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包養我嗎?”


    蔣元歌試探著問道。


    池墨戎拿起旁邊的毛巾,擦了擦手,隨手扔到桌子上後,身體往後一靠,看向對麵的女人。


    “以前的事我不管,但是跟了我以後就必須要保持幹淨。”


    “把你的事情處理幹淨,搬到蘭溪別墅,一會兒會有人和你聯係。”


    聽了這話,元歌的心仿佛被人捏了一下,悶悶的。


    重活一世,還是沒逃脫這些潛規則。


    耳邊,響起經紀人曾經的話,


    “這個圈子裏有多少人曇花一現,你一沒背景,二沒人脈,又不願意妥協這個圈子的規則,你憑什麽覺得你可以在這個圈子裏站穩腳跟。憑你的相貌?清醒一點吧,這個圈子裏從不缺美貌。”


    不過,既然發生了昨晚上的事,就說明自己的相貌,多多少少是符合對麵人的口味的。


    也不知,這是幸還是不幸。


    元歌沒有忽略話裏藏著的另一層含義,也讓她再一次想到了那個人。


    那個曾經自己愛著,以為可以攜手一生的男人。


    隻是中間相隔了十年,自己的腦海中,他的麵容早已模糊,卻仍記得,網絡上對他的讚譽是:翩翩公子世無雙。


    可就是那樣一個眾人稱讚的翩翩公子,在上一世的此時,卻早已劈腿了一個富家千金。


    上一世,剛做完截肢手術,隻剩下半條命的自己,看到的第一個人是經紀人唐琳。


    剛睜眼,迎麵而來的就是一頓臭罵,


    “你可真偉大啊,為了愛情連命都不要了,你以為方清舟是真的愛你嗎?在這個名利場上,哪有那麽多的深情,到了這個時候,我就實話告訴你吧,他早就攀上了高枝,是個富家千金,圈內好多人都知道的,隻有你還傻傻的沉浸在假象中。”


    那些話,一字一句得砸在心上,剝心挖骨般。


    其實,一切都是有跡可循的,可是每當他說,隻是公司的炒作時,自己都選擇了相信他而已。


    唐琳也隻是將那層窗戶紙戳破了而已。


    為了愛情,賭上了生命,結果就是,丟了愛情,成了殘疾人,讓自己成了一個笑話。


    分手,是必須要去做的,可是,元歌不想那麽輕易地放過這個背叛了愛情的渣男。


    美貌,這把雙刃劍,毀了自己的上一世,這一次,自己要好好的把握。


    “蔣小姐你好,我是池總的助理宋之問。”


    男人將自己的助理留下後,在兩個保鏢的護送下離開。


    蔣元歌聽到眼前男人的自我介紹後,才知道那個讓自己又恨又怕的男人姓池。


    “宋助理你好。”


    元歌見到來人後,起身,看向來人。


    一身的精英範,合身的深藍色西裝,打理過的服帖的頭發,手上提著個文件夾。


    認真中帶著點嚴肅的表情,看向元歌,


    “蔣小姐,請。”


    坐到車上,元歌捏著手機,有些拿不定主意。


    雖然自己重生了,可是沒有一下子變得特別的聰明,雖然想法上會有一些改變,可是,終究在實行起來的時候,還是會與上一世躺在床上時,頭腦中的yy,是不一樣的。


    yy,並不需要考慮細節和執行力,隻要解恨,高興就可以了,隻要想到對方很慘就好,但是現在真的要去實行,還是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的。


    就像現在要將渣男的劈腿的事實找出來,就不是自己一個人可以完成的。


    再加上那個男人給自己所留的時間並不多,這件事也不能夠慢慢的去做。


    蔣元歌的目光落在此時正開車的男人身上,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機。


    就目前來說,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或者是找經紀人唐琳幫忙,或者是找開車的宋之問幫忙,元歌一時拿不定主意。


    隻是不論是找誰?都是有利有弊。


    找宋之問幫忙,那麽勢必會被那個包養了自己的男人知道。


    而找經紀人唐琳,以自己現在找到了靠山的情形,她一定會幫忙,可是,這就等於將自己的把柄放在了她的手中。


    而在解決了渣男之後,自己下一個報複的對象,就是唐琳,如果找她幫忙,就等於自己親手送了一個把柄給她。


    蔣元歌糾結了許久,直到進了別墅區的大門,心裏才有了主意,隻熊兩害相權取其輕。


    下定決心後,元歌這才有空注意車窗外。


    道路兩旁,是高大的梧桐樹。


    車子順著寬敞的柏油馬路,一路往裏駛去。


    漂在長明市好幾年了,蔣元歌當然聽過蘭溪別墅的大名,鼎鼎有名的溫泉別墅。


    明明昨天才下過雪,可道路上,沒有一絲絲雪的痕跡,隻有樹的枝丫上還殘留著雪的痕跡。


    三月份的天氣,迎春花那一抹抹的黃色,點綴在其中。


    地麵上,草地已經開始發綠。


    這裏的綠化麵積很大,別墅之間的間隔也很遠,中間有高大的樹木,錯落有致的花草灌木相隔,隱私性絕佳。


    雖然此時還沒有到花開的季節,但是僅憑那占據大半的各種常綠樹木,也能想象出夏季來臨時此處的綠意。


    最終,車子在一幢三層別墅前停下。


    “蔣小姐,請你在這裏錄入指紋。”


    在大門處,元歌依言附上自己的手指。


    隨後,兩人一前一後進入客廳。


    門口處,早有一個穿著圍裙,挽著頭發的中年婦女已經迎了上來,朝著兩人微笑著。


    “蔣小姐,這位是王姨,以後會有她來負責你的生活起居。”


    宋之問介紹完兩人後,從手提包中拿出一份合同,


    “這裏有一份為期一年的合同,你可以看看,如果有什麽需求,可以補充。”


    蔣元歌敏銳的捕捉到了“一年”這兩個字,按下心中的煩躁,接過合同。


    薄薄的一頁紙,卻是自己的賣身契。


    自尊,在金錢,權勢麵前,一文不值。


    內容很簡單,也很豐厚。


    1.每月一百萬零花錢


    2.一年後,合同終止,現在的這幢別墅歸自己所有。


    隻看到前兩條,就讓元歌震驚不已。


    自己在名利場上混了這幾年,手上存的錢不過十多萬,可是,隻要簽下手中的合同,自己每個月就可以入賬一百萬。


    一百萬,以自己現在的名氣和在公司的地位,兩年也不一定會賺到這麽多錢。


    隨即,蔣元歌露出一抹苦笑,怪不得,有那麽多人願意走捷徑。


    隻這兩條,恐怕就是許多人窮極一生也得不到的。


    原來,這就是有錢人的世界。


    蔣元歌感慨了一番後,接著往下看。


    第三條是必須要做到隨叫隨到。


    第四條是無條件滿足甲方的一切要求。


    有了前兩條的基礎,剩下的兩條好像也不是很難做到。


    一年的時間就可以得到幾千萬,權當是打了一份高薪工作,蔣元歌在心中安慰著自己,因為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自己好像沒有說不的權利。


    隻是,自己以後,就要成為自己所看不起的人了。


    元歌拿起筆,在乙方那裏,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是她幹脆,而是沒有選擇。


    “我可以請你幫我一個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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