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
主角無言以對[重生] 作者:蕭泠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隻要林徽末還在乎這個弟弟,他就不會動他分毫。
完全不知道自己方才其實在鬼門關門口轉了一圈,但小動物的敏銳直覺還是讓林徽真打了個冷戰。奔向他親親大哥的腳步一頓,林徽真摸了摸後頸,噫,汗毛都豎起來了,這是怎麽一回事?
“真真?”
“啊?哦。”林徽真暗罵自己想太多,距離劇情還有兩年的時間,更何況他在林家本宅內,安全還是有一些保障的。
於是,他樂顛顛地跑到林徽末的麵前,又響亮亮地叫了一聲“大哥”。然後,有些好奇地看向那個披著火紅色狐裘的背影。
雖然今天是大年初九,外頭還冷得很,但林家本宅內可謂是溫暖如春,就這麽披著狐裘好嗎?不熱嗎?
這習慣,還真像是《仙道至尊》中後期出現的那位反派大boss,魔尊魘皇啊。
林徽真心中感慨道。
10.第 10 章
魔尊魘皇,魔界四道兩盟共主,萬年來第一個一統正魔道和邪魔道的尊主,初露麵的時候已經是渡劫期的大能,姓名不詳,與正道第一人天華門太上長老離祁真人是修真界唯二的渡劫期。
離祁真人,就是男主的師尊。中期被魔道算計,屠殺了無數正道修士後消失無蹤。
在這部小說中,魔尊魘皇的出場不多,但關鍵點上總是有著他的出現,十足的幕後boss形象。著墨不多,卻是公認的本書第一美人,顏值突破天際。
誰叫作者在描寫第一女主,天華門門主的掌上明珠微清珣的時候,那是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詞,長篇累牘,恨不能將微清珣描寫成九重天上的神女,完美得沒朋友。而當描寫這位魔界尊主的時候,隻一句就將他推到了神壇之上。
原文是這樣的——
“微清珣雖有是人間難得的姝色,但在那個身穿火紅色狐裘的男子麵前,卻如皓月之下的螢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壓了大半部小說各種款式女配的顏值,到了魔尊這裏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見魔尊得帥到多驚天地泣鬼神。
隻一點讓無數讀者無語的是,魔尊出場,不管是冰天雪地還是溫暖如春,長年火紅色狐裘不變,也不知道他和紅狐狸有什麽仇。哪怕無數讀者叫囂著,讓作者大大給人家魔尊換件裝備,作者依舊如故,從開始到最後,堅持狐裘不變。
林徽真堅信,魔尊十有八-九是個絨毛控。
不過說起來,好好一個bg小清新種馬文,寫這麽一個顏值碾壓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麽?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腳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宮去……一想到自己現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個冷戰。
他可是個筆直筆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麽想到這裏來了!
啪啪兩下將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丟到一邊去,林徽真專心跟大哥見朋友。
平日裏他大哥雖然大剌剌的,但經過他的培養(??),他大哥該有的警惕戒備心一點也不少。這麽多年,大哥一直在外頭闖蕩,肯定認識朋友一二,但能讓他帶回家的,這位是第一個。
好吧,這次是楊毓忻自己主動上門來的。
不過,前段時間,林徽末確實邀請過他,隻是楊毓忻自己沒有應下而已。
這個時間點,楊毓忻對林徽末無疑是有幾分看重的,但遠沒有兩年後的程度深。最多會在他來的時候招待他一壇子美酒,再多的就沒有了。
但如今……
他已經不想再失去了。
斂去眸中的冷意,楊毓忻轉過身,隻像平日裏那般,神情淡淡地看向林徽真。
林徽真……林徽真卡殼了。
……
林徽真傻乎乎地看著楊毓忻,腦裏瘋狂地刷著屏——
啊啊啊,快來看神仙啊。
修真界無醜人,除非是自己作的。
且不說修者碎丹成嬰的時候有一次改形易貌的機會,單是每日修煉的時候,靈氣反複衝刷著體內的經脈,伐經洗髓,漸漸排除體內的汙垢雜質,最起碼保證了皮膚的白皙細嫩。再糟糕的底子,若是有一身白皙的皮膚,最起碼也耐看。
但如眼前這般盛極的容貌,林徽真兩生兩世卻是第一次見到。
林徽真:可惡,竟然比小爺還好看!
這不科學!
話說,在這修真界,還講究什麽科學。
林徽真有些傻眼,忽然,他感覺到一道冷冷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不禁一哆嗦,立刻從怔楞狀態脫離出來。
幸好他是筆直筆直的漢子。
林徽真慶幸。
林徽末“嘖嘖”兩聲,看著弟弟的目光頗有些恨鐵不成鋼。他手臂一伸,大剌剌地往楊毓忻肩膀上一搭,隻相差了半個頭的身高讓他做這個動作時沒有太多的違和感。
他看著自己的傻弟弟,神情間帶著關懷,道:“這是你哥我的好兄弟,楊忻。”他自然知道楊毓忻才是真名,但隻要楊毓忻不主動提及,他就不會對旁人透露半個字。
按照一貫的套路,接下來肯定就是讓林徽真叫楊毓忻一聲“哥”。但楊毓忻他還不了解嗎。他那性格壓根不是稀罕弟弟的人,但稱呼閣下公子,未免有些見外。
正林徽末思索著能用上什麽字眼,楊毓忻就開口道:“你是阿末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不嫌棄的話,叫我一聲‘楊哥’便好。”
對,阿末的弟弟就是他的弟弟。
林徽末扭頭衝楊毓忻一笑,他就喜歡阿忻跟他不見外。
沒有錯,他弟弟也是阿忻的弟弟,娘也能分一半給他!
完全不知道自己方才其實在鬼門關門口轉了一圈,但小動物的敏銳直覺還是讓林徽真打了個冷戰。奔向他親親大哥的腳步一頓,林徽真摸了摸後頸,噫,汗毛都豎起來了,這是怎麽一回事?
“真真?”
“啊?哦。”林徽真暗罵自己想太多,距離劇情還有兩年的時間,更何況他在林家本宅內,安全還是有一些保障的。
於是,他樂顛顛地跑到林徽末的麵前,又響亮亮地叫了一聲“大哥”。然後,有些好奇地看向那個披著火紅色狐裘的背影。
雖然今天是大年初九,外頭還冷得很,但林家本宅內可謂是溫暖如春,就這麽披著狐裘好嗎?不熱嗎?
這習慣,還真像是《仙道至尊》中後期出現的那位反派大boss,魔尊魘皇啊。
林徽真心中感慨道。
10.第 10 章
魔尊魘皇,魔界四道兩盟共主,萬年來第一個一統正魔道和邪魔道的尊主,初露麵的時候已經是渡劫期的大能,姓名不詳,與正道第一人天華門太上長老離祁真人是修真界唯二的渡劫期。
離祁真人,就是男主的師尊。中期被魔道算計,屠殺了無數正道修士後消失無蹤。
在這部小說中,魔尊魘皇的出場不多,但關鍵點上總是有著他的出現,十足的幕後boss形象。著墨不多,卻是公認的本書第一美人,顏值突破天際。
誰叫作者在描寫第一女主,天華門門主的掌上明珠微清珣的時候,那是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詞,長篇累牘,恨不能將微清珣描寫成九重天上的神女,完美得沒朋友。而當描寫這位魔界尊主的時候,隻一句就將他推到了神壇之上。
原文是這樣的——
“微清珣雖有是人間難得的姝色,但在那個身穿火紅色狐裘的男子麵前,卻如皓月之下的螢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壓了大半部小說各種款式女配的顏值,到了魔尊這裏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見魔尊得帥到多驚天地泣鬼神。
隻一點讓無數讀者無語的是,魔尊出場,不管是冰天雪地還是溫暖如春,長年火紅色狐裘不變,也不知道他和紅狐狸有什麽仇。哪怕無數讀者叫囂著,讓作者大大給人家魔尊換件裝備,作者依舊如故,從開始到最後,堅持狐裘不變。
林徽真堅信,魔尊十有八-九是個絨毛控。
不過說起來,好好一個bg小清新種馬文,寫這麽一個顏值碾壓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麽?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腳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宮去……一想到自己現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個冷戰。
他可是個筆直筆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麽想到這裏來了!
啪啪兩下將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丟到一邊去,林徽真專心跟大哥見朋友。
平日裏他大哥雖然大剌剌的,但經過他的培養(??),他大哥該有的警惕戒備心一點也不少。這麽多年,大哥一直在外頭闖蕩,肯定認識朋友一二,但能讓他帶回家的,這位是第一個。
好吧,這次是楊毓忻自己主動上門來的。
不過,前段時間,林徽末確實邀請過他,隻是楊毓忻自己沒有應下而已。
這個時間點,楊毓忻對林徽末無疑是有幾分看重的,但遠沒有兩年後的程度深。最多會在他來的時候招待他一壇子美酒,再多的就沒有了。
但如今……
他已經不想再失去了。
斂去眸中的冷意,楊毓忻轉過身,隻像平日裏那般,神情淡淡地看向林徽真。
林徽真……林徽真卡殼了。
……
林徽真傻乎乎地看著楊毓忻,腦裏瘋狂地刷著屏——
啊啊啊,快來看神仙啊。
修真界無醜人,除非是自己作的。
且不說修者碎丹成嬰的時候有一次改形易貌的機會,單是每日修煉的時候,靈氣反複衝刷著體內的經脈,伐經洗髓,漸漸排除體內的汙垢雜質,最起碼保證了皮膚的白皙細嫩。再糟糕的底子,若是有一身白皙的皮膚,最起碼也耐看。
但如眼前這般盛極的容貌,林徽真兩生兩世卻是第一次見到。
林徽真:可惡,竟然比小爺還好看!
這不科學!
話說,在這修真界,還講究什麽科學。
林徽真有些傻眼,忽然,他感覺到一道冷冷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不禁一哆嗦,立刻從怔楞狀態脫離出來。
幸好他是筆直筆直的漢子。
林徽真慶幸。
林徽末“嘖嘖”兩聲,看著弟弟的目光頗有些恨鐵不成鋼。他手臂一伸,大剌剌地往楊毓忻肩膀上一搭,隻相差了半個頭的身高讓他做這個動作時沒有太多的違和感。
他看著自己的傻弟弟,神情間帶著關懷,道:“這是你哥我的好兄弟,楊忻。”他自然知道楊毓忻才是真名,但隻要楊毓忻不主動提及,他就不會對旁人透露半個字。
按照一貫的套路,接下來肯定就是讓林徽真叫楊毓忻一聲“哥”。但楊毓忻他還不了解嗎。他那性格壓根不是稀罕弟弟的人,但稱呼閣下公子,未免有些見外。
正林徽末思索著能用上什麽字眼,楊毓忻就開口道:“你是阿末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不嫌棄的話,叫我一聲‘楊哥’便好。”
對,阿末的弟弟就是他的弟弟。
林徽末扭頭衝楊毓忻一笑,他就喜歡阿忻跟他不見外。
沒有錯,他弟弟也是阿忻的弟弟,娘也能分一半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