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末日狂花(21)
我是重生係統之改造女主計劃 作者:菜刀plus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末日後的大部分國家,普通民眾擁有大量熱武器的概率並不高。
喪屍也都是普通喪屍,不像影視作品裏那樣,能進化成各種類型,什麽喪屍王或者暴君。
雖然隻經曆了兩年末日,但是司靖知道,跟喪屍潮正麵剛的,還得是各國的正規部隊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一個地區喪屍密度太高,無法單兵作戰,基本就是軍隊出手,直接導彈覆蓋全城。
這時突然一個平民手裏有大量的殺傷性武器,這麽高調的話,要麽最後被軍隊收編,要麽就是被消滅。
司靖買這些武器,隻是為了自保,在最危急的時刻使用,而不是依賴它們。
再說哈登畢竟是認識爸爸的人,自己在災難前保持低調,也會讓爸爸安全一些。
單憑他是m國人,卻偽裝成不列顛人倒賣軍火,就讓人心生警惕。
“什麽?你說他是m國人?”謝鈴鐺有點迷茫。
可是他留著傳統不列顛人的山羊胡,起著傳統不列顛人的名字,而且從他抽的煙和喝的茶看起來,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不列顛人呀。
司靖回憶與哈登接觸的場景:“他的愛好、口音、裝扮。”
哈登的辦公室有一套板球裝備。
不列顛人三大球類愛好:足球、板球、橄欖球。
英倫地區最受歡迎的體育項目是足球,板球的愛好者主要集中在東南部,中部和北部郡的人更喜歡橄欖球。
這個哈登說著一口純正的英倫腔,但卻和司靖閑聊時說自己是北部郡人。
還有他的妝容打扮。
哈登一個四十多歲的壯年,不留時下蓄胡人士最流行的八字胡或者絡腮胡,卻選擇老年人居多的標準山羊胡。
哈登的不列顛傳統特征過於明顯且老舊,而且還有點大雜燴,就好像為了讓別人知道自己是不列顛人一樣。
“這就叫用力過猛。”司靖總結道。
“那你怎麽知道他是m國人?”
司靖笑了笑:“他中途接了個電話你還記得嗎?”
謝鈴鐺回憶了一下,確實接了個電話,雖然沒有避開司靖,但是用的是謝鈴鐺聽不懂的語言。
“他說的是阿拉伯語。百分之八十的m國人學習的外語是西語和亞洲係語言。而大部分的不列顛人會學習法語、德語等歐洲係語言。”
司靖她們的高中的外語課也是法語和德語二選一。
但是她自學了西班牙語、法語、德語、拉丁語、意大利語和阿拉伯語,這些是藍星最通用的幾大語言。
畢竟她的夢想是做外交官,就像別柒的媽媽那樣。
那可是她從小的偶像。
謝鈴鐺有種糟蹋了自己的超強記憶力的感覺,是不是也應該多學習些外語?
司靖繼續說:“他電話的結尾告別語是m國人常用的,不列顛人不這麽結尾。”
要不是司靖碰巧會阿拉伯語言,又在不列顛國生活了很多年,自己爸爸家的親戚也是不列顛北部郡的人,還真不一定能看穿哈登。
所以,哈登偽裝自己的身份待在不列顛是什麽目的呢?
而他為什麽會認識司爸爸呢?
司靖並沒有過多糾結這個問題,她的目的已經達到,不會再跟哈登有進一步的合作,也是在變相保護自己。
反正這些都不關她的事,隻要事情辦成了就好。
。
於阡陌在家收完貨就簡單收拾了一下,開始做飯,讓司靖去車庫接了別柒一起回家。
司靖收了房車和猛禽,帶著別柒回家。
路上司靖看了一眼副駕駛的別柒:“你還好嗎?昨天真嚇死我們了。”
“沒事沒事!”別柒其實想想還是有些後怕。
她怕自己會有心理應激障礙,還問了神豪係統有沒有什麽藥可以吃。
神豪係統就推薦了一款據說效果奇佳的修真位麵丹藥,叫什麽“安魂定神丹”,好貴啊,需要花費10萬積分才能得到一枚。
吃了之後,感覺也沒什麽特別的。
就是再想到自己群毆別人的場景,好像還真有點波瀾不驚了。
別柒看到群裏於阡陌下午發的那些鞋子照片,笑著跟司靖說:“哈哈哈,阡陌還買了好多高跟鞋,還有你的份呢!”
司靖:“買鞋子我能理解,但是高跟鞋......你告訴她,覺得我需要高跟鞋麽?”
別柒看於阡陌沒有回複群裏消息,笑著說:“說不定你哪天想念這燈紅酒綠的世界,想試一試高跟鞋呢~”
人是會變的嘛,尤其是失去這一切以後。
到了於阡陌之前的家,二人就聞到飯香味。
“快洗手!嚐嚐我今天學的菜式。”
別柒看到桌上的菜:“這......都是你一個人做的??!”
都是些平時在國內下館子能吃到的常見菜,有梅菜扣肉,農家小炒肉,鬆仁玉米,孜然羊排,口水雞,清蒸鱸魚,蒜蓉粉絲娃娃菜,長豆角燒杭茄子,幹鍋有機花菜,毛血旺,茶香蝦,小白菜燒豆腐,鐵板涼粉,夫妻肺片,酸菜魚和雞絲蕎麵。
還有很多素包子和肉包子。
“不可能,一下午時間,最多做六個菜吧?”
別柒也是會做飯的,這效率豈不是趕上飯店大廚了。
於阡陌讓司靖把不吃的菜趁熱收空間:“嘻嘻,隻有這個、這個還有這個是我做的,其他都是在中華樓叫的外賣哈哈哈~”
於阡陌指了指長豆角燒杭茄子,小白菜燒豆腐和幹鍋有機花菜。
她習慣性覺得在大飯店買素菜不劃算,而且有的比葷菜還貴。
“好吃,不管誰做的,都好吃~”
別柒一口韭菜雞蛋包子,一口燒茄子,吃得眯起了眼。
“我還做了你最愛喝的酸辣肚絲湯,悠著點吃,留點肚子。”
於阡陌最喜歡看別柒吃飯,像小豬仔一樣哼哧哼哧。
於阡陌做飯是三個人中最好吃的,所以周末的時候都是其他人帶著食材來她這裏聚餐。
當然,也是因為這是自己的房子,沒有公寓和住宿家庭那麽多限製。
吃完飯,還剩下很多,大家一起把菜、主食和湯加熱後,分裝到一次性飯盒裏,然後司靖再收進空間。
都是自己人,沒人嫌棄對方的剩嘴巴子。
別柒摸著圓滾滾的肚子,幸福地躺在沙發上:“要是沒有末日該多好啊,這生活,又不用上學,又有很多好吃的,還能隨便買東西,太幸福了~”
喪屍也都是普通喪屍,不像影視作品裏那樣,能進化成各種類型,什麽喪屍王或者暴君。
雖然隻經曆了兩年末日,但是司靖知道,跟喪屍潮正麵剛的,還得是各國的正規部隊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一個地區喪屍密度太高,無法單兵作戰,基本就是軍隊出手,直接導彈覆蓋全城。
這時突然一個平民手裏有大量的殺傷性武器,這麽高調的話,要麽最後被軍隊收編,要麽就是被消滅。
司靖買這些武器,隻是為了自保,在最危急的時刻使用,而不是依賴它們。
再說哈登畢竟是認識爸爸的人,自己在災難前保持低調,也會讓爸爸安全一些。
單憑他是m國人,卻偽裝成不列顛人倒賣軍火,就讓人心生警惕。
“什麽?你說他是m國人?”謝鈴鐺有點迷茫。
可是他留著傳統不列顛人的山羊胡,起著傳統不列顛人的名字,而且從他抽的煙和喝的茶看起來,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不列顛人呀。
司靖回憶與哈登接觸的場景:“他的愛好、口音、裝扮。”
哈登的辦公室有一套板球裝備。
不列顛人三大球類愛好:足球、板球、橄欖球。
英倫地區最受歡迎的體育項目是足球,板球的愛好者主要集中在東南部,中部和北部郡的人更喜歡橄欖球。
這個哈登說著一口純正的英倫腔,但卻和司靖閑聊時說自己是北部郡人。
還有他的妝容打扮。
哈登一個四十多歲的壯年,不留時下蓄胡人士最流行的八字胡或者絡腮胡,卻選擇老年人居多的標準山羊胡。
哈登的不列顛傳統特征過於明顯且老舊,而且還有點大雜燴,就好像為了讓別人知道自己是不列顛人一樣。
“這就叫用力過猛。”司靖總結道。
“那你怎麽知道他是m國人?”
司靖笑了笑:“他中途接了個電話你還記得嗎?”
謝鈴鐺回憶了一下,確實接了個電話,雖然沒有避開司靖,但是用的是謝鈴鐺聽不懂的語言。
“他說的是阿拉伯語。百分之八十的m國人學習的外語是西語和亞洲係語言。而大部分的不列顛人會學習法語、德語等歐洲係語言。”
司靖她們的高中的外語課也是法語和德語二選一。
但是她自學了西班牙語、法語、德語、拉丁語、意大利語和阿拉伯語,這些是藍星最通用的幾大語言。
畢竟她的夢想是做外交官,就像別柒的媽媽那樣。
那可是她從小的偶像。
謝鈴鐺有種糟蹋了自己的超強記憶力的感覺,是不是也應該多學習些外語?
司靖繼續說:“他電話的結尾告別語是m國人常用的,不列顛人不這麽結尾。”
要不是司靖碰巧會阿拉伯語言,又在不列顛國生活了很多年,自己爸爸家的親戚也是不列顛北部郡的人,還真不一定能看穿哈登。
所以,哈登偽裝自己的身份待在不列顛是什麽目的呢?
而他為什麽會認識司爸爸呢?
司靖並沒有過多糾結這個問題,她的目的已經達到,不會再跟哈登有進一步的合作,也是在變相保護自己。
反正這些都不關她的事,隻要事情辦成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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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阡陌在家收完貨就簡單收拾了一下,開始做飯,讓司靖去車庫接了別柒一起回家。
司靖收了房車和猛禽,帶著別柒回家。
路上司靖看了一眼副駕駛的別柒:“你還好嗎?昨天真嚇死我們了。”
“沒事沒事!”別柒其實想想還是有些後怕。
她怕自己會有心理應激障礙,還問了神豪係統有沒有什麽藥可以吃。
神豪係統就推薦了一款據說效果奇佳的修真位麵丹藥,叫什麽“安魂定神丹”,好貴啊,需要花費10萬積分才能得到一枚。
吃了之後,感覺也沒什麽特別的。
就是再想到自己群毆別人的場景,好像還真有點波瀾不驚了。
別柒看到群裏於阡陌下午發的那些鞋子照片,笑著跟司靖說:“哈哈哈,阡陌還買了好多高跟鞋,還有你的份呢!”
司靖:“買鞋子我能理解,但是高跟鞋......你告訴她,覺得我需要高跟鞋麽?”
別柒看於阡陌沒有回複群裏消息,笑著說:“說不定你哪天想念這燈紅酒綠的世界,想試一試高跟鞋呢~”
人是會變的嘛,尤其是失去這一切以後。
到了於阡陌之前的家,二人就聞到飯香味。
“快洗手!嚐嚐我今天學的菜式。”
別柒看到桌上的菜:“這......都是你一個人做的??!”
都是些平時在國內下館子能吃到的常見菜,有梅菜扣肉,農家小炒肉,鬆仁玉米,孜然羊排,口水雞,清蒸鱸魚,蒜蓉粉絲娃娃菜,長豆角燒杭茄子,幹鍋有機花菜,毛血旺,茶香蝦,小白菜燒豆腐,鐵板涼粉,夫妻肺片,酸菜魚和雞絲蕎麵。
還有很多素包子和肉包子。
“不可能,一下午時間,最多做六個菜吧?”
別柒也是會做飯的,這效率豈不是趕上飯店大廚了。
於阡陌讓司靖把不吃的菜趁熱收空間:“嘻嘻,隻有這個、這個還有這個是我做的,其他都是在中華樓叫的外賣哈哈哈~”
於阡陌指了指長豆角燒杭茄子,小白菜燒豆腐和幹鍋有機花菜。
她習慣性覺得在大飯店買素菜不劃算,而且有的比葷菜還貴。
“好吃,不管誰做的,都好吃~”
別柒一口韭菜雞蛋包子,一口燒茄子,吃得眯起了眼。
“我還做了你最愛喝的酸辣肚絲湯,悠著點吃,留點肚子。”
於阡陌最喜歡看別柒吃飯,像小豬仔一樣哼哧哼哧。
於阡陌做飯是三個人中最好吃的,所以周末的時候都是其他人帶著食材來她這裏聚餐。
當然,也是因為這是自己的房子,沒有公寓和住宿家庭那麽多限製。
吃完飯,還剩下很多,大家一起把菜、主食和湯加熱後,分裝到一次性飯盒裏,然後司靖再收進空間。
都是自己人,沒人嫌棄對方的剩嘴巴子。
別柒摸著圓滾滾的肚子,幸福地躺在沙發上:“要是沒有末日該多好啊,這生活,又不用上學,又有很多好吃的,還能隨便買東西,太幸福了~”