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先生,你租住在幸福村小區,請問你知道這個小區最近發生了一樁案子吧?”


    餘奮飛顯然有所耳聞,不假思索地便張口回答:“你說是的小萱萱的案子嗎?”


    “是的,關於這樁案子,你聽說了多少?”


    “上個月就聽說孩子丟了,我還在微信裏幫忙轉過尋人啟事。這個月又聽說孩子的屍體被發現了,到底是誰這麽狠心殺了一個才九歲的小女孩。你們警察查出來了嗎?”


    “我們正在查,所以現在想請你配合調查。”


    “啊?!”


    怔了一下後,餘奮飛突然對雷霆的來意有所明了,他有些激動地大聲說:“你們警察跑來找我配合調查,該不是懷疑我是凶手吧?這實在太可笑了!”


    “冷靜一下,我們找你配合調查,不代表就認定你是凶手。隻是因為懷疑嫌犯極有可能就是住在幸福村的獨居男子,所以把所有符合條件的人都找出來挨個查一遍,確認有沒有犯案可能性。


    “因為我是一個人住,所以符合你們猜測中的凶手特征嗎?警官,我理解你們的辦案思路,但是我絕對不是你們要找的人。請相信我,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殺人的——尤其對方還是一個幾歲大的小女孩。那是禽獸的所作所為,而我是一個人。”


    “餘先生,我不是不相信你,但還是要例行公事地問一下。上個月15號你在哪裏?在幹什麽?還記得嗎?”


    餘奮飛十分不滿:“你這是盤問不在場證明嗎?昏死,那麽久的事我怎麽可能還記得嗎?要是想不起來是不是就要當嫌犯當定了?這太不公平了好吧?”


    雷霆耐著性子說:“餘先生,請你盡量回憶一下行不行?”


    餘奮飛努力地想了又想,還拿出手機翻查了一下自己的微信記錄,終於找到了那晚自己的行蹤所在。那晚他下班後就直接回了家,不過八點多的時候,幾位朋友打來電話叫他去酒吧小聚一下。於是他又冒雨出了門,喝酒喝到淩晨一點多才打車回來。


    餘奮飛的微信朋友圈保存著一條他當晚和朋友在酒吧小聚的信息,有照片,有時間,還有精確的定位地點。信息顯示他九點鍾就已經到了與幸福村完全是背道而馳兩個方向的一家酒吧。而何琴報案女兒失蹤的時間是九點半。那個時候他人在酒吧,這意味著他與小萱萱的失蹤完全扯不上關係。


    “餘先生,謝謝你的配合。現在沒事了,你可以回辦公室接著上班了。”


    餘奮飛如釋重負地鬆了一口氣。


    與餘奮飛談完話後,雷霆接下來又陸續見了其他五名男子。最終,這六位獨居男士都被排除了嫌疑。


    他們都是二三十歲左右的青年。雖然上個月案發當晚的行蹤他們自己都已經記不清楚了,但是和餘奮飛一樣,在這個網絡年代,手機裏都保存著他們留下的電子足跡,藉此一一擺脫了嫌犯的身份。


    馬嘯會見的另外六個人屬於年紀偏大的中老年。年紀最大的那位今年六十五,是位精神健旺的老爺子。因為老年人猥褻小女孩的案例並不罕見,所以馬嘯一開始對這位老爺子很是持懷疑態度。


    不過登門造訪後,馬嘯的一雙銳眼很快看出老爺子與正在家做清潔工作的鍾點工阿姨眉來眼去關係曖昧。對他的懷疑值立馬直線降低。既然身邊現有一個你情我願的成年女性可以親近,老頭就沒必要鋌而走險地去誘拐一個小女孩再殺人匿屍了。


    這六個人當中,年紀最小的是四十七歲的郭中良。他小時候得了小兒麻痹症,導致兩條腿都有畸形,走路輕微跛足。


    因為郭中良的殘疾,父母生前一直對他更為偏愛。還特意將幸福村這套唯一的房子轉至他的名下,身體健全的大兒子都沒有繼承房產的份兒。不過,盡管有一套兩居室的房子,可身體的殘疾與隻能依靠低保艱難度日的經濟狀況,讓郭中良始終找不到一個願意和他結婚的女人,年近半百還是光棍一條。


    從心理學方麵來解析,像郭中良這種殘廢又貧窮的人心理上多少都會有些問題。長期的光棍生活導致的極度性壓抑,極有可能讓他麵對一個落單的小女孩時伸出黑手。所以馬嘯找到郭家時,對郭中良也同樣持懷疑態度。


    對於警察登門造訪的來意,郭中良表示出強烈的不滿,很沒好氣地說:“有沒有搞錯?你們警察查殺人犯居然查到我頭上來了。你看看我這兩條細麻杆似的腿,連走路都走不穩當,怎麽殺人啊?”


    郭中良是個跛子,殺人這種事幹起來的確有難度。不過,如果被害人是一個年僅九歲的孩子,這種難度係數就大大降低了。當然,他家住在三樓。想把一具裝著小孩屍體的行李箱從三樓弄下去,憑他那具殘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61章


    雖然已經親眼見到郭中良, 看見了他走路時一瘸一拐的行動不便,知道他犯案的可能性不高,但馬嘯還是要將盤問進行到底。


    “我們是例行調查,請你配合一下吧。上個月15號晚上, 你還記得自己在哪裏在幹什麽嗎?”


    拍著自己的兩條殘腿,郭中良無可奈何地一聲苦笑:“我還能在哪裏呀,這兩條腿不爭氣, 走路不方便,基本上每天都呆在家裏上網。不是玩網絡遊戲, 就是看影視劇打發時間。”


    馬嘯想了想又問:“那天有沒有出門扔過垃圾?”


    “沒有,我晚上從來不出門扔垃圾。一般是把垃圾拎到門外, 第二天早晨出門買菜時再帶下樓去扔。”


    回答完馬嘯的這個問題後, 郭中良十分不解地反問:“怎麽我扔不扔垃圾也和案子有關嗎?”


    “嗯,有一點關係。”


    馬嘯含糊著沒有具體回答, 郭中良也知趣地沒有多問, 因為很清楚警察肯定不會對他多說什麽。對於案件的具體細節, 警方一向不會對外公布太多,因為案情信息需要保密。那樣可以讓凶手搞不清警方究竟掌握了多少線索信息,無法采取應對措施。


    詢問結束, 馬嘯從郭中良家走出來的時候, 在樓梯間裏正好迎麵遇上了下班回來的餘峰。餘家就住在郭家樓上。


    餘峰眼尖地認出了眼前的這位警官, 有些拘謹不安地跟馬嘯打了一聲招呼。


    “馬警官,你怎麽來了?不是又有事找我吧?我發誓,我真的和小萱萱的案子沒關係了。”


    “我不是來找你的, 你的嫌疑也已經被排除了。放心吧。”


    餘峰下意識地鬆了一口氣:“太好了!謝謝你馬警官。”


    馬嘯下樓後,郭中良叫住了準備上樓回家的餘峰。雖然平時他們沒什麽來往,但到底也是同一棟樓的住戶,怎麽都混了一個臉熟,平時遇上也會點個頭笑一笑,現在叫住談上幾句也不算唐突。


    郭中良叫住餘峰,是因為從他剛才的話語中,得知了他也曾經是警方的調查對象。這就讓他有些奇怪了。


    因為馬嘯剛才對郭中良說過,警方目前在調查小區的獨居男子。但他知道餘峰並非一個人住,而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應該沒理由被警方懷疑的。所以,他想知道他為什麽會受到警方調查的原因。


    對於郭中良的疑問,餘峰沒有隱瞞地直說了原因。他這才知道,原來警方之所以會查到餘峰頭上,是因為他扔棄不要的箱子被凶手取走充當了藏匿小萱萱屍體的工具。


    郭中良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什麽?不是吧?小萱萱的屍體就裝在你扔掉的行李箱裏啊!”


    餘峰十分不滿地抱怨說:“是啊!也不知道被哪個壞蛋撿去派了這種用場,害得我一度被警方懷疑是凶手。還好,還好我有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否則這回真要被坑慘了!”


    分別造訪了幸福村小區的十二名獨居男子後,雷霆見過的六個人都已經確認沒有作案時間,馬嘯那邊則隻有一個郭中良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


    一邊反複研究著郭中良的資料,兩名刑警一邊仔細討論著他是否就是犯罪嫌疑人。因為郭中良腿部的殘疾,與凶手就近原則的棄屍,雷霆個人傾向有這個可能。


    “馬叔,如果真是郭中良犯的案,那麽他把小萱萱的屍體沉到附近的公園就很好理解了。因為他的腿走不了太遠。而且他窘迫的經濟狀況,也不支持他打車跑去更遠的地方棄屍,隻能采取就近原則。”


    “這方麵雖然可以解釋得通,但是我和郭中良談過話,感覺他不像是凶手呢。而且他要怎麽把裝著屍體的行李箱弄下三樓呢?他自己平時下樓都不方便了,更別說拎著一隻沉甸甸的箱子了。”


    “如果他是凶手,那就隻能用拖的辦法。拖一隻箱子下樓可比拎一隻箱子要容易多了。”


    “可是鑒證科那邊並沒有在箱子上發現有拖拽留下的刮擦痕跡。一隻沉甸甸的箱子從三樓拖到一樓,絕不可能沒有任何痕跡留下的。”


    雷霆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如果是這樣,那凶手顯然是把行李箱拎下樓的。而這一點郭中良肯定做不到,也就意味著他不是我們要找的人。”


    馬嘯眉頭緊鎖:“這下麻煩了,這十二名獨居男子都沒有嫌疑的話,那麽我們要找的嫌犯到底是誰呢?棄屍用的行李箱就是在小區垃圾屋撿的,他顯然應該就是住在小區裏的人啊!”


    小萱萱的母親何琴在案發當晚九點鍾進浴室洗澡,大概九點二十分鍾洗完澡出來後發現孩子不見了。她馬上衝出門去找人,找了一圈沒找到就立刻報了警。


    短短二十分鍾的時間裏,一個小孩獨自一人是走不遠的,隻有可能是被人帶走了。在沒有發現屍體前,還無法排除是否被小區以外的人帶走。但發現了裝著行李箱的屍體後,嫌犯就住在這一小區內的可能性就相當高。因為行李箱很明顯是就地取材的藏屍工具。


    “馬叔,如果獨居男子都沒有嫌疑的話,或許我們要考慮一下合夥作案了。像杜衛東父子不就是聯手殺了人嘛。”


    “嗯,看來要擴大排查範圍,調查一下小區裏那些兩個或以上合住的男人是否有嫌疑。這個工作量不輕,接下來大家夥又有得忙活了!”


    警方的進一步排查工作持續了好幾天,結果依然不樂觀。


    幸福村小區兩名或以上的合住男子並不多,基本上都是三口之家或三代同堂的五口之家。一些出租房屋的出租對象也大都是合租的女孩子或年輕情侶。隻有極個別的幾套房是男人合租,但經過調查都沒有發現什麽可疑人員。


    反複排查卻始終找不出嫌疑對象,這讓馬嘯十分傷腦筋,雷霆也很是困惑。這天他抽空和池清清一起吃午飯,在餐桌上談起了案件陷入的困境。


    池清清想起曾經讀過的一則新聞,若有所思地說:“我記得以前有過一樁新聞,一名孕婦因為在懷孕期內無法滿足丈夫的性-欲,居然幫他騙了一個女大學生回家實施強-奸殺人。小萱萱的死,如果一直追查不到男性疑犯的話,那會不會也有可能是一對男女聯手犯案呢?”


    雷霆聽得眼睛一亮,順著池清清的思路往下設想:“有這個可能。而且在我們反複追查男性疑犯沒有任何收獲的情況下,凶手沒準就是一個女人也難說。”


    “嗯,很有可能呢。因為女人可以十分順利地帶走小萱萱,就算她掙紮或哭鬧也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別人隻會以為是小女孩跟媽媽慪氣呢。”


    “親愛的,謝謝你給我提供的全新思路。我得立刻趕回局裏去見馬叔,你慢慢吃啊!”


    話說完後,雷霆飛快地在池清清頰旁印下一個吻,然後飛一般轉身衝出了門。池清清隻來得及朝他的背影大喊一聲:“你開車慢一點,別太心急了!”


    對於雷霆提出的全新設想,馬嘯一邊沉思一邊說:“如果真是一個女人擄走並殺害了小萱萱,那麽她的動機是什麽呢?要知道戀童癖大都以怪叔叔為主,怪阿姨可是很少見的。”


    “如果凶手真是女性,那麽她擄走並殺死小萱萱的動機顯然不是因為性。具體原因是什麽我們現在無法判斷,或許可以先找孩子父母談一談,問問他們有沒有得罪過什麽人?”


    馬嘯和雷霆找去方家與方氏夫婦進行了一番交談。愛女之死讓他們都還深陷在悲痛之中。尤其是何琴,眉目姣好的臉龐上,每一根線條每一寸皮膚都滿蘊著痛苦與悲傷。


    對於兩名刑警的來意,方兆安很是意外與震驚:“你們懷疑凶手是女人,作案動機是報複殺人嗎?這怎麽可能,我們兩口子可從來沒有得罪過任何人呀!”


    何琴卻有所觸動地說:“你們覺得是一個女人帶走萱萱並殺了她嗎?女人,女人,難道是……”


    雷霆立馬追問:“是誰?你是不是想起了什麽可疑的人?”


    何琴帶著哭腔回答:“嗯,我家樓上住著的宋大媽,她不止一次說過像萱萱這種孩子活著沒意義,不如死了算了。”


    小萱萱是一個自閉症兒童,不但在語言交流,行為能力等方麵都存在障礙,還有一點輕微的暴力傾向。在願望得不到滿足時,經常會做出傷害他人的過激行為。


    自閉症的孩子做事一般十分程式化。幹什麽都要按部就班,不能有任何變動。像小萱萱每天早晚都要喝杯牛奶,盛牛奶的杯子是她用慣的一隻瓷杯。有一次何琴不小心把瓷杯打碎了,便換另一隻玻璃杯盛牛奶給女兒喝。可是小萱萱無論如何都不肯喝,一定要她原來的杯子。


    原來的瓷杯已經摔破了,何琴沒辦法滿足女兒,小萱萱就變得異常暴躁。她一生氣就會打人咬人,把母親抓咬得胳膊上處處是傷痕。


    而且,小萱萱不隻是當天不肯喝牛奶,接下來的幾天也一直堅持沒有原來的瓷杯就不喝牛奶。最後,還是方兆安設法買到了一隻一模一樣的杯子回家,這才總算安撫住了女兒。


    小萱萱不僅在家是這樣的暴躁脾氣與病態執拗,在外麵也一樣。


    天氣晴好的日子裏,何琴經常會帶女兒去小區中心的休閑廣場走一走,活動活動一下身體。


    休閑廣場有很多健身器材,還有兩個供小孩玩的秋千架,每天都很多小孩聚那裏玩。小萱萱對那些年紀相仿的小朋友從來都不感興趣,誰跟她說話都不理,也不看對方,而是自顧自地去撿地上的樹葉裝進口袋。


    作為一個自閉症孩子,小萱萱的愛好和普通小孩很不一樣。她特別癡迷於撿樹葉,落在地上的樹葉隻要被她看見了,總會撿起來當成寶貝般裝進口袋。


    有一次,小萱萱彎下腰去撿一枚樹葉時,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正好走過來,恰巧踩住了那枚樹葉。行為一受阻,她就無比暴躁地發作起來,一把推倒那個小男孩要撿走樹葉。當發現樹葉已經被踩碎,她更加生氣了。一邊“啊啊”地憤怒尖叫著,一邊抬起雙手朝著小男孩臉上頭上一頓胡亂拍打,直打得對方哇哇大哭。


    這個小男孩,就是住在方家樓上那位宋大媽的孫子。看見自家乖孫挨了打,宋大媽自然是十分心疼。她當時就沒給何琴好臉色看,說的話也十分難聽。


    “拜托管好你家的神經病女兒行不行啊?”


    何琴努力解釋:“我女兒不是神經病,她隻是有自閉症。”


    “管她什麽症,總之就是有病了,而且這毛病怎麽看都像神經病。不愛說話,動不動就尖叫打人,簡直就是小瘋子一個。”


    這次“結了怨”後,宋大媽以後每次看見何琴和小萱萱都要翻白眼。何琴還從一位比較相熟的鄰居嘴裏聽說,宋大媽到處對人數落小萱萱,說這種“神經病”小孩養來何益?完全就是浪費金錢精力,不如死了算了。


    聽完何琴的含淚敘述後,兩名刑警就去了樓上的宋大媽家了解情況。年過五旬的宋大媽是一個白白胖胖長得很富態的女人,正準備出門去幼兒園接小孫子放學。


    得知警察找上門的用意後,宋大媽有些緊張地立馬分辨:“警察同誌,沒錯,我是說過樓下那個有病的小女孩活著不如死了算了。但我隻是說說而已,可沒想要去弄死她啊!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我是絕對不幹的。太造孽了!我就算不為自己還得為子孫後代積德呢。”


    馬嘯不輕不重地刺她一句:“既然知道要積德,幹嗎還要說那些小萱萱活著不如死了算了之類的話呢?”


    “唉喲喂警察同誌,我說這些話沒有惡意了,純粹是就事論事。那小女孩活著完全就是她父母的負擔,九歲了還連話都說不完整,沒辦法跟人正常交流,也沒辦法做到生活自理,一輩子都得要人照顧。你們說,養這樣的小孩和養廢物有什麽區別啊?是不是活著還不如死了的好。”


    宋大媽還表示,自己這番就事論事的議論,平時在茶餘飯後與小區鄰居們的閑聊中說過很多次。有不少人都附和她的想法,認為自閉症女童小萱萱完全就是壓在父母肩上的沉重負擔,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警察同誌,你們要知道,持這種想法的可不光我一個人了,很多人都這麽想。如果你們覺得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殺死小萱萱的凶手的話,那你們可就有得查了。”


    馬嘯相信小區中有不少人會對小萱萱的存在持這樣的觀點。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與己無關的事,局外人自然可以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精確衡量事物的利弊得失,從而得出一個病童養來無益不如不養的判斷。


    但是,覺得小女孩“生不如死”,與幹脆動手殺掉她是兩碼事。無論是宋大媽,還是其他那些認為小萱萱“該死”的街坊鄰居們,都絕不會因此就去殺她的。


    很簡單,殺了小女孩對自己有什麽好處呢?人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無利不起早的,沒有利益好處的事是絕對沒人會幹的。更別提還要為此背上殺人犯的罪名鐺鋃入獄了!


    盡管如此,雷霆還是詢問了一番宋大媽上個月15號晚上的行蹤。原以為這個問題她也要想上好半天,誰知她張口就答:“記得,那天晚上我在香港。和小區很多鄰居一起參加的港澳五日遊。15號下午出發的,玩到19號才回來。”


    從幸福村小區回到市局刑偵總隊後,雷霆與馬嘯都對這樁案子有些一籌莫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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