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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IN之古風篇 作者:黃德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讀到這裏,臘月就即將滿16歲的玄,瞅瞅自己白白淨淨沒有可疑印記的胳膊,再對照一下書上初次散發信息素的時間,嘆息自己完了將近兩年——這都是山上那個酒鬼師父的錯,天天虐待兒童,迫使玄不得不跟他過了9年吃糠咽菜的生活。
嘆息過後繼續向後閱讀——omega的青春期分為三步進行,剛開始——沒什麽特別的;第二步——大多數omega在12、3歲的時候就開始散發信息素,這也是他們待字閨中的標誌,有頭有臉的人家一下就會從門可羅雀進化成門庭若市,前來提親的alpha從五湖四海火急火燎地趕來,一堆人幾乎能把門檻踏破了似得,在一番激烈的競爭之後,omega的父親會選擇把兒子女兒嫁給其中各個方麵都最優秀的一個人,或者是出的聘禮最高的那個人,前者還比較說的過去,後者簡直與賣小孩無異。
窮苦人家的omega就比較可憐了,被人販子拐走已經算是溫和的了,再慘一點還得被山匪屠滅全家,然後以高價賣出,或者是當做壓寨夫人。不過由於人質情結——在西方叫做斯德哥爾摩情結的原因,他們本身也並不比會覺得自己很可憐,反而誤以為自己被愛著。
第三步——omega往往在15歲左右會迎來第一次發情期,這時候如果被alpha在體內成結標記,就會形成終生不能消散的永久標記,隻有另一方死亡才能消去它。在這之前隻能通過咬破後頸部位的腺體留下持續時間不等的暫時標記。
筆者自認為ao之間的愛情是很無奈的,被本能和信息素所支配,於是犧牲了心中真正渴求的“情感”,但是仍然樂此不疲。
看到這裏,各位看官覺得自己中彩了嗎?是a彩還是o彩?不過無論如何,本書也隻能指點到此處了,今後在不一樣的世界不一樣地生活著,請各位看官自己摸索出一套生存之道吧。
“好不負責人的作者,寫的都沒《藍樓夢》好看。”這是玄大半夜放下書的時候,一句無奈的吐槽。
作者有話要說:
不知道也沒關係,本章本來的作用就是介紹一下我自己瞎編的abo世界觀。
ps:我以前看過一篇s.m小說,作者用了好幾章介紹他的基本世界觀,但是正文沒寫多少就坑了。於是我當時就怒了你知道嗎......
第6章 數學群
於是我們把話題從那本見不得人的書上,再扯回到男主長孫宵玄天南海北的遊歷過程。
長孫宵玄從不騎馬,原因有三點——
第一、可能是他殘忍殺害並且食用了太多小動物,馬普遍都不怎麽喜歡他。
第二、從家出來的時候開心的蹦躂了起來,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忘了帶錢。現在一路上基本靠吃霸王餐苟活,於是也突然間明白了練好輕功到底是多麽重要的一件事。人家老闆娘才剛喊完:“來人啊!有人吃霸王餐啊!”店小二們還沒來得及揣上掃把追出店門呢,玄就一溜煙地跑沒了。
第三、說實話,玄在山上過著野人一般吃糠咽菜、茹毛飲血的生活,過得連個馬都不如,更何況師父自認為練好輕功,人能比馬跑的還快,尤其是他自己甚至已經做到了,於是山上並沒有養馬,師父也從來不教玄騎馬。所以說實話,玄就根本不會騎。
不過練好了輕功真的太好了,甚至有種“輕功在手天下我有”的既視感,在山上被虐待了9年,如今出師滿天下地瘋跑的時候他才真正意識到——原來自己真的跑的比馬還快。
自己跑實在太累——但是對於從小被虐待慣了的玄來說,這點辛苦也算不了什麽,不過是讓他情難自禁地想到了以前剛開始拜師的時候,下山買酒或者去隔壁山頭挑水時的經歷。心裏有些堵塞,不舒服,但是卻能一笑了之,甚至沒什麽需要費勁忍受的痛苦。
從小皮慣了。
於是他不騎馬,天涯海角地隨便轉悠著,有時候站在江邊,隨便找一條看的挺順眼的大船,“嗖”地以非一般的速度跳上了船頂,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鑽進了貨倉躲起來,隨波逐流著,猛灌上一通酒,覺得什麽時候差不多了,就什麽時候趁著醉意唱著小曲又爬出貨倉,“嗖”地跳進江水裏,在哪裏被衝上岸就去哪裏遊歷。
其實這種行為被淹死的可能性更大,雖然玄重複了這套動作n遍也沒被淹死,但是好孩子們千萬不能學哦,壞孩子們也不能學哦。
出門還沒多久,玄就自製力很差地染上了一身臭毛病——跟那些所謂的江湖俠客,其實是江湖流氓的人天天廝混在一起,說的好聽了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說的不好聽了叫滿街酗酒鬧事。簡直是敗壞人家正經幫派的名聲,順便還曲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含義。
大概是玄的酒量很好的原因,他就是那種天生對酒精不敏感的類型,幾壇陳釀下肚沒多大反應,走路還能走出直線,並且沒喝過多少酒的小嘴還挺挑,非陳釀不喝,透支空了江湖流氓們的錢包,於是那些流氓們基本上都很敬重他,尊他為酒神,幾乎要頂禮膜拜了似得。
再加上玄這個人從小在山裏茹毛飲血,情商簡直就是負數,明知家父是朝廷重臣,自己在外麵到處闖蕩、各種捅婁子的時候也不知道隱去姓名,擲地有聲地一聲吼:“我姓長孫!開國大將之後!”再加上他被虐待出的逆天武功,豪邁的酒量和爽快的性格,以及捅婁子的驚人時速,江湖流氓們沒一個人懷疑他的身份。
嘆息過後繼續向後閱讀——omega的青春期分為三步進行,剛開始——沒什麽特別的;第二步——大多數omega在12、3歲的時候就開始散發信息素,這也是他們待字閨中的標誌,有頭有臉的人家一下就會從門可羅雀進化成門庭若市,前來提親的alpha從五湖四海火急火燎地趕來,一堆人幾乎能把門檻踏破了似得,在一番激烈的競爭之後,omega的父親會選擇把兒子女兒嫁給其中各個方麵都最優秀的一個人,或者是出的聘禮最高的那個人,前者還比較說的過去,後者簡直與賣小孩無異。
窮苦人家的omega就比較可憐了,被人販子拐走已經算是溫和的了,再慘一點還得被山匪屠滅全家,然後以高價賣出,或者是當做壓寨夫人。不過由於人質情結——在西方叫做斯德哥爾摩情結的原因,他們本身也並不比會覺得自己很可憐,反而誤以為自己被愛著。
第三步——omega往往在15歲左右會迎來第一次發情期,這時候如果被alpha在體內成結標記,就會形成終生不能消散的永久標記,隻有另一方死亡才能消去它。在這之前隻能通過咬破後頸部位的腺體留下持續時間不等的暫時標記。
筆者自認為ao之間的愛情是很無奈的,被本能和信息素所支配,於是犧牲了心中真正渴求的“情感”,但是仍然樂此不疲。
看到這裏,各位看官覺得自己中彩了嗎?是a彩還是o彩?不過無論如何,本書也隻能指點到此處了,今後在不一樣的世界不一樣地生活著,請各位看官自己摸索出一套生存之道吧。
“好不負責人的作者,寫的都沒《藍樓夢》好看。”這是玄大半夜放下書的時候,一句無奈的吐槽。
作者有話要說:
不知道也沒關係,本章本來的作用就是介紹一下我自己瞎編的abo世界觀。
ps:我以前看過一篇s.m小說,作者用了好幾章介紹他的基本世界觀,但是正文沒寫多少就坑了。於是我當時就怒了你知道嗎......
第6章 數學群
於是我們把話題從那本見不得人的書上,再扯回到男主長孫宵玄天南海北的遊歷過程。
長孫宵玄從不騎馬,原因有三點——
第一、可能是他殘忍殺害並且食用了太多小動物,馬普遍都不怎麽喜歡他。
第二、從家出來的時候開心的蹦躂了起來,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忘了帶錢。現在一路上基本靠吃霸王餐苟活,於是也突然間明白了練好輕功到底是多麽重要的一件事。人家老闆娘才剛喊完:“來人啊!有人吃霸王餐啊!”店小二們還沒來得及揣上掃把追出店門呢,玄就一溜煙地跑沒了。
第三、說實話,玄在山上過著野人一般吃糠咽菜、茹毛飲血的生活,過得連個馬都不如,更何況師父自認為練好輕功,人能比馬跑的還快,尤其是他自己甚至已經做到了,於是山上並沒有養馬,師父也從來不教玄騎馬。所以說實話,玄就根本不會騎。
不過練好了輕功真的太好了,甚至有種“輕功在手天下我有”的既視感,在山上被虐待了9年,如今出師滿天下地瘋跑的時候他才真正意識到——原來自己真的跑的比馬還快。
自己跑實在太累——但是對於從小被虐待慣了的玄來說,這點辛苦也算不了什麽,不過是讓他情難自禁地想到了以前剛開始拜師的時候,下山買酒或者去隔壁山頭挑水時的經歷。心裏有些堵塞,不舒服,但是卻能一笑了之,甚至沒什麽需要費勁忍受的痛苦。
從小皮慣了。
於是他不騎馬,天涯海角地隨便轉悠著,有時候站在江邊,隨便找一條看的挺順眼的大船,“嗖”地以非一般的速度跳上了船頂,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鑽進了貨倉躲起來,隨波逐流著,猛灌上一通酒,覺得什麽時候差不多了,就什麽時候趁著醉意唱著小曲又爬出貨倉,“嗖”地跳進江水裏,在哪裏被衝上岸就去哪裏遊歷。
其實這種行為被淹死的可能性更大,雖然玄重複了這套動作n遍也沒被淹死,但是好孩子們千萬不能學哦,壞孩子們也不能學哦。
出門還沒多久,玄就自製力很差地染上了一身臭毛病——跟那些所謂的江湖俠客,其實是江湖流氓的人天天廝混在一起,說的好聽了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說的不好聽了叫滿街酗酒鬧事。簡直是敗壞人家正經幫派的名聲,順便還曲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含義。
大概是玄的酒量很好的原因,他就是那種天生對酒精不敏感的類型,幾壇陳釀下肚沒多大反應,走路還能走出直線,並且沒喝過多少酒的小嘴還挺挑,非陳釀不喝,透支空了江湖流氓們的錢包,於是那些流氓們基本上都很敬重他,尊他為酒神,幾乎要頂禮膜拜了似得。
再加上玄這個人從小在山裏茹毛飲血,情商簡直就是負數,明知家父是朝廷重臣,自己在外麵到處闖蕩、各種捅婁子的時候也不知道隱去姓名,擲地有聲地一聲吼:“我姓長孫!開國大將之後!”再加上他被虐待出的逆天武功,豪邁的酒量和爽快的性格,以及捅婁子的驚人時速,江湖流氓們沒一個人懷疑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