發著屍臭味,隻能用血味來掩蓋,皮膚慘白甚至發青,身體容易受傷,並不會癒合,隻有鮮血才能治癒傷口。他們眼睛必定是紅色。相貌醜陋,枯瘦,手指尖利,牙齒長且銳。
他是自私的,貪婪的,充滿了欲望的,骨子中有嗜血嗜殺的傾向。
對比上帝,他的信仰是他自己。
對於上帝,其實無所謂愛和恨,隻要有血液就可以恣意在黑暗世界中。
沒有太大的進取心——並不想占領地球,他們偏安一隅,以鮮血自得自樂。
他們並不願意委屈自己,寧可委屈別人。
——這才是還原了
第二、三大黑暗種族,之所謂“黑暗”,並非因為他們都是殘暴的,詭異的。
而是因為他們的方式是不為上帝容許的。
上帝治理人間,其中一個標準,就是維持世間的公正和平衡。世間萬物,有生有死,有起有落,按照正常的自然規律,發展進化。
而血族、狼人、巫師,這三個種族違背了發展規律,他們用上帝禁止的手段來擾亂生命的平衡發展。
血族是吸食血液,這個不用說了。
狼人,月圓時變身。這不符合自然規律。而且變身之後,靈魂和身體所承受的痛苦、還有被狼人咬到後也會成為狼人的傳染力都是無比罪惡的。
巫師,他們用法術,幹擾世間很多事物的平衡,並以巫術改變其他人的命運,並能詛咒——這些基本上都是發起於靈魂,並作用於靈魂的。
這些,都是站在光明世界的對立麵,是排除在我們正常人類發展歷程的。
他們站在上帝的對立麵,站在光明的對立麵,不是光明正大的——這才是稱為黑暗種族的最根本的原因。
第91章 曾經
亞當和夏娃的長子該隱——世界上第三個人類,因為嫉妒殺掉了受上帝垂青的弟弟亞伯。殺掉血親的罪名,讓他受到上帝的懲罰。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麽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舊約)
上帝懲罰他,從此流離世上,無法從土地中得到食物,也無法死去——並於黑暗之中偷生。
如果說偷食禁果是人類的原罪,那麽對於吸血鬼來說,血族的原罪,便是弒親。
隻要他成為血族,他便已經背了這罪,並永遠得不到救贖:凡是上帝的光芒所普照的地方,他都無法觸及。
直到該隱遇到夜之魔女莉莉絲之前,他雖永生,卻也永受折磨——飢餓,虛弱,蒼老。
我允許你吃它的肉,但我禁止你喝它的血——這是上帝的旨意。曾對上帝懷有憧憬的該隱,從未想過要再次違反上帝的意誌——他殺掉弟弟,不過是因為深愛著那個高高在上的耶和華,從而嫉妒亞伯得到耶和華的厚愛。
哪怕流離在黑暗中,他也未曾動過徹底背離耶和華的念頭。
直到他遇到莉莉絲——莉莉絲與該隱不同,她不愛上帝,她不信上帝,她甚至厭惡、甚至憎恨那個虛偽、不公的所謂神明!
她毫無顧忌的去挑戰耶和華的所有禁令:“畏懼於我吧!我是莉莉絲、伊西斯、是世界的黑暗之魂。我命中注定要使人類恐懼,是難以捉摸的、不吉的、未知的存在,這就是我。顫抖吧! 我就是霧,你就是星。你不過是光明中的一點,而我卻是黑夜中永久的黑暗。 ”
她教導該隱,去從血液中填補飢餓,而獲得滿足感,並獲得力量。
該隱很容易受到了誘惑——或許隻有這個時候,才能知道,哪怕他愛著上帝,但他更愛的是自己。
不知道這是該隱的幸運,還是不幸——因為人類逐漸虛偽而貪婪,決定給人類以教訓的上帝,並沒有阻止該隱的行為,默認了吸血種族的出現——而對於該隱來說,他雖變強,但卻徹底的絕了回歸天堂的路。
至此,血族才真正開始形成。作為始祖,該隱和莉莉絲有了第二代吸血鬼,並衍生了第三代吸血鬼——而在吸血鬼的聖戰中,第三代吸血鬼殺掉了第二代的父輩,建立了最為完整的血族世界的秩序,並產生了十三氏族。
至於該隱和莉莉絲,則失去了蹤跡——誰也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裏。
————————————
在古血族的時候,十三氏族之間雖然並不和睦,但對於人類的問題上,卻非常的一致。
人類於他們,是食物,是獵物,是可供娛樂的玩具,是被那可笑的上帝所創造的同樣可笑的低等的存在。
而在人類眼中,他們則是惡魔,是撒旦,是吸血怪物。
不過血族也並非全能的。他們懼怕陽光、火焰、銀十字架,那會讓他們灰飛煙滅;他們會被木器、銀器所傷。最關鍵的是,他們雖然每個都有不同尋常的天賦,可是仍然懼怕狼人的毒液和巫師的法術:毒液是無藥可救的致命毒藥,而法術則能夠製造讓他們湮滅的火焰。
真正的吸血鬼不是被現在人為加工了的,不是所謂的“情種”,也沒有什麽俊男美女,無論是《暮光之城》,還是其他的什麽作品中。都不是原本的吸血鬼的樣子。
原本的吸血鬼,應該就是該隱這樣:渾身散發著屍臭味,隻能用血味來掩蓋,皮膚慘白甚至發青,身體容易受傷,並不會癒合,隻有鮮血才能治癒傷口。他們眼睛必定是紅色。相貌醜陋,枯瘦,手指尖利,牙齒長且銳。
他是自私的,貪婪的,充滿了欲望的,骨子中有嗜血嗜殺的傾向。
對比上帝,他的信仰是他自己。
對於上帝,其實無所謂愛和恨,隻要有血液就可以恣意在黑暗世界中。
沒有太大的進取心——並不想占領地球,他們偏安一隅,以鮮血自得自樂。
他們並不願意委屈自己,寧可委屈別人。
——這才是還原了
第二、三大黑暗種族,之所謂“黑暗”,並非因為他們都是殘暴的,詭異的。
而是因為他們的方式是不為上帝容許的。
上帝治理人間,其中一個標準,就是維持世間的公正和平衡。世間萬物,有生有死,有起有落,按照正常的自然規律,發展進化。
而血族、狼人、巫師,這三個種族違背了發展規律,他們用上帝禁止的手段來擾亂生命的平衡發展。
血族是吸食血液,這個不用說了。
狼人,月圓時變身。這不符合自然規律。而且變身之後,靈魂和身體所承受的痛苦、還有被狼人咬到後也會成為狼人的傳染力都是無比罪惡的。
巫師,他們用法術,幹擾世間很多事物的平衡,並以巫術改變其他人的命運,並能詛咒——這些基本上都是發起於靈魂,並作用於靈魂的。
這些,都是站在光明世界的對立麵,是排除在我們正常人類發展歷程的。
他們站在上帝的對立麵,站在光明的對立麵,不是光明正大的——這才是稱為黑暗種族的最根本的原因。
第91章 曾經
亞當和夏娃的長子該隱——世界上第三個人類,因為嫉妒殺掉了受上帝垂青的弟弟亞伯。殺掉血親的罪名,讓他受到上帝的懲罰。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麽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舊約)
上帝懲罰他,從此流離世上,無法從土地中得到食物,也無法死去——並於黑暗之中偷生。
如果說偷食禁果是人類的原罪,那麽對於吸血鬼來說,血族的原罪,便是弒親。
隻要他成為血族,他便已經背了這罪,並永遠得不到救贖:凡是上帝的光芒所普照的地方,他都無法觸及。
直到該隱遇到夜之魔女莉莉絲之前,他雖永生,卻也永受折磨——飢餓,虛弱,蒼老。
我允許你吃它的肉,但我禁止你喝它的血——這是上帝的旨意。曾對上帝懷有憧憬的該隱,從未想過要再次違反上帝的意誌——他殺掉弟弟,不過是因為深愛著那個高高在上的耶和華,從而嫉妒亞伯得到耶和華的厚愛。
哪怕流離在黑暗中,他也未曾動過徹底背離耶和華的念頭。
直到他遇到莉莉絲——莉莉絲與該隱不同,她不愛上帝,她不信上帝,她甚至厭惡、甚至憎恨那個虛偽、不公的所謂神明!
她毫無顧忌的去挑戰耶和華的所有禁令:“畏懼於我吧!我是莉莉絲、伊西斯、是世界的黑暗之魂。我命中注定要使人類恐懼,是難以捉摸的、不吉的、未知的存在,這就是我。顫抖吧! 我就是霧,你就是星。你不過是光明中的一點,而我卻是黑夜中永久的黑暗。 ”
她教導該隱,去從血液中填補飢餓,而獲得滿足感,並獲得力量。
該隱很容易受到了誘惑——或許隻有這個時候,才能知道,哪怕他愛著上帝,但他更愛的是自己。
不知道這是該隱的幸運,還是不幸——因為人類逐漸虛偽而貪婪,決定給人類以教訓的上帝,並沒有阻止該隱的行為,默認了吸血種族的出現——而對於該隱來說,他雖變強,但卻徹底的絕了回歸天堂的路。
至此,血族才真正開始形成。作為始祖,該隱和莉莉絲有了第二代吸血鬼,並衍生了第三代吸血鬼——而在吸血鬼的聖戰中,第三代吸血鬼殺掉了第二代的父輩,建立了最為完整的血族世界的秩序,並產生了十三氏族。
至於該隱和莉莉絲,則失去了蹤跡——誰也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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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血族的時候,十三氏族之間雖然並不和睦,但對於人類的問題上,卻非常的一致。
人類於他們,是食物,是獵物,是可供娛樂的玩具,是被那可笑的上帝所創造的同樣可笑的低等的存在。
而在人類眼中,他們則是惡魔,是撒旦,是吸血怪物。
不過血族也並非全能的。他們懼怕陽光、火焰、銀十字架,那會讓他們灰飛煙滅;他們會被木器、銀器所傷。最關鍵的是,他們雖然每個都有不同尋常的天賦,可是仍然懼怕狼人的毒液和巫師的法術:毒液是無藥可救的致命毒藥,而法術則能夠製造讓他們湮滅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